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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85(2007)02 —0001—09
一、闽台人民同根所生 血脉相连
福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台湾海峡的最近距离仅130公里,最宽的也不到200公里,具有天然的地理联系。我们的祖先已朴素地意识到台湾与福建在自然地理上的亲缘联系,黄叔璥《台海使槎录》称台湾诸山发源于福州鼓山,“自闽安镇官塘山、白犬山(即马祖岛)过脉至鸡笼山”,《澎湖厅志续篇》谓澎湖群岛“自泉郡清源山发源,蜿蜒至东南入海”。在福建流传着“福州鸡鸣,基隆可听”的谚语。现代地理学研究表明,台湾位于祖国大陆之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与大陆紧密相连,在地质、地形、海域、气候、土壤及植被等方面都与福建十分相似。闽台之间的地缘联系,使台湾的自然史与人类文明史,紧紧地与祖国大陆联系在一起。
福建与台湾之间的地理接近,为早期人类的来往创造了便利条件。在温暖的间冰期来临之前,台湾海峡还只是干涸的峡谷。温暖的间冰期来到后,海平面上升,福建与台湾之间的“峡谷”才变成今天的台湾海峡,台湾也才与福建分离,变成一个海岛。在第四纪的冰河时代,出现了数次海进与海退,福建与台湾也相应地发生了数次的连接与分离。每次冰期来临,在福建东山岛和台湾澎湖之间出现了被称为“东山陆桥”的浅滩区,为早期人类从大陆向台湾迁徙提供了便利的通道。
春秋至秦汉时期,大陆东南沿海聚居着“百越”土著民族,居住在福建境内的越人称“闽越”,其最重要的文化标志是以蛇为图腾和断发文身。由于闽越族是一个善于舟楫的民族,有不少闽越人跨越台湾海峡,迁徙到台湾,成为台湾早期住民泰雅、赛夏、布农等族的祖先。关于台湾早期住民的来源问题,学术界仁智互见。我们认为是不同时期,从不同地方入台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支是春秋至汉代时期从福建迁徙入台的闽越人,这一点可以从台湾早期住民自古以来一直保留着闽越族的蛇崇拜和断发文身的习俗得到佐证。
大陆汉族先民迁入澎湖、台湾的历史,有文献记载的可以上溯到唐代中叶。唐元和年间(806—820年)施肩吾始率其族,迁居澎湖,写有《岛夷行》诗歌,其中“鬼市盐水”,就是描写当时之景象;明末清初的淮右禅师在台湾曾见到“开元”年号的碑文;明郑时期,有人发现唐宋以前古窑。这些早年迁徙入台的汉人,很可能是以闽人为主。
宋代,闽南人开始移居和开发澎湖,汪大猷知泉州后,在澎湖“造屋二百间,遣将分屯,军民皆以为便,不敢犯境”(楼钥.攻媿集,卷88,“汪大猷行状”)。学者根据“造屋二百间”推测,宋代居住澎湖的福建移民人数当在千人或千人以上[1,2]。明代陈学伊《谕西夷记》亦云:“闻之彭湖在宋时,编户甚蕃”(沈有容《闽海赠言》,《台湾文献丛刊》第56种)。
宋元时期的闽南人以澎湖为中转站,与台湾西部的土著居民有贸易来往,也不排除少数闽人定居台湾的可能性。《德化使星坊南市苏姓族谱》七世祖苏钦撰写的序文记载:苏氏一族“分于仙游南门、兴化涵头、泉州、晋江、同安、南安塔口、永春、龙溪、台湾,散居各处”[3]。该序撰写于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年),如果此史料可信的话,则苏氏族人分居台湾的时间,“当可上推到北宋末甚至更早”。在《永春岵山陈氏族谱》及《南安丰州陈氏族谱》中,均发现有元代迁台的记载[3]。
大概在明代中期,闽南渔民在台湾西海岸定居下来,形成时几户或几十户的小渔村。明嘉靖年间开始,东南沿海出现了一批武装海商集团,经常在台、澎地区活动。天启元年前后,以漳州海澄(今龙海)的颜思齐及泉州南安的郑芝龙为首的武装海商集团进入台湾,并在北港一带建立起活动的基地,其中相当一部分为颜、郑的乡人。他们在台湾以拓垦、贸易为生,甚至“与当地妇女成婚”(《巴达维亚城日志》1632年3月条)。据《台湾通史》估计,明代中期以后,移居台湾的漳、泉人有“数千人”,依附于颜、郑的约有“三千人”。除了定居台湾的移民之外,福建每年在台澎地区捕鱼的渔民及进行贸易的商人也不在少数。这些前往台湾的渔民和商人也经常在岛上停留,成为台湾的季节性移民。
闽人大规模移居台湾是在明末和清代,这一时期出现多次移民高潮。
明崇祯元年(1628年),郑芝龙接受了明朝政府的招抚。其时恰逢福建大旱,福建巡抚熊文灿与郑芝龙商议,招泉、漳两州饥民数万人,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开垦荒土为田,辟建庄屋[4]。1624年至1662年荷兰殖民者占据台湾时期,恰逢中国内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动乱。连年的战乱使福建地方的社会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兵祸加天灾,造成严重的饥荒。为了逃避灾难,谋求生路,1646年以后,福建向台湾移民出现了新的高潮,在台南赤嵌附近形成了一个约有25000名壮丁的居民区,全岛约有4.5—5.7万人①。这是台湾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活动。
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军队和家眷多数定居台湾,福建难民也大批跨越海峡,出现第二次闽人移民台湾的高潮,新增汉人为5.6—5.8万人,使台湾的汉族移民总数增至10—12万人,与土著居民的人数差不多②。这时,台湾西部平原乃至中部半山区,已是“烟火相接,开辟荒土,尽为膏腴。”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了台湾,将郑氏官兵及部分百姓迁回大陆,台湾人口减少一半。不久,又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限制内地人移民台湾。但台湾大片未开发的沃土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强烈地吸引着大陆沿海许多失去生计的百姓,偷渡入台的大陆移民接连不断。据吴士功《题准台民搬眷过台疏》说:自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至二十四年十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福建沿海“共盘获偷渡民人二十五案,老幼男妇九百九十九名口。”未被截获的移民人数要多于此数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台湾人口增至660400人,乾隆四十七年(1782)又增至912920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清政府取消了海禁,大陆向台湾移民出现了新的浪潮。嘉庆十六年(1811年)台湾人口多达1901833人。
光绪元年(1875年),清政府解除大陆居民渡台的禁令,设招垦局,往台湾者免费乘船,并予口粮与耕牛、农具、种子,以鼓励移民开发台湾东部地区。清政府的招垦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如恒春县原来人烟稀少,但到光绪十五年,全县已有2万余人,大部分都是汉族移民。又如台东州,刚开辟时到处都是荒山野岭,较热闹的新城亦仅有汉民“三十余户”,到了光绪二十年,全台东已有汉人5700余人,其中在当年的主要垦地如新兴街、马兰坳街、大陂庄、新开园、万安庄、里行庄、公埔庄、万人埔、大庄、里陇、花莲港、璞石阁等处,人口多在二三百人以上[5]。
总之,今日之台湾居民,除早期住民(或称“山胞”)之外,都是近三四百年来祖国大陆移民的后代。他们的祖先主要来自福建和广东,通过垦猎、商贸、随军、避战、婚嫁等形式陆续迁入台湾,并在台湾繁衍后代。据1926年12月31日的人口统计,当时全台人口3751600人,其中祖籍为福建省者3116400人,占83.07%;祖籍广东省者586300人,占15.63%;其他籍人48900人,占1.3%。福建籍人口中,泉州府五县计1681400人,占闽籍移民的53.95%(其中安溪县移民441600人,占14.17%;同安县移民553100人,占17.75%;晋江、惠安、南安三邑移民686700人,占22.04%);漳州府移民1319500人,占42.34%;汀州府移民42500人,占1.36%;龙岩州移民16000人,占0.51%;福州府移民27200人,占0.87%;兴化府移民9300人,占0.3%;永春州移民20500人,占0.66%。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大批政客、官兵、家眷等随迁台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台湾同胞的籍贯比例。据1956年统计,在台湾人口中,福佬人(闽南人)占74.5%,客家人(广东人为主)占13.2%,其他省人(闽、粤以外省份)占0.1%,早期住民占2.4%,外省人(1949年以后入台者)占9.9%。尽管闽籍移民在台湾总人口中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占绝大多数。因此,闽台人民本是同根所生,血脉相连。
二、闽台人民共创家园 经济互补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早在先秦时期已见诸于中国文献记载。吴黄龙二年(230)春正月,吴国将军卫温、诸葛直受吴王孙权派遣率军万人由福建沿海浮海东征“夷洲”(即今台湾),历时一年,这是文献记载的中国军队首次到达台湾。隋大业三年(公元607),羽骑尉朱宽受隋炀帝派遣,率军渡海到“流求”(即今台湾)访察。翌年,再次受令入流求“慰抚”。六年(610),隋炀帝又遣陈稜和朝请大夫张镇周(一作张镇州)率军万余人,自义安(今广东潮州)到台湾,“掳男女数千而归”,陈稜也被台湾人奉为“开山祖”。
宋代,福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随着人口的繁衍和北方汉人继续不断迁入,福建开始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至明清,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加剧。这为大规模开发台湾本岛并向澎湖地区延伸创造了前提条件。
宋代,闽南人开始移居和开发澎湖,他们除了经营渔、牧之外,也在岛上进行农耕种植。南宋周必大《文忠集》载:“海中大洲号平湖,邦人就植粟、麦、麻”③,逐渐形成村落。赵汝适《诸蕃志》载:“泉有海岛曰膨湖,隶晋江县,与其国密迩,烟火相望。”明代陈学伊《谕西夷记》亦云:“闻之澎湖在宋时,编户甚繁”(沈有容《闽海赠言》,《台湾文献丛刊》第56种)。宋代,政府在这里驻扎军队,保护航道的畅通。
元代,澎湖地区得到进一步开发,百业兴旺。汪大猷《岛夷志略》载:当时岛上“坡垅相望。”居民“煮海为盐,酿秫为酒,采鱼、虾、螺、蛤以佐食。……地产胡麻、绿豆。山羊之孳生,数万为群。……工商兴贩,以乐其利”(汪大渊:《岛夷志略》,见赵汝适:《诸蕃志》附录)。至元年间,政府在澎湖设立行政机构——巡检司,隶属泉州路晋江县,征收盐课,行使管辖权,闽台关系进一步密切。
明代中期,福建人在台湾西海岸建立村庄,半耕半渔或弃渔垦荒。他们与土著居民和睦相处,甚至“与当地妇女成婚”(《巴达维亚城日志》1632年3月条),共同开发台湾。福建渔民经常在台澎海域捕鱼。万历年间,福建巡抚黄承玄在《条议海防事宜疏》中说:“至于濒海之民,以渔为业,其采捕于澎湖、北港之间者,岁无虑数十百艘”(明经世文编选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9种)。明兵部题行《条陈澎湖善后事宜》残稿亦说:“海上之民以海为田”,“捕鱼舴艋,村村户户,不可以数计,……而东番诸岛,乃其从来采捕之所”(明季荷兰人侵据彭湖残档,台湾文献丛刊第154种)。还有福建海商与台海岛屿百姓进行易货贸易。陈第《东番记》载:“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沈有容.闽海赠言,台湾文献丛刊第56种)。闽台经济关系进一步密切。
明末清初,随着闽人大批移居台湾,开发宝岛的步伐大大加快,闽台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了。荷据台湾时期,每年有渔船三百至四百艘,约有六千至一万人从大陆来到台湾从事渔业。一部分船只从事商业活动,或者亦渔亦商。在大陆与台湾的船只、人员的往来中,福建占全部的近百分九十。台湾的农业也有所进步,荷兰从大陆招来农民种植稻谷和甘蔗的做法在1630年代后半期已初见成效,尤其是蔗糖、稻米产量剧增,1641年12月13日的《巴城日志》谓:“福尔摩沙岛的耕作,已有显著的增进,明年可以期待收获糖七八十万斤,米2025 Last”。
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之后,为持久开发、治理计,着手将大陆的政治制度和文教制度移植到台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重新划定行政区域,进行行政建置。康熙元年(1662年)二月,郑成功下令改称台湾为东都,改赤嵌地方为明京,作为首府所在地,并依据中国传统的郡县制度,下设承天府和天兴县、万年县。此外,郑成功还在澎湖设立了安巡司,管辖澎湖及附近岛屿。郑成功去世后,在陈永华的经营下,台湾行政机构的建置更为完善。郑氏父子还在台湾大力推行当时大陆所通行的各种赋役、法律及其它各种统治制度和政策。
郑成功还采取寓兵于农的政策,发布命令,留勇卫、侍卫二旅,以守安平镇、承天二处。其余诸镇,按镇分地,按地开荒,“使野无旷土,而军有余粮”[6]。同时规定文、武官照原给额各六个月俸役银,付之开垦。成千上万的郑军将士放下干戈,扶起犁锄,由原来能征惯战的精兵,变成开发台湾原野的集体移民。与此同时,派人到漳泉各地,招抚数万难民到台湾垦荒,采取鼓励政策,取得显著的成绩。开垦的范围“始以承天—府、安平—镇,而以南北附近的文贤、仁和、永宁、新昌、仁德、依仁、崇德、长治、维新、嘉祥、仁寿、武定、广储、保大、新丰、归仁、长兴、永康、永丰、新化、永定、善化、感化、开化等二十四里为中心,渐次向外开展,南至凤山、恒春,北迄嘉义、云林、彰化、埔里社、苗栗、新竹、淡水、基隆各地”[7]。田园总面积比荷据时期增加了2—3倍。为了灌溉田园,郑氏时还修筑、开凿了不少的陂、潭等水利设施。福建移民还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有力地促进了台湾的开发。
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统一台湾后,台湾重归中央政权管辖之下。清廷在台地设官治理,设台湾府,府治在今台南,隶属福建省。台湾府下辖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县治分别设在今台南安平、高雄凤山和嘉义。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和土地的大量开发,清政府又陆续多次增加、调整了台湾的行政机构。如雍正元年(1723年)增设彰化县和淡水厅,雍正五年改分巡台厦道为分巡台湾道,增设澎湖厅。
清政府统一台湾后,随着康熙的解除“海禁”,宣布“开海贸易”,数以万计闽人又移民台湾,加入开发台湾的行列。台湾中部的彰化、鹿港和北部的艋舺、宜兰地区先后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台湾经济得到迅速发展。至雍正、乾隆年间,台湾粮食不但能自给,而且还大量输出,闽台经济出现互补的格局。据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记载:“台地土壤肥沃,不粪种,粪则穗重而仆。种植后听其自生,不事耘锄,惟享坐获,每亩倍于内地”,“然必晚稻丰稔,始称大有之年,千仓万箱,不但本郡足食,并可资赡内地。居民止知逐利,户贩舟载,不尽不休。”闽浙总督高其倬亦称:“台湾地广,民间所出之米,一年丰收,足供四五年之用。”台湾的粮食主要供应福建,乾隆初年,巡台御史张湄等奏称:“兵米、眷米及拨运福、兴、漳、泉平粜之谷,以及商舡定例所带之米,通计不下八九十万。”(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21种)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清政府才开放福建商民赴台湾贩运米谷,每年数量在40至50万石之间。台米输闽除了合法的商运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一些商、渔船通过私口及其他违规方式贩到福建,即走私贩卖,每年走私的数量是相当惊人的。据乾隆八年(1743年)清政府的一份敕令记载,每年由台湾运往福建的米谷多达85万—100万石,其中官方配运的和商运的有40—50万石,另一半则是由民间走私的。除了稻米外,台湾的糖、花生油、黄豆、麻、苎、藤、靛菁、樟脑等土产也大量输入福建。
与此同时,台湾所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及纺织品等依靠大陆供应。从福建运往台湾的主要是日用消费品,以纺织品为大宗,还有日用杂货、建筑材料以及各种土产等。据黄叔璥《台海使槎录》记载,康熙末年“海船多漳泉商贾。贸易于漳州则载丝线、漳纱、翦绒、纸料、烟、布、草席、砖、瓦、小杉料、鼎、铛、雨伞、柑、柚、青果、橘饼、柿饼;泉州则载磁器、纸张;兴化则载杉板、砖、瓦;福州则载大小杉料、干笋、香菇;建宁则载茶。回时载米、麦、菽、豆、黑白糖、锡、番薯、鹿肉售于厦门诸海口。”(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第121种)
随着闽台两地贸易的兴盛,逐渐形成了以大商人为中心,由数十个或上百个商号组成的,专事两岸贸易的商业集团——郊。郊按贸易物种分为布郊、米郊、糖郊、油郊等,按贸易地区分为北郊、南郊、福郊、厦郊、内郊、外郊等。在台湾,较有名的有台南三郊、台北三郊、泉、厦郊等,在泉州也发现鹿港郊、笨郊的碑刻。郊行在台湾存在了近两百年,反映了闽台两地的贸易存在某种商业分工,在竞争中共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闽台贸易的发展和人员往来的密切,闽台之间的对渡港口也增加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厦门和鹿耳门为对渡港口。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和五十七年(1792年),先后开辟了泉州蚶江和彰化鹿港、福州五虎门和淡水八里坌港的对渡港口。道光年间,又有泉州蚶江港和彰化五条港、福州五虎门和玛兰鸟石港的对渡。还有鸡笼(今基隆)、竹堑、梧栖等走私口岸。对渡口岸的增加,促进了闽台走向共同繁荣。
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清政府被迫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五口通商时期,福州、厦门被迫开放为通商口岸;此后,台湾也被迫对外开放。西方列强大肆倾销商品并实行贸易垄断,洋米、洋布充斥市场,闽台之间的贸易额直线下降,严重地损害了闽台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文献记载,厦门作为五口通商口岸不到三年,泉州的土布就失去台湾的市场。台湾的大米跌至每石六钱,在福建也找不到买主。厦门的横洋船,从原来的千余只,锐减至四五十只。但是,闽台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是任何力量都无法割断的,台湾同胞所需的日用杂货等仍从福建输入,民间小额贸易仍相当活跃。
随着中国殖民化程度的加深,台湾的战略地位日益重要,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清政府决定台湾正式建省。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清廷正式宣谕台湾建为行省,成为中国的第二十个行省,全省的行政建置共有一道、三府、十一县、一直隶州、五厅,奠定了今日台湾地方行政区划的基础。但闽台真正实现分治则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从此,闽台之间经济从过去的同一行政区内部不同区域间的关系,转变为两个行政区域间的关系,但经济之间的互补关系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后,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日据台湾五十年之久,闽台经济关系逐步转变为中国与日本之间的国际贸易,受到政治因素和世界经济的制约,更加复杂多变。1895—1902年,闽台贸易额基本维持旧状。1903年开始逐年萎缩,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台湾对福建的贸易额只有原来的一半左右。福建对台湾的贸易额自1903年开始以每年40%的速度递减。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至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之前,受战争和物价的影响,闽台之间的贸易额逐年增加,1927年的贸易额是1902年的1.8倍。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闽台贸易额剧减;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闽台之间的贸易额不到1902年的一半。抗日战争爆发后,闽台之间的贸易几乎中断。
1945年台湾光复后,闽台经济关系恢复正常,台湾的煤、硝碱、水泥等源源不断输入福建,而福建的木材、纸张、笋、茶等也不断运往台湾。1946年,台湾发生粮荒,福建运出大批粮食予以救济。1948年,厦门粮价飞涨,台湾也紧急运来300吨大米予以缓解。两岸人民相互支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1949年,国民党政府退踞台湾,海峡两岸政治对峙,闽台经济关系基本中断。1980年以后,随着祖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闽台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更加突出了。台湾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占优势,而福建在市场、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方面占优势。由于闽台特有的地缘、血缘和文化关系,加上福建省人民政府为闽台经济合作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两地的经济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投资方面,自1980年代至2000年,福建省累计批准的台资项目有5800多项,协议投资金额100多亿美元,实际到位80多亿美元,三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台资仅次于港资成为在福建的第二大境外资金来源。台商投资的规模日益扩大,至2000年底,大企业、大项目投资已经占全省台资总额的70%。投资的对象也由最初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鞋、伞、玩具、体育用品、小家电、小五金等)为主,逐渐扩大为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如精密仪器、电子、化工、汽车等)为主,并出现了行业整体性转移、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的趋势。台商投资农业成为闽台经济合作的亮点之一。截至1999年底,台商在福建投资农业的合同金额15亿美元,实际到位9亿美元。国务院批准了在福建的福州马尾、厦门海沧、杏林、集美建立四个台商投资区,截至1999年底,四个台商投资区共引进台资40多亿美元,引进项目600多个;国务院还批准在福州、漳州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有效地促进了闽台农业合作。
在贸易方面,由于闽台之间具有不可取代的区位优势,加上有关部门为闽台贸易的发展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福建对台贸易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截至1999年底,累计对台贸易金额达190多亿美元。贸易的形式也更加灵活多变,有间接转口贸易、海上直接小额贸易、易货贸易等等。福建输入台湾的商品有中药材、烟酒、鲜活水产品、土特产、纺织品、手工艺品、小电器、小五金及鞋类半成品等。台湾输入福建的主要有机械设备、化工原料、五金制品、化纤、面纱布、鞋类原料等。
在航运业方面,福建沿海设立35个台湾汽船修泊点,27个对台小额贸易点,21个对台渔工劳务点。1997年福州、厦门港被指定为两岸直航试点港口,结束了两岸48年来没有商船直接往来的历史。截至2000年初,闽台共直航4000多航次,运送的集装箱货物达80万个标准箱。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两岸“三通”至今未能实现,严重制约了闽台航运业的发展。
在旅游业方面,闽台合作取得了进展。福建发挥厦门、福州、湄洲岛等口岸实行台胞“落地办签注”的优势,形成以福州、厦门为中心,湄洲岛、东山岛、平潭岛、崇武、三沙、武夷山为亚中心的对台旅游格局,同时为拓展海上直航旅游作准备,使福建真正成为台湾游客进入大陆的开放口岸及中转站。
在渔工劳务合作方面,至1999年福建对台远洋渔工输出达30833人次,至2000年福建输台短期渔工数达131677人次,合同金额9000多万美元④。
总之,在开发台湾的历史进程中,福建先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仅移民台湾、开发宝岛的主体是福建人,而且在历次建置设治的过程中,出谋划策、唱主角的也大多为福建人和福建地方官吏。在闽台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台湾逐渐被开发建设成为繁荣富庶的祖国宝岛。自古以来,闽台经济关系密切,互补互利。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由于闽台之间发展的道路不同、自然资源的差异,两地经济形成了各自的鲜明特点,其互补性更加突出,合作的空间和潜力非常大。但由于台湾当局设置的种种障碍,上述条件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和挖掘。数百年的历史,特别是近20多年的历史充分说明,闽台互利互补,合则两利,通则双赢。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进而实现祖国的最终统一,推动中国经济的腾飞,既是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三、闽台文化一脉相承 源远流长
闽台之间源远流长的文化联系,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原始社会。古人类学家证明,距今三万年前的台湾最早的古人类“左镇人”和稍后一些的“长滨文化”的主人都是从大陆经由福建步入台湾的。考古发掘也证明,台湾新石器时代的大岔坑文化、凤鼻头文化遗址的中下层的遗物和同时期福建壳丘头文化、昙石山文化遗址的遗物在造型和类型上有不少相似之处。青铜时代,闽台之间的文化联系更为密切,同一时期的考古发现均属于以几何形印纹陶和彩陶共存为特征的文化遗存。
春秋至秦汉时期,部分闽越人跨越台湾海峡迁徙到台湾,成为台湾一些早期住民部族的祖先。他们带去了蛇崇拜和断发文身等习俗,一直保留在台湾的早期住民中。清代郁永河在《稗海纪游》中谈到他在台湾亲眼目睹早期住民“胸背文以雕青为鸟翼网罟虎豹文”。陈梦林《诸罗县志·番俗考》云:台湾后垅、竹堑诸社的早期住民“发在周围者悉除之,中留圆顶,剪而下垂头蛇”。至近现代,台湾的鲁凯人、排湾人仍保留着崇蛇的习俗。
唐宋元时期,随着闽人移居澎湖、台湾,汉文化主要是福建文化随之传入。明清时期,随着闽人大规模移民台湾,福建文化主要是闽南文化全面移植台湾,并在台湾扎下根来,生长、开花、结果。
在语言方面:由于台湾同胞中祖籍闽南的占绝大多数,闽南方言自然成为台湾省内的主要语言。台湾闽南话的语音系统和福建闽南话几乎没有差别,声母都是15个,声调7种,不论是泉州腔或是漳州腔,所有的韵母都没有超出福建闽南话已有的范围。台湾的闽南话之所以变异较小,一方面由于迁到台湾的闽南人,人多势众,受其他方言和早期住民语言影响较小。更重要的是在光绪十一年(1885年)之前,台湾一直属于福建行政区管辖,民间的往来频繁。即使在日据台湾时期,日本占领者一度强制推行日语,禁止使用汉语、汉字,但闽南话和汉字没有被消失,反而保留得更地道。这种力量来自对故土的依恋,对乡情的珍惜以及对自己祖先所创造的文化的自然传承和弘扬。除此之外,流传于台湾的还有福州方言、客家方言、兴化方言等。语言是文化的载体,闽台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就是闽南话。闽南话不但具有独特的韵味,保留着许多中原古音,而且承载着闽台人民创造的社会文化,体现了共同的价值观。
在教育方面:清代,闽台教育处于同一格局中。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设府到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完成单独建省的203年间,教育行政一直隶属福建省,由福建省派出官员管理台湾学务。台湾府县儒学生员名额的增设与否都要由福建地方官员向朝廷奏报确定。在台湾各府县儒学执教的教授、教谕、训导等大多来自福建人文繁盛地区,这些到台湾执教的教授、教谕、训导,把福建的教育规制、经验移植到台湾去,极大地推动了台湾教育的发展,促进了闽台教育的一体化。与此同时,台湾的科第人物也经常被派到福建府县儒学中任职,虽然比例不是太大,但他们对福建教育的发展同样做出重要贡献。台湾的私塾也深受大陆影响,学规多沿袭福建的。台湾的书院、义学很多,其中不少书院、义学的教师聘请福建人担任。传统教育在台湾的发展,传承和弘扬了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并成为主体文化扎根于台湾的沃土中。
在文学艺术方面:至迟在明末清初,以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民歌民谣、谚语隐语等为主要内容的俗文学,随福建移民而传入台湾并广为流传,成为台湾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在台湾广为流传的蛇郎君的故事、雷公电母的传说、妈祖、玄天上帝、开漳圣王、广泽尊王、法主公、临水夫人等民俗和传说故事,均来源于福建。台湾民俗学家娄子匡曾经收集整理了400多个流传于台湾民间的故事,他在《台湾俗文学的研究》前言中指出:通过考证台湾民间流传故事的源流,可以“看到台湾和大陆的关系确确实实不能分割,更可以从此证明两地的血缘文化关系之深远,和精神纽带紧紧地正连接着呢?”[8] 闽台雅文学的联系大约在郑成功收复台湾之后。当时随郑成功同时渡台的诗人有徐孚远、张煌言、卢若腾、沈佺期、曹从龙、陈士京六人,其中卢若腾、沈佺期是福建人。随后,许吉燝、李茂春、郭贞一、林英、张士(木郁)、黄(马良)陛、张灏、叶后诏等福建文人相继迁台。这些文人在康熙统一台湾以后,纷纷建立各种诗社,与台湾诗人互相切磋,写了大量诗歌,促进了台湾文学的发展。
台湾的音乐大部分源自福建。明末,南音随闽南移民传入台湾。起源于福建漳州、泉州一带的褒歌、采茶歌等山歌,最初由闽南移民带到台湾,主要在西部平原、兰阳平原和恒春地区流行。台湾客家民歌主要由粤东和闽西客家移民传入台湾,流行于北部桃园、新竹、苗栗和南部高雄以及屏东的丘陵地区。台湾的戏剧也是大多源自福建,闽南梨园戏、高甲戏、布袋戏等于明末清初传入台湾,在民间流传十分广泛。闽台戏剧交流是双向的,歌仔戏是在漳州一带的民间说唱音乐“锦歌”的基础上,结合民间歌舞“采茶”、“车鼓弄”等发展起来的戏曲艺术形式,形成于清末及民国初年,深受受台湾民众的喜爱。1925年,歌仔戏传回闽南,发扬光大,后来成为福建五大戏剧之一。
清朝统一台湾后,福建的绘画艺术传入台湾,传播者有到台湾的官吏、幕僚,也有台湾豪绅邀请的画师,以及民间的画匠等。他们能诗善画,在台期间,或以画会友,或设馆授徒,促进了台湾绘画艺术的发展。福建的诏安画派在台湾有较大的影响。
在民俗方面:台湾的民俗几乎是福建民俗的翻版,无论是生产习俗还是生活习俗,是婚丧喜庆习俗,还是衣食住行习俗,多数来源于福建。清代丁绍仪《东瀛识略》卷三:“台民皆徙自闽之漳州、泉州,粤之潮州、嘉应州,其起居、服食、祀祭、婚丧,悉本土风,与内地无甚殊异。”民俗是几百年甚至几千来百姓在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民俗中沉淀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审美观,反映了百姓的喜怒哀乐,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闽台异彩纷呈的共同的民俗活动,体现了两岸文化同根同源。
在宗教信仰方面:闽台宗教信仰一脉相承,并在维系两岸关系中起重要作用。明末及清代,闽人渡台,为了战胜台湾海峡的巨大风浪及入台后面临的险恶环境,将家乡信奉的神像或香火袋作为护身符带入台湾,建立各神灵在台湾的开基庙、分灵庙。福建宗教信仰沿着闽人开发台湾的足迹,传布了整个台湾。1918年至1981年,台湾当局曾先后五次对台湾地区各种寺庙的主祀神进行调查,名列前20名的主神中,有16位是从福建传入的,他们分别是福德正神、王爷、天上圣母、观音、玄天上帝、关帝、保生大帝、清水祖师、开漳圣王、广泽尊王、三官大帝、神农大帝、玉皇大帝、释迦牟尼、文昌帝君、城隍等。
在福建寺庙向台湾的分灵、分香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福建祖庙(根)、台湾开基庙(枝)、台湾分灵庙(叶)的庙际网络关系。为了保持和增强这种特殊的联系,台湾各开基庙、分灵庙每隔若干年就要到福建祖庙乞火,参加祖庙的祭典,称为“进香”。在台湾历史上,进香活动相当活跃和普遍,即使在日据台湾时期,台湾的宗教信众仍想方设法,冲破重重关卡,到大陆祖庙进香谒祖。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两岸间的“三通”呼声日益高涨,许多妈祖信众不顾当局的禁令,通过各种渠道前往湄洲祖庙进香。台湾当局开放探亲之后,“妈祖热”立即席卷全岛。他们以进香为名,公开组团,直航湄洲,最大规模时一次竟达2000人之众,盛况空前。20世纪90年代后,台湾信众到福建祖庙进香的更是络绎不绝,成倍增加。据统计,1987年至2002年,台湾直航湄洲进香的船只有1400多只,信众50000多人次;1984年至2000年,到湄洲进香的台湾妈祖庙共有1275座次;1986—2004年台湾同胞到湄洲进香人数达1278000人次。
20世纪90年代后,福建的祖庙主神还多次应邀赴台湾绕境巡游,接受信众的朝拜。祖庙主神巡游台湾,源自政治上“中央巡狩四边”的文化传统,其作用是进一步确认祖庙至尊地位的。1997年1月24日,为满足台湾广大信众朝拜妈祖金身的强烈愿望,湄洲妈祖金身飞赴台湾,进行为期102天的巡游,共驻跸34座妈祖分灵宫庙,巡游19个县、市,行程万里,朝拜妈祖的台湾信众达1000万人次,而台湾省总人口才2000万!2002年5月7日,湄洲妈祖金身巡游金门,行经之处万人空巷,男女老幼顶礼膜拜,被台湾媒体成为“创世纪的宗教盛事。”[9] 2002年7月24日,澎湖县长赖峰伟率领澎湖天后宫信徒257人,乘坐“超级星号”客轮,直航泉州天后宫进香谒祖。翌日,迎请泉州妈祖到澎湖巡游。8月5日泉州妈祖在护驾团的护送下回泉州,实现了泉州与澎湖的海上宗教直航。
在妈祖信众的带动下,台湾的保生大帝信众、玄天上帝信众、开漳圣王信众、城隍信众、广泽尊王信众、田公元帅信众、王爷信众、清水祖师信众、临水夫人信众、关帝信众等等众多的台湾同胞纷纷捧着所崇拜的神灵到福建祖庙进香谒祖,成为闽台民俗文化交流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客观上有力地促进了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总之,闽台文化一脉相承的密切关系,体现着闽台区域文化的历史同一性和不可分割性。闽台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越时空,为两岸同胞所认同。文化的认同是中国走向最终统一的重要基础。由于受自然和社会历史的影响,台湾文化与福建文化虽然也存在一些差异,但总体上说,台湾文化的发展变化并没有偏离中华文化的轨道。台湾文化源于福建文化,“根”植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沃土里,“源”自于奔腾不息的五千年华夏文明的长河中,这是任何人也无法改变的历史事实!闽台文化源远流长、根深叶茂,是中华文化的宝贵财富。
收稿日期:2006—09—18
注释:
① 关于此时期台湾汉人的人数,日本中村孝志先生认为有20000人。山崎繁树先生认为有30000户,100000人。黄及时先生认为:“在第十七世纪中叶,移民数至少有十万”。杨彦杰先生根据纳税人口与实际人口的比例估算出1661年在台大陆移民的人数为35000人。参见陈孔立:《清代台湾移民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1990年,第84页。
② 关于郑氏招抚沿海居民的人数,沈云《台湾郑氏始末》称:“招沿海居民之不愿内徙者数十万人东渡,以实台地”。曹永和先生认为15—20万之间为郑经盛时(1666年前后)大陆移民“最近似的数目”。林再复先生认为明郑治台期间来台耕垦者约有二十五万人之众,其中大部分是闽南人。参见陈孔立:《清代台湾移民社会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1990年,第88页。
③ 曹永河:《早期台湾的开发与经营》,《台北文献》第3期,第13页。
④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的闽台经济合作,参见何绵山主编《闽台经济与文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