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高校专利技术转让研究_大学论文

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瑞士论文,专利技术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学具有优秀的科技人才、完善的科技设施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创造了大量的科研成果,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科研成果本身并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只有通过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才能既实现大学自身的发展,又能推动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和地区经济的发展[1]。

瑞士作为一个人口只有770余万的中欧小国,却在2009年世界经济论坛年度报告中雄踞全球竞争力榜首[2]。追究其原因,完善的瑞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产业界对大学研发的投入、大学—产业界的合作、大学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等与大学技术转移活动密切相关的指标,瑞士均位列全球前两位[2]。但是,目前国内学者的相关国别研究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法律、政策等的比较分析或者是这些国家的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运作机制、构建等[3-5],缺乏针对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的具体研究。鉴于此,本文在简要介绍了瑞士的大学体系、法律法规和国家技术转移协会等背景知识的基础上,比较了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情况,继而分析了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成功的关键因素,以期为我国大学的专利技术转移活动提供借鉴。

1 背景介绍

瑞士是一个多语种、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全瑞士联邦的大学体系主要由两种不同类型的大学构成:第一类是10所研究型大学(Research-Oriented University,ROU),包括了由联邦政府管辖的两所国立的联邦理工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和洛桑联邦理工学院)和瑞士各州的州政府管辖的八所州立综合研究型大学,包括了巴塞尔大学、伯尔尼大学、苏黎世大学等;第二类是七所州立的、学科较为单一的应用科技大学(Applied Science University,ASU)[6]。

瑞士联邦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大学研发人员的科研成果属于职务成果,为大学研发人员所属的大学所有。大学研发人员拥有其科研成果的版权,包括了教学课件、书籍、科研论文等[7]。

瑞士联邦政府为了促进大学科研成果的转化,于1999年建立了瑞士国家技术转移协会(The Swiss Technology Transfer Association)[8]。瑞士所有的大学和国家公共科研机构均加入了这个协会。该协会的作用在于帮助瑞士大学实现在技术转移方面知识和经验的共享,并提供了一个大学—产业界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以促进大学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

2 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情况的国际比较

为了便于在国际范围内比较分析瑞士大学技术转移的开展情况,本文选取泛欧大学技术转移协会(ProTon Europe)年度调研情况(2008年)中的英国、丹麦、西班牙三国的大学相关数据以及欧盟国家大学的平均水平与瑞士大学2008年的数据作比较[9]。这四个国家大学的问卷回复率均超过了80%,基本上代表了这四个国家的普遍情况。对于专利技术转移方面的指标选择,本文依据了欧盟专家组2009年度的报告[10]。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情况的主要指标在国际层面上的比较如表1所示。

根据表1可以发现,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活动在欧盟范围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两项主要指标(平均许可协议数量和平均技术转移收入)均高于欧盟的平均值。即便是与欧盟大学技术转移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英国、丹麦)相比,瑞士大学在专利技术转移收入方面仍然有较大的领先优势。

3 瑞士大学专利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分析

3.1 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结构的多样化

瑞士两所国立的联邦理工学院均在校内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技术转移中心以便对技术转移活动进行专业化管理。该技术转移中心负责全校的技术转移活动,包括专利申请、专利许可、建立衍生企业等[6]。对于州立的研究型大学和应用技术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的组织形式分成以下几种[6]: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联合组建了一个非营利性的技术转移中心,该中心由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共同所有,负责为这两所大学及其邻近地区的其他研发机构提供技术转移管理的服务;卢加诺大学则设立了一个技术转移联系办公室,该联系办公室与瑞士其他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心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采取与外校技术转移中心合作的方式进行技术转移活动的管理;巴塞尔大学、日内瓦大学和洛桑大学等其他的研究型大学则和国立的联邦理工学院一样,均在学校内部成立了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瑞士的七所应用技术大学均未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中心。有关的技术转移活动要么由院系聘请的校外兼职技术转移人员进行,要么由邻近的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来承担。比如Fachhochschule Nordwestschweiz大学的技术转移活动就交付给巴塞尔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进行管理。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每个大学都设立了一个技术转移中心的情况,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结构多样化的模式,可以降低大学进行技术转移活动的成本。同时,依托校外有经验的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进行管理,也可以降低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的失败风险。

3.2 少而精的技术转移人员

根据欧盟专家组2009年的研究报告,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人力资源因素对技术转移活动的绩效有着非常大的影响[10]。一般而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人员数量越多,越有利于大学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但是,比较2008年瑞士和英国、丹麦、西班牙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情况以及欧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平均情况,可以发现,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是以最少的工作人员数量完成了高效率的大学专利技术转移工作(见表2)。并且,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建立的平均时间是最短的[6],这反映出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是以非常惊人的速度进行发展,实现了对其他欧洲国家的超越。这些成就都可以归因于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人员的优质高效,高质量的专业人才是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最宝贵的财富。进一步分析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人员的学历背景和知识结构,发现具有博士学位的大学技术转移人员和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大学技术转移人员均占全体大学技术转移人员的50%以上[8]。

3.3 商业化的专利申请过程

一般而言,由于专利申请的周期长、维持费用较高,只有技术转移工作人员意识到专利具有很好的市场化前景的时候才会申请专利。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专利管理的商业化水平比较高,通过对发明披露进行精心挑选,并形成有效的国内外专利布局,使得瑞士大学的发明创新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从表3可以发现,瑞士大学的总发明披露数量持续增加,从2005年到2009年,一共增长了16.7%。这表明瑞士大学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商业化意识正在不断增加。更值得注意的是,近5年来,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仅选取46.1%的发明披露来申请专利。这说明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对发明披露是否申请专利具有决策能力,在和科研人员反复讨论、多方确认的基础之上,剔除了市场前景不明确或者不适合专利申请的发明披露。

3.4 面向中小企业的专利营销

由于像跨国公司这样的大型企业往往设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对大学专利的需求往往是出于专利布局等专利战略方面的需要,因此大型企业对大学专利技术的需求量十分有限。瑞士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是瑞士经济体系中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这些中小企业往往对大学的技术更感兴趣,也更易于吸收大学的技术。综合上述两个因素,导致了历年来瑞士大学的专利主要都是由中小企业进行实施。如表4所示。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大学技术的主要需求对象,因此,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工作的重心也就转移到了中小企业上。通过设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咨询处,瑞士大学协助中小企业明确其技术需求。并通过采取诸如网络化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大学科研人员的新成果进行发布,并帮助瑞士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匹配分析,实现了高效率的大学专利技术营销管理。

3.5 高度重视高水平大学和关键技术

瑞士大学体系中,研究型大学是技术转移指标表现优秀的一类机构。从2006年到2009年,研究型大学无论是在专利许可数量上,还是在专利许可收入上,其平均值都远远高于应用技术大学。如表5所示。唯一的例外是2005年,在该年度,应用技术大学在专利许可数量和专利许可收入这两个指标上均超过了研究型大学。原因是该年度有几个专利技术是通过非排他性协议进行的专利许可,即同一项专利技术在多个企业得到了广泛运用,许可很多个企业进行实施。因此可以发现,以洛桑联邦理工学院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和类似于瑞士应用技术大学于2005年产生的关键技术,均是决定专利技术转移绩效的关键。

4 对中国的经验借鉴

4.1 多样化的大学技术转移组织形式

参考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例子,发现可以根据大学具体情况,采取多样化的大学技术转移组织形式,不局限于每个大学都必须设立一个技术转移中心的方式。对于大学科研实力相当并且地理位置相近的中国大学,可以参考伯尔尼大学和苏黎世大学的例子,共同出资成立一个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为两个学校的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服务。这样更容易实现技术转移机构运作的规模效应、技术转移文化的沉淀和技术转移经验的积累。对于专利成果较少的中国大学,可以将本校的技术转移活动依附给邻近的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进行,既降低了大学进行技术转移活动的成本,也降低了由于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的失败风险。同时,技术转移联系办公室也是一种有效的实现技术转移的方式。技术转移联系办公室通过保持与多个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密切联系,根据现有科研成果所涉及的具体领域,寻找最佳机构进行技术转移活动,可以提高技术转移活动的成功率。

4.2 精简高效的技术转移人才体系

人力资源在大学—产业界之间的技术转移活动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通过分析瑞士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心,发现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是以平均4人左右的全职工作人员完成了高效率的技术转移工作。因此,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人力资源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人员数量上,更体现在人员的质量上。高质量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是瑞士各个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最宝贵的财富。我国大学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的人员数量比较多,但普遍学历较低,职业化程度也较低,技术转移工作人员之间的知识背景也很难做到有效互补,更缺乏商业化意识,因此应加大对大学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鼓励工作人员进修与技术转移相关的课程,转变技术转移工作人员的观念,形成精简高效的技术转移人才体系。

4.3 专利申请的商业化导向

瑞士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具备强烈的商业意识,在专利申请前对发明披露进行了严格的把关,对发明披露的产业化前景做出了判定,仅挑选出那些商业潜力好、同时又适合专利保护的发明进入专利申请的程序。而我国目前大学专利申请基本属于科研人员自行决定状态,专利的申请、维持、转化和终止完全由科研人员负责,因此出现了许多技术上完全符合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权条件,但没有商业或产业应用前景的专利。因此,我国大学应赋予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在专利申请方面的决策权,在申请专利时应认真考核大学技术的商业化前景,在和科研人员进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判断“这些技术是否适合申请专利”或者“在继续进行深入的工作后,何时申请专利”等。

4.4 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通过分析瑞士大学专利授权对象的企业规模,可以发现,大多数的专利都授权给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实施。并且,瑞士大学往往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设专门的咨询处,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信息和技术,便于大学和产业界相互沟通。而我国技术转移人员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国有大型企业上,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洋。我国大学技术供给信息也主要是通过高新技术交流会等政府组织的活动来发布,并非采取积极主动的走出去战略。鉴于此,中国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心也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突破口,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及其发展态势,将专利营销的重点放在当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

4.5 依托重点高校和重点专利技术,实现全面突破

通过分析瑞士各个大学的情况,发现部分科研水平较高的研究型大学的专利技术转移活动十分活跃的。一般而言,以洛桑联邦理工学院为代表的研究型大学无论是在专利许可协议数量上,还是专利许可协议的收入上,都远远高于一般性的应用技术大学。也正是由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存在,瑞士全国的大学技术转移活动才得以实现以点代面的全局性提升。同时,根据瑞士应用技术大学通过少数几个非排他性的专利许可,获得了大量收入的案例说明,重点专利技术往往也是决定专利技术转移绩效的关键。新颖性强、市场化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可以为科研人员、大学和企业创造出源源不断的价值。因此,我国应该对具备一流水平的重点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专利技术予以相当的支持和重视,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技术转移活动全局性的提升,而且可以通过标杆作用,激励全国的大学积极参与到技术转移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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