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述评_国际分工论文

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述评_国际分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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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209(2008)05-0005-17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间,已形成了全方位开放的对外开放理论。这30年来,对外开放成为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对外开放理论也进入了黄金时期,发挥了重大作用。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阐明了开放的重要性,他说“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1](P117)。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长期性,二是全方位。首先,他把对外开放政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战略联系在一起。他说:“对外经济开放,这不是短期的政策,是个长期的政策,最少五十年到七十年不会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第一步是实现翻两番,需要二十年,还有第二步,需要三十年到五十年,恐怕是要五十年,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两步加起来,正好五十年至七十年”[1](P79)。他认为对外开放有助于实现翻两番的战略目标:“我国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一万亿美元的时候,我们的产品怎么办?统统在国内销?什么都自己造?还不是要从外面买进来一批,自己的卖出去一批?所以说,没有对外开放政策这一着,翻两番困难,翻两番之后,再前进更困难”[1](P90)。其次,小平主张全面地对外开放。他说:“我们是三个方面的开放。一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我们吸收外资、引进技术等等主要从那里来。一是对苏联和东欧国家开放,这也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是对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开放。……所以,对外开放是三个方面,不是一个方面”[1](P99)。邓小平多次阐述了对外开放不单是中国的选择,也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对所有国家的共同要求。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其深刻的基础在于国际分工的新发展。他还强调“开放是两个内容,一个对内开放,一个对外开放”[1](P224)。邓小平的思想是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指导对外开放的基本纲领。

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我国理论界摆脱闭关自守理论的束缚,从理论上论证了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在涉外经济各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果的研究。谷牧指出:“实行对外开放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资金还不足,技术还落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管理还缺乏经验”,因此必须“积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知识、经验,博天下之长为我所用,来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2]。季崇威认为:“我国过去对国际间的经济技术交流缺乏紧迫感,同我们生产力水平低和商品经济不发达有关”,今后应该“坚持对外开放,面向世界,通过各种适当的形式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促进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3]。罗元铮等认为,研究和学习外国在引进先进技术、利用外资、企业管理、国家干预和组织经济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可以提高按客观规律办事的自觉性,加速四化建设[4]。理论界还从世界经济发展出现新动向的角度论证了对外开放的必然性。学者指出,新的科学技术革命,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国际分工的大发展及其导致的经济生活国际化,都要求我们实行对外开放,努力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下面我们从外贸、外资、外汇等方面概述近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的进展。

一、外贸理论

改革开放以来,外贸理论研究开始活跃起来,取得了较大进展。理论界比较集中地讨论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外贸易的作用

改革开放前,外贸的作用被简单化为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说到底,就是从使用价值角度来看待外贸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有学者提出了要重视外贸在价值交换方面的作用,要从国民经济盈利性角度看外贸,认为“调剂余缺,互通有无”思想不能作为对外贸易的主要功能作用。与此相关,要重新认识外贸的经济效益。袁文祺、王建民发表的《重新认识和评价对外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国际贸易》1982年第1期)、王林生《试论社会主义对外贸易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国际贸易》1982年第2期)、陈德照、谈世中《实行对外开放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国际贸易》1983年第5期)以及季崇威在《国际贸易》1988年第3期上发表的《大力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外贸新局面》等文,是这种观点的有代表性的文章。

90年代后,这个问题的讨论更加深入。江小涓从工业经济发展与对外经济贸易结合角度提出,比较利益原理可以用来解释国际贸易格局的现状,但是,不能以获得比较利益作为落后国家对外贸易的长期目标,要看到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应致力于使外贸发挥促进国内工业增长、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作用[5]。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外贸作用,实际上已超脱就外贸看外贸,而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考察外贸的作用了。因此,应当说,90年代的认识比80年代有了深化。

进入21世纪,关于贸易作用的讨论已经不再局限于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上,而上升到对经济增长质量和结构转换及升级上。吴仪指出,只有加快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经营主体结构、市场结构,增强外经贸发展后劲,实现外经贸与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持续增长,才能使我国真正由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6]。《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中称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及条件,认为对外贸易有利于经济、产业结构的转换,有利于资本积累,有利于加速技术进步和扩散,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素质并增加人力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以及增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综合国力[7]。此外,学者们还从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层次的角度,论述了对外贸易对提高综合国力的作用。樊明太认为,对外贸易对于引进新产品及其内含的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对于提高经济增长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变和升级,具有不可替代的主要作用。他在具体分析了经济增长对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对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的基础上,指出: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并不体现在对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上,而是体现在对经济增长质量和结构转换及升级上,体现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上[8]。俞新天指出,中国应充分利用周边发展中国家资源丰富,劳力低廉的优势,逐步把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和产业环节转移出去,增加中国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的效益[9]。钟昌标从通过对外贸易,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的角度论述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10]。

(二)关于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

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比较成本论”和“国际分工论”可以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指导原则。他们强调,不能认为比较成本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理论,就不能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理论。在这方面,特别要提出的是一篇有影响的文章,即袁文祺、戴伦彰、王林生在《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上发表的《国际分工与我国对外经济关系》。这篇文章破除了理论禁区,首先提出了国际分工的必然性,提出比较成本学说有“合理内核”,提出社会主义国家要正确看待国际分工。还有不少同志持这种观点,如季崇威《应用比较成本论指导我国对外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外贸教学与研究》1981年第3期),陈琦伟《比较利益论的科学内核》(《世界经济》1981年第3期)等。陈琦伟在《比较利益论的科学内核》中论证了劳动生产率不同的国家,通过对外贸易,利用国际分工,都能达到在不同程度上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从而给交换双方在经济上带来利益[11];朱国兴、王绍熙在《关于马克思对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评价问题》中论证通过国际交换可使贸易双方互利的问题[12]等。

第二种观点是明确反对把比较成本学说和国际分工论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理论之一,认为比较成本论是反劳动价值论的,是发达国家剥削发展中国家的理论工具;认为国际分工与我国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总目标”是矛盾的等等。比如高鸿业指出,比较成本学说过去给落后国家带来灾难,今天仍然不利于落后国家,否则,中国将永远成为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国[13]。薛荣久《李嘉图比较成本说不能指导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科学》1982年第2期),杨湛林《国际分工与社会主义国家对外经济关系》(《经济科学》1980年第4期)等,均代表了这种观点。薛荣久明确指出比较成本说不能指导我国对外贸易,他认为资本主义的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不是以“比较成本说”为理论指导的,资本家始终非常敏感地注视着世界市场价格的变动[14]。姚曾荫认为,完全按比较成本学说进行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只存在于教科书和某些经济学家的理论思维中,在现实世界早已不存在了。发达国家都不愿意为了所谓节约社会劳动而放弃保护贸易措施,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更不能按照比较成本理论行事[15]。

第三种观点是介于这两者之间。大多数人认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比较成本学说或国际分工理论作为一种可资借鉴的观点,但不一定作为外贸的理论基础。汪尧田、叶松年就认为,利用“比说”参加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这决不是放弃自力更生的方针,而是使得一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正是进一步巩固自力更生的基础[16]。还有朱刚体在他的《“比较成本理论”与我国对外贸易》中强调如何成功利用比较成本说,且以日本利用“比较成本说”成功迅速地完成了经济结构改革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17]。8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国家的外贸理论引进,大大充实了讨论的内容,强化了讨论的市场经济取向,起到了促进改革开放的作用。比如,生产要素禀赋理论、产品周期理论、需求结构相同理论等的引入,使外贸讨论理论性更强,角度更新,视野更广阔了。80年代中期以后,也有一些重要观点的争论,相对影响小一些。比如,有人提到,我国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国际价值理论;有人认为应以马克思的国际价值理论作为基础,同时,吸收比较利益理论的合理内容;有人认为运用国际价值理论把古典比较成本学说改造成现代比较利益学说,作为我国外贸基础理论。但这一时期争论已不那么激烈了。

9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理论界再次展开了对于比较优势理论的理论探讨和争论。学术界从比较优势研究转向竞争优势的研究,转向国家竞争优势(整体竞争)和政府在形成一国产业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优势中的作用方面。洪银兴提出“比较利益陷阱”的概念,他认为单纯的由资源禀赋决定的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不一定具有竞争优势,单纯依据资源禀赋来确定自己的国际贸易结构,企图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作为出口导向,就会跌入“比较利益陷阱”[18]。其实质是在告诫人们不要静止和僵化地看待比较利益理论,警醒那些单纯依据比较利益理论来制定本国的对外贸易发展的长期发展战略,势必会导致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都跌入“比较利益陷阱”中去,长期下去将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王子先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的比较优势的变化,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提出一国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并不等于其国产业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而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但比较优势只有最终转化为竞争优势,才能形成真正的出口竞争力,同时还指出中国国内企业和产业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能力较差,为适应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需要,中国外贸发展战略从比较优势导向转向以竞争优势为导向的轨道实为必然的选择[19]

(三)关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

外贸发展战略也是经贸学术界学者们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主要围绕外贸发展战略的概念涵义,制订战略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措施进行的。具体地,对我国外贸发展战略的几个主要模式即进口替代战略、出口导向战略、国际大循环战略、平衡发展战略、大经贸战略以及科技兴贸战略等进行了讨论。

从80年代初期开始,一些学者就认为,采取进口替代政策,可以较少受到国际的影响,利于安定,适合国情;可继续实行保护政策,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在现有的生产水平下,推行出口导向有困难;实行进口替代的战略,发展国内生产,逐步取代从国外进口工业品,特别是日用工业消费品;实行进口替代为主的战略,通过引进一大批工业项目,建立国民工业体系,积累了经验,为继续推行进口替代奠定基础[20][21][22][23]。但另一些学者认为进口替代战略过于强调保护国内市场,无法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必然限制外贸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此,应加大出口导向战略的分量。藤维藻指出:初级产品出口奖励、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是发展中国家曾经或正在采取的较典型的发展战略,由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是生产社会化不断加深的客观要求,问题是不可把它们的转化顺序、发展阶段绝对化和简单化。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虽然往往侧重于某一贸易战略,但并不排斥实行其他形式的若干内容[24]。80年代中后期,随着对外贸易在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工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提高,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与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结合起来了。从沿海到内地,建立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成为潮流,出口导向型战略影响也在扩大。王建提出的国际大循环理论有很大影响。他认为,我国经济是发达的重工业与落后的农业并存,对内优先发展农业、轻工业,对外引进外资和发展制造业出口的战略,都不能带动我国经济长期较快地发展。要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必须走国际大循环的道路,即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换取外汇,为重工业发展取得所需的资金和技术,再用重工业发展后积累的资金返回来支持农业,通过国际市场的转换机制,沟通农业和重工业的循环关系,达到消除我国“二元结构”偏差的目标[25]。国际大循环理论引起热烈的讨论,赞成者有,反对者也有。这一新的思路,受到当时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对政策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石水认为,国际大循环构想,顺应传统产业海外转移浪潮,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走“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为我国农村工业化提供了一把金钥匙,为我国重工业高级化的资金积累开辟了一条财路,使开放成为连接发展与改革的纽带[26]。

90年代初,有些学者提出了平衡发展战略,试图在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的综合发展中,寻求一条中性的不偏不倚的道路。所谓平衡发展战略是一种既不歧视出口,又不贬低进口,既不过度补贴出口产业,又不过度保护进口替代产业的政策体系和生产体系,是要建立一种不偏不倚的中性的开放经济。他们认为,此战略正适合我国国情,因为它融合了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两种战略要素,适合我国这样一个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超大国经济[27][28]。桂世镛、魏礼群提出,应当实行出口导向与进口替代相结合的战略。他们认为,基于中国是一个大国且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工业基础这一国情,单纯地采取“进口替代战略”或“出口主导战略”都不可取,应二者结合。要把发展加工业的出口放在优先位置,着眼于多出口,多创汇,同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改造和发展国内制造业、能源工业和原材料工业,以减少和替代这些部门的进口[29]。这一观点,为多数人接受,对政策制定起了很大影响。

90年代中期,外贸管理部门提出一种“大经贸战略”有很大的影响。这种战略内容主要是,实行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技术、劳务合作与交流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使外经贸与生产、科技、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外经贸发展战略①。王子先认为“大经贸战略”实施,又有利于打破部门和地区界限,增进竞争,促进专业化协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于推动我国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外经贸领域的改革开放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30]。相当多的专家同意这种提法,但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各自的解释。比如,有的认为这是把内外贸结合起来,贸易领域不再搞两个部门管理;有的理解是贸易与生产的结合,可以像日本那样,搞通产省,减少政府对生产和流通的直接干预,等等。这种战略,一改过去就外贸谈外贸的传统思路,在实践中起了有益的作用,对发展民间的对外贸易和推进外贸体制改革,对打破部门分割,促进部门联合,推进机构改革,均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和作用。

90年代后期,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困难,加速我国由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的转变,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我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需求,我国提出了“科技兴贸”的战略。外经贸部副部长张祥指出“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对当前和今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我国适应国际竞争的必然需要和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31]。尤宏兵则具体地从入世后中国需要更深层次地参加国际竞争,实现中国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培育我国外贸出口新增长点,发展知识经济等方面论述了“科技兴贸”战略实施的必要性[32]。“科技兴贸”战略内涵更为丰富,是更符合中国外贸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也必将成为促进中国由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这一时期,对外贸易中提出的“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走出去”战略、互利共赢战略等,都产生了实际的影响,并得到广泛的认同。

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是与对外开放的总思路相关的。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开放有了很多新特点,学者们也是纷纷探讨如何应对新形势。李晓西在2004年提出关于对外开放的新思维,提出了十个转变:一是要把对外开放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二是要从发展中国家利益代表者向国际公法和规则的维护者转变,三是要从只关心国内经济稳定发展到关心国内外经济的综合平衡转变,四是要从追求国际收支顺差向追求国际收支平衡转变,五是要从世界工厂变成为世界市场,六是要由政府对外投资积极性转向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七是要从大规模的招商引资走向以平常心对待外商,八是要从强调知识产权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性转向维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九是由强调内资企业的技术引进转向不分内外资企业鼓励技术创新,十是要把科学发展观推广到对外开放的领域中,扩大宣传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人与自然发展和谐的大思路和价值观[33]。这些观点产生了实际影响,尤其是从追求国际收支顺差转向追求国际收支平衡的建议得到了决策部门的认可。在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学者们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裴长洪提出,要研究如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一步发展开放经济,如何理解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如何统筹国内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如何加强自主创新、扩大自主知识品牌,如何处理扩大内需和开发国外市场的关系,如何通过建立贸易平衡机制解决贸易摩擦等②。

(四)关于外贸体制改革的讨论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外贸理论界讨论最多最热烈的一个题目。其中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关于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80年代初,有专家提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对外贸易部负责研究发展政策,掌管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全国对外贸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各专业外贸公司经营一些重要进出口商品,并负责对地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协调和管理;一些具备条件的重要企业和联合体将直接经营对外贸易,它们各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③。戈辉认为,“改进动力性能和平衡性能是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34]钟朋荣提出外贸体制改革要实行四大转变[35]。袁文祺认为,改革旧的外贸体制,使政企职能分开,变高度集中经营为分散经营,各外贸企业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对外贸易目的[36]。学者们认为,政企分开是整个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解决外贸体制中管死与管活,国家和企业主要矛盾的关键。

90年代改革开放进入全新时期后,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外贸运行机制。主要内容有: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完善外贸宏观管理,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进出口商会的协调服务机制等。有的学者提出,应立足于获取国际分工的利益和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核心是重构外贸的微观基础和制定宏观调控方法,造就一种具有自我调节能力,能及时灵活对动态比较利益做出正确反应的外贸运行机制。还有学者认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尽快实现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建立高效、灵敏、富于活力、完全自负盈亏的新的经营机制[37]。邱杰等人探讨了外贸体制改革相对独立于整个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系统论和控制论作为方法论基础,设计了新的外贸体制的“一揽子”转轨[38]。

关于外贸体制的阶段。周小川提出了对外贸逐步放开的五阶段:一是高度行政管理和数量控制阶段;二是开始利用经济杠杆的间接控制阶段与直接控制相结合的阶段;三是汇率合理化阶段;四是经济性和价格性手段逐步全面取代不必要的行政性手段阶段;五是货币自由兑换阶段[39]。

对外贸改革中出现的现实问题的讨论,问题主要有:放开外贸与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和内部自相竞争,“对内抬价收购,对外削价竞销,肥水流到外人田”;放开经营以及汇率调整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外贸改革与其他改革的配套与衔接等,这些问题都成为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展开过讨论。最终的结论,多数人认为还是应从市场取向角度,支持和完善各项重大的改革,力求降低改革成本,建成外贸新体制。

近30年外贸理论的进展,是与邓小平同志对外开放思想分不开的。1978年,小平同志提出了要突破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要有计划地大胆下放权力,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方面积极性,在经济计划、财政、外贸等方面给予更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小平同志听取了广东省的汇报后,提出要利用沿海优势,试办经济特区,并给予充分的外贸自主权;同年6—7月又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贸易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此后,小平同志的理论一直推动着外贸改革的实践,也为外贸理论的研究指出了方向。

展望21世纪,我国外贸理论与实践都将有重大发展。外贸进出口中,国营部分将继续下降,但向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方向转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出口将有大的发展。内外贸一体化的进程将加快。外贸理论将越来越与国际学术界靠近,有越来越多的关于全球化和内外经济相互关系的研究成果。

二、外资理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60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7000亿美元。2006年年度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达700亿美元,列全球第3位。我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国际商业贷款等其他形式的外资累计达到3200多亿美元[40]。对外借款主要是用于加强国民经济瓶颈项目,在能源、交通、煤炭、化工等工业方面完成了一批重要项目,如京秦电气化铁路,秦皇岛港扩建工程等。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填补了国内生产的某些空白,如电梯、彩色显像管、小轿车等,扩大了我国的出口和对外贸易,推动了市场竞争,对我国经济尤其是沿海经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在外资理论方面,有了较大进展。有相当数量的论文、专著发表,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有比较深入的讨论。下面择要简述之:

(一)引进外资的指导思想

早期的观点,主要是强调了马列关于利用外资的论述。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41](P276)列宁提出:“当我们国家在经济上还极其薄弱的时候,怎样才能加速经济的发展呢?那就是要利用资产阶级的资本。”[42](P392)由此证明,我们是可以利用外资的。邓小平总结了建国以来中国经济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出利用外资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是非常必要的。1977年他主持中央工作后,开始思考如何拓展筹资渠道来加快中国经济发展。1978年10月,他批示“合资企业也可以办”,并指出“吸收外国资金肯定可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补充”[1](P65)。到了80年代后期,对引进外商投资主要是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利弊上分析必要性的,学者们主要是从实际效果,来表明对引进外资的同意还是怀疑。90年代,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当前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多更好地利用国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一次要求我们“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十六大报告提出“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二)利用外资的基本原则和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这个问题就开始了讨论。一种看法是:“我国利用外资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可以归纳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43]这种观点强调了维护国家主权,独立自主制定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强调了在自力更生基础上利用外资,不能过分依赖外资,要保护自己的工业;强调了在合资和合作中,中外双方的平等互利,要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这种看法在80年代的相当长时间内是主导性的观点,起过有益的作用。但可以看到,这种观点慎重有余,不够积极,只是在弥补我国资金不足角度上看待引进外资的。90年代后,曾争论过如何调整引进外资战略,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到了从引进中小外资到引进跨国公司的新阶段,从扩大数量到了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这样概括引资战略,主要是从发展角度上看问题的。还有一种是从引进外资有利于促进改革和法制化角度提出来的,认为“我国90年代中后期引进外资的战略是: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为中心,以促进我国经济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进程为目标,继续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44]。这种观点是对担心引进外资负面影响太大的一种分辩,强调了引进外资促进我国经济改革的作用。

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利用外资战略,总起来说可以归结为是一种“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对加速我国企业技术进步产生了一定的效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内产业竞争力提升,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这一战略的局限性日益明显。进入21世纪,一种新的观点认为,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资金等要素从单向流入为主向双向流动并重的格局开始形成,企业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增强,国内经济与外部经济的互动关系更加复杂”,中国要“综合考虑作为投资东道国和投资母国之间的利益均衡,考虑商品流动和要素流动之间的利益均衡,考虑保护国内市场和推动别国开放市场之间的利益均衡,以更积极和主动的姿态参与多边谈判,借助多边规则,平衡各方权益”,“更均衡合理地融入全球经济”,“推动全球贸易和投资体制更加合理与开放,为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45]。

90年代中期以后,较多讨论的问题是:引进外资的规模多大适宜?现在引进外资是不是太多了?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储蓄率高达35%以上,居全球之首,这些年外资流入过多,从1992年以后,我国银行存款大大高于贷款,使国内资金过剩,已造成国内资金大量流向海外,导致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因此,没必要大量引进外资了[46]。这种观点有代表性的学者如陈炳才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我国劳动力资源密集,需要与资本的结合;中西部发展,需要外资来投资;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仅为开始,远没到限制的时候;我国建设资金不足,将是长期的,外商投资不仅弥补资金不足,还分担了投资风险。因此,还需要大力引进外商投资[44]。李晓西认为:首先要承认,外商投资规模是市场调节的结果,你有吸引力,发展前景看好,有较好的投资环境,外商才会来。不可能事先计划好外商投资规模。现阶段我国经济对外资需求还是很大的,不仅中西部地区和基础产业(尤其是农业和电力),东部沿海仍然需要引进和利用外资。引进外资是一种机遇,要把握住,不要只看自己这一面。国内储蓄高要具体分析。城乡居民存款中,真正能用于投资的相当有限。外汇储备进行中长期投资也是不现实的,危险的[47]。

(三)引进外资的作用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48]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引进外资中存在和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学界广泛的思考。

余永定认为,在过去的时间里,外资对推动中国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外资在创造就业的同时,也通过竞争破坏了原先由国有企业提供的就业。FDI对创造新增就业的贡献适中[49]。江小娟认为跨国公司的技术外溢效应是明显的,并且大大加快了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5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吕刚认为,“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很不明显,未能对中国内生技术能力的培育起到促进作用。”[51]麻省理工学院的黄亚生教授认为,中国对FDI的依赖反映了国内民间投资不旺的病症,大量FDI的涌入可能导致对国内民营资本的压抑[52]。胡祖六认为,“没有实证证据表明FDI‘挤出’了有效率的国内投资。FDI与民营投资相辅相成,在公有制为主的经济体制下一道渐渐壮大,成为今天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FDI对中国资本形成的好处显而易见,对促进就业增加也立下了汗马功劳”,“FDI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技术转移,产生了外溢(Spill Over)效应”,“FDI给中国经济最大的贡献是带进了全新的商业模式与管理模式,而不一定是高新技术。”[53]

(四)引进外资与国家经济安全

90年代以来,外商以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进行投资,而且并购重点转向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有的则是在某一城市进行全行业的并购,如香港中策公司在福建泉州市和辽宁大连市的并购,这种做法在我国经济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跨国公司进来后,其产品在中国市场上以其高质量和很强竞争力,也对我国企业形成巨大压力。在此背景下,保护民族工业的呼声开始高涨,对引进外资与保护民族工业的关系的讨论也很热烈。一些工业主管部门的研究人员认为,现在引进外商投资,是引狼入室,与狼共舞,我国自己的工业快要支撑不住了,国有企业将败在跨国公司手下,所以应当限制外资,保护国有企业。主张扩大引进外资的学者则认为,首先是要明确什么是民族工业。其次要从中国引进外资中港台资本占70%的事实来讲民族工业,虽然统计时将港台视同外资,但不能否认港台资本也是民族的。还要看到,国内市场份额外资企业所占并不大,比如1995年这个问题争论最高潮时,外资企业工业产值占我国工业总产值不到5%。但由于外资企业生产的商品多为市场需要,因此,感到市场上外商产品比比皆是。按现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外资企业占市场份额还会扩大,但新的一代内资企业将会生长起来,合资和合作企业里中方力量也将最终成长起来。这个历史过程看看台湾经济发展史就可以知道。国内市场保护,最终是靠企业家,不是靠行政力量。更重要的是,如何来保护民族工业。一定要靠符合国际惯例的办法而不靠行政办法来保护。要使民族工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特殊的被保护者。要从开放角度和积极态度支持适当保护,而不是从关门的消极的角度搞民族工业的保护[54]。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际投资的规模和影响力大大增强,国家安全’的内涵在大幅向外扩展,已经由传统的国防军事领域向经济、社会领域延伸,由此产生了‘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概念”[55]。尤其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外资企业对国内重要行业的龙头企业几次并购事件,如:美国凯雷收购徐工、收购洛轴、法国SEB并购苏泊尔等,以及国内企业在海外并购遇到政治性歧视,如:联想集团收购美国IBM的PC业务、海尔并购美泰和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等事件,诸如此类的事件不断发生,不断唤醒我们对外资并购影响国家安全的意识,从而引发了国内关于外资并购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广泛关注。一种观点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资限制降低且某些政府盲目地引进外资,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使得国家经济在丧失某些主权,严重威胁着国家经济安全”。“在鼓励大量引进外资的同时,也必须对某些重要行业的外资并购进行限制,例如装备制造业,金融业,能源业,矿产开采业等等,国家只有牢牢抓住这些关键行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定和发展国家经济,减小外资对于中国经济命脉的影响”[56]。另一种观点认为,“笼统地认为外资并购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会威胁国家经济安全过于夸大其词”[57]。“外资并购只是全球通用的吸收FDI的一种形式,并且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手段。并购并不一定构成行业垄断,并购本身也不会危及行业安全和经济安全,关键是加强审查和监督”[58]。

利用外资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包括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我们都采用。”[1](P130)这是从生产力角度来评价引进外资,是有很强说服力的。邓小平认为利用外资加速发展的积极效果要远远超过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他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1](P138-139)因此,外商虽然有利可图,但更多的利益在我们自己这边。

展望21世纪,我国引进外资总趋势将平缓下降,但会时高时低地保持一定的数量,高时仍可达400亿美元,中期的平均水平也不会低于100亿美元。这一是因为我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更加积极地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发展外向型经济。二是因为我国正在扩大引进外资的领域,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比如,商业零售、外贸业和旅游业的开放正在试点或扩大,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也在扩大引进外资的试点,银行和保险业引进外资企业一直在进行中。不排除在21世纪的某一阶段,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现新高潮,尤其是中西部发展加快,引进外资出现一段时期的高潮。三是因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宏观环境不断改善,增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四是一些鼓励外资的政策,比如,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产业政策鼓励的外资项目,其进口自用设备,凡属国内不能生产的,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等,还将持续一个时期。因此,对外资鼓励效应仍将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在外资理论的研究上,后十年将会有系统的、突破性的理论成果问世。这是因为这些年引进外资的实践,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已为重大理论突破提供了基础;而进一步与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将会促使中国的学者们在若干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这些问题可能有:一是跨国公司作用的研究将会越来越重要,与已有研究成果的不同之处,将是理论性更强,更系统化,更着眼于从全球范围进行分析。二是对如何管理好已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并促使其按我国法律办事方面,将会成为研究重点。如何更多引进外资的问题将不成为热点,由此引发的争论也大大减少。三是引进外资与向海外投资的双向研究会加强。后者将越来越成为被人关注的问题。四是引进外资中,外商直接投资的研究将有所减少,而对引进证券形式的外资研究将增多,利用国债形式和借用国际组织或商业贷款的间接引进外资的研究也将增多。

三、外汇理论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取得很大进展,外汇理论开始系统化的新阶段。改革开放前,我国外汇一直是国家统一集中管理,中国银行处理外汇业务。1979年3月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直接由国务院领导,各省市则设立管理办事处。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的任务是制定外汇政策和法令,统一经营外汇,监督外币支付,保证外汇收支平衡,以及公布外汇汇率。1979年根据外贸出口换汇成本,制定了1美元等于2.53元人民币的目标汇价。1980年国务院颂布了《外汇暂行管理条例》。考虑到外贸出口的合理利润,为解决出口难和出口亏损问题,1981年1月始,全部进出口实行1美元等于2.80元人民币的贸易内部结算价。从这以后,理论界对汇率问题进行较大规模的讨论开始了。

入世以后,尤其是2003年以后,由于美欧等国对人民币币值的质疑,围绕中国汇率水平高低和汇率制度的合理性的讨论非常热烈。

综观30年来的外汇理论的讨论,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问题比较集中,二是联系实际非常紧密,三是讨论比较有深度。主要讨论的问题有这样几个:

(一)人民币汇价制度应是单一汇价制还是双重汇价制

这个问题是由1981年实行内部贸易结算价后引起的。在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第一次学术讨论会(1983年6月)上,多数学者认为,1981年后实行1美元兑2.80元人民币的贸易内部结算价格未达到预期效果,应予改革,应将双重汇价改革为单一汇价。学者们认为,单一汇率具有更简明特点,便于管理;不能靠双重汇价来对个别商品价格进行补贴;我国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实行双重汇率,在对外影响上也不利;单一汇率比双重汇率更有利于维护人民币信誉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59]。吴念鲁认为,国际上一些国家搞双重汇价,但西方国家与东欧国家不同。中国现在实际上也是双重汇价,类似于东欧国家。因为,人民币不是自由兑换的,不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人民币贸易内部结算价定位低,而非贸易汇价定值高,与西方国家相反;人民币贸易内部结算价主要是对外贸易出口贴补的手段。他认为,应当实行单一汇价,取消内部结算价,在单一牌价基础上,对进出口商品按大类进行贴补、加成、征税,以体现进出口贸易盈亏的真实情况,消除两种汇价引发的矛盾和混乱,以适用于我国对外各种性质的支付结算[60]。显然,理论界对实际部门政策操作,有不同看法,这促使实际部门思考,并在后来取消了双重汇率。

(二)人民币汇价水平的确定

80年代以来,理论界曾热烈地讨论过确定我国人民币汇价水平的理论依据是什么?有观点认为,汇价要以物价水平相对变化率来定,应以马克思的价格论作为基础,将购买力平价学说加以改造并吸收其合理部分后,作为我们中长期制定人民币汇价的依据。有人进一步认为,要把汇价水平建立在狭义的购买力平价理论上,即不用两国全面的价格水平比较来确定人民币汇价,而只用可贸易商品的国内外比价作为依据,即只用进出口物价平均换汇成本为依据。也有专家认为,应以马克思国际价格理论为制定人民币汇价的理论依据。汇价实质是一国货币的对外价值与他国货币对外价值的比率。国内价值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国际价值则反映了世界平均劳动单位。因此,在人民币理论汇价测定中,不是比较两国国内的消费物价水平,也不是比较进出口商品的各自国内售价,而应比较进出口商品用本币表示的国内售价与用可兑换货币表示的国际市场价格相互折算的比率。或者,按照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并在长期内与价格相符的原理,可以用出口换汇成本和进口商品销售比价来替代尚无法直接测定的国际价值,并考虑进出口商品各自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来加权测定人民币汇价水平。具体测算人民币汇价水平,学者们提出了五种方式:一是以出口平均换汇成本为主;二是以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国内外价格比率;三是进出口商品的国内外价格比率,并参照与非贸易的净收入;四是以进出口商品的国际价格比率为主,并综合考虑非贸易项目和无偿转移项目及国际资本流动项目的影响;五是按照进出口贸易的平均比较利润相等的原则来确定[61]。应当说,以后关于汇价确定的讨论,基本上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

在2003年以后,就欧美国家对人民币升值施压,国内多数专家认为,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是美国等大国国内收支不平衡和世界经济结构调整深化的结果。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引发了各国借汇率来保护既得利益而提出的各种要求。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一国汇率水平是其经济实力的集中体现,综合国力增强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本国货币必然升值。人民币升值水平,有主张高点儿,有主张低点儿。这方面论述很多,易纲教授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人民币汇率变化是源于中国经济的实力增强,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基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又提供了制度性基础[62]。

(三)我国汇率制度如何改革

80年代就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讨论。陈彪如认为,一国的外汇制度由汇率制度、外汇收支和外汇管理三部分组成。我国汇率的改革方向,应是有限弹性的汇率;汇率决定要与外汇收支的长期平衡为目标,外汇收支要逐步由行政命令式的强制性平衡改为市场调节式的供求平衡;在外汇管理方面,慎重地逐渐地开放外汇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地放松管制,最后建立一个比较灵活松动的外汇体制[63]。这个思路很有影响,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季崇威认为,我国外汇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改革外汇的计划管理,要把短期与长期、贸易与非贸易、外汇与财政、信贷、物资进行综合平衡;二是改革外汇留成制度,调动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面的积极性,并应考虑在几个大的口岸和中心城市设立国家管理控制下的内部外汇调剂市场;三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汇价制度,要既能反映国际国内价格变动趋势,又能体现我国的对外经济政策;四是逐步实行外汇批改贷,即把国家无偿批拨外汇制度逐渐改为贷款制度,同时,要实行用汇与创汇相结合,提高用汇的效益;五是革除外汇管理中的官僚主义和经营中的官商作风[64]。显然,这个改革思路就更具体了。有学者认为,当前发展中国家汇率安排主要是把本国货币同某种由几个国家的货币按一定的权数组成的“货币篮子”挂钩。我国应选择一种最佳的进口权数货币“篮子”,将人民币的对外汇率同它钉住。他认为这一方面具有稳定性,同时又可以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进口权数可因各种货币不同方向变动而自相抵消,因此,具有一定的自调节功能[65]。有的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我国实行一篮子货币挂钩汇率,并不符合我国在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我们完全有条件实行独立自主的浮动汇率,把汇率建立在稳定的对内币值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考核进口成本和出口成本,衡量贸易条件的变化。例如,港币贬值,就不能用港币反映我转港出口商品的实际收益,而若人民币按一篮子挂钩就也会贬值,也不能反映我出口商品的实际收益了”[66]。

90年代初,学术界进一步讨论汇率放开的问题。厉以宁认为,放开汇率需要四个条件:一是商品生产者应当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利益约束和自行成长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汇率放开以后的市场变化和价格变化。二是总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涉外经济活动对外汇供求基本平稳,这时放开,不至于出现汇价大的波动。三是居民的资产选择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不会因放开汇率而抢购外汇,引出风潮。四是国家财政力量充足,有能力维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能应付汇率放开后出现的各种动荡[67]。这一时期,理论界对外汇体制改革基本上形成共识,具体方案则有不同。这种共识是:近期目标是人民币实行适度管理的单一市场弹性汇率制,长期目标是人民币国际化,实现可自由兑换。学者们认为,人民币走向自由兑换时间上较长,管制需要逐步放宽,应先从特区、沿海及内地的各大城市着手,率先放松外汇管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涉及企业、外商投资的法律和投资环境,扩大企业的用汇自主权;建立稳固的外汇储备,设立中央银行的外汇平准基金;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68]。综上可见,我国理论界在外汇理论方面的讨论是比较深入的,也是颇有成效的。

200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汇率浮动区间。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进入了以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为目标的新阶段。这是理论工作者也是实际部门工作者共同努力取得的重大成果。

四、关于区域开放理论

区域开放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开始的。1979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正式起步。不久,中央又采取了举办经济特区的重大步骤,开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此后,又相继开放天津、上海、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环渤海地区开辟经济开放区,批准海南建省并成为最大的经济特区。90年代,相继开放了上海浦东新区,沿江、沿边的一些城市,扩大了内陆省会城市的对外开放,还在一些开放城市的适宜地区设立保税区。目前,我国已对外开放1194个县(市),已有海、陆、空一类口岸240多个。区域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已形成④。目前,对外开放正在由南到北,由沿海到内地逐步扩大和推进。在区域开放中,理论界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讨论的问题和不同观点主要有:

(一)关于经济特区经济性质

从80年代初,兴办特区的同时,就开始了特区经济性质的论争。多数学者的看法是:经济特区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下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主要成分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综合体[69]。比如,许涤新认为,我国的经济特区,基本上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认为在特区要有国营经济作为支柱和一定的集体经济,来同外资、外商发生接触,但只有吸引大量三资企业,特区才是成功的,合资、合作经济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种受到国家限制和管理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带有一定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70]。于光远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不能把合作、合资和“三来一补”等经济形式完全看作国家资本主义,因为在它们中有社会主义的经济活动,有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有我国社会主义资金,有我国社会主义的组织力量等等,而且还是主要的方面,这一方面,它的性质不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而是社会主义的[71]。符大榜认为,特区内独资企业在经济上是独立的,并不与我国发生内在联系,其性质应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而且其比重会不断增大[72]。戴园晨认为,要把经济性质与社会性质区分开。那种对于特区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怀有疑虑的想法,是不必要的恐资症[73](P55)。显然,这个问题的提出,没有离开姓社姓资的范围,是特区发展初期遇到的意识形态困难的反映。

(二)谁赚谁的钱

特区发展与内地支持分不开,特区与内地开展了大量的贸易活动,并从价格差中获取了收益。有的学者指出:深圳在过去几年的急速扩大,基本上是不健康的经济增长,主要利用了中央给特区的特殊政策上的优惠,在市场调节力量的盲目牵引下,依靠赚内地的钱而来的。它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侵蚀了国家其他地区的发展、利益。总之,特区之特,在于特权。在这方面,胡鞍钢的观点有代表性。但大多数学者不同意这种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特区发展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试验场,意义非常重大。戴园晨指出:要正确看待特区赚内地钱和靠国家输血的问题。以深圳为例,从其开发初期三年建设资金来源看,近三分之一是外资,近三分之一是银行贷款,国家投资8%,中央各部、省属单位和财政拨款只占17%。可见,建设资金来源主体上是自筹的,不是国家财政给拨的。商品区域价差是正常的,赚这个利益是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且不仅会对特区有利,也是对内地经济发展的支持,是窗口作用的体现[73](P22)。

(三)关于区域开放战略

80年代初,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对外开放只能是“梯度推进”战略,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地区——内地的不同层次。在实践中,也正是这样推进的。内地也有学者提出⑤,要实行反梯度战略,要先开放内地,引进外资到内地,缩小沿海与内地经济差距。具体提出三种办法,一是取消或者减少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优惠政策,变地区优惠政策为产业优惠政策。但这种要求脱离中国国情,是一厢情愿,很难达到目标,在实践中也没能实行。他们提出的第二种办法是,增加国家对西部的资金投入,减少对东部的资金投入。但由于西部投资回报率低,舍了东部也保不了西部甚至整体更差,因此,也没有可行性。第三种意见是改革西部资源价格和东部工业加工品价格的不合理状况,为西部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环境[73](P27)。这种意见是正确的,价格改革对达此目标也起了一定作用,中央对发展中西部的政策中,也提出了这一条,但这毕竟是西部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还不是西部开放战略,因此,并没有在开放战略中形成大的影响。到了90年代,我国对外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开放的格局,这时,全国出现了很多增长极,甚至增长带。因此,支持这些增长极或增长带,成为理论界关注的课题。有学者提出要从梯度开放走向点面结合的全方位开放,马洪等学者提出开放沿边、沿江和沿海的三沿开放,在学术界达成共识,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全方位的开放。

(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部崛起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加快,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也将像东部沿海地区一样更加开放。

1999年,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规划》要求“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与周边14个国家和地区接壤的有利区位条件,进一步发挥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特色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好地统筹西部开发与对内对外开放,以扩大开放促进西部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西部大开发推进我国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增强西部地区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要“促进东中西区域协调互动”、“正确引导外商投资方向”、“构筑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要“扩大西部对内对外开放,加强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和边境贸易”⑥。

2004年,温家宝总理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东西互动的两个轮子”。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对外贸易发展较快,利用外资规模日益扩大,国际经济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东北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在全国仍处于偏低的位置,特别是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扩大东北振兴过程中的对外开放必须要有新思路,并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体系。即应该以形成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有竞争力的区域对外开放布局、提高对外出口能力和推动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为基本思路,并制定和实施以加强区域内部的协调与合作、加快对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和口岸建设、推动边境贸易快速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74]。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重要原材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拓中部地区大市场,发展大流通。

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加速推进,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东部发展、西部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的四大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新格局。

五、关于涉外经济法制建设

对外开放的实践证明,尊重国际惯例,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外经济中,法规是不可缺少的。30年来,有大量的涉外经济法规。涉外法规是与涉外经济活动相关的,因此,越是开放程度高,涉外经济活动多,这方面法规才更充实。

30年,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之快,成果之丰,为新中国前所未有。在改革开放前,我国仅颁布过《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暂行海关法》、《进出口贸易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以及海关监管、外轮运输等少数法律法规。涉外法律的理论研究和争论也是很少的。现已初步形成一个由规范国内涉外经济和参加国际条约两大方面的法律体系。可以说,这30年是对外经济法规建设的黄金时期。主要涉及到投资、税收、贸易、知识产权、合同仲裁等各方面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现了平等互利原则,体现了尊重国际惯例的导向,旨在调整我国经济主体与国外经济主体的各类经济关系,比如,外资方面立法就会调整外商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和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国内法律涉及面很广,在外贸方面,有《对外贸易法》、《海关法》、《商标法》、《专利法》、《进口商品管理条例》、《出口商品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等,涉及到进出口贸易、涉外经济合同、海关、税收、商标管理、仲裁等各个领域。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外资立法维护了国家主权,保护着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政府缔结和参加的有关涉外经济条约主要有:《海牙公约》、《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认可和采用了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信用证明统一惯例》和国际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土木工程国际合同条件》等。这些法规对保护涉外经济正常运转,保证国家必要管理,保护经营者利益,解决经济纠纷,促进经济新秩序的建立等,起到了极大作用。

经济立法中讨论的问题很多,最关键的矛盾是,涉外法律尊重和参照国际法律并与国际社会接轨的要求,如何与国内经济改革转轨现实相结合。完全按国际成熟的法律来制定涉外经济法,有助于和国外经济的联系与交涉,有助于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有助于促进我国改革向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法制方向努力。但是,我国经济的基础与国外有较大差别,是从传统计划经济转过来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正在深入,完全按严格的西方法律肯定是行不通的,还需要一定的变通。其次,经济生活的很多关系变化很快,按此时需要立法,法律难以稳定;不按此时需要立法,法律与现实有较大脱节,执法困难。无法,变革没有根据;立法,又常落后于变化。因此,经济生活的变化与法律的稳定性是存在较大矛盾的。此阶段的“暂行条例”形式的法规比较多见。再次,立法中的党、政、法三者关系本身还没有完全法制化。不少法律由主管部门来起草,使法规中带有部门利益的特点。虽然在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中,会降低部门利益的要求,但不可能真正消除部门利益,使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受到一定影响。这些问题,将会在有关法律的理论研究和讨论中,寻找到更有利的结合点;在实际中,选择更可行的操作。下一步,应以《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为基础,加强研究有关国际经贸条约,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制定和完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增强国家涉外经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展望未来,中国走向法治社会潮流不可阻挡,涉外经济法规将会有更大的进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的需要。

六、简短的结论

近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的发展史说明了什么?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些什么样的启迪呢?

第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如果要想使经济得到高速发展,就必须向世界开放。没有对外开放,也能发展,但只能是低水平的发展,慢速度的发展,将会不断地拉大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没有对外开放的胆略和智慧,就不可能有大步的前进。对外开放,就是要进入世界市场进行贸易,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借用资金和债金,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商投资和开办企业,本币与外币更自由的接轨,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以与外部勾通,国内宏观调控把国际经济变动作为政策分析的重要因素,加强与主要的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等等。30年来,凡促进开放的理论,今天看起来就显出了远见,显出了水平。凡是反对对外开放的理论,尽管有不少论据今天看来,就显得苍白和保守。因此,我们经济理论工作者,要在支持和推动对外开放方面继续下工夫,要在提高对外开放质量上下工夫。

第二,我国对外开放理论的进展,是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相一致的,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理论的进展同步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其本性是要求开放的,要求将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联系在一起的。开放与改革,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开放促进着改革,改革推动着开放。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演变,是对外开放理论不断深化的一条主线。理论工作者在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以至后来的市场经济的大争论,都直接与对外开放理论的发展紧密相关。反过来,对外开放理论的进展,也极大地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一些学者说,在某种意义上讲,开放成为改革的强大推动力。这个观点的确很有道理,符合我国30年走过的道路。这说明邓小平同志将改革和开放并列提出,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特别要指出,理论联系实际十分重要。对外开放理论,由于其复杂性和实践性,使理论界脱离现实的超前研究相当困难。大量有实际用处的理论,是先来自实际部门工作的初级形态理论,然后由理论界再归纳升华成某种体系。30年来理论的特点就是结合中国国情,从国际发展趋势与中国改革进程结合上入手。理论界面对的大多是新问题,理论界也是在干中学,这就是对外开放30年的现实。这就要求理论工作者更紧密联系实际,更深入调查现状,以提供更有价值的理论给社会。

第四,引进先进理论和知识很重要。我国对外开放理论是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前进的,但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不断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验和理论的帮助下前进的。可以说,对外开放理论的深化,是与西方国际经济学影响扩大同步的。西方国际贸易、国际分工、国际投资的理论,为我们传统的经济理论注入了大量市场经济下国际经济交往的新鲜理论,大大开拓了人们眼界,提高了理论的深度。由于理论界先接触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理论,因此,在运用于国内开放理论上,显出了一定的超前。如果没有这种学习,理论界就难有作为。这说明了,我们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要继续勇于和善于学习,学习世界上一切对我有用的理论和知识,多学点,学深点,才能在指导中国对外开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才能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中国特色的对外开放理论。

第五,理论界在对外开放各方面,总体上是清醒的,谨慎的。比如,在开放时序上,理论界持既推动又慎重的态度。对外开放是一个逐步开放的过程,不能不顾条件,一步到位,搞与世界接轨,这样做,无益有害。从30年开放情况看,我国是逐步在开放;从3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看,对外开放也是逐步在扩大,程度逐步在提高。又比如,对外开放理论中,理论界提出的四个观点曾起过较大作用,一是80年代的“机遇论”,强调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环境是我国发展的难得机遇;二是90年代早期开始的“接轨论”,强调了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经济一体化;三是90年代末期开始的“安全论”,强调在国际金融和经济一体化中要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当前学界突出的是讲大国的“责权论”,这是崛起的中国融入世界所特别需要的。这些重要论述,都反映出理论界能从国情出发,及时提出比较客观的应对思路为对外开放的实践服务。当然,开放是方式,是达到某种目标的手段。理论界还要对目标有更深的理解,才能真正对手段研究深透。

第六,思想解放对理论研究有重大意义。30年的理论研究,为什么主要成果出在改革开放以来呢?就是因为这30年思想解放,实事求是,让学者讲话,不断突破各种理论禁区,把政策研究与研究宣传区分开来,才出现了理论研究的大好时期。开放初期,理论界支持改革开放是主流,在对外开放方面,理论界的争论主要不在要不要开放上,而是在如何开放上。但也存在一些担心,比如,对外开放会不会使贸易受国际市场波动冲击,引进外资会不会被发达国家经济控制,发达国家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会不会冲击和影响我国人民的思想,但随着理论讨论的深入,这些担心逐步得到消除,有些认识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第七,对外开放理论研究将要上一个新台阶。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有限范围、领域、地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市场,转变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双向开放市场;由被动地接受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转变为主动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由只能依靠双边磋商机制协调经贸关系的开放,转变为可以多双边机制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的开放;从扩大对外开放到统筹国内与对外开放,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到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新的基础上,我们的对外开放发生着根本性进步,我们的对外开放理论也将走向新的阶段。其中一个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我国政府现在特别强调科学发展和民主建设,这非常重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形成完善的政治民主制度,将为理论研究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将迎来21世纪中国的全面进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07级博士邹士年和徐朝阳为撰写本文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有价值的观点;商务部李文锋和汪连海二位博士校对了全文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林永生博士翻译了本文摘要并整理参考文献,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注释:

①参见吴仪同志在1994年5月11日“九十年代中国外经贸战略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载《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②参见裴长洪:《谈对外开放需要研究的新问题》,中国管理传播网http://manage.org.cn2006-01-09。

③参见张培基1981年在外经济研讨会上发言:《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及其前景》,载《世界经济与中国对外经济》,对外经贸出版社1991年版。

④相关数据来源于外经贸部副部长刘山在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上的发言。

⑤1994年全国第一次中青年经济工作者浙江莫干山会议上,内蒙古代表的发言。

⑥参见国务院于2006年12月发布的《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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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开放理论述评_国际分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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