孙会芬小说中的伦理悖论_孙惠芬论文

孙会芬小说中的伦理悖论_孙惠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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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谙熟乡村生活的女作家,孙惠芬的“歇马山庄系列”小说反映了时代的大趋势,细腻生动地刻画了在城乡之间游走的农民们的生活和心态。这源于她的创作观念,她认为“文学要反映人的心灵,心灵涉及到强者也涉及到弱者。”①同时“最好的小说,是写出了素常日子中素常人生的素常心情,是写出素常心情中蕴含的素常人性”,而小说“就在心情里疯长”。②这种创作观念,实际上就是经验式写作。而孙惠芬的小说之所以在当今文坛上能独树一帜,以及她所面临的挑战都是和经验式写作方式所带来的伦理悖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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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芬的作品具有典型的乡土小说特征,充满了浓郁的乡土气息。她写的是农家的日常生活,清楚地描绘了普通的中国乡村在时代大潮冲击下的变迁,表现了乡村人的心灵在变迁中的痛苦与挣扎。乡村再也不是宁静祥和的田园,它是人们奔向城市的起点,又是身在城市的人们所怀念的家乡。时代带给乡村人最大的变化就是日常生活的断裂,一部分人留守家园,一部分则成为“城市异乡者”。这是对现实的真实描写,歇马山庄因此也超出了乡村,扩展到了城市,使得城市也成了歇马山庄的一部分。对此,丁帆先生曾经说过:“乡土外延的边界在扩张,乡土文学的内涵也就相应地要扩展到‘都市里的村庄’中去,扩展到‘都市里的异乡者’的生存现实与精神灵魂的每一个角落中去。……在与城市文学的碰撞、冲突和交融中,出现了一种空前的‘杂交’现象,一种乡土文学的新的变种。”③

可是城市并没有让这些“异乡者”感到舒适。《民工》(《当代》2002年第1期)中在城里打工的鞠广大父子,吃的是夹生的米饭,清汤寡水不说,“工地上严格规定,每顿饭每人只盛饭一次”。睡觉的地方是“建筑区外边的工棚里,是几辆旧客车的车体。因为车体太薄,经不住日晒,棚子里热得晚上无法睡觉,加上臭脚汗脚招来蚊虫,工棚简直就是厕所一样的气味。”坐车更可怕,鞠广大怕车里的拥挤,怕别人的白眼,以至于他的膝盖都要打颤,他的牙齿都要互相磨砺。同时地理区域的改变也带来了空间感的断裂:吉宽感到城市的空间和乡村的空间不一样,“城市的世界是阔大的,但它的阔大是有边的,出了这个边还有那个边,是有边的无边;不像乡村,是无边的有边,站在哪里都能看到地平线的边界。”(《吉宽的马车》,《当代(长篇小说选刊)》2007年第2期)而乡村的女子们还格外贡献出身体和对未来的向往。《天河洗浴》(《山花》2005年第6期)中的吉美一进城,身子就被老板给占了。《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人民文学》2002年第1期)中的李平拒绝了所有威逼利诱后,爱上酒店的老板,却被老板的老婆羞辱。在这样的社会现实面前,有相当一批作家用传统道德来评判这些乡村人,但是孙惠芬不同,她同情他们,用平等体贴的目光去看待他们,对于他们的忍耐、懦弱和“不争”则给予了更多的理解。作者能够理解他们身处城市的不安,宽容地对待他们的自卑自怜。就连鞠广大父子在回家奔丧的路上,突然把盒饭扔掉的行为,作者既悲哀又怜惜,深刻地体会到人的精神在物质和陌生感的挤压下被异化的程度。这种异化是城市给他们的,又是时代给他们的,是乡村在转型期间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之一。

与此同时,乡村再不能给予他们安慰。《民工》中鞠广大父子要大办丧事,就不得不打点村长和帮忙办事的人,金钱替代了温情;《吉宽的马车》则写乡村人无时无刻想念着城市,他们崇拜权力和金钱,不管这个权势和金钱的来源如何;《天河洗浴》中写人们越来越势利,吉佳发现清白但没有钱的自己却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乡村越来越陌生了,这种陌生让吉佳特别难过,“同样是陌生,在歇马镇和在家里是不一样的,在歇马镇,那陌生生出在她神情恍惚的时候,在家里,陌生则生出在神情和知觉都清醒之后。”传统的道德观念消失了,乡村再也不是安宁的乐土。

这些变化实际上来源于整个时代的骚动不安。乡下人进城的题材本来就是传统的文学母题之一,只不过是因为历史的原因,乡下人进城的途径曾经被长时间堵塞,时代的变化使得很多作家们在乡下人对城市的追求面前不知所措。孙惠芬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写出了乡下人进城的历史合法性。歇马山庄从古到今就是骚动不安的。他们对外部世界充满着向往,从不满足乡村的现实生活;虽然他们也渴望叶落归根、衣锦还乡,但是他们更多的是追逐现实生活的利益,他们并没有被伦理价值、意识形态遮蔽住双眼,他们很明确地知道生活的目的是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快乐,更有价值。所以,我们能够看到《歇马山庄》(《当代》1999年第5期)中申家祖先就是勇敢的进城者,翁月月的叔叔也是一辈子在外闯荡。《舞者》(《山花》2000年第11期)中的母亲渴求一双过膝袜子,而“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小镇女人。《上塘书》④(《当代》2004年第3期)中老申太太只要是闲下来就要用手头的火柴盒或草梗建高楼;大家觉得能走一回官道大马路,即使在外乡漂泊多年无家无业也是值得的。歇马山庄的历史给了歇马山庄人无限的动力,今天的歇马山庄人也奔走在城乡之间,这种奔走是历史与现实的共同结果。

这就使得她笔下的人物很真实,他们从不掩饰自己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而这种向往与追求甚至是惊心动魄的:奶奶一生都在坚持着漱口的习惯,以此把自己和乡村生活区别开来。(《给我漱口盂儿》,《山花》2003年第1期)张家二姑娘被城里的冯哥包养后有了手机,张家二姑娘也成为女孩子们效仿的对象。(《上塘书》)丑姑娘吉佳半夜里脱掉自己的衣服,“拉开窗帘,赤身裸体站到了窗台上。她站在窗台上,是把窗台想成楼梯,把自己想成吉美,自己正像吉美那样从楼上翩翩而下。”(《天河洗浴》)吉宽的母亲看到儿子手上的伤口,却说:“不吃苦中苦,难做人上人,本事都是从苦里炼出来的。”(《吉宽的马车》)孙惠芬悬置了道德评判,根据社会现实来看待人的本质存在,这是孙惠芬的思想价值所在。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强调的文学本质“不能不是时代愿望的体现者,不能不是时代思想的表达者”,⑤她清楚地展示了时代的愿望和思想,由此,歇马山庄又是真诚的,不虚伪不做作,勇敢地张扬着个性的魅力。在这种不断追求个人成功与幸福中,人的精神力量不断地被激发。他们也不断地改变了乡村的生活。《歇马山庄》中的买子由于时代的变迁走入乡村的中心舞台,改变了周围的环境。在传统伦理来看,买子是大逆不道的,但是买子上台之后,带动村民一起发展乡村经济,认为“到外边出民工,那不是人过的日子。咱山庄女人常年守寡,那不叫日子!改革开放,庄稼人就非得往外奔?”虽然,他们的努力成效不大,但乡村生活毕竟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可能性。这无意中体现了恶的历史作用。恩格斯说:“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⑥这种对于恶的体现和赞扬,并不是孙惠芬的主观想法,而是她忠于社会现实的结果。孙惠芬曾经说过,她本来想把买子写成坏人,但是写着写着就不由自主地写成了一个很具有时代精神的人物,这个人物充满了力量,让人敬佩。⑦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巴尔扎克写《人间喜剧》和托尔斯泰写《复活》,作家最初的创作设想被人物发展的合理性所打断,不得不让人物按照社会现实的趋势来自由发展。虽然孙惠芬没有意识到这是现实主义的力量,但是她能这样写,也是因为她忠实于自己所体会到的现实生活。

同样因为孙惠芬着意描写时代的日常生活,使得她的乡土小说很特别,写出了时代特性。歇马山庄和鲁迅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世界都不一样。鲁镇和湘西是凝固的,作家在这凝固的文化形态中或者批判国民性,或者凭吊家园的消逝,或者以此来构建审美理想。孙惠芬的乡土世界既没有启蒙理念的引导也没有审美思想的诗意构建,她的人物是冲动而迷茫的,这种特点源自于时代的特质。由于历史原因,进了城的乡下人是无法深入到城市生活的,他们就如同城市的补丁一样,浮在城市生活的表面(《岸边的蜻蜓》,《人民文学》2004年第1期)。所以人们所追求的实际上是城市生活中物质化的一面:《舞者》中的“我”会因为渴望使用瓦斯气而拼力进城,大哥会因为“我”辞掉公职而大病一场。《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中的李平十九岁的时候来到城市,穿着紧身小衫,把自己打扮得很酷,“以为这么一打扮自己就是城里的一分子了。”乡下人对现代文明的体现空间——城市——毫无准备。流动的现代性带给人们的是无限的挑战,它解除了传统文化对人的束缚,提供给人无限的机遇,但是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他们愿意为现代生活而努力,但是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努力,无论是以往的文化教育还是现代社会生活所能提供给他们的都是极其有限的知识和能力,男人们看见别人送礼,就学习送礼,连自家兄弟也不例外(《吉宽的马车》);女孩子们看到卖身能挣钱,就学习接受这样的生活(《天河洗浴》);父母们看见高个子的人被体校选中,轻松进城,他们也拼力让孩子多吃(《上塘书》)。整个乡村的人都在迷茫中寻找着自我的定位。这种身份认同的迷茫是时代精神的另一种体现,孙惠芬虽然也是处于现实生活的迷茫之中,但是她凭借对乡村生活的了解和体贴,以经验式写作方式来真实地写出乡村的社会现实,贴着人物心情写日常生活,既找到了自己的创作方向,又契合了时代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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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家仅仅体现一个时代的特点,而不去着力表现人类存在的普世性价值,那么这个作家会格外受到时代的局限。孙惠芬出身不好,十六岁被迫辍学,而社会的大环境又无法提供给她充足的文化资源,这就使得她的创作中呈现很多不足,最关键的就是缺乏理性观照。她的创作充满了理性追求和感性直觉之间的冲突,但是她无法解决这种冲突,所以她的日常生活更多的是对生活原生态的精纯提炼而已,孙惠芬缺乏足够的文化资源来进行理性思考,所以总体上说来她的创作是比较随意的,她没有办法处理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悖论:当城市是日常生活的时候,乡村就变成了理想;当乡村是日常生活的时候,城市就成了理想。她描绘人们的日常生活感受,用城市的现代生活来对比乡村的愚昧落后;又用想象中的纯朴乡情来批判城市的冷漠;当真正地回到乡村中,她又意识到乡村在城市的影响下,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和谐纯朴。在这种互为参照系的情况下,作家的视线被日常生活所局限,无法对整个时代作一个理性的历史的价值判断。

诚如作者能认识到二十年来乡村人内心的变化,但没有看到这种变化正是乡土文明与现代文明冲突加剧的结果。乡村在城市所代表的现代文明挤压之下开始裂变,表面上是个人命运的转折,从某种程度上还呈现出喜剧和闹剧的色彩。如《上塘书》中的申明辉上坟时,不小心烧掉上塘惟一的树林,因为他是政协委员,所以警察没有追究。村民很羡慕,以至于当年上塘出生的三个孩子全叫明辉!但这实际上是悲剧,在时代大转型中,人们不但挣脱了枷锁,也失去了曾经拥有的安详世界。如何表现这种悲剧则是作家们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但是孙惠芬把这种悲剧以戏谑的方式轻轻放过,使得作品丧失了应有的厚重。城市和乡村对于她来说都是可以作为价值的参考系。都是既可以作为平庸的日常,又可以作为超度的彼岸。日常生活表面上的相似性拉近了城乡差距,掩盖了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差异。她怀念乡土上曾经有过的祥和生活,对乡土的变化痛心疾首,可又无能为力。她认识到城市既是乡村人向往的,又是乡村人堕落的源头,但无法对这种堕落进行批判,甚至连道德评判也很难做出。因为所有的堕落行为都有合理的动因,而且作家敏感的心灵又看到了这种堕落的是受乡村所赞赏和鼓励的。这就令她更加无法真正审视时代的发展与变化。孙惠芬实际上是陷入了一种两难。

在《吉宽的马车》中,作者详细描写了乡村往城市进军的过程和感受,黑牡丹认为“城市最大的好处是它大,谁也管不了谁,谁也不看谁的颜色活。”许妹娜等人用尽各种手段以便过上城里的好日子。而吉宽始终在乡下马车夫和城里老板两种身份之间摇摆,他对城乡的感觉都充满了愤怒和哀怨,这不过是因为他既无法忍受在乡村的孤寂又无法忍受城市的冰冷。在城市里,他明白对权力和金钱的追求是人类的本性,但也怨恨城市所鼓动的这种逐利本性毁掉他的纯朴生活,所以需要用对乡村的怀念来安慰焦虑的心灵。当他得到他所追求到的一切,吉宽发现城市也不过是一个大乡村而已,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利欲熏心,“都是土拉巴叽的农民”。所以吉宽便质疑他的生活,质疑城市是否应该是他们追逐的彼岸世界,吉宽认识到:“我们其实刚刚从此岸来到彼岸,就发现彼岸又变成了此岸,就不知道到底哪里才是彼岸?关键是,要是我们知道根本不存在彼岸,我们为什么不能一直安然地停留在此岸”,这种质疑一直延伸,延伸到是否有彼岸世界的存在。乡村与城市两种不同载体的运动,对自己生活的清醒认知使得吉宽到达了一个较为虚无的境界,在这个境界里,吉宽开始对人生进行理性思考,思考着人生的终极目的,以及人类如何会快乐。孙惠芬能写到这一步已经到达理性思考的边缘,她把吉宽的思考和对生活目的的摇摆逐渐提升为乡村情感的普遍经验和人类在社会转型期间的精神创伤。可惜的是这种升华不过是昙花一现,作者和人物的质疑与愤怒很快就消失了。这种对人生终极目的的思考消失于吉宽对日常生活的感知中。吉宽酷爱《昆虫记》,他把屎壳郎的目的和西西弗斯的目的等量视之,他的愤怒就变成了犬儒主义式的随遇而安。他没有看到西西弗斯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勇气和毅力,他看到的是屎壳郎似的卑下和无助,所以他开始向生活妥协,因此“对城市的憎恨自然就消失了,不仅如此,还把我从悲观中解救出来,城里人都这样了,都和我们一样变成屎壳郎,被打在十八层地狱了,我们一个没根没底的乡下人,还有什么可悲观的!”

孙惠芬凭借着对现实生活真切体验而感受到了存在的深渊,但无法解决这种面对存在深渊的孤独感。她把城市和乡村的区别仅仅当成了物质的区别,并没有意识到城市并不等于城市文明。而她无形中把粗鄙等同于乡村,当她发现城里人也同样粗鄙之时,她对城市的信仰就轰然倒塌,这实际上也是时代给她的一种偏见和局限。其实,在现代文明中,乡土对城市人而言,是一种心灵的慰藉,而这种乡土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乡村,它是人们的精神家园,它提供给人安详惬意的精神享受,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就是诗意的栖居,“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⑧而中国的社会现实并没有能力提供给作者这样的价值取向,作者的文化资源也没有办法让作者了解城市文明的价值定位,反而出于自己现实的感受把现代文化更多地看成了物质,所以当文本中人物在不断地努力生活的同时,作者又出于生活的良知告诉人们这种物质追求即使得到也不会让人幸福,小说表达出了无可遏制的失落。

所以尽管孙惠芬到达了这种追问的边缘,但她无法领会真正的城市经验。吉宽的那种由《昆虫记》支撑起来的田园生活价值在城市中不堪一击,一个原因是日常生活本身所具有的生存压力,使得人们不得不拼力讨生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没有深邃地对时代的把握能力,无法对历史发展有所认知,不得不如同虫豸一样地盲目。吉宽们就无法从日常生活中提取美感,无法理解榕芳的花布和林榕真的双手是对人的自由价值的追求,只觉得他们很可怜;无法感知西西弗斯的过程即目的的精神,无法理解都市追求乡村田园风是摆脱异化促使精神健全的手段;无法理解人类在面临不可抵挡的工业文明时,所产生的对生命价值的疑问和人类永远的栖居地的追求。他们对乡村仅仅是在回忆中怀念,看到城市人的卑下,就得出城市依旧是乡村的结论。这符合生活的现实,但是同时也暴露了自己的局限,因为她依旧把城乡作为相对的二元。通过日常生活的相似性,作者把乡村文化无限扩大化,对乡村和城市没有理性的考察。城市文明在孙惠芬这里被乡村的日常生活所遮蔽,因为没有对现代化的深刻理解,自然也无法体会什么是城市的精神实质。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作家并不能理解现代文化的精髓,但对现代文化的弊端有着明晰的感觉,特别是人类存在所带来孤独和焦虑。那么作家如何对待这种生存的伦理困境:是勇敢地面对存在的深渊,超越这种时代的悲剧;还是会导致对现代文明的否定,以至于转身颂扬宁静保守的传统田园生活?这是缺乏理性观照的经验写作者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挑战。

注释:

①孙惠芬:《自述》,《小说评论》,2007年第2期。

②孙惠芬:《让小说在心情里疯长》,《山花》,2005年第6期。

③丁帆:《中国乡土小说生存的特殊背景与价值的失范》,《文艺研究》,2005年第8期。

④虽然地名是上塘,但这也是广义的歇马山庄。

⑤〔俄〕车尔尼雪夫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选集》(上),周扬、缪灵珠、辛未艾译,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549页。

⑥〔德〕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6页。

⑦孙惠芬:《歇马七日》,《山花》,2008年第1期。

⑧[德]海穗格尔:《人,诗意地安居》,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版,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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