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探究与实践论文_夏琳

建筑工程监理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探究与实践论文_夏琳

浙江浙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4

摘要:在建筑施工中,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是施工中重要的工作,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施工的前提,本文就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既带来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同样也带来非价值因素(健康、幸福等)的社会安全效益,它体现着人类的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是一个永久的、不断探究的课题。

1.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我国先后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百亿元产值的死亡率不断下降。但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较混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设在建筑管理部门、有的设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工程监理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安全监督站、有的设在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等,导致安全监管机构没有独立的安全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权威性,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造成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2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主要存在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有些地方让监督人员一人身兼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安全施工是存在于施工过程之中的,因此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特别是各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或一两名专职人员,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3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较低。许多监管人员进入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之前从没有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文化水平低。全国现有的安全监督人员中,高级职称仅占3% -4%,中级职称占10%-15%左右,初级职称占30%左右,近60%以上人员不是专业技术职称。

2.4建筑安全交叉管理,问题突出。因为政府机构多次改革,新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替,导致政府部门管理安全的职能交叉,多方插手,多头管理及处罚的现象比较多见,造成企业在同一事故上,同时受到来自几个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的不同标准、要求的监管与处罚,企业的意见与压力很大。

2.5建筑安全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落后,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仍然用的是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6.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存在着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规还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好等问题。导致安全施工行政执法在企业的违反行为没有出现事故的情况下,该处罚的没有处罚。安全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未得到完全落实,安全强制措施变得苍白无力,安全监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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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3.完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3.1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体制。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首先须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定位,确定其单位性质是行政部门,鼓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胆执法,将监督机构的性质由执法类的事业单位直接转型为主体上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使之行使行政执法更加合理合法。其次须避免多部门集中执法,对于监督机构要实行垂直管理以排除行政干扰,使监督管理能充分运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现行规范标准。最后为了确保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性及权威性,监督机构要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检测手段,不断探索及实践适应不同时期要求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3.2实施现场工程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而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

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政府建筑安全监督中,引进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也赋予了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权利,监理单位在对工程施行监理过程中,完全可以借助于其审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现场巡视及旁站、组织验收与履行签字手续等,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抓好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将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3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任何事物均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能把伤害及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方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可以达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3.4建设高素质安全监督队伍。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因为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在一些落后偏远地区的县市,有些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胡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危害非常大。一个合格的建筑安全管理人员应该要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行为科学等知识。主管部门要分期分批的进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培训,经培训合格的,颁发相应从业资格证书。与此同时,要对监督进行法纪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弄清部门的职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监督管理。所以,监督人员应该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升自身素质。

3.5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安全与技术是密不可分,没有技术支撑的安全是无力的,安全要靠技术保驾护航。所以,应当增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满足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

3.6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当前,建筑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是造成当前频频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筑企业大多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逃脱检查,而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前的检查力度而言,在必须停工的工程中只有一小部分工地被发现并停工,并且这种违法成本与一旦成功逃避检查而减少的安全投入相比较,是很低的。所以,必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

4.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如要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需要从上述六个方面不断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就一定可以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建筑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作为建筑安全监督队伍中的一员,我们有职责也有义务,为建筑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一个繁琐的工作过程,它不仅涉及社会领域,也与自然科学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管理、材料、施工组织等等,都与建筑施工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定置好的管理的要求、步骤,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要点研究[J].毛捷.建材与装饰.2018(05):102-104

[2]建筑工程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探究[J].李恒彬.福建建材 2018(01):10-12

[3]现代建筑工程质量的细节管理研究[J]. 陈超.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20):125-126

论文作者:夏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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