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吗?——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验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区论文,推动了论文,经济发展论文,差分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与20世纪经济特区、浦东开发区的设立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从带动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来看,高新区甚至有着更加明显的效果(Cao,2004)。自从1988年,首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立以来,中国已先后批准建立了114个国家级高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高新区逐渐成为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吕政、张克俊,2006)。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测算,2013年全国114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为20.3万亿元,增加值达到5.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比重约为10%。而且,中国的高新区是在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建立的,它是我国探索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一直以来承担着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引导产业升级的重任(姜彩楼、徐康宁,2009;程郁、陈雪,2013)。国家高新区自设立以来,带动了一批新兴产业的快速成长,已逐渐成为很多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李强、韩伯棠,2007)。 但限于转型时期的各种体制束缚,高新区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国家高新区虽然意在推动政策创新,但是往往受传统行政力量的干扰,存在“体制回归”现象,各地在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于通过优惠政策来招商引资、重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扩张,而在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问题突出(吕政、张克俊,2006)。由于各个地区在早期阶段都倾向于土地扩张和招商引资的粗放发展模式,从2001年起,高新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投入规模不经济问题,通过要素驱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渐趋乏力(程郁、陈雪,2013)。中国高新区的发展中存在竞争力不足、所有权不明确和政府部门的大范围干预等问题,这些不利因素阻碍了高新区成长为类似于美国硅谷那样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和产业孵化园区。那么,国家高新区的建设究竟是否推动了地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如果国家高新区推动了地区发展,其设立在哪些城市更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区域平衡?准确评价国家高新区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对未来国家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大量文献(李凯等,2007;闫国庆等,2008;权进民等,2008;姜彩楼、徐康宁,2009;姜彩楼等,2012;崔晓露,2013;程郁、陈雪,2013)曾经对高新区的经济绩效展开了细致的分析和评价。但是综观来看,依然存在几个值得深入探索的地方:第一,已有文献关于高新区是否推动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往往只选取高新区样本,通过对比高新区设立前后绩效的方式(单差法)来验证,但是即使排除设立国家高新区的因素,其他经济增长的驱动因素也会使得地区经济绩效有所变化,这种简单对比的方法的缺陷在于,未能找到有效的对照组,在排除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识别出国家高新区设立对于经济增长的净影响。第二,由于样本选取的有限性和方法的局限性,使得现有文献在对高新区驱动经济增长的效应评价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争论,高新区究竟是否真正推动了地区经济增长依然需要仔细检验。而且,国家高新区的设立对于不同禀赋条件的地区的促进作用是不同的,既有文献未能进一步识别国家高新区促进经济绩效的地区差异。 基于此,本文意图采用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和双重差分方法(Difference in Differences)对高新区驱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展开研究。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有3点:第一,本文首次采用1994~2012年全国283个地级市的数据验证这一问题,这不仅扩大了样本容量,使得结论更为稳健,而且可以利用更为科学的评价方法系统地验证国家高新区对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第二,本文通过利用双重差分方法,克服了一些以往研究中存在的估计偏差,识别出高新区对经济增长的净效应,并运用多种方法对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第三,本文对高新区驱动经济增长的地区差异进行了详细分析,在考虑了不同地区初始的经济发展状况后发现,国家高新区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的特征,这意味着通过国家高新区在地区间的合理布局,不仅可以促进地区快速发展,而且可以降低地区差距。 本文的其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阐述国家高新区设立的政策背景和理论假说;第三部分介绍本文的识别方法、数据、变量等;第四部分交待实证检验,陈述基本结果、共同趋势检验和反事实检验等;第五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 二、政策背景和理论假说 (一)政策背景 和任何一个其他经济体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承接于其历史背景,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惯性。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凭借在经济体制领域的渐进式改革,中国逐渐在摸索中走向市场经济并保持了连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由于传统体制下的意识形态、政策惯性等都对新形势下的改革与发展构成了束缚,因此,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往往需要寻找突破口,通过“增量改革”来实现。除了改革开放初在沿海地区设立“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口岸”之外,中国在内地也必须进行体制创新。而在没有其他地理优势来构建“增量”的背景下,通过建设国家高新区,在区域内实现“政策试验”和“经济特区”来探索内陆经济改革的道路,不仅可以摆脱传统体制条条框框的束缚、大胆进行实验,而且可以促进各个地区的平衡发展,这无疑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制度创新路径。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要素投入扩张带动的增长,是一种较典型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技术进步效率低下和资源配置不合理共同导致中国经济增长的全要素生产率贡献度较低(郭庆旺、贾俊雪,2005)。然而新技术革命以来,以技术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技术进步逐渐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主要因素。从国外20世纪中后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来看,集中度比较高的产业综合体、技术园区和科学城是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园区内的企业受到知识溢出、分工细化和规模经济等有利条件的影响,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方面表现得更好(Goetz and Rupasingha,2002)。为了提升中国经济增长的效率和推动自主创新,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推动政策,而从国家层面来看,创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 正是基于摆脱传统体制和发展模式束缚的诉求,国家从战略上做出了设立国家高新区的宏伟计划。1988年,为了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中国开始实施著名的“火炬计划”,而设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就是“火炬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年5月,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了新兴科技产业园区的代表和示范区。在随后的20多年里,根据各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和国家高新区的评定要求,设立了大量国家级高新区。截至2014年,全国共设立了114家国家级高新区①。 (二)理论假说 回顾国家高新区在过去20多年间的发展路径,不难发现,国家高新区之所以能够迅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转型,不外乎3个重要原因。 第一,作为政府推动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高新区所享受的特殊政策待遇成为众多企业集聚园区、促进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为了鼓励国家高新区的发展,1991年国家科委和国家税务局分别颁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暂行规定》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规定》,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高新区享有的政策待遇。其中,税收、信贷、土地和人才引进方面的政策优惠尤为明显。(1)税收优惠。这里列举几项基本的税收优惠规定:对于新办的园区企业,自投产日开始,两年内免征所得税。开发区企业自认定日开始,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如果出口产品产值超过了本企业总产值的70%,另外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2)资金信贷优惠。银行要给予高新区积极的资金支持,安排发行一定额度的长期债券,高新区根据自身条件可以申请办理风险投资公司,在地方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高新区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3)土地和人才引进政策优惠。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优质的企业和人才进入高新区,分别制定了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和高端人才引进计划。这一系列的政策优惠使得高新区在创办的初期阶段吸引了大量企业进驻,对地区经济有着明显的带动作用。 第二,高新区的设立为高新技术产业和关联产业的集聚提供了载体,同时推动了地区经济增长。首先,为了吸引优质企业进驻,在高新区的建设初期政府会进行大量投资来完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外资企业的进入也会带来大量的FDI。例如,2013年三星半导体项目落户西安国家高新区,一期投资约为70亿美元,这一数字约为当年陕西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2倍②。而陕西省为了吸引三星项目,为其提供了大量配套基础设施。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关联产业的发展。其次,产业集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它可以通过降低关联厂商问的交易成本,共用基础设施和形成规模效应来提升集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高新区为产业集聚提供了必要的平台,从要素集聚速度、产业集聚质量和集聚规模收益3个方面来衡量产业集聚状况,国家高新区的产业集聚已具雏形并且整体规模收益水平逐年提高(李强、韩伯棠,2007)。最后,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质企业进驻也为产业集聚提供了基础条件,通过分工细化、知识溢出和共用基础设施等途径推动产业集聚,而产业集聚效应能够支持园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推动地区经济增长(朱斌、王渝,2004)。 第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效应,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技术创新能够带动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要素驱动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方式(Porter,2001)。早期执行的过程中,国家高新区往往以招商引资和投资优惠的外延式发展为主要形式。但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不能依靠单纯的投资拉动,技术创新不足和创新效率低下成为了阻碍中国高新区发展的重要问题(闫国庆等,2008)。针对上述问题,2001年科技部提出了高新区要进行“二次创业”的思路,政府逐渐降低对高新区的政策优惠,促进高新区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从经验来看,高新区的TFP增长率明显高于其所在省份水平,并且TFP的增长主要是由技术进步贡献的,高新区通过促进产业集群等方式,促进了区域内企业间的竞争,改变了区域市场规模和需求收入结构,提高了园区产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李凯等,2007;闫国庆等,2008;陈建军、胡晨光,2008;程郁、陈雪,2013)。从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机制和方式来看,高新区在技术创新基础上实现了高效经济增长(程郁、陈雪,2013)。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有待检验的理论假说。 假说1:国家高新区的建设能够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对于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要素禀赋差异也会导致技术研发对经济增长的绩效产生较大差异(Acemoglu et al.,2006)。初始的要素禀赋会导致同一经济政策发挥出不同的效果。同样,从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地区发展来看,由于各个地区拥有的资源禀赋、初始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政策不同,导致高科技创业和发展具有很大的地区差异(李新春等,2004)。根据边际效应递减的基本经济学原理,由于更为发达的地区在基础设施、政策优惠方面本身就比相对欠发达地区更为优越,和高新区的政策更为接近,因此,同样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在这些地区更多地扮演了“锦上添花”的角色,边际效应较小。但是,鉴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政策壁垒相对冗繁,因此,国家高新区如果放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则更多地属于“雪中送炭”,对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更大。 在中国,各城市间的要素禀赋也存在较大差异,而在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当中,这些差异往往又与行政等级高度相关。即使在同一省份内部,不同城市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人才实力和市场规模也因为城市等级的不同而差异巨大。在中国的城市等级体系中,按照城市等级和初始禀赋的优劣,大体可以划分为4个类型: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③、“较大的市”和一般的地级市。由于等级更高的城市本身就在要素占有和发展条件上较为先进,同样的政策优惠所产生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较小,因此,我们猜想,国家高新区的设立对经济发展的边际推动效应会随着城市等级和禀赋条件呈现递减趋势。据此,我们可以提出第二个有待检验的假说。 假说2:根据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相对于较高级别的城市,国家高新区对等级地位较低的城市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更大。 三、模型、方法与数据 (一)估计方法介绍 为了检验设立高新区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可以采用一种较为简单的方法,通过比较地区经济增长在设立高新区之前和设立了高新区之后的差异,以此来判断该项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单差法)。但这种单差法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准确的。在高新区设立的前后,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会影响地区经济增长,此外,同一时期出台的其他政策也可能使得那些未设立国家高新区的城市获得发展,这些因素无疑都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影响评价结果。而运用单差法时并不能将这种差异考虑在内,从而可能高估国家高新区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国家高新区的作用需要在更为科学的双重差分方法下进行评价。 在本文的283个地级市样本中,截止到2012年,有105个城市先后获批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准自然实验”来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具体来说,在我们的样本中,有105个地级市获批建设国家高新区,这105个地级市就构成了处理组,其余没有获批建设国家级高新区的地级市自然就构成了对照组。同时,国务院在批准地方建设国家级高新区时采取了分期批复的方式,在1994~2012年间国务院分别在1997年批复1家,2007年批复1家,2009年批复2家,2010年批复26家,2011年批复5家,2012年批复17家。这样各地区建设高新区时在时间上也存在差异。根据地方获批建设高新区的时间,我们设置Hightech变量,地区在获批建设高新区前Hightech=0,之后Hightech=1。这样我们可以构造以下双向固定效应计量模型来实现双重差分,检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净效应:标签:较大的市论文; 地区经济发展论文; 城市经济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城市中国论文; 经济增长论文; 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