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EPC项目变更索赔实践与探索论文_黄艳平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72

摘要:海外EPC项目在总价合同的前提下,相比国内的单纯施工承包,具有主动设计的特点,在基本尊重合同和FIDIC条款的前提下,施工承包方通过与业主和监理的良好沟通,基于主动设计的理念,可以利用优化设计,将施工成本降低,达到经济效益的目的。此外,对于因业主原因引起的窝工现场,要详细做好记录,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应积极申报索赔。本文以格鲁吉亚铁路项目的变更索赔为案例,叙述了变更索赔点,详细分析了因变更索赔而取得经济效益。本文可以为同类项目的变更索赔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海外项目;总承包;变更索赔;实践

引言

EPC总价合同,总价包干,在此前提条件下,通过设计变更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一 项目背景

该项目2010年中标,合同总额3.039亿瑞士法郎(CHF),项目位于第比利斯市,全长38.612公里,新建双线轨道28.73公里,既有线改造9.96公里,新建车站3个,隧道4座总长3591米,桥梁1715.006米,路基土石方1318万方,通信,信号,电力94.46公里, 设计时速客运100km/h, 货运80km/h,轨距1520mm。

二 变更的实践

2.1 施工工艺的变更

项目隧道地质均属于软弱泥质沉积岩,围岩强度不高,但围岩整体结构很好、破碎程度低,原设计的隧道施工工法为“钻爆法”,在当地国对炸药管理极其严格,束缚了隧道的掘进,我们一线的管理技术人员积极探索,深入研究,提出了试用“破碎锤掘进”的工法,由国内传统的“钻爆法”转变为 “破碎锤掘进法”。

结果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且逐步掌握了在掘进时的力度、角度、间距、进尺安全距离等参数,最后在全线5座隧道进行推广。该方法的应用一是降低了成本,节约了昂贵的炸药和雷管费用;二是有效控制了超欠挖,减少了对隧道围岩的扰动;三是加快了工序转换时间和减少了爆破后的空气污染;四是更加安全可靠;五是保证了掘进速度。每天二个半到个三个循环,每个循环根据围岩类别不同进尺,不超过1.2米,用这样的方法得到了各级领导、专家的认可。

2.2 主体结构物的变更

相比国内项目,海外EPC项目的最大特点为:总承包方具有较大的设计变更权限,在尊重合同的基础上,只要有足够充沛的理由,说服业主和监理,基本上可以得到设计优化变更。

表1显示了原设计288.55m的钢梁桥,设计变更为路基的实施方案,我方的理由为在工期较为紧凑的情况,要钢桥梁的快速施工难度较大,因为格鲁吉亚能够没有能够生产并精加工的钢结构厂商,基本要从别国进口,从预订加工到进口运输到施工现场,工期耗费较大;再者,第比利斯属于海滨城市,年降雨量充沛,钢结构容易锈蚀,从而使得钢桥的后期维护成本较大;最后,我方技术人员详细勘查了现场,周边有一块公园湿地,如果硬生生地架一座桥梁,显然与周边的坏境景观不相协调。因此,该设计变更经我方与主业的详细沟通后,得到了业主的认可。表2的变更与表1的变更理由类似,在总价包干合同的前提下,两项变更总共节省费用9,468,521瑞士法郎(CHF),约合人民币61,545,386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 索赔的实践

鉴于付款延迟,我方按照FIDIC条款规定,书面通知业主于2012年10月27日开始暂停现场工作。

停工后,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闲置。因机械设备停止施工,增加了承包商的机械折旧和闲置、看管等费用。

第一阶段从2012年10月27日至2012年11月20日,共计25天,发生费用共计:3355132.96GEL,由此延迟工期 190 天:

人工费共计2173174.71GEL :

-人员交通费:248名中国工人回国,发生机票费用192192.91GEL;

-回国工人购买机票后在等待飞机航班期间,248人等待25天,等待期间发生工资441936GEL;

-未回国的人员,在此期间等候的工资费用为1494025GEL(2039625GEL-248*25*88GEL)=1494025GEL。

-现场看守人员:现场共计停止施工18处,每处看守工人4人昼夜值班,看守人员月工资税前650GEL/人,共计:650*4*18=46800GEL,25天合计46800/30*25=39000GEL;

-AVCHALA站场聘用的当地工人共18人:每个月总工资400GEL/(人*月)*6(人*月)+625GEL/(人*月)*1(人*月)+400GEL/(人*月)*3(人*月)+375GEL/(人*月)*8*(人*月)=7225GEL/月,25天合计7225/30*25=6020.8GEL,

在充分与业主、监理友好协商后,上述经济索赔得到了业主的认可,挽回了经济损失。

四 结论与展望

在我国“一带一路”的对外经济贸易战略格局下,国内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将参与海外的EPC+F基建项目,在总价包干的前提下,如何充分的利用好变更索赔的利器,将项目效益提升至极致,是海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肃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以格鲁吉亚第比利斯绕城铁路项目为例,例举了变更索赔的成功案例,以点带面,在基本尊重FIDIC条款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通过与业主、监理充分沟通,上述变更得到了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国际工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相对较为复杂,因而合同管理工作也相对较为复杂,由于国际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要求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掌握专业知识,还要求管理人员精通各类外语,另外对于金融、管理、法律、索赔等知识也必须有所涉猎,另外还要求国际工程管理人员不断总结和探索国际工程管理中的经验,从而保证国际工程项目能够顺利推进,保质保量的完成,使得企业在国际中的综合竞争力有所提升。

参考文献

[1]朱毅,等.基于总承包商视角的 EPC 国际工程风险因素分级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2,10(5).

[2]陈伟珂,黄艳敏.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3]许文凯.国际工程承包[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4]张水波,陈勇强.国际工程总承包 EPC 交钥匙合同与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

论文作者:黄艳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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