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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建安合同规定施工承包方负责分部试运工作中的单体调试,施工承包方完成安装、安装试验、单体调试后进行验收移交。单体调试活动作为项目建设安装过程中承前启后的一步,由于涉及工作接口多、逻辑关系复杂、持续时期较长,总承包方需成立安装调试接口组织对单体调试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施工承包方、总承包方与业主方之间工作渠道顺畅,权责清晰。同时试验过程涉及盘柜送电、设备运转、管线试压等工作,如果操作不慎,可能造成机械和人员伤害,因此需坚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核安全文化要求,确保单体调试活动安全、有序、高效的实施,为安装向调试顺利移交提供条件。本文通过对总承包方在单体调试活动中接口管理模式及有关问题的探讨,以促进单体调试接口管理的规范化,为后续核电项目施工管理提供借鉴。
关键词:田湾核电;单体调试;接口管理;规范化
1引言
单体试运行是指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传动装置按规定时间单独空负荷运转或单台设备(机组)以水、空气等替代设计的工作(生产)介质按规定时间进行的模拟试运行,目的是为了检验其机械性能、制造和安装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驱动装置、传动装置或单台设备(机组)及其辅助系统(如电气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监测系统等)和控制系统(如设备启停、换向、速度等自动化仪表就地控制、计算机程序远程控制、连锁、报警系统等),安装结束后均要进行单体调试。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单体调试包括单体无负荷试验、单体负荷试验以及仪表校验和信号通道试验。单体调试工作由施工承包方负责实施,业主方JNPC、总承包方CNPE、监理公司等参与,为保证单体调试安全、质量、进度处于可控状态,总承包方需采取措施规范接口管理流程,对施工承包方单体调试的计划管理、试验程序管理、实施管理等做出要求。
2 单体调试接口管理
2.1调试组织机构设计
通过对昌江核电项目和方家山核电项目调研分析:方家山、昌江核电项目均采取总承包模式。区别在于昌江核电项目系统联调工作采取由总承包方调试部选派合格人员组建项目调试部的模式。项目调试部是现场直接管理、计划、执行调试活动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调试准备、组织和实施工作。而方家山核电项目联合调试部分由总承包方与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调试队完成。
田湾核电3、4号机组系统联调部分由业主方负责,单体调试部分由施工方负责。由于合同模式的差异,田湾核电项目单体调试接口组织定位为与业主方、监理、施工方及总承包方田湾项目部各部门之间工作接口协调、组织管理,人员由总承包方、施工方、监理公司等代表组成,负责单体调试的计划管理、隔离和工作许可证管理、监督和见证管理,单体调试期间的跨岛系统送电、送水、送气工作以及跨岛冲洗和单体调试工作的总体协调。
施工方根据总承包方要求编制管理程序对自身单体调试的组织机构、人员培训和授权、管理流程及其职责进行规定,建立单体调试物资和工器具清单,规范单体调试管理。根据现场工程进展,以进度计划里程碑的实现为目标、以系统EESR移交计划为导向推动单体调试活动的开展。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目标控制,而项目的目标决定了组织形势,组织是实现目标、开展活动的保证。总承包方田湾项目设置接口组织,负责单体调试接口管理工作,使资源调度符合施工计划安排,实现安装与调试的有序对接,促进3、4号机组安装向调试按期移交。
2.2单体调试管理措施
1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控制是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成本的重要措施。进度计划是进度控制的直接依据。单体调试进度计划以系统EESR移交计划为导向,体现在安装工程各级计划中,在施工方编制的五级进度计划(月计划)中细化并逐月滚动。为了使进度计划能较好地指导现场工作,总承包方对计划中试验活动编制进行了规范。如:起重机械、辅助设备调试按照厂房、标高层、设备代码体现。电气设备、仪表回路等以“XX系统电气设备调试、仪表回路调试”体现,而主设备安装调试、柴油机调试等以专项计划为准编制。
针对影响工程进度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在项目执行、监控过程中及时采集数据分析,建立预警制度,制定进度偏差的预防措施(如优化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资金激励的经济措施等),加强里程碑的控制与管理,充分发挥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职能确保单体调试活动按计划实现。
2 项目分级:依据核岛、常规岛和BOP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总承包方组织施工方编制年度单体调试试验项目清单和单体调试程序清单,对试验项目完成、程序发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将试验项目分类:关键试验项目、重要试验项目和一般试验项目,以便分级进行监督和管控。关键试验项目主要包括主泵电机、专设安全设施重要泵/阀、发电机及励磁系统、主变及高厂变、柴油发电机组、主蒸汽阀站等关键敏感设备的单体试验项目。重要试验项目主要包括6kV以上设备、核级设备和调度通信系统、500/220kV GIS高备变、主蒸汽旁排阀、消防泵组等重要设备的单体试验项目。除上述之外的均为一般试验项目。如下图核岛通风系统SAC50/51试验项目清单:
33程序管控:总承包方制定单体调试管理程序对施工方的试验活动进行了总体规范,如对试验条件、人员资格、风险分析、内容和步骤、验收准则等模块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施工方在单体调试活动开始前作需按程序执行,使各项调试活动有章可循。
4 实施管理:单体调试活动原则上应在系统EESR移交计划前1个月完成。总承包方对施工方的设备单体试车过程做出分级管控的要求,如下图流程:
单体试车前10天,施工方试验负责人组织召开技术、安全交底会。单体试车前3天,落实调试期间的安全、消防、通讯、应急等措施。在设备单体试车前设置一次、二次检查会签,检查合格后进行相关方会签确认。一次会签:发试车通知前,施工方内部进行先决条件预检查并完成会签。具备条件后试车指挥发正式试车通知,各施工队专业工程师发质量见证点。二次会签:在试车前24小时,试车指挥组织内部单位(专业工程师、安全、质检)、外部单位(监理、总承包方、业主方)人员按照先决条件检查表再次检查并确认(若需厂家确认的,则厂家代表签字),会签完成后试车指挥方可下达点动指令开始试验。
对于关键试验项目,各见证单位在质量计划中全过程选择控制点监督见证。对于重要试验项目,各见证单位对试验先决条件、试验主要实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等关键工序点进行监督见证。对于一般试验项目,各见证单位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控制点进行见证或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责任到人,符合凡事有人负责、有人监督的核安全文化要求。
5结果分析:试验结果通过现场采集的数据直接获得或者根据试验程序要求绘制成曲线或进行数据计算处理后获得。根据试验结果分析的要点:试验条件、试验操作是否与试验程序中规定的相一致,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或程序要求、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技术验收标准、规范以及允许的偏差。若满足则试验人员和各见证单位在试验记录上签字确认,该试验记录将作为单体调试报告的一部分,在安装向调试移交文件中予以体现。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简述、单体调试程序清单、质量计划清单、试验项目清单、试验记录、试验评价、临时措施的实施和恢复记录表等,使调试活动有据可查。
6设备单体试车工作完成后,总承包方组织监督施工方拆除各种试车活动的临时措施、切断试车介质并排除、将试车设备上的有关操作指示装置恢复到非工作状态后完成设备保护,完成现场的清理、清洁工作,满足“工完料净场地清”的要求。
3 单体调试接口管理的问题分析
3.1合同问题
从理论上讲,合同是发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问题的依据。但是由于各种因素,一份合同无论规定的多么详尽,都不可能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合同不可避免地具有不完全性。其次,由于核电建设工程涉及到的专业分工以及范围较广、合同相关人员和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的经验、沟通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其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也会有缺陷。
在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建安合同中,对单体调试设备的类别及其试验项目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而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调试工程中也对“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进行了明确。建安合同与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类差异引起总承包方、施工方对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范围认知上的分歧,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如海工进水等无法界定某试验项目归属的问题。通过对比海南昌江和浙江方家山核电项目,此堆型积累的施工管理、技术经验雄厚,其合同中对单体调试、系统联调范围仅进行了概述并未对单体调试试验内容细化,可操作空间大,试验结果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即可。
建设工程项目的按期投用,是业主方、总承包方、施工方的共同目标。发承包方应本着“互信互助、协作共赢”的态度,从全局利益出发,通过 合同谈判来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以便顺利推动项目进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应保存一切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可获得权益的原始证据资料,避免因工期延误等因素而造成的施工索赔。
3.2质量计划控制问题
单体调试活动作为建安工程的一部分,其质量计划按照安装施工质量计划管理的相关程序要求进行编制、审查、批准,根据重要性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分级审查、控制。而业主方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营单位,对项目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其在单体调试活动中如何介入、介入深度应设置原则,便于现场工作的开展。如方家山项目中业主方视设备重要程度选择性参与设备单体试车工作,一般采取对质保QA1、QA2级设备试车质量计划重要工序选点、见证和随机检查开展质量监督,在相应的试验记录中不签字。而昌江项目业主方对6KV中压电机和泵的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在试车工作启动前进行见证会签,不参与其质量计划设点及记录签字,只需施工方执行者、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和监理方签字即可。田湾核电3、4号机组业主方对试验程序选择审查或备案,质量计划根据关键、重要和一般试验活动分级控制。过程管控中参与质量控制点检查的人员较多、流程较长,因此在此过程中总承包方应加强接口管理,主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3.3隔离问题
为保障单体调试期间带电施工工作的安全,施工方必须完善其责任范围内的隔离管理规定。遵循“谁的设备谁负责隔离、下游用户向上游申请”的原则,总承包方对电气系统、工艺系统的隔离做出明确要求:
1电气系统在带电后、系统EESR移交前的隔离,由施工方负责,其管理方式及流程在其管理程序和单体试车方案中体现。具备受电条件的电气系统,应及时消缺向业主方办理EESR移交。
2 电气系统在EESR移交后,隔离工作由业主方进行,施工方按照业主方隔离管理程序办理工作许可证。
2 工艺系统和设备试车的隔离,EESR移交前由施工方进行管理,在相关的单体试车方案中体现管理方式及流程。EESR移交后按照业主方隔离管理程序要求执行。另带载试车时,办理介质流入申请,由设备所在系统管理方进行隔离,试车前各方再次检查确认。
4 对于特殊的试验项目,由业主方办理提前介入进行隔离管理。如220kV倒送电工程中,电气、仪控设备在其所属系统EESR移交前均已带电调试。
3.4设备试车异常问题
单体调试期间设备试车异常时,一般甲供设备由施工方提出厂家服务申请(国内设备供货商服务申请提前15天,国外设备供货商服务申请提前2个月),总承包方负责协调厂家到场处理。重要设备的试车厂家人员提前到场见证,出现异常可及时采取措施。若设备问题构成不符合项,施工方需依据建安阶段不符合项管理程序进行处理。田湾项目核岛设备涉及多方采购,不管从质量控制方面还是风险方面,单体调试期间未达到不符合项开启条件的试车问题、处理均应留下记录。同时在正常工作流程外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以便现场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响应、迅速解决,避免因供货问题可能带来的窝工赶工抢工等风险,从而造成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
5总结
田湾项目单体调试部分由施工方实施,系统联调部分则由业主方负责,分工的不同及其与方家山、昌江项目合同的差异性,导致总承包方与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和供货方之间的组织与协调接口关系更加复杂,给单体调试接口管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目前田湾核电4号机组单体调验活动依据进度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但是在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范围的界定、质量控制、隔离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我们的接口管理模式要向全方位、多层次地角度发展,在进度控制、程序审查、现场实施等环节加强监督、管控,积极实践和探索单体调试接口管理的新途径并逐步优化完善,使其更加贴合现场实际,为单体调试活动能安全、有序、高效的实施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承包合同
[2]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核岛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论文作者:毕士君1,张卫斌2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6
标签:承包方论文; 施工方论文; 项目论文; 核电论文; 设备论文; 计划论文; 系统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