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双重意向性与《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向性论文,观念论文,胡塞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以下简称《观念》)被公认为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的奠基之作。但是,胡塞尔并未将《观念》放置于他本人在1907-1911年间获得的双重意向性的基础之上,致使他对先验现象学的首次系统展示中潜藏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以这种在内时间意识研究中所获得的基本成就为基点,对《观念》中的实显性与反思、还原、能意(Noesis)与所意(Noema)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获得一个理解先验现象学的新起点。
一、双重意向性
胡塞尔的现象学思考在1907-1911年间进入了一个突破期。除了1907年在空间构造研究中提出了动觉概念之外,滞留概念(1908年)以及滞留的两种具体的流逝样式——滞留的横意向性和纵意向性(1910年左右),在内时间意识研究中也先后被发掘。
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研究始于如下明见的事态:“对一个时间客体的感知本身具有时间性,延续的感知是以感知的延续为前设的”。(胡塞尔,2009年,第54页)在对这种延续的感知行为的反思中,这一明见事态被胡塞尔进一步分解为:意识是如何在把握实显感觉相位的同时,把握先前已流逝的各个原初感觉意识的变异相位的映射连续的(参见同上,第327-328页);进而,所有对过去变异的前回忆意识是如何以非实项的方式在自身中持续隐含地被意识到,准确地说,是如何在实显感觉相位上把握变异相位的映射连续的同时被意识到的(同上,第380-381页)。
但是,对感知的延续性的考察不能束缚在实显性上,否则,被把握的只能是客观的瞬时性的感知相位,对延续性的体验将不复存在。为此,胡塞尔指出了上述“分解”事态的悖谬所在:“如果将那种与以前的意识相位有关的滞留称作回忆,那么错误就已经犯下了。回忆始终只是与一个被构造了的时间客体有关的一个表达;但滞留则是一个可以用来标识意识相位与相位之意向关系(一个根本不同的关系)的表达,在这里不可以将意识相位和意识的连续性本身重又看作时间客体本身。”(同上,第387页)因而区别于作为客观性时间相位的回忆,滞留具有一种特殊种类的意向性:它所具有的意识相位间的意向关涉,标明的是一种比客观化立义更为原初的意识行为本身的存在和显现方式。
因而,以“映射连续”和“前-回忆意识”所标明的时间事态实质上只是对滞留的具体流逝样式的一种源自内感知或感知反思的伪造。换言之,在原初的时间流逝样式中,在实显感知相位上同时被把握的“映射连续”显现为由现存滞留所构筑的横意向性,而那种以非实项的方式被隐含意识到的过去变异的“前-回忆意识”自身展现为由滞留的自身持续滞留化所建构的纵意向性。
在笔者看来,这种原始的非线性的意向存在即双重意向性的提出,为现象学提供了如下重要的实事基础:首先,滞留相位间的意向关涉具有两种形式:现存滞留间的意向关联与滞留相位的自身滞留化中存在的意向关联。现存滞留间的意向关联揭示的是一种基于感知同一性的相合统一,而纵意向性则展示了一种自身性领域内的相合统一。由此,滞留的双重意向性间存在着奠基关系:横意向性中的诸现存滞留相位源于纵意向性中的滞留的自身滞留化,而作为这种持续滞留化的生成物,实项块片在这种滞留意向的交织中便显现为漂浮在纵意向性中的诸现存滞留相位的相合统一。
其次,与在内感知中对实显行为的行为特征的分析不同,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使现象学拥有了全新的考察目光:在意识行为的前-实显性的时间性构架中,现象学分析既可以贯穿意识行为与自身变异形式的相合统一,也能揭示这种连续变异本身的自身相合。如果说滞留的横意向性由于其提供的实项块片的现成性而与感知立义具有实事上的亲缘性的话,那么,纵意向性由于它与自己本身的相合统一始终处于河流的持续进程中,从而展示了河流的自身统一性。据此,现象学考察的目光又可以进一步穿透相互交织的双重意向性,指向意识流这种前现象的原始存在。
由此,在内时间意识研究中,胡塞尔赋予了作为实项体验内容之基础的原本现象以一种由滞留所标出的具体的意向存在形式。笔者的问题是:这种关键性的现象学突破为随后展开的先验现象学分析提供了怎样的思想资源?胡塞尔在《观念》中所展现的先验现象学分析在何种意义上体现了他之前已经获得的现象学成就?在何种意义上又错失了这种成就?
二、实显性与反思
实显性问题是胡塞尔先验现象学研究的起点问题。在《观念》的“现象学的基本考察”中,他正是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考察标明了与超越性相对的纯粹的内在性区域,从而为现象学的反思和还原奠定了实事基础。
实显我思处于一种本质的意向关联的综合体中。它总是被感知的连续协调的动机序列,即一系列可与实显意识相互变更的非实显意识所环绕,我们可以将实显意识与同样具有客体性特征的非实显意识统称为实显性意识。因此,在实显性意识中至少存在着两种客体:在注意目光中被把握的、直接依存于我思思维之实显指向的客体,以及显现于由实显意识与非实显意识所共同构筑的意向体验统一体中的意向客体。(cf.Husserl,1976,S.71-73)
与超越物在实显意识中的呈现方式不同,被内在感知把握的实显意识与内在感知属于同一体验流,因而在内在感知中可以被“实项地‘包含’”。(Husserl,1976,S.79)非实显意识同样如此,一个原先仅仅在外视域中被体验到的非实显意识也可以明见地被内在感知所把握。但是,在内在感知的具体实施中,非实显意识作为背景意识始终超出了直接当下的内在感知的范围。因而,笔者认为可以提出如下问题:非实显意识能够成为内在感知的现实指向物,是基于非实显意识的可被内在感知性与其在原本体验中的被体验性之间的何种实事关联。这一问题甚至可以扩展到实显意识:实显意识具有何种内在特性,能使其承载一种客体化的内在感知。正如胡塞尔所指出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原本体验的存在性质:“未被反思的体验必须满足某些有待性(Bereitschaft)前提。”(ibid,S.95)据此,上述问题实际上揭示了内在感知与被反思把握的原本体验间的内在张力:相对内在感知,原本体验总是剩余的,即是说,原本体验的本己特性与可承载内在感知的特殊存在性质间具有一个事态间距。倪梁康先生在讨论反思问题时,更一般地将此间距称为“在自然生活和哲学生活之间的间域”。(参见倪梁康)
由此,我们遭遇到了反思的困境。首先,反思具有一种意识变更的一般特性,但与回忆不同,原本体验在反思的变更意识中意味着后补性的原造(同上);其次,笔者认为,更为迫切的是:内在感知无法对其自身具有的客体化的权限进行限定,不能对其客体化功能与实显性意识的“有待性”之间的实事关联进行深入说明。据此,现象学必须拥有一种“自身也属于体验流的、以独特的方式被建构的反思行为”(Husserl,1976,S.165),而这种区别于内在感知的反思行为必须能够深入原本体验的本质结构中。
胡塞尔在《观念》中对这种新的反思予以如下暗示:“如此被意识者的本质中包含了对曾被感知存在的反思的可能性;”(ibid,S.166)反思与各种变异相关,后者“在观念上可被设想为以‘操作’的方式实施于每个体验”。(ibid,S.167)可以确定,那种奇特的“有待性”在此被具体化为“被意识者的本质”以及以“操作”的方式实施于体验中的变异。随后,胡塞尔通过对时间性事态的简单触及,即以原当下为中介的前摄和滞留所共同构筑的本源体验域,活的当下与其它相位的关联以及本源体验的观念性的“操作”转换,隐约地说明了这种“以独特的方式被建构的反思行为”的具体的操作可能性。(cf.ibid,S.167-169)
在双重意向性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对这些事态关联作如下补白:首先,实显性意识的“有待性”实际上建基在横意向性与纵意向性之间的事态关联之上。非实显意识与实显意识一样,它的客体性特征显然建基于横意向性,或者说建基于在纵意向性中的流淌的实项块片。质言之,在原本体验的先天架构中,实显性意识本质地建构于自身已经拥有意向性的实项整体,它显然与客体化的内在感知具有相同的内在特征。因此,胡塞尔在非实显意识上所说的“有待性”与“被意识者的本质”,可以被理解为实项块片在原本意识相位之滞留变异的持续滞留化中被意识到,并在注意目光中交替转换地被指向;而笔者在此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实显意识的有待性,则意味着某一实项块片在纵意向性中的相合生成,胡塞尔模糊地将之表达为活的当下与其它相位的关联。(ibid,S.184-185)
其次,这种“有待性”可以得到更深层次的说明:如果说纵意向性涉及的是体验的外视域及其反思可能性的实事根基的话,那么在本源的时间体验域中,一种在内视域中对反思的思考便成为必须面对的问题。实际上在1910年之前的时间研究中,胡塞尔就已经确定了滞留与反思的关联:“开端相位只有在它流逝之后才能通过上述途径,即通过滞留与反思(或者说再造),而成为客体。”(胡塞尔,2009年,第158页)在《观念》中,胡塞尔进而认为:“从已经具有这种变更特征的任何体验出发……我们回溯到某种原体验,回溯到‘印象’,这些印象在现象学意义上展现为绝对的原本体验。”(Husserl,1976,S.167)
由此,这种“以独特的方式被建构的反思行为”即现象学反思,实际上展示出一种比自身具有绝对合法性的内在感知更为原始的形式:它并不局限在内在感知的客体化范围内;相反,正如胡塞尔在1906-1907年的认识论讲座中已粗略提到的那样,这种反思能够“在分析意识与回忆意识的统一性中回溯地发现刚刚曾在和仍然活生生的素朴的感知行为,以及前反思的、前现象学态度的感知行为”(ibid,1984,S.245)。笔者认为,实显意识与非实显意识建基在不同的实项块片的基础之上。但在纵意向中,这些实项块片间具有一种源于具体化的滞留变异的动机序列,由此,内在感知在实显和非实显意识间的“自由转换”恰恰被这种原始的动机序列所束缚,或者说,后者为内在感知目光的转向提供了先天可能性;更本源的是,反思最终源自一种原初印象的滞留变异,而滞留的双重意向性实质上就是这种滞留变异的持续流逝的具体生成结构。据此,在反思和原本意识的同一性意识中,反思的目光当然可以从被变异生成的体验出发,经由双重意向性,最终回溯到绝对的原本体验。
因而,现象学反思实际上穿透了当下实显实施的内在感知,进而揭示了前-实显性意识,即双重意向性与本源时间域的先天构架,而内在感知则只能在瞬间统觉中透视那种建基在实项块片之上的实显性意识。显然,将认识的最终合法性依据单纯赋予内在感知的反思是荒谬的。(ibid,1976,S.169)
三、实显性与还原
在描述心理学的考察中,使表达的对象关系实显化的含义充实承载于实项的意识内容,而这种意向体验与在现象学上被体验到的内容一样,应该在“伴随着实显的、体现的体验并将这些体验作为对象而与它们发生联系的‘内感知’”(胡塞尔,2006年,A333/B[,1]354。译文有改动)中被揭示并获得相即的明见性。实显性在范畴代现中同样是现象学分析的重要立足点。作为范畴代现的本己的代现性内容,奠基性行为的质料的自身相合只能“在实显的认同或合取中被体验到”(同上,A645/B[,2]173。译文有改动),并且只有在奠基行为与被奠基行为的种属关联中被反思把握。
在这种从实显性的角度出发对意识行为的描述心理学的考察中,实项被体验的感性内容具有如下几种含义:首先,是在感性直观中存在的、与被直观的对象拥有同一种属特征的“外感性内容”,它是一种与“外感知”的对象因素相混同的实项的组成部分;其次,是在内感知中以感性的方式直接被给予的内容,它同样与“内感知”的内容相混同,例如一段快乐与直接体验到的快乐感之间的关系;第三,是那种在内感知中被给予的内容的基础上的综合性内容,即能够充当范畴代现内容的行为质料的相合统一。(参见胡塞尔,2006年,A651/B[,2]179)胡塞尔将感性的第三种含义视为承载范畴代现的“反思内容”,而将包括前两者在内的最终的奠基性内容称为“‘第一性’内容”。(同上,A652/B[,2]180)
显然,“反思内容”作为行为质料的相合在实显性的认同中已经是一种意向的构成物了,或者说已经内在地拥有了实显的意向性特征。同时,尽管不具有“反思内容”的范畴化特征,但“第一性内容”中的实显因素由于建基在实项意识块片之上,换言之,无论在“外感知”还是在“内感知”中,它们的充实内容都是实显我思中的一种实项存在,都已经获得了实显我思的注意目光,因而同样是一种意向的构成物(Husserl,1976,S.71-73);在对实显性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中,我们还可以确定,“第一性内容”中同样包含了非实显因素,而后者同样具有意向性,因为作为被意向体验的关于某物的意识:它“已经被‘激起’,并在‘背景’中浮出。”(ibid,S.189)正如拉瓦纳克所说:《逻辑研究》中的“第一性内容”在某种构造层次依然拥有形式,它并非绝对无形式的材料。(Rabanaque,pp.206-207)
对感性内容的这种实显性考察向我们提出了如下问题:“反思内容”与“第一性内容”在具有实显性之前所拥有的何种特性和存在样式,能够使其自身的实显化成为可能?与“实显性与反思”中的考察相似,这里涉及的依然是有待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深层勘测,意味着必须对广义的感性领域进行两次剥离:首先,必须剥离“反思内容”中的自身综合因素或范畴化特征,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乐观地将这种剥离的结果称为“最终奠基性的、在现象学上被体验到的内容”(胡塞尔,2006年,A652/B[,2]180);在《观念》中,他甚至明确地将“第一性内容”与拥有意向性特征的体验相对立。(Husserl,1976,S.192)但从本文对实显性的考察来看,这一观点是不确切的。因而,其次,我们有必要对“第一性内容”再进行一次剥离,即彻底剥离掉第一性内容自身拥有的意向性因素。当然,胡塞尔对此也并非毫无觉察,在《观念》中他曾明确提到:我们将不再把“感性的”体验混同于“物”的显现因素。(ibid)可惜胡塞尔并未对此分离进行说明。
依笔者之见,在双重意向性的基地上,这两种还原将得到明确定位。简言之,范畴代现的代现性内容奠基在内感知的基础之上,因而对这种代现性内容即“反思内容”中自身综合因素的剥离,即意味着回到直接被体验的实项的意识块片,准确地说,回到承载横意向性的实项块片。但这种实显性的“第一性内容”已经拥有了与超越对象的属性相同的体验属,或者说已经是纵意向性的现成的意向构成物了,因而对这种所谓的最终被体验之物的还原,便意味着深入到实项块片在纵意向性中的生成,而后者显然就是第二次剥离的实质。
超越物的世界依赖于实显性意识,但与超越性相对的绝对内在性则不能依存于这种瞬时性意识;与第二次剥离的事态一致,它必须回到无需超越性的绝对自存的存在统一体。笔者认为,在双重意向性的背景下,这种绝对存在即显示为实项块片在纵意向性中的生成,或者说双重意向性间的实事关系,而这一事态也就是现象学还原的实事基础。
现象学反思与还原揭示了一种绝对的意识存在,这种“在其‘纯粹性’中被考虑的意识必定被视作自为封闭的存在关联,一种绝对存在的关联”(Husserl,1976,S.105)。综合实显性与反思、还原的考察,我们可以认定,这种自为的存在关联必然展现为一种多维的意向结构,即本源的时间域与建基于其上的双重意向性;而这一意向结构实际上就成为胡塞尔在《观念》中所展示的现象学分析的隐性基础。
四、能意与所意
通过两次还原,先验现象学的绝对的内在存在展现为无意向的材料与无材料的意向之间的原始区分。在《观念》中,这种本质上不具有任何实显性意向特征的材料被称为感性质素(hyle)——一种对“第一性内容”实施现象学还原后的剩余物;而与质素直观相关的意向形式则被称为能意因素或能意,纯粹意识的内在存在流据此被胡塞尔区分为材料层和能意层。
能意与描述心理学中的实显性的意向行为根本不同:能意关涉的是前-实显性的感性质素,后者则承载于已经拥有意向因素的“感性内容”基础上,而这种作为功能化材料的“感性内容”生成于多层次的意向给予对感性质素的意向作用。胡塞尔分别从能意和质素角度对此进行了说明:能意“通过使材料活跃化,并使自己与多重-统一的连续统和综合相交织,从而产生对某物的意识”(ibid,S.196),而感性质素则“在意向织体中提供了可能的框架,并为意识构成提供了可能的材料”(ibid,S.199)。
在现象学还原所揭示的意向统一体中,胡塞尔指出了另一个本质的构成因素:“与实项的能意内涵的杂多素材相应的是一种存在于对可指明素材的现实的纯粹直观中的复合体,而这种可指明的素材则存在于一种相关的‘所意内涵’,或简单地说,存在于‘所意’之中。”(ibid,S.203)与质素、能意与描述心理学中的感性内容、意向行为的差别类似,所意内涵也绝不等同于描述心理学中的意向对象,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现象学还原的鸿沟:意向对象建基在自身已经拥有意向的“感性领域”之上,而所意则是由现象学还原所揭示的纯粹意识中的显现内容,它“‘直观地’被给予和意指”。(ibid,1984,S.230)实质上,如果说能意因素是从“行为因素”角度对绝对存在流的说明,那么所意内涵则是从“对象性因素”角度对同一个先天的意向统一体的界说。换言之,所意内涵的统一体作为意向织体的直接的本质相关物,尽管未被实项体验,但属于意向体验的本质,所意意义和所意对象都是现象学还原的产物。
从滞留的双重意向性的构架来看,质素、能意因素与所意内容的存在方式可得到如下说明:在内在反思所揭示的统一的时间过程的基地上,质素即是这种双重意向织体的材料,而“能意-质素-所意”这一先天构架便存在于双重意向性之中。具体地说,在这一先天构架中存在着两种平行关系:能意与所意,以及构成性的意识构型与在意义中的对象统一体的平行关系。(cf.ibid,1976,S.232)笔者认为,前一种平行关系表明的是,由实项被体验的因素即感性质素和能意所构成的统一体,与纯粹直观中的所意复合体尽管分属不同维度,但它们之间存在严格的对应性:所意中的任何一种成分都对应于能意中的体验成分。但从意向上看,这里存在着两个困难:其一,尽管胡塞尔肯定了如下事态:由材料和能意所组成的绝对领域的特定交织,按其内在本质必然性具有一种以此方式给予的被规定者的奇异意识(Husserl,1976,S.228),但对于应该如何理解这种特定交织与奇异意识间的实事关联,胡塞尔并未明确说明。其二,能意因素如何指示所意意义中具有同一性的所意对象,用胡塞尔的话说:“‘在功能上’统一着复合物并同时构造着统一性的意识,实际上绝不指示那种在所意相关项中被给予的‘对象’的同一性。”(ibid,S.231)问题在于,对这种“指示”的否定是否合理,乃至胡塞尔作出否定性判断的前提本身是否确切。显然,如果说前一个困难仍然严格地关涉能意与所意的平行关系的话,那么与所意意义和所意对象相关的第二个困难,实际上已经深入到了第二种平行关系之中,即构成性的意识构型与在意义中的对象统一体的平行关系之中。
笔者将这里的分析局限在奠基性的感知意识上。感知对象在以各种方式定位的感性质素以及设定行为中侧显自身,这种所意对象随后可在多层次的当下化中被反思把握。在胡塞尔看来,在感知侧显中被给予的所意对象就是一种在其规定方式中的对象,胡塞尔有时也称之为谓词所意,但它同时就是所意意义:“我们反复谈到的这种‘意义’就是所意的‘在方式中的对象’”(ibid,S.303);而所意的绝然对象与所意对象不同,作为所意对象核的中心点或纯X,它支撑着所意对象以及所意的意义统一体。据此,上述第二个困难实际上展现为:与所意的在其方式中的对象相关的能意因素是否也关涉所意的绝然对象?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是否只能沿着胡塞尔划定的通过所意意义相关其对象这一道路(ibid,S.297),最终走向一种意涵实体(intensional entity)论和中介论?(cf.Fllesdal,pp.162-163;McIntyre and Smith,p.221)值得注意的是,胡塞尔在《观念》中对所意的界定显然更偏向于所意一侧,然而就现象学的本意而言,我们必须从能意一侧或“显现学”的视角对这些难题进行说明。
在双重意向性中,我们已经获得了如下明见事态:一个客观的感知相位在现象学反思中首先展现为诸现存滞留间的意向关联,而这些意向关联必然本质地体现为一种源自感知意识的相合统一性。换言之,各个现存滞留必然合统一性地相互指涉并彼此内含着贯穿横意向性。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胡塞尔对能意和所意的如下特征性的描述:“能意与所意中的意向性以层级的方式叠加构造,或者不如说,以独特的方式内在套接”(Husserl,1976,S.235),而所意层次间的“表象”“似乎是一种与能意意向性相对的所意意向性。前者将所意意向性作为其意识相关项包含在自身中,其意向性也以某种方式贯穿了所意意向性的方向线”。(ibid,S.237)
胡塞尔在此描述的实际上是一种横向能意,在这种能意中被给予的所意对象就是“在其规定性中的对象”,后者作为意识相关项被包含在能意意向性中。在侧显中被给予的对象奠基在横意向性中的相合统一的实项块片之上,而这种实项块片的相合统一的样式决定了所意对象的被规定的方式:横向能意据此实现了对所意对象的意向贯穿。
所意的绝然对象如何被给予这一问题,在显现学上意味着不同侧显方式中的所意对象间的纯粹同一性如何被意识到,或者说,不同的相合统一的实项块片间的同一性如何被给予。显然,这种同一性意识既不可能在瞬时性的内感知中被意识到,因为它涉及的是不同对象指向间的关系范畴,同时它也不可能在滞留的横意向性上被意识到,因为建基在不同实项块片之上的意识是一种非同一性的意识。(ibid,S.231)在笔者看来,唯有在具有自身相合统一性、并展示了意识流的自身统一性的纵意向性中,这种同一性意识才能直接被给予。因而,与所意的绝然对象相对的是一种纵向能意,它在奠基关联上较之横向能意更为原初,而所意的绝然对象X在被给予性上相应地也优先于在其规定性中的所意对象。
据此,能意意向对所意意向实现了两次贯穿:首先,是纵向能意对纵向所意的贯穿,所意的绝然对象在其中成为意识相关项;其次,是横向能意对所意意向的贯穿,在其规定性中的所意对象为这种横向能意所指向。在此基础上,上文所述的两个困难也得到了解决:其一,材料与能意的特定交织,以及与某种“奇特意识”间的关联标明的,实际上就是能意在纵向和横向维度中对所意意向性的贯穿。其二,构造在方式中的所意对象的同一性的意识仅与横向能意相关,或者说与一种对横意向性中的实项块片的意识相关,因而它自然不能指示所意的绝然对象;而在对绝然对象的说明中,胡塞尔对构造意识的内涵作了拓展:“意向客体在连续的或综合的意识进程中被持续地意识到”。(Husserl,1976,S.301)这里所谓的综合的意识进程显然与纵意向性及其显示的意识流的持续进程相关。因而,能意与所意,以及构成性的意识构型与在意义中的对象统一体的平行关系,在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上具有其实事基础。换言之,所意意义、所意的在其方式中的对象以及所意的绝然对象,分别在横意向和纵意向中具有明见的直接被给予性。
在对所意问题的讨论中,基于一种客观性的视角,胡塞尔曾经提出了能意通过所意意义关涉其对象的观点,这一看法为弗莱斯达尔等人发展成为一种意涵实体论和中介论。但笔者认为在“显现学”上必须提出相反的看法:无论所意意义、所意对象还是所意的绝然对象,都在双重意向性的奠基关联中为横向和纵向能意所贯穿,并具有直接的明见被给予性:在横向能意中被意识到的所意意义和所意对象奠基于纵意向性中,而后者所承载的纵向能意则为所意的绝然对象X的纯同一性提供了实事基础。双重意向性中的这种抽象的奠基关系不能被视为某种实体和中介。如果仅仅着眼于所意一侧的客观性讨论,而不深入支撑能意-所意问题的实事基础,那么只能错失真正的现象学洞见。据此,麦金泰尔和史密斯对现象学反思、加括号以及悬置等方法的否定性的见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用语义分析替代意向分析的建议(cf.McIntyre and Smith,pp.235-236),并不值得过多关注。
尽管胡塞尔在《观念》中并未明确提及双重意向性,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对于《观念》中所展示的从内在感知到现象学反思的方法突破、从承载着多重含义的感性领域到感性质素的实事还原,还是对于有关作为纯粹意识之一般结构的能意-所意的描述和界定,双重意向性这一先天事态都潜在地发挥了奠基作用。而胡塞尔在《观念》中的一系列模糊理解,诸如内在感知的作用对象和范围、“第一性内容”的存在性质以及诸能意内涵的显现方式等,也正是由于他未将双重意向性明确化所致。笔者据此认为,双重意向性就是胡塞尔在《观念》中所首次系统阐释的先验现象学的一个以缺位的方式发挥奠基作用的实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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