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公告看我国社会经济反腐败问题_审计质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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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经济腐败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公害,它不仅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还对国家的稳定构成潜在的威胁。2011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比较突出,并称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有80%以上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涉及金额达49.3亿元。仅2011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了48540个单位。为国家增收节支189.8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73.8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268件,涉及人员278人。全国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0205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后,8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60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我国国家审计署今年已经发表审计结果公告36项,比上年同期增长71.4%。从这些审计结果公告中,我们不难发现当今我国经济腐败问题还是十分严重的。怎样完善审计公告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反腐败中的作用,值得我们研究。

二、从审计公告中看当前经济腐败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卷入经济腐败犯罪现象突出,大要案增多

审计署2009年在“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中发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原局长陈庆元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截留单位收入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累计达1.28亿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小金库”资金800多万元。

(二)腐败犯罪群体性特征明显,窝案串案上升

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窝案”、“串案”增多。有的“一把手”带头搞腐败,出现了群体效仿,竞相敛财的现象;有的贪污贿赂犯罪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多种犯罪交织在一起,一案多罪、一案多人、一人多罪;有的与其配偶、子女、亲属、情妇等勾结作案等等。据统计,在每年查办的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总数的25%以上,个别地区高达30%还多。

(三)腐败犯罪手段日趋隐蔽,潜伏期延长

由于腐败主体特殊的地位和社会关系,他们在作案手段上往往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狡诈性和隐秘性,随着形势的发展,腐败犯罪的手段也呈现一些新形式和特点。审计署结果公告2011年第2号:“审计署移送的2010年底已办结的28起案件情况”中指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运行控制中心原总经理施国峰在1998年10月至2009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将东航股份飞机地面代理等业务收入1.82亿元,账外存放在其本人、亲属和下属员工等个人账户中,涉嫌侵占东航股份财产。其腐败潜伏期长达近十年之久。

(四)外向型腐败现象突出,携款外逃案件增加

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分析诸多出逃事件,不难看出: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贪官外逃的一般步骤。据中国社科院《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资料估计,中国目前有4000多名官员境外在逃。中纪委称,近30年来,外逃贪官携走资金达500多亿美元,平均每人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从外逃人员的级别构成看,中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处级干部逐渐增多。外逃的贪官过去大多是级别较低的官员,而近年来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逐渐增加,如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正部级官员高严,海南省财税厅原厅长刘桂苏等。从外逃人员的职业分布来看,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所占比重较大。据有关方面统计,这些人占了携款外逃总人数的70%以上。

(五)腐败的滋生呈现出不同的地域与行业特征

通过对审计结果公各2011年第2号:“审计署移送的2010年底已办结的28起案件情况”和2011年第29号:“审计署移送的至2011年6月已办结的39起案件和事项情况”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经济腐败存在着地区差异。在我国中西部,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腐败现象比较突出;东部南部主要是具有外向型特征和资本积累型特征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北部主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二是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着某些弊端,石油、电力、民航、电信、通讯等垄断行业成为腐败犯罪的集中领域,行政、司法等权力机关和金融证券、建筑、工商、税务等经济管理、资源分配部门仍是腐败高发地段。在这些领域查处的腐败犯罪案件占案件总量的60%以上。而在对教育局、司法局等的预算支出结果公告中我们能发现经济腐败不仅在企业中存在,已向文化、科技、教育、司法等传统上认为是清正的部门渗透蔓延,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发生。

三、我国审计公告现有的问题

我国从2003年实行审计公告制度以来,截至2011年8月1日,审计署在审计署网站上共发布了104项审计公告,如包括六项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的审计项目和恢复跟踪审计结果,则共计110项。审计公告披露信息越来越多,涉及面也越来越广。总的来说,我国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公告内容涉及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数量亦成上升趋势,但是审计公告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审计公告的内容不够明确。如《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中规定“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可以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这些用语都很模糊,如何界定这些规定,以减少任意放弃公告的情况发生,是今后审计机关应考虑的一个问题,事实上审计署对外公布的审计公布的金额结果数量远没有达到社会所期望的水平。

其次,公告的行政主导色彩过浓。这是与我国国家审计的行政型模式相联系的,这种模式使得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水平相对较低。由于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部门内.而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属于政府部门,这就使国家审计具有浓厚的内部监督色彩,在审计结果公告前,通常需经政府领导批准同意,而政府领导很有可能从政府利益出发或者满足其自己利益而隐瞒一些事实,不对外公告。

四、完善审计公告机制,发挥其在经济反腐败中的作用

(一)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法律体系

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只有有了健全而适当的法律规定,才能使审计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感到形式上有法可依,解决实际中无章可循的无奈局面,被审计单位也就不会利用这些漏洞来阻止结果的披露。因此,科学地完善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法律体系,对于提高我国审计结果公告质量、提升公告程度等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只有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提高了,才能对外揭露经济犯罪的事实,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二)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程序

没有程序的公正,就难以确保实体的公正,审计执法机关的工作质量也就无法得到保障,全体公民被误导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因此,必须将审计结果公告程序法定化。审计结果公告程序可分为准备、实施和终结三个阶段。最后,办理来信来访,通过群众的来信来访形式向审计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审计机关应有专门的人员,按来信来访的要求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当然,还要搞好跟踪审计。对审计结果公告的问题尚未整改纠正的要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且整改困难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从审计结果公告中我们可能看到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项目的跟踪审计到现在还在进行着。

(三)审计结果公告内容规范化具体化

审计公告的内容实际上是指审计公告的界线和标准,也就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审计公告的主体所公开的内容是以什么标准来确定的。审计结果公告必须是以公开为原则,而不予公开的状况只是例外,排除在公告范围之外的事项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否则必须公开,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在内容上应做到具体化,不能只是“点名”而已。对于经济腐败犯罪中涉及的具体人员,具体事项以及具体的处罚情况,必须给予充分的披露,才能对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四)审计结果公告形式有针对性

可供备选的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很多,审计结果公告披露可以采取公告、新闻发布会、通报、广播、电视或报纸等多种途径进行,同时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因此,必须将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多样化。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审计信息,规定应该采取的不同类型的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对于不同类型的涉及经济犯罪的审计结果,除官网登载,媒体发布外,还应在涉及该事项的行业、部门、领域和地区予以重点公告。

(五)对审计信息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宣传

即使是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掌握专门的政府审计专业知识也只能是少数人,所以使审计结果更通俗易懂是一条更为直接的途径。但是简化审计结果有不小的难度,因为各种审计结果的通行格式是不宜随便改动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普及一些基本的审计知识,对于审计项目背景、审计术语以及一些重要数据也应该进行解释说明。也可以编制一些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以使公众获得更为清晰明了的审计结果信息,以提高公告的效果。

(六)建立审计结果公告问责制度和补救机制

对于“屡审屡犯”的问题,李金华审计长表示,“最好的办法就是屡犯屡审,只要问题存在,就坚持审下去。最后就会见效果,就会越来越好”。为切实解决审计问责难的问题,应建立审计结果公告问责制度。在审计结果披露后,人大及时启动相关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就重大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组成专门的临时委员会对某一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如果审计揭露的问题涉及犯罪,司法部门应积极配合,政府监察部门也应展开调查。通过公开、透明的审计报告和舆论的力量发挥监督作用,通过相应的问责机制、引咎辞职等机制,严惩经济犯罪,才能达到对其他人员的警示作用,预防经济犯罪的再次发生。

五、总结

通过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分析,我们发现国家审计公告内容不断扩展,审计报告内容在不断扩展,在继续加强财务审计的同时不遗余力的强化绩效审计的内容,强化审计结果的披露,才能在揭示现有经济犯罪的同时起到预警作用。我们应该及时发现审计公告机制上的重要问题,尽快改正相关问题。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推进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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