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及其发展趋势_证券业论文

中国证券业及其发展趋势_证券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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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券商现状

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主要中介机构——券商,其分布格局和市场结构是如下特点:

1.分布格局基本形成,规模存在较大差异

从1988年我国第一家券商——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到1997年底,我国券商总数已达90家,基本上形成了以南方、国泰、申银、华夏、广发、君安等为第一梯队的全国型大券商,以湖北证券等为第二梯队的具有地域特色的省级券商,其余地市级券商为第三梯队的格局。

我国券商规模大小存在很大差距,在90家券商中,前5家券商(君安、申银万国、南方、华夏、海通)集中了33.95%的资产,注册资本总额占总量的24.52%;前20家券商集中了66.20%的资产,注册资本集中度达71.60%。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券商发展极不均衡,我国最大券商君安证券资产总额为175.65亿元,而我国最小的券商海口财政证券资产总额为2548万元,前者是后者的689倍。造成我国券商实力不均衡的原因有先天性原因,也有后天性原因。先天性原因如国泰、华夏、南方等三大券商是我国四大银行为主体组建的“国”字号券商,注册资本均为10亿元,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已经在资本、人才、网络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后天性原因是指券商竞争力存在很大差异,券商发展速度不均衡,以君安、广发、国信为代表的极少数地方券商发展势头强劲,已经进入与三大“国字号”券商互为竞争对手的第一梯队,而绝大多数券商竞争力依然很弱,发展速度相对滞后。

2.一级市场CR[,5](注:CRn(Concentration Ratio)产业绝对集中度的英文缩写,表示(资产、注册资本、市场占有率等)前n位企业相关指标占整个产业的比重。)占领半壁江山,市场份额分布处于相对均衡状态,二级市场CR[,10]占据1/3市场份额,前五大券商市场份额可能进一步扩大

实力、规模的不平均与券商业务市场分布格局不均衡是一致的。比较而言,我国券商一级市场的集中度比二级市场集中度要高,一级市场集中度1998年与1997年变化不大,这表明,我国一级市场垄断与竞争格局处于一种相对均衡状态,所谓相对均衡状态非并意味着一成不变,从发展的角度看,这种竞争相对均衡状态是会不断被打破,再由市场竞争去寻求新的均衡。目前我国券商生存的外部环境正发生全方位的“质变”,这主要体现在承销业务的市场化、券商分类管理以及新的证券业务的开拓,《证券法》实施和机构投资者(如证券投资基金)培育将很可能改变现在我国证券市场内在运行机制,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我国固有的经纪业务营业部体制面临挑战。以上种种的“质变”必然导致我国券商队伍的重构,一级市场原有的均衡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更高层次的均衡。

我国券商二级市场的集中度1998年的数据与1997年相关数据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前五家券商的市场占有率(CR[,5])增长了67.64%,前10家券商市场占有率(CR[,10])增长了26.19%,这种情况一方面表明我国证券二级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CR[,5]增长幅度比CR[,10]增长幅度要大的多,表明我国证券二级市场市场占有率在前五名券商的市场份额是呈增加趋势的,而市场占有率在第6-10名券商的市场份额1998年比1997年是呈上降趋势的,这进一步说明,我国证券二级市场垄断趋势增强,前五家大券商竞争力提高。

3.我国券商业务品种单一、业务差别化和国际化程度低

我国券商目前业务主要是个承销、经纪和自营等三大类,基金、财务顾问、兼并收购等业务才刚刚开始。其中以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较快。而西方券商为客户的服务领域已经拓展到投资、融资、保险以及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各个领域,著名的美林公司就素有“金融百货店”之称。

我国券商不仅业务品种单一,而且业务差别化程度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证券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证券业务流程的程序化、缺乏创造性是造成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差别化程度比较低的主要原因。近来发展表明,我国券商已经开始注重在承销和经纪业务中融入研究含量,从服务质量和层次上培养业务差别化,并致力于新业务的开拓。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1998年底,共有境外中资证券类机构26家,其中香港地区24家,英国2家,中国银行在香港重组成立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资产规模最大的境外中资证券机构,另有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设立的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之,我国券商正逐步走出国门,但与国际金融一体化步伐相比,与发达国家券商相比,我国券商国际化程度还远远不够。这一方面归因于我国券商发展历史短,在资本、网络、人才等方面还比较弱小,无法参与国际资本市场,与国外大券商竞争;另一方面,国家严格控制国内券商在香港以及海外地区设立机构的政策也在相当程度限制了我国券商的国际化进程。

4.我国券商融资渠道匮乏,资产质量不高

作为金融机构,我国券商的融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券商几乎无正常的融资渠道。这样就造成一方面券商业务的深入和拓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拆借或通过其它非正常渠道拆借资金等现象非常普遍,这给券商带来了极大的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有关报告统计,不少券商长期投资占资本总额的比例都超过30%,个别券商该指标甚至达到156%,且长期投资以流动性差的股权投资为主,这表明我国券商资产质量普遍不高,同时,券商无正常的融资渠道使其又面临着支付风险。总之,券商的融资问题是制约我国券商发展的“瓶颈”。

5.研究工作已经受到各券商普遍重视

自1997年以来,各大小券商纷纷筹建研究机构,至今,券商的研究队伍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研究力量,其中以君安、广发、华夏等券商的研究最具有代表性。我国券商的研究基本上定位于两个层次:一是服务于公司的业务,服务于客户;二是业务创新;另外,在公开媒体发表研究报告,也起到提升公司形象的作用。但总体说来,研究工作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研究的水平和质量与券商的内在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不少券商的研究机构主要精力放在发表文章上,而忽视了对券商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因此,提高研究人员的素质,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且具有重大实际意义的研究将是券商研究发展的方向。

二、我国券商发展趋势

我国证券市场自1996-1997年快速膨胀期后,从1998年开始,随着国家对证券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的加强,证券市场步入了平稳发展时期,预计未来3-5年我国证券市场层次仍以深沪两大交易所为主,市场结构以A股上市公司为主体,市场总量将平稳增长,同时,投资者结构将向以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方向转变,证券市场投机气氛也将减弱。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和《证券法》的实施,我国券商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桃战。

1.通过业内重组合并或增资扩股追求规模扩张

“信托、证券、银行”分业经营和券商分类管理将促使我国券商业内重新整合。即将实施的分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可能将采用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几家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合并成立一家券商;另一种模式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被其它券商购并。对于后一种模式,无疑给现有的券商扩充实力提高规模竞争力带来了机遇。券商的分类管理加速了国内券商扩张的步伐,我国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券商18家,5亿元—5千万之间有49家券商,5千万以下的29家券商。可以预计,经纪券商既无规模优势,又无硬件优势,在证券研究、咨询服务上更难以与大券商匹敌。其前景预期黯谈以及《证券法》的实施,必然促使国内中小券商加速规模扩张的步伐,以便早日挤入综合类券商行列。

国家扶持大券商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国内券商扩张。就我国券商发展所面临的“瓶颈”而言,无疑我国券商规模偏小排在首位。规模小必然导致抗风险能力和开展新业务能力弱,无力开拓国际市场,更谈不上与国外庞大的投资银行竞争。国家目前已经允许券商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壮大其规模,通过市场选择兼并联合自然也是我国券商规模扩张途径之一。国内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环境必然推动国内券商之间兼并重组。

2.开拓业务多元化和国际化,以实现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

券商是从事金融服务的知识经济型企业,智力要素是其主要的服务要素,在券商各项投资银行业务中,智力要素都贯穿于其中,而且这些业务之间存在协同效应。券商这种智力资源的共享性和知识经济特性决定了券商规模经济是体现在各项业务的扩展和新业务的不断创新,使券商长期智力平均成本不断趋于下降,收益递增。著名的“金融百货店”美林公司的发展就体现了规模经济规律。因此,业务多元化和广泛的营业网络(全球化)分别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极大的拓展了券商的业务市场,是券商实现规模经济的具体途径。

我国证券市场未来3-5年内证券市场规模将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这将限制传统业务的发展空间,但以基金、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业务在我国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开拓基金、政府(企业)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等新业务,是今后几年内我国券商实现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战略。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巨大容量给我国券商提供了潜在的发展空间。因此,突破国内证券市场局限,积极开展国际投资银行业务,也是我国券商实现规模经济和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3.成熟的证券市场和多元化证券业务是我国券商形成市场细分和专业化的必要条件

市场细分和专业化是证券业市场结构成熟的必然结果,也体现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美国证券市场就体现了市场细分和专业化特征,有8000多家券商从事经纪业务,实力较强的几百家券商从事承销、经纪和做市商业务,超大型的券商则成为全能性券商,但彼此在业务品种上各有所长。

市场细分和专业化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需要其它条件的配合,特别是投资品种和市场的多样化,而现在单一的市场(只有深沪两市)和单一的证券业务品种直接制约了大券商发挥综合优势和内在潜力,又限制中小券商形成特色经营的空间。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市场细分和专业化,但从长期来看,特别是21世纪,市场细分和专业化是我国券商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支持我国券商发展的建议

我国券商生存环境正面临全方位“质变”,随之而来我国券商也将面临着新的质变——提高竞争力,其意义不仅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迎接21世纪国际金融一体化挑战的需要。据此,提高我国券商的竞争力已成为我国券商发展的目标。为尽快达到这一目标,我国有必要解决以下几个长期制约我国券商提高竞争力的问题。

1.组建超大型券商与实现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

优化股权结构是为了使我国券商建立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自觉地形成一套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这也将防止券商由于“内部人”控制而带来巨大风险。组建超大型券商目的是提高我国券商竞争力的物质基础,具体途径可采用以5家左右资产质量好、人员素质高的大型券商为核心,有选择的合并几家其它资产质量较好的券商,同时增资扩股。与此同时,把增资扩股与优化股权结构结合在一起,组建后大券商股权结构宜分散化,且前5大或10大股东均衡持股,这样有利于使券商实现法人治理,防止“内部人”控制。从长期来看,支持大券商上市不仅开辟了一条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使券商走上“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道路。

2.拓展券商的发展空间

我国证券市场狭小和现开展的业务品种单一使我国券商的生存空间极为有限,因此,支持我国券商发展必须拓展券商的发展空间。拓展发展空间不外乎拓展券商的业务空间和拓展券商的市场空间,前者指券商业务多元化,即国家对券商开展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投资(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后者指一方面丰富国内资本市场层次,可以设立二板市场、有选择的设立其它交易场所;另一方面允许或鼓励国内券商跨出国门,在我国香港或海外地区设立机构,逐步培养我国券商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

3.规范证券市场为券商提供适于发展的竞争环境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对券商提高竞争力不利的客观环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体现在承销业务的额度计划制,其结果是一方面使该业务失去投资银行业务创造性的特征,而跑批文、跑额度成为主要工作;另一方面券商投入大量的人力,但承销收益微薄,据有关资料统计,承销业务收入只占券商营业收入的4%-5%。另外,承销业务的额度计划制造成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且业绩优秀的民营企业不能上市,而一批业绩虚假的企业却进入上市公司行列。二是体现在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氛围浓厚,上市公司行为趋于短期化;据有关资料统计,自营收入占我国券商收入的40%-50%。不难推断,在以谋取投机收益为主的证券市场上,券商的行为也必然趋于短期化。

因此,规范证券市场为国内券商提供适于发展的竞争环境尤为重要。承销业务的额度计划制应当随着《证券法》的实施而取消,取而代之是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在改变我国证券市场内在运行机制上,正在推行的工作有培育机构投资者、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等。这些工作虽然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理性投资的证券市场目标还相差甚远,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我国证券市场发行、经纪、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诸多领域的完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4.开辟券商融资渠道

开辟券商融资渠道是解决制约我国券商发展的“瓶颈”问题,目前拟订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券商进入7日拆借市场。参照国外券商的融资渠道,我国券商还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抵押贷款、上市以及国债回购等方式融通资金。值得高兴的是,国家目前已允许国内券商开辟融资渠道,以支持国内券商的成长。广发、湘财等6家券商相继获准增资扩股,无疑为其增强了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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