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的病因及临床治疗分析论文_李冬冬,刘庶珠,李耕慧

房颤的病因及临床治疗分析论文_李冬冬,刘庶珠,李耕慧

齐齐哈尔第一医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 161005

摘要:目的:分析心房颤动(房颤)患者的病因分布特点及临床治疗方法。方法:对我院2008年-2010年147例房颤住院患者作回顾性分析。结果:房颤最常见病因为冠心病、高血压病等。阵发性房颤主要采用药物复律;慢性房颤主要采用控制心室率和预防血栓栓塞。结论:冠心病、高血压病等是房颤的主要病因,详细了解病因及临床分型对治疗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房颤;病因;临床治疗

心房颤动是较常见心律失常之一,几乎见于所有器质性心脏病及非器质性心脏病。在人群中的发生率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增高。临床研究表明,我国成人房颤的患病率约为0.3-0.4%,60岁后每10年发病率增加一倍。房颤发作除导致心悸、胸闷、气急等症状外,其更大的危害是诱发和加重心衰,促进血栓事件发生,并因此致残或致死。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2年3月-2014年9月我院房颤住院病例135例,其中男87例,女48例,年龄52-86岁,平均年龄75.4岁。

1.3房颤的分类

根据欧洲心脏学会2010心房颤动治疗指南最新分类方法,将房颤分为五大类:初发性房颤,阵发性房颤,持续性房颤,慢性持续性房颤,永久性房颤。凡心房颤动能自动转复、持续时间<7天者为阵发性;心房颤动不能自动转复、持续时间>7天但<1年者为持续性;>1年者为永久性。所谓“慢性持续性房颤”是指采取了控制心律措施后仍然持续超过1年的房颤。其中,有没有采取控制心律的措施是区别慢性持续性房颤和永久性房颤的关键。135例房颤中,初发性房颤2例(1.5%),阵发性房颤19例(14.1%),持续性28例(20.7%),慢性持续性83例(61.5%),永久性3例(2.2%)。

2结果

2.1病因治疗。对所有病因明确的患者均按照各种疾病诊疗指南分别给予抗心肌缺血、抗心衰、降血压、抗感染、治疗甲亢(甲减)及纠正电解质紊乱等基础治疗。

2.2抗血栓治疗。应用抗血栓患者116例(85.9%),使用阿司匹林98例(72.6%),100mg/d;华法林18例(13.3%)。

2.3初发房颤及阵发性房颤的治疗。药物复律18例(85.7%),用胺碘酮14例(66.7%),心律平2例(9.5%),?-受体阻滞剂2例(9.5%),复律后分别给予胺碘酮、心律平、?-受体阻滞剂维持。未治疗者3例(14.3%)。

2.4持续性房颤及慢性持续性房颤的治疗。持续性房颤或慢性持续性房颤患者采用控制心室率治疗97人(89.8%).药物主要采用地高辛74例(68.5%)、?-受体阻滞剂24例(22.2%)和钙离子拮抗剂10例(9.26%);未处理占10.2人(10.7%)。

3讨论

3.1房颤的病因。心房颤动的发生机制虽未完全明确,但目前倾向认为是各种致病因素(包括离子通道病变)引起心房肌细胞电生理异常。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表现为:①心房内发生多发微薄折返;②肺静脉、腔静脉或冠状静脉窦等开口部位有快速发放冲动灶。房颤有多种病因,本调查发现,冠心病、高血压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等是导致房颤的主要病因,其中,以冠心病为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风湿性心脏病的发生率有所降低。这与美国心房颤动节律控制的随访研究一致。另需注意的是,心房颤动不仅见于器质性心脏病者,也可见于无临床心肺疾病者,即孤立性房颤。

3.2房颤的症状。大多数房颤有心慌、气短、焦虑、胸闷、心搏不齐等症状,第一次发作者症状较明显,尤其是心室率快的病人。重者可有心绞痛和心衰。少数病人症状较轻或没有明显感觉。如发生了脑栓塞、肺栓塞、肠系膜动脉栓塞、四肢动脉栓塞,可出现相应症状。在慢性房颤患者,有时栓塞症状比较隐蔽,往往会造成漏诊。

3.3房颤的治疗

急性房颤尽可能及早恢复窦性节律;慢性房颤以持续预防心衰和预防栓塞发生为主。阵发性房颤经适当治疗,大部分可恢复窦性心律;持续性房颤少部分可恢复窦性心律,绝大部分难于恢复;永久性房颤则基本上不能恢复窦性心律。所以发现房颤都要及时到有条件的医院治疗,一旦错过良机,随时间的延长,恢复机会越来越少。

控制心室率 病情较轻者可口服地高辛,病情较重者可用西地兰静注,直至休息时心室率降至70~90次/分。西地兰总量宜控制在1.2毫克以内。如用洋地黄后心室率仍快,可加用β-阻滞剂。

转复窦律 可电转复或药物转复。不论何种形式转复,越早越好。原发病较轻,房颤病程小于一年,并发症少的复律效果较好。如伴有严重心衰、低血压、反复心绞痛等情况时,应当紧急电复律;若血流动力学稳定,可考虑药物复律。转复后要预防复发。

抗凝防血栓栓塞 房颤是脑中风的独立危险因素,预防栓塞的最主要办法是抗凝和抗血小板。常用药物是华法令和阿司匹林,效益最高的应属华法令。但可惜此药在我国应用并不普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医生对华法令认识存在偏差,怕引起出血。实际上只要合理应用,效果是非常显著的。5个大型抗凝实验中,未经抗凝治疗的房颤脑中风年发生率为4.5%,经华法令治疗的房颤年脑中风发生率下降为1.4%。推荐的治疗方法是:任何患房颤的病人,当他有中风危险时(过去有中风史或有一过性脑缺血、显著的瓣膜性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年龄大于75岁、左心房扩大、冠心病及充血性心力衰竭)都应以华法令治疗。治疗时应控制INR(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在2.0~3.0,出血风险会大大减少。

结束语

房颤患者常伴有心室率过速,其后果不仅是心功能降低,长期心动过速可引起过速性心肌病,对于持续性房颤和永久性房颤控制心室率是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合并心功能不全者应首选洋地黄制剂,对于交感神经处于兴奋状态者应使用或联用β?受体阻滞剂。我们应用地高辛或/和美托洛尔(非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心室率在70~90bpm之间,效果较理想。因此,对房颤治疗最根本、最首要的目标就是预防、减少其脑卒中的发生,不管采用节律控制或是室率控制,应该把抗凝治疗放在首位,以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和延长寿命。

参考文献:

[1]周自强,胡大一,陈捷,等.中国心房颤动现状流行病学研究.中华内科杂志,2004,43:491-494.

[2]张国瑞,郭艺芳.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治疗[J].心血管病学进展.2012,03:78-79

[3]雷红,余飞,曾盛芝,黄萍,文海英.心房颤动568例年龄及治疗策略变化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0,03:44-45

论文作者:李冬冬,刘庶珠,李耕慧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1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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