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监管研究

市场秩序监管研究

毛健[1]2004年在《市场秩序监管研究》文中认为政府对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是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在经济转型时期,市场秩序失序非常严重,而政府对市场秩序实行有效监管的制度供给的不足,导致对市场秩序的监管效能下降,严重阻碍了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程。通过查找弊端进而进行改革,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秩序实行有效监管提供制度供给,对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中国市场经济快速、高效、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制度理论、市场秩序理论的阐述和理解,从市场主体到市场行为的角度揭示了我国市场秩序混乱的现状,运用制度理论、博弈理论对我国政府市场秩序监管制度(主要对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秩序制监管制度)进行了分析,查找出相应的制度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当前我国市场秩序混乱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秩序混乱、市场客体秩序混乱、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和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由于市场秩序监管制度中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以及实施机制存在缺陷,致使无法对市场秩序实施有效监管。为了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必须对市场秩序监管制度进行改革,本文建议改革从以下叁方面着手:一是对现行的市场秩序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改,通过推动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秩序监管的法律体系;二是市场秩序监管机关应重视并科学利用市场非正式规则对市场秩序的治理作用,在监管中引入信用机制对市场秩序实施信用监管:叁是科学合理地设置国家市场秩序监管体系,改革市场秩序监管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优化行政监管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实施机制促进市场秩序监管到位。

吴素华[2]2008年在《发电侧电力市场秩序监管与评价研究》文中提出厂网分开后,加强发电侧电力市场秩序监管成为必然。本文提出发电侧电力市场秩序监管体系应该包括监管客体、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组织体系、监管法律体系和监管手段等方面。指出对发电侧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和评价应从信息披露公开和调度公平两方面入手。本文从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用制度和专用制度两方面对信息披露监管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充分披露与适度披露、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这两对概念进行了剖析,以华北电网为例对电力监管机构如何加强电力企业信息披露监管提出了具体建议。论文分析了政府与监管部门对电力调度公平问题的政策要求和近两年来的实践探索。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本文对基于基尼系数的年度电量计划执行公平性指标模型的洛伦兹曲线形成变量提出了改进方案,华北电网的实际算例验证了改进方案的可行性。

汤敏[3]2004年在《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研究》文中提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运作模式,极大地降低了经济与社会活动成本,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对世界经济格局和贸易体制的变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国际性等特点,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市场更容易出现秩序混乱的现象。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混乱,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健康、稳定发展的严重障碍,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本文对如何实现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揭示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中主体秩序、客体秩序和行为秩序(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混乱的现状:交易主体隐瞒真实身份,无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和限制流通物在市场中不断出现,合同欺诈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较传统市场更为严重,政府和社会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管。针对这些情形,本文运用现代经济学、行政管理学和法学的相关理论,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混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制度的缺陷、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和政府的非理性行为都是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针对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借鉴世界各国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经验,提出了构建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网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认为必须构建健全的市场法制体系、合理的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和科学的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雍天荣[4]2003年在《市场秩序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秩序的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 由于国内投入到市场秩序研究的人手极其有限,因此对市场秩序监管问题的研究既不深入也不系统。选择市场秩序监管的研究有理论完善的要求也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作为基础理论研究,本文首先对秩序和市场秩序这两个概念做了详细的分析。从系统论和市场构成的角度给出市场秩序的定义,并对目前五花八门的市场秩序的概念做了简单的评析。在第一部分实际上强调了制度对秩序的形成和变迁产生的重要影响。最后特别强调了正规规则维持市场秩序时的刚性的一面和非正规规则的柔性约束。它们是市场秩序的“两翼”。 在基础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市场秩序监管的主体、客体、任务、内容、手段做了分析,至此,对市场监管系统就有了轮廓性的认识。在这里,站在行政管理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在市场秩序监管的角色,明确地提出了政府在建立市场秩序时应该坚持的原则:平等、效率、稳定,政府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任务和措施。并对政府的自身建设提出了目标性要求,那就是建立法治政府。 信用的缺失是当今市场秩序紊乱的重要原因。从制度补充的角度大胆地构想了社会信用体系。和一般的研究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本文是站在整体监管的高度,而不是局限于部门监管设计社会信用体系,并据此设计了单元数据库的流程。 最后给出市场秩序监管结果评价的工具。建立了市场秩序评价体系。在吸收国家市场秩序评价体系的优点的基础上。本文给出更为简洁、具有普遍性的市场秩序评价工具。并建立了市场秩序评价模型。

赵斌[5]2017年在《创新叁联机制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尤其是在大城市治理中,市场秩序监管问题越来越表现为城市管理问题在市场秩序领域的折射,基层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中也面临相应困境:如传统的部门协作模式无法有效解决多元素交织的市场秩序问题;滞后的数据应用方式难以适应信用监管与风险管理的双重需要;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基础薄弱,推进阻力较大等。近几年来,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围绕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相迭加形成的问题,从实践探索出发,逐步建立起以全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为统筹、以西城区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为技术支撑、以跨部门联合监管为风险防控主要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叁联"模式。

吴宝升[6]2018年在《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秩序监管治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秩序监管治理体系是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秩序监管治理主体应该实现多元化:包括政府(综合监管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等)、市场(体育赛事企业、职业体育联盟、保险公司和专业性咨询公司等)、社会(体育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体育迷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和公民(消费者、职业打假人和公共知识分子等)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治理体系。同时,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秩序监管治理体系各主体也应该成为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和产业服务的主体,最终构建商业性体育赛事治理体系。

占程龙[7]2016年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研究》文中提出在当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后续市场监管制度也面临重大转型。为进一步探究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严管”制度,本文以福州市市场监管现状为范本,介绍了当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进展情况,并对当前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严管”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执法水平不高、过分依赖政府等,经过剖析得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机构调整对市场监管工作带来影响,基础保障还不够到位,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成熟。通过结合公共管理的有关关理论,借鉴国内外市场监管有关经验和做法,研究完善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主要从构建多中心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体制、运用新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信用的核心作用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讨论改进措施,探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迈向新台阶。

俞晓兰[8]2013年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综合性监管市场的部门,在我国政府的市场监管中占有重要地位。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工商恢复建制以来,与全国其他工商部门一样,同样经历了机构改革、市场管办脱钩、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管等工商重大改革与职能转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昆明市工商通过不断地调整,实现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的发挥。然而,经营者与消费者对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市场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使昆明市工商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市场在变,对市场的监管如果不变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昆明市工商要实现市场监管职能转变,做到对市场监管履职到位,就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市场监管职能进行科学定位,不断完善和实践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理论体系,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本文采用理论铺垫—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含义入手,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职能转变为视角,根据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现状展开研究。文章从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市场规范管理、执法以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四个方面查找了昆明市工商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四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通过以上探索,使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实现市场监管职能转变,促进履职到位,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

张敏[9]2005年在《无船承运业务法律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加强无船承运业务的立法与监管,促进我国海运市场秩序健全,已成为海运界的共识。但无船承运业务监管法律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及监管涉及到我国国际海运与外贸运输代理的行政管理职权分配关系,人们的认识还没统一。突出表现在如何处理公平、秩序与效益间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此即本文的写作目的。 本文尝试着从无船承运监管法律所遵循的一般法原理,行政许可与法律监管的关系,以及对无船承运市场准入监管,市场秩序监管,监管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探索解决解决无船承运法律监管的两难问题的途径。 由于政府失灵的存在以及政府在无船承运业务监管中的主导地位,要实现无船承运业务监管的理想状态,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依法合理界定政府的监管权力、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明确政府的监管责任。政府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而是为无船承运经营设计出一系列规则,通过检查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引导其符合监管目标。在这些规则中包括涉及具体业务的提单和运价管理的技术性规则,以及涉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权分配规则。此外,政府通过对行业协会的行政指导来间接地作用于企业,也是监管体制的重要构成。 这些规则的确定还不可避免地借鉴国际相关的立法和监管规则和模式。客观地说,这是一个涉及海运行政法、海运经济学、海运政策与立法等领域的问题。现代法治政府及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又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具体理论的支持。

席琳[10]2017年在《我国网络广告监管研究》文中提出当今时代是经济科技一体化时代,发展可谓日新月异。网络广告作为依托信息技术成长起来的新业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是一柄“双刃剑”。网络广告在促进产业发展、活跃市场、服务社会生活的同时,也日益显露出来这种新媒体业态的诸多问题,如各种虚假广告大量充斥广告市场,不仅干扰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管,有效治理虚假网络广告问题,保障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国对于网络广告的监管,从1997年第一个网络广告出现至今,20多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成效。但总的来说,是边实践边总结,逐步规范提升。2015年《广告法》的重新修订,正式将网络广告纳入法律的监管范畴,实现了一个历史性突破。然而,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政策层面,网络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执行规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个方面,仍然存在着结构性的失衡和缺陷问题。有关网络广告监管问题目前已经是学术界一个关注的热点领域,介于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交叉边缘,应用性强,目前研究的标志性成果不多。所以,本文的选题可以说是一个新领域,富有一定的挑战性。本文立足我国网络广告监管的实践,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总结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侧重分析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阐释了网络广告的基本含义,在总结现有一些专家解读成果的基础上,对网络广告进行了界定,并辨析了网络广告监管的内涵和外延,归纳提炼了网络广告的叁大类型(互联网广告、移动终端广告、新业态的广播电视广告)和五大特征(传播范围的广延性、承载容量的海量性、表现手段的多维性、信息传递的交互性、广告效果的可测性);二是分析描述了我国广告监管发展变化的历史脉络,具体划分了网络广告监管发展历史的五大时期:失控期——探索期——雏型期——成长期——强化期,并阐述了各个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同时总结国外网络广告监管的先进经验,并加以借鉴。叁是分析研究了我国广告监管的基本现状,包括两大价值取向(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适应建设法治中国的方略)、叁大法律基础(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叁个层面的现有规制)、两大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四是分析了传统广告与网络广告在监管逻辑、监管方式和监管结构上的不同,客观归纳了我国网络广告治理中“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第叁部门失灵”等现实要求;并基于政府角度和网络平台角度,阐述分析了目前网络广告监管工作面临的规范性依据不足、主体缺位、程序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五是着眼解决网络广告管理上存在的监管缺位、规制结构失衡等问题,分析研究了我国网络广告监管体系的构成要素、监管职能设置,并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要求,提出了网络广告监管从传统广告监管模式向网络广告现代治理转型的观点,并就系统构建我国网络广告监管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网络广告可以说是广告业内最多元、变化速度最快、界定标准最模糊、监管体系最庞杂、治理难度最大的一项课题。本文的研究突出了问题导向,对网络广告监管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探索,在总结借鉴现有成果的同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看法、对策建议,目的在于为我国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研究制定网络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模式,有效破解监管上的结构性缺陷,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 市场秩序监管研究[D]. 毛健. 浙江大学. 2004

[2]. 发电侧电力市场秩序监管与评价研究[D]. 吴素华.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

[3]. 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研究[D]. 汤敏. 浙江大学. 2004

[4]. 市场秩序监管研究[D]. 雍天荣. 四川大学. 2003

[5]. 创新叁联机制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J]. 赵斌.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7

[6]. 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秩序监管治理体系构建研究[J]. 吴宝升.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8

[7].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研究[D]. 占程龙. 福建师范大学. 2016

[8].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研究[D]. 俞晓兰. 云南大学. 2013

[9]. 无船承运业务法律监管研究[D]. 张敏. 大连海事大学. 2005

[10]. 我国网络广告监管研究[D]. 席琳. 吉林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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