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解困之策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改革论文,之策论文,农村义务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384(2006)10-0018-04
当前,城市学校的课程改革如火如荼,农村学校却冷冷清清。一些农村学校开设了新的课程,但是教育理念和方式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教育教学质量也没有明显的提高,一些农村初中校的辍学率反而有所回升。课程改革纲要中关于农村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要求,在许多地区并没有很好地落实。笔者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从客观方面看,农村教育投入不足、师资水平低和办学条件差,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无差别”的公平教育理念难以实现。从主观方面看,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多种价值取向共存,如为升学服务,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等,使课程改革陷入两难困境。
一、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两个矛盾焦点
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如何既能反映和适应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又有利于农村学习者的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难以两全的问题。其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一是对农村学生应当进行“离农的教育”还是“务农的教育”,二是对农村学生应当“实施普通教育”还是“提供职业教育”。这两个矛盾焦点的共同前提是:都以落后的农村经济、滞后的农村文化和低质量的农村教育为基础,同时又都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教育措施。
1.“离农的教育”还是“务农的教育”——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向何处去
对农村学生进行“离农的教育”还是“务农的教育”,是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性的选择。
当前,“离农”是众多农村学子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因为这是他们看得到教育实惠的惟一出路。在教育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教育需求的条件下,这种取向使一批农村的优秀人才跳出了“农门”,同时也造成了一大批学业失败者。“离农的教育”导致了农村教育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缺位与失能,拉大了城乡教育的差距,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
“务农的教育”强调农村经济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力求发挥农村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在一些改革先行者的努力下,这种取向引导一些地区和学校为农村培养人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特别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这种取向显现出先天的不足。目前,由于“三农”的弱势地位,“务农的教育”还不可能使农村学生的际遇有根本的改观,因而往往受到冷遇。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看,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和农村的城镇化,是“三农”发展的新潮流,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农民发展的新趋势。农村教育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的要求,应该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焦点问题。农村学校课程的价值取向是否应由“务农的教育”向“离农的教育”转变,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显然,为适应农民非农化的进程,“离农的教育”将成为农村学校课程改革的多种取向之一。但是,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很大,非农化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务农”与“离农”两种趋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会并存下去。为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利益,我国还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务农”仍将是相当多农村人口的主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务农的教育”还应当加强;同时也应该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人口素质提高的要求,提升其目标,更新其内容,提高其水平。
2.“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何种教育才是真正公平的教育
实施“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是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课程内容的价值选择。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因为农村地区贫困,就向那里的儿童提供质量与水平都低于城市的基础教育,或仅仅提供某些职业教育。因为,这意味着贫困地区的儿童将来很难获得接受正规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种观点认为:前一种观点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但却是不现实的,甚至会是更加不公平的。贫困地区的一般普通教育,教育质量较低,很多学生中学毕业后得不到升学的机会。对他们来说,最有实际意义的是提供将来能够找到工作的技能,包括在农村发展的实用技能。贫困地区某些儿童和青少年辍学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看不到一般普通教育能够带来的好处。他们现在学习的东西与他们将来的发展没有关联。谢维和教授认为:“后者显然不利于孩子长远的发展,而且也是不公平的。这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不能不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1]
笔者认为:衡量农村义务教育课程的公平性,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也无明确的定论。但从农村儿童需求的角度看,是否纯而又纯的普通文化教育就是公平的,就一定有利于他们的长远发展,是需要商榷的问题;同样,职业技术教育是否就不利于农村学生的长远发展,就一定是不公平的,也值得商榷。问题的焦点在于:对农村学生进行何种教育,其价值应该由谁来判定。即农村义务教育课程的价值,究竟应当由谁说了算。这里的关键在于:要明确谁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的价值主体,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课程价值的标准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问题。
以往,判断农村学校课程内容的价值,往往采取外在的工具性标准,而忽视了学生作为课程价值主体的内在要求。从学生发展的角度看,任何进步的、有发展意义的课程内容,都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的标准是内在的、主体性的,是因人而异的。因此,对农村学生应当进行“普通文化教育”还是“职业技术教育”,其价值判断不仅是外在的,更应当是内在的。也就是说,对农村学生应当进行哪一种教育,才更有利于他们的发展,才更公平,主要应当取决于农村学生内在的自我感受与需求。恰如施良方教授所说:“在课程问题上,关键不在于选择了什么,而在于为什么而选择。”[2] 按照这一观点,“何种教育对于农村学生是公平的”这样一个富于伦理意义的问题,惟一能够作出回答的,是农村学生自身。也就是说,能切实满足农村学生需要并有助于他们发展的教育,才是真正公平的教育。
总之,化解上述“两难”,是农村学校课程改革必须面对的问题;但应有的价值取向,不应该是舍此取彼的,而是要找到一种使诸如此类的“两难”问题,在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中得到化解的办法。有时换一个角度考虑问题,“两难”可能就不成其难了。
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困境的建议
笔者认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课程发展的最直接因素,是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课程的适切性,但它们又受到教育投入、办学理念和教育观念、教育体制与机制等深层次因素的影响。因此,化解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困境,必须统筹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1.追求真正的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在诉求。真正的教育公平应当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使他们的不同需求在基础教育这一平台上尽量得到满足,即做到教育适应学生,而不是学生适应教育。但要做到这一点,仅靠课程改革是不够的,还需其他措施的配合。
首先,要兴办“无差别”的学校,使农村义务教育具有相对充分、优质和均衡配置的教育资源。只有“无差别”的学校,才有“无差别”的教育。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前提。目前的课程改革是在教育资源匮乏且配置失衡条件下实施的。这种情况既使课程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的公平,也影响了义务教育的普及。为此,我们在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中,不仅要关注课程自身的建设,而且要关注课程实施条件的改善。这是课程改革在农村能够有效实施的根基。目前,党和国家采取的如“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两免一补”、“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措施,已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初现端倪,并为实现“无差别”教育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其次,要完善农村的教育结构体系。目前,农村教育结构体系的失衡,使基础教育不得不承担职业教育的任务。但是教育资源的匮乏,又使农村学校难担此任。有识者认为:在学习年限没有增加的条件下,农村初中开设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术课程,是“以降低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为前提或代价的”。因此,完善农村教育结构体系,特别是加快发展县域的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是当前满足农村学生多元化需求的基本措施。
再次,要注重农村学生主体性的提升与发展。笔者认为:真正的教育公平源于农村学生自我的主动发展与创造,而不是外界的赐予。就农村学生的发展而言,教育的公平,不仅是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和丰富的教育资源,更在于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追求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更应关注农村学生主体性的提升,致力于为农村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和生命价值的实现创设条件。近年来,一些农村学校以“职业生涯教育”的理念引导课程改革,使课程改革的视野由仅仅关注学生毕业后的出路,转向关注他们毕生的学习与发展;也使课程改革由局限于“绿色证书”教育,推广到义务教育学段的全部学科与全部活动上来。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学校中“普通文化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二元性矛盾,使农村学生由被动应对外界要求,转向了主动选择人生道路,向着真正的教育公平迈出了有意义的一步。
2.坚持为“三农”服务的课程价值取向
为“三农”服务、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是农村义务教育应有的使命与宗旨。满足农村人口的各种学习需求,既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本体功能,又是“为‘三农’服务”最直接的表现。笔者认为: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的滞后不在于面向了“三农”的要求,而恰恰在于忽视了“三农”的要求。其误区就在于把升学教育当作最终目的,忽视了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历史使命。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看,“为‘三农’服务”的根本意义在于教育强农,在于促进“三农”主体性的发展及其弱势地位的转变。因此,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和真谛应当是:使农村教育成为“为农”和“强农”的教育。它应当以人为本,以农村学生的需求为基本切入点,强调课程对于农村学生全面和主动发展的建构意义,致力于构建适合学生主体性发展的课程与教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离农”和“务农”都应视为农村学生发展的合理需求,都是“为‘三农’服务”应有的内涵。它们都应当是农村学生主体性发展基础上的生成性结果,而不是囿于环境、条件和机遇的被动选择。
3.建设具有农村学校特色的课程文化
这是增强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效的根本之策。课程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学生的主体性和激发学生的生命活力。而贴近学生生活、富有农村生活特色的课程文化,则是农村学生健康和谐的心理赖以孕育、产生的基础。然而,目前一些农村学校的课程却严重脱离学生的生活,使课程文化缺乏农村的特色,课程改革难见成效。因此,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只有植根本土文化,贴近学生生活,才有其内在的生机与活力,才能真正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才能引发教师参与课程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才能切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服务于“三农”。但是,农村学校的课程文化建设,还应当遵循国家课程改革的要求,否则可能就是保守的,甚至是落后的。这是因为国家课程改革体现了先进文化的要求,是我国中小学课程基础性和均衡性的基本保证。农村学校的课程改革应当创造性地贯彻国家课程文件的精神。只有这样,国家文件的精神才会内化为农村学校的课程文化,既实现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又形成农村学校课程文化的特色,从而引导农村学校的课程文化建设,向着既富生机又合规范的方向发展。
4.以农村教师的发展为本
众所周知,教师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农村学校应当把课程改革看作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机遇。近年来,为了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些地区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城市教师下乡支教、新教师到农村学校锻炼等。然而,这些措施对于农村学校的发展来说,其意义主要是“输血”,而不是“造血”,即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农村学校课程改革滞后的状况,也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为此,必须探索一条能引导农村教师完善自我、主动发展的自强之路。
从一些农村教师成长的经验来看,这条自强之路是植根于农村本土文化的“草根式”道路,即指农村教师的发展主要是立足于本校实际,植根于本职工作,以课程改革为契机,在落实课改要求中形成自己新的理念、新的风格和新的模式,并在促进学生成长中使自己也得到发展。这种“草根式”的道路,虽然不同于传统的“学院式”道路,但却是许多优秀的农村教师的成功之路。对于缺少经费和资源的农村学校来说,这是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脱困的根本之道。
在激发农村教师发展主动性与自觉性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他们的专业引领,并在农村学校形成引导农村教师主动发展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
注释:
①本论文为作者牵头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课程发展模式研究”(项目批准号:BHA010080)、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课题“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2001zdxm88004)、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大课题“吉林省农村基础教育为三农服务研究”(项目批准号:015005)、教育部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农村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及缩小教育城乡差距研究”(编号:11544)等项目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