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90年分配思想:阶段划分与成就梳理_收入分配改革论文

中国共产党90年分配思想:阶段划分与成就梳理_收入分配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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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90年间党由幼稚走向成熟,由革命党成长为执政党,由带领国家和民族走向独立与解放到引领国家和人民走向民主与富强。90年历程中,党在经济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适应当时世情国情、适合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满足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需要的分配思想。站在90年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有必要总结党的经济思想中的重要一环—分配思想。同时,分配问题又是现阶段党、国家和人民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我们有必要回望历史,系统梳理党90年分配思想的主要成果,以获取成功经验,汲取失误教训。

从经济角度来看,党的90年历史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30年:第一个30年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期(1921-1949年);第二个30年是计划经济体制准备和建立时期(1949-1978年);第三个30年是市场化取向改革时期(1978年至今)。同样,党的分配思想也可以划分为这三个阶段。本文就按照这三个30年对党90年的分配思想进行梳理和归纳,在每个30年中,我们将从分配原则、分配机制和分配关系这三个方面对党的分配思想进行总结。具体来说,分配原则思想主要涉及分配准则和分配依据问题,如是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分配机制思想主要涉及工资决定、生产资料分配、生活资料分配、初次和二次分配等机制问题;分配关系思想主要涉及分配中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等。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期(1921-1949年)

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期,正确处理分配问题对于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当时的环境下,一要优先保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军战士的给养和装备,争取战争的胜利;二要保证各个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常运转;三要保证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最低限度的生活,并争取群众生活有所改善。在这种极端困难的环境中,党较为正确和妥当地处理了分配问题,在实践中形成了丰富的分配思想,为党带领全国人民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1.分配原则思想。第一,对马克思主义中分配思想的认识。“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①李大钊认为社会主义的分配是一种公平的分配,“社会主义又是真正平均的分配,此为其目的”。②陈独秀反对把平均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其实专讲分配方法去平均贫富,不是社会主义”,③并提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科学的客观的,是建设在经济上面的”,与主张平均分配“伦理上的空想的主观的社会主义”完全不同。④第二,按劳分配思想的初步形成。抗日战争时期,党就提出了抗日根据地实行按劳分配的三种形式:企业成员以“身份股”的形式入股分红制;计件工资制;按质分等的个人分红制。

2.分配机制思想。第一,工资决定机制思想。抗日战争初期,毛泽东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必须代之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和质量”。⑤解放战争时期,在建立国营经济的过程中陈云提出:“关于工资的规定,要坚持一个原则,即反对平均主义,实行交叉累进工资制。评定工资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职务、技术和劳动强度,不得根据其他条件”。⑥第二,土地分配相关思想。首先,“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思想的提出。1922年6月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首次提出没收军阀官僚土地分给贫苦农民的主张。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把“耕者有其田”作为基本口号和目标提了出来。1947年制定并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措施:“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土地制度改革前的债务”。⑦其次,分配土地的具体方式方法思想。在没收和分配土地范围方面,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做出了具体规定:“没收一切所谓公有的田地及祠堂、学校、寺庙、外国教堂及农业公司的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无代价地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属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革命军人现时已有的土地不没收”。⑧1928年的《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⑨1929年毛泽东主持修订的《兴国土地法》也规定,“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经工农兵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⑩在分配土地的具体方法方面。1928年,湖南开始实行以没收的土地按人口或劳动力标准分配给农民,由其自行耕种经营、收获归己为特点的“分耕制”;以没收的土地由苏维埃共耕委员会管理,“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农具和牲畜等均实行以公有为特征的“共耕制”。解放战争时期,《五四指示》对土地分配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没收日满、恶霸地主、土匪窝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以清算地主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通过征购的方式转移地主的一部分土地给农民;通过献田献地的方式解决农民土地问题。1947年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则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村中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11)在土地分配的数量和区域标准方面。对于数量标准,1928年的《中央通告第三十七号——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中提出了以人口和劳动力相结合分田办法,规定“以年满16岁能自耕种的人为一劳动单位,每一劳动单位平均使用土地,其余的土地按照各劳动单位所属的4岁以上的人口之多寡平均给予劳动单位使用”。(12)在区域标准方面,党提出以乡为单位分田。《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中都规定:“以乡为单位分配;以几乡为单位分配;以区为单位分配。以上三种标准,以第一种为主体”。(13)最后,土地分配的阶级路线思想。土地革命时期,1928年六大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中,党依据农村中各阶级的属性提出了“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毛泽东在1929年4月主持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面对日本的逐步侵略,1936年7月党发出了《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开始实行没收汉奸卖国贼土地财产的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党应解放区广大人民的呼声,于1946年5月4日颁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指出“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14)1947年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了要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毛泽东认为其“在消灭封建性和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的原则下,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最彻底地消灭封建制度的一种方法,是完全适合于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的”。(15)

3.分配关系思想。第一,在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分配着力保障生产与战争的思想。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根据当时的环境和革命战争的需要,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配上采取了“先前方,后后方;先红军,后地方”的原则,对革命根据地军政公教人员实行大体平均的供给制。此后,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主要采取陈云同志提出的“生产第一,分配第二;收入第一,支出第二。保证需要,是军队第一,学校第二,机关第三”(16)的方针。同时,针对有的根据地要求过高增加工人工资和待遇,中共中央于1940年12月发出的《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劳动政策的初步指示》指出“工人待遇的改善,工资的增加,工时的规定,必须以发展抗日根据地之工农商业,增加抗战生产,适合战时需要为原则,否则既有碍于根据地之坚持与巩固,也就违反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17)第二,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的分配思想及其纠正。党在成立之初的分配思想带有强烈的平均主义色彩。周恩来认为共产主义是最公平的分配方法,最有效的生产制度,使生产者公有其产品,而共同分享之,“这便是共产主义所由来,也是马克思全部经济学说给以明确证明的”。(18)张闻天则主张实行消除城乡差别的平均分配,提出应该实现“农工互相联合,渐废城与乡的区别。对于全国国民,用同等的平均分配”。(19)此后,党逐渐认识到绝对平均分配的弊端。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对这一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指出这种错误思想的来源。(20)解放战争时期,针对土地改革中出现的绝对平均主义倾向,中央以“新华社信箱”的名义,发表了题为《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的文章,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不能提高社会生产力,而且必然要使社会生产力大大降低和倒退。(21)第三,在公与私之间,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思想。解放战争时期,党在接管城市过程中明确提出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公私兼顾”主要针对城市工商业的税收问题。1947年“十二月会议”决定:“对于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工商业征收营业税,必须以不妨碍其发展为限度”;(22)1948年11月召开的华北首届税务工作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税收政策应以保护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为出发点,同时,为了适应战争形势,保证军需供给,并照顾农民的负担力,应力求工商业与农业负担逐渐趋于合理平衡”。(23)“劳资两利”主要针对如何正确处理私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而提出。1946年3月,党在《关于解放区经济建设问题的指示》中指出:“解放区劳资关系必须取合作方针,以达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劳资双方有利,工人之福利必须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中求之,任何片面的过火要求都将破坏解放区的经济”。(24)1947年1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指出:“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中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一切离开这个总目标的方针、政策、办法,都是错误的”。(25)

三、计划经济体制准备和建立时期的分配思想(1949-1978年)

1949-1978年是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准备和建立时期,1949-1952年党为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准备;1953-1956年的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奠定了经济制度基础;1957-1978年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党依据马列主义基本分配原理,结合中国实际,以前苏联分配实践为参照,逐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单一按劳分配与计划分配体系,形成了系统的分配思想。

1.分配原则思想。建国初期,刘少奇从分配制度与生产力发展关系的角度指明社会主义“必须按照按劳付酬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26)1960年第九次全国计划会议上确定“按劳分配制度至少二十年不变”。(27)文革中1972-1973年第一次国民经济整顿中,党再次提出了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并在实践中恢复了基本的考试晋级制度,允许在少数单位试点计时和计件工资制,恢复奖励制度。周恩来提出要改变“四个一个样”的局面,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会干不会干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文革”结束后,1978年5月5日《人民日报》上发表了特约评论员文章《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邓小平高度评价了这篇文章,并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28)

2.分配机制思想。第一,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统一调拨思想。1958年3月成都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改进物资分配体制问题的意见》规定生产资料的分配以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为原则。1965年3月出台的《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和掌握必要的机动物资的决定》,对基础建设项目及物资储备制度做出了相应规定。第二,消费资料的统购统销思想。1953年10月的全国粮食会议上,陈云提出了解决因“一五”大规模建设而导致的粮食紧缺的办法:“在农村施行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严格管制私商,调整内部关系”。(29)并提出应处理好国家跟农民,国家跟消费者,国家跟商人,中央跟地方,地方跟地方四对关系。而随后通过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则全面规定了粮食统购统销的措施。(30)随后,国家又对油料、棉花和棉布等重要消费资料陆续实行计划收购和供应政策。1955年8月,颁布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在城市建立了凭供给证定量供应的制度,在农村强化了粮食的统购统销。第三,初次分配相关思想。其一,城镇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思想。1952年实行了第一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发展很快,面对新形势,党和国家统一部署了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7月发布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31)这两次改革,初步在我国建立起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其二,农村中的工分制。在初级农业合作社,社员采取按件计酬或评工计分的办法;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都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在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于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中劳动,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社员的收入分配就转变为单纯的按劳分配,具体形式分为劳动日和劳动工分制,社员凭劳动工分领取劳动报酬。在人民公社,社员分配实行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两种形式,口粮是实物形态中的最主要部分,分给社员的收入扣除口粮之后,统一按劳动工分分配。第四,二次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思想。建国后从1951年2月开始,国家陆续颁布或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批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1958年颁布的《工人、职工退职处理暂行规定(草案)》,将原来分别规定的国营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建立了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1965年12月和1966年4月,卫生部、财政部、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分别颁发了《关于改进公费医疗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改进企业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进行了修改,规定由个人负担门诊挂号费、出诊费和营养滋补药品费。这一系列规定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初步建立了包括生、老、病、死、伤、残、退等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

3.分配关系思想。第一,在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注重统筹兼顾。毛泽东在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国家、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的利益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32)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再次阐述道,“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个方面,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33)第二,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更加注重公平。这一时期党的分配思想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这种思想随着整风运动及反右斗争扩大化而开始,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被加剧。对于农村,毛泽东认为有了人民公社,就可以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就可以消除由于社会分工造成的工农、城乡和脑力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薄一波在回顾这一时期时曾指出,共产风“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34)对于城市,表现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上,不论劳动数量与质量,一律得到同样的报酬,不承认劳动差别,不是鼓励先进,而是扶持落后。第三,在公与私之间,坚持并完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其一,提出“四马分肥”。在1953年9月周恩来提出过渡时期的利润分配应该是“四马分肥”,即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本家红利四个方面……企业利润的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基本上是为国计民生服务的。(35)其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思想的坚持。1956年刘少奇在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我国在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的条件下,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原料分配和其他一些问题上对于私营经济基本上给予“一视同仁”的待遇,这就使得私营工厂工人免于失业,同时也使得资本家有一定的利润可得。(36)

四、市场化取向改革时期的分配思想(1978年至今)

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在这个时期,为了“搞对激励”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党在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根据改革中变化的情况不断调整分配政策,逐渐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丰富的分配思想。为激发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财富的欲望,提高社会生产率,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最为基本的制度支持。

1.分配原则思想。第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做出了若干具体规定。1987年十三大指出:“在所有制和分配上,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要求纯而又纯,绝对平均”;(3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38)第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思想的提出与完善。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在1997年十五大上,江泽民的报告将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39)发展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0)2002年十六大强调,“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思想承认了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方面的贡献,从而有利于更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2.分配机制思想。第一,初次分配中的工资和收入决定思想。1987年十三大明确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41)指出“凡是有条件的,都应当在严格质量管理和定额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42)十四大则提出“加快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43)1993年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适应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积极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1999年底,江泽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谈到“要重视研究收入分配状况,完善政策,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和规范收入分配”。(44)第二,二次分配中的社会保障思想。党的十四大提出“积极建立待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9年11月江泽民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目前形势和经济工作》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必须认真落实。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继续推行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等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提出了“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在后来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等会议上,党的社会保障思想得以不断充实和深化。第三,以取消农业税、调整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税收制度改革思想。其一,农村税费改革思想。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农民种田纳税的历史走进了博物馆。其二,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作为调节公民收入的基本税法,在2005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今年又在进行第三次调整,主要内容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提高缴纳个税的起征点,并逐步实行并完善纳税人申报制度等。

3.分配关系思想。第一,在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统筹三者利益的思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肯定了农村改革中提出的“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1992年十四大提出“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理顺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45)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江泽民提出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国家所得的比重过低;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46)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同时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47)十五大上,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提出“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48)第二,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思想。其一,鼓励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可以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49)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50)党的十四大也提出“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51)其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观点。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1997年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其三,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思想。进入21世纪后,党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强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52)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2007年十七大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两个提高”的思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53)2010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从“国富”走向“民富”。

注释:

①(15)(25)《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1250、1256页。

②《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75页。

③④《陈独秀文章选编》中卷,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89、85页。

⑤⑥(21)卫兴华、洪银兴:《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史论》,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137、226、136—137、226、186~187页。

⑦(1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755页。

⑧⑨(12)(13)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9~100、267、221、208页。

⑩《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1919-1928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7页。

(14)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2页。

(16)《陈云文选》(1926-1949年),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11页。

(17)(22)(24)顾龙生:《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发展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125~128、325、329~330页。

(18)《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464页。

(19)《张闻天文集》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9页。

(20)《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0~91页。

(23)《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下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35页。

(26)刘少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分配问题》,《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37页。

(27)李富春:《经济工作的十条经验教训》,《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712页。

(2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

(29)《陈云文选》(1949-1956年),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2~216页。

(30)《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78~479页。

(31)《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374~375页。

(32)(33)《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1、221页。

(34)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823页。

(35)周恩来:《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56~358页

(36)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2页。

(37)(38)(39)(41)(42)(43)(45)(49)(5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77、487、741、474、487、661、661、356、660页。

(40)(44)(48)《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42、294页。

(46)(47)《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69、470页。

(5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3~374页。

(52)(5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4页、17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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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90年分配思想:阶段划分与成就梳理_收入分配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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