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团参与政治及其与浙江各地方政治势力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浙江论文,势力论文,各地方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4)03-0065-06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基层政治势力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除了中国传统的豪绅(民国以前的士绅)对地方的控制以外,中央政权也不断向地方渗透。这样就形成了地方政府(以下简称“政方”)、国民党各级党部(以下简称“党方”)与传统豪绅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国民政府本身的原因,其在地方上实行党政分离的政策,因而双方在地方基层政治资源方面的争夺上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
对于民国时期的地方基层控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尤其是民国时期地方党政双方在地方上的矛盾与争夺,史学研究者近年来给予了愈来愈多的重视(注:这一时期取得的主要成果有钟声、唐森树:《试论南京国民政府训政前期(1928-1937)的地方党政纠纷》,《史学月刊》,1999年2期;王奇生:《党政关系:国民党党治在地方层级的运作(1927-1937)》,(《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以及黄坚立先生第二届近代中国与世界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重庆抗战时期的地方政府人员》(此文现未公开发表)等。)。他们探讨了国民政府时期党政双方在地方上的关系以及对国民党地方对中央政治的影响。但是学者们在研究中央与地方基层政治势力的关系时,处于研究的需要大多倾向于把党政双方一体化,把整个地方政府(代表中央政权)与传统的豪绅势力看作是矛盾的双方,把他们之间的争夺看作是中央政权向地方政治的渗透与地方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反渗透的斗争,借以研究民国时期各政治势力对地方政治资源的争夺(注:例如(美)孔飞力:《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以及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等。)。这样就把地方错综复杂的矛盾简单化,不能恰如其分地反映民国时期地方基层政治争夺的各种矛盾,同时也不能反映中央政权向基层政治渗透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抗战时期,蒋介石为了革新国民党,扩张国民党的下层力量,充实抗战力量,特于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成立三青团。浙江三青团于1939年筹备成立,以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在浙江推行的“新县制”与“地方自治”为突破口,不断对地方基层政治进行渗透与控制,很快就在地方基层形成一大政治势力,三青团对浙江地方政治的参与打破了浙江原有的党政绅之间势力相对均衡的局面,从而使浙江各地方政治势力之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本文拟以浙江三青团参与浙江“新县制”与“地方自治”为出发点,以三青团参与地方政治的控制所引发的浙江地方党政团绅对地方政治资源的争夺为主要内容,来探讨民国时期地方政治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关系,借以反映中央政权向基层政治渗透的复杂性。
一 三青团与浙江的新县制、“地方自治”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然在全国实行“以党治国”,但中央和地方有所不同:在中央国民政府实行“以党统政”,中国国民党处于政权的核心,处于国家的领导地位。但在地方上由于种种原因却被迫实行“党政合作”,党部与政府互不统属,名义上互相配合,相互协商,但实际上却勾心斗角,矛盾极深,影响了国民政府地方的行政效率,对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也带来极大的障碍。对此蒋介石也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曾对国民党党政要员讲过:“我们中国政治上的缺点……就纵的方面,中央与地方亦相互分割,不成一体,大家都各自为政,这是我们一切事业不能发展,国家不能臻于富强最主要的一个病根。”[1](p446)同时由于历史等原因,国民政府对基层政权缺乏足够的控制力,“过去党部,仅集中人才与中央及省两级,对于县及乡镇均不注意,以致地方自治停滞不进,建设事业不能确立基础”[2](p344)。这样就导致了国民政府时期地方政权控制在大大小小的地主豪绅以及各级党棍手里。恰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由于党力不足,南京政府一方面只能将政权的组织触角囿限于上层和城市,县以下农村基层社会任由土豪劣绅和地痞流氓打着其旗号胡作非为”[3]。国民政府在地方上这种松散的控制,使之在地方上无所作为,反映了战前国民党统治在地方上的脆弱性,“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在地方事务上得不到自身基层组织的有力支撑,因而也就缺乏坚实的统治基础”[4]。
抗战形势的发展,战时动员的需要,国民政府迫切需要把乡村基层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打击地方豪绅的势力,“基层组织健全的时代国家就强盛,基层组织败坏的时代国家就衰弱……现在我国在这抗战严重的阶段中颁布了新县制纲要,来健全我们的政治基层组织,就是接受了政治上的优良传统和历史的宝贵教训”[5](p2)。蒋介石及国民政府不得不对地方政治实行调整,1939年颁布了《县各级组织纲要》,对基层党政关系进行调整。蒋介石并于同年6月16日做了《确立县各级组织问题》的讲话,实行所谓的战时“新县制”。新县制的要点就在于确定县为“法人”地位,并充实基层组织,扩大县以下机构的权力。其实质在于“不放弃推行‘自治’之名,又要将以前的改动加以正式的确定,即将加强控制与‘自治’结合起来”[6](p6)。由于新县制的重点是对于地方(县级以下)基层政权的控制,加之国民党基层的政治控制异常虚弱,国民党各级党部都不愿深入农村基层,这样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势力来统一加强对乡村基层政权的领导和控制,以加强战时动员,巩固其统治。这一背景,给三青团参与基层政权提供了绝好的时机,使浙江三青团成为推行新县制的重要力量。
三青团对浙江地方政治的参与主要表现在对地方基层政权、地方事务、基层教育文化以及各种公益事业渗透与控制上,大都是围绕上述新县制的内容进行,是新县制在基层政治的具体操作。抗日战争时期,在浙江各级政府“行新政,用新人”口号标榜之下,三青团本身成为推行新县制的急先锋。三青团对“新县制”插手及参与,不仅打破了豪绅势力对地方基层的控制,同时也有利于国家政权渗透到地方基层政权,对战时国民政府政令的推行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国民政府“开始实行了乡镇和保甲制度以后,政治的轨道已从顶层下达到各个人家,士绅的许多功能已被政府接管”[7](p109)。这对于战时国家动员,支持抗战有一定的作用。应当说,三青团参与新县制的推行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新县制的推行,国民政府把地方上的政治、经济、武装、教育及民众组织等结合在一起,基本上实现了地方自治,加强了地方的各项建设,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和统一,从而也加强了国民政府对基层政权的控制”[8]。
浙江三青团参与地方基层政权也是战时国民政府“地方自治”在地方上的实施及反映。地方自治自清末新政最先兴起,在整个中华民国时期地方势力及豪绅一直极力倡导,地方自治最初的目标是使农村名流在地方基层政权的权力合法化,强化地方豪绅在地方上的控制权,从而实现豪绅在地方“自决”的目的。这与孙中山为国民政府所设置的地方自治背道而驰,孙中山所谓的地方自治是广泛的参政,其造成的结果并不是基层权力的分散,而是全国政治的一体化。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地方势力(包括地方豪绅)所鼓吹的地方自治造成了“现代化目标却被传统势力大大地削弱”的状况,但“为了这些目标自治运动于脆认为晚清时期乡绅行使的地方统治权是正确的,并决心使它永久存在下去”[9](p231)。国民政府对此十分棘手,一方面他们试图借助地方豪绅的势力为其服务,另一方面他们试图控制地方基层政权,排斥豪绅在地方的势力,并把由豪绅所把持的地方自治称其为“土劣自治”,1939年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切实推行地方自治以完成训政工作案》决定,“必须将官办自治改为民办自治,将土劣自治改为革命自治,而其真正地方自治始有彻底实现的可能”,从而达到建立起党政军民一体化的新政治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抗战力量,适应战时环境的需要。
浙江三青团把推行“地方自治”看作是自己参与基层政权的有利时机,“订定乡村团员训练及团务工作方案,并以协助地方自治建设为工作中心”,并且堂而皇之地高呼“发动青年从事地方自治建设之宣传工作,使民众确实明了地方自治之推行在抗战建国阶段之重要性,以促进地方自治建设之完成”[10](p259)。他们借推行“地方自治”为名,趁机扩张自己在基层政治的势力。他们高呼“无论如何扩展我政治的宽度,使我国家的统一局面,具有充分的近代内容,是青年第—个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11]。不仅如此,浙江三青团把参与推行地方自治定为自己的工作目标:“查团员协助政府推行地方自治工作及推行新生活运动为今后团务中心工作之一,与宜之施宪政完成新县制,其关系甚巨。”[12](p7)要求团员必须参加地方自治,担当地方自治的领导工作,“党团员亦应负起‘主义不行,党员之耻’的责任,切实参加自治团体,俾在地方上发生领导作用,经常举行保民大会,训练人民行使四权,这样对于地方自治,才有挽救的希望“[13]。在浙江三青团的倡导下,众多的三青团员到基层充当乡村自治员,控制基层自治运动。浙江三青团借扶助“地方自治”为名,派大批青年团员深入基层,充实其在基层实力,从而造成“新政开始不久,这般青年与地方上的地主豪绅们,形成了新旧势力的对立”[14](p488)。
三青团参与地方自治,是国民党战时(包括战后初期)推行的“地方自治”在浙江的实施,其实质就是以“自治”为名把过去由豪绅所控制的地方政权纳入中央政府控制的轨道,加强国家在地方上的控制,而三青团就是国民政府“地方自治”在基层的具体操作者之一。“在近代的民主国家里面,政党政治的运用,动辄有将地方行政卷入政争旋涡中的倾向”[15](p55)。三青团在地方参与自治,既非隶属于地方政府又非隶属于其他任何政治团体,它是代表中央政府来试图操纵与包办“地方自治”进程,加强国家在地方上的控制,加强地方基层的战时动员,以适应战时抗战的需要。它是长期以来国民政府企图将自己的控制范围深入基层的延续和战时控制加强深化的反映。国民政府中央政权通过三青团逐渐强化了对地方基层的控制,“地方自治的推进毫无疑问应使得地方政治更具有参与性,但统治者发现公共参与诉求为官僚政治提供了干预地方,渗透社区的客观可能,于是地方自治的推进就成为以自治为名,以加强行政控制和向地方社区渗透为根本目的的逆向运作”[16]。中央政府通过三青团参与地方自治及基层政治的建构,使自己政治的触角下延到基层的乡村社会中的各个角落。
二 党团在浙江地方政治的激烈争夺
浙江三青团成立后,以国民政府在浙江推行的“新县制”与“地方自治”为突破口,对地方基层政治不断渗透与扩展,从而使自己的势力不断壮大,在浙江地方政局的影响日趋重要。这样就打破了浙江原有的党政绅之间势力相对均衡的局面,造成了三青团与这三者之间激烈的冲突与斗争。下面以三青团为中心,着重从党团、政团、团绅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三青团与国民党CC系(习惯上称其为“党方”)在浙江的激烈斗争,是中央政权向地方政治延伸过程中,国民党两大政治派系对地方政治资源的争夺。三青团自身性质的不确定性是造成党团冲突的重要原因。三青团成立后蒋介石对三青团的性质及党团关系,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他一方面只是简单地说明“三青团是国民党的青年教育机关”,“取消预备党员制成立三青团”,但另一方面对于三青团的具体运作与党团关系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是含糊地指示,“至于在整个系统之下,党部指导团部,党员指导团员,为的是要共同为我们主义而奋斗……但要知道‘指导’与‘指挥’不同,‘指导’完全是引导辅助的意思,故不仅党员可以指导团员,团员也可以指导党员”[17](p163)。可以说,这是蒋介石一贯处理党团关系的指导思想。在这种自相矛盾的思想指导下,三青团与CC(党方)各抓一点,互相争夺,各不相让,两者从中央到地方展开激烈的争夺。
三青团对CC系把持党的大权,排斥三青团极为不满,极力要求以团革新党,对国民党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十年前这地方党部是这几个人负责,十年后也还是这几个人,作风上也还没有进步,这几乎使人疑心党变成了少数人的包办事业。”[18]浙江三青团为了发展自己的势力,在成立之初就冠冕堂皇地提出“为彻底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三民主义青年团是国家动脉的新血轮”,以“用新人、行新政”的口号来诱惑进步青年参加。他们借口浙江地方党政人员“老朽腐化”,而自己以新兴势力自居,极力打击党方在浙江的势力。浙江三青团干事长宣铁吾处处以新兴势力的面目,以青年的代言人自居,极力扩大自己在浙江地方的势力,提高自己在浙江政局中发言的分量。他以统一青年领导为借口,并吞了CC在浙江的中国青年励志会,浙江各级团部也群起效尤[19](p20)。浙江三青团在地方上以新兴势力为幌子,以打击老朽腐化为名义,不时做出某些进步的姿态从而使三青团在党团争夺中捞取了不少政治资本。
浙江三青团与党方(CC)在基层政权与基层政治控制中直接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浙江党团争夺最初是从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控制权开始的。1940年浙江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在丽水碧湖成立,省主席黄绍竑自兼团长,陈希豪为教育长,下设教务、训导、总务三个处和一个军训队。浙江行政干部训练团的成立为浙江党团双方通过行政人员的培训来控制地方政治和扩张自己的势力提供了机会,党团双方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省党部和支团部暗中争夺训导处长一席,结果三青团的林泽调去兼任训导处长,训导处有两个科,一个科长方正平为省党部派来,一个科长林念仁是支团部派来的,训导员有八个,党团平分秋色。训导项目中有所谓党团活动,支团部就在训练团内建立碧湖分团部筹备处。[20]为了对抗党方的势力,以便于在党团竞争中处于优势,三青团并在碧湖成立了“浙江省战时青年工作人员训练团”,通过控制行政干部训练团,三青团为自己培养了大批的行政人员,从而为自己的势力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党团双方在地方基层政权争夺焦点主要集中于争夺乡镇民代表、乡镇长、各级参议会(包括临时参议会)的席位和议长、副议长以及抗战后的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的选举等方面。1944年仙居县三青团筹备处成立,在选举县、省参议员和国大代表等活动中与党部展开了明争暗斗。松阳县本有新老两派之争,在三青团加入后,所谓的新老派别斗争就转化为CC同三青团的斗争。党团矛盾的发展使党团在地方政权控制的冲突中势不两立、不共戴天,有团无党,有党无团,双方在地方政权争夺中不惜使用武力,多次发生械斗,给地方政治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混乱。1939年黄岩在选举乡镇民代表时党、团均武装干涉,发生打人、拉票、捣毁会场等暴力现象,流血惨案时有发生,有两个乡械斗人数在二、三百人,射击子弹千发以上。县长对此一筹莫展,最后只好将冲突最激烈的几个乡代表集中到县公安局投票。选举结束后,党方曾集中武装二百人左右,准备冲击三青团团部。团方亦调人进城准备抵抗,县政府只好采取威严措施。1947年夏,团方召开干部会议,外镇代表进城被党方得知,派武装人员阻击,团方三人被打死,之后此类事情多有发生。[21]三青团与党方的冲突不断升级,双方成对立的仇敌,甚至双方不惜使用谋杀的卑鄙手段。临海县团方武装包围溪口乡马宅,诱杀县党部计划委员陈衍[22]。寿昌县团方在屡次选举中失败后,即谋杀党部书记长[23]。
三 三青团与地方政府在政治上的合作与斗争
浙江三青团成立后,党政团三方就成为所谓的国民党官方势力在地方统治的基石。国民政府对党政团在政治上曾作过如此的规定:“政府与党团立场,党团推动地方教育事业,社会事业及地方自治各级基层工作,政府务须加以信任与协助,政府用人行政,党团不应稍有干涉……只可贡献意见,切勿任意攻讦,其相互联系,共同协作之精意,固已指示周详。”[24]三青团同政府的关系,用三青团自己的话来说,它的基本立场就是“本协助并拥护政府之精神与决心,一面与政府之工作密切配合,一面对不良现象之政治现象……尽量检举”[25]。浙江三青团表面上也声称“支团部或分团可以参加协助当地政府机关工作,但不能争取领导权,争地位,想以法令来规定行政上的地位,是极端错误的”[26];另一方面又同地方政府展开激烈的争夺。合作与斗争是浙江三青团在地方参与政权过程中政团关系的始终表现。
团政相互合作是当时团政双方为了对付党方势力的共同需要。首先,三青团企图利用政方的力量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和参与政权,“函请各级政府协助团员调查社会弊端,与地方合作解除民间疾苦”[27]。三青团在成立初期还企图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来建立自己的各级组织,扩张自己的势力。三青团改隶政府(时间为1945年4月)之后,浙江三青团又企图借当地政府的力量来扩张自己的势力,他们称“这个组织改隶政府,使全国青年,不问派别,都能接受其领导”[28]。其次,由于地方上“以往党政权责之混淆,意见之相左致使党政两方面,发生龌龊,倾轧,攻击种种不良现象,其结果非但政治陷于失败,即党务亦难以推进”[29]。党政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与冲突,三青团的成立不啻给当地政府提供了一个对付党方的帮手,政方往往借助于三青团的力量来对抗党方。黄绍竑对三青团筹备处主任宣铁吾极力拉拢,将全省防空副司令、金华警备司令等军事要职都委之,在编组省抗战自卫团时又拉他兼任副司令。其他较后期的黄埔分子,只要宣铁吾提名,莫不尽量给予适当安排,包括县长一类的行政职务在内,宣铁吾部下的文职干部相当部长的,经宣向黄开口往往是水到渠成”[30](p44)。在地方上,三青团的组织往往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玉环县长方引之是黄埔系俞济时的手下,他与玉环县党部及地方势力的斗争十分激烈,所以亲自出面在玉环县建立三青团组织,利用三青团的发展来对抗党部和地方势力[31](p88~90)。
然而政团双方之间还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他们之间同样在地方上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三青团往往以新兴势力自居,以革新行政的姿态对地方政府指手划脚。他们对地方政府政策横加指责:“地方政府,甚至乡镇公所,仍多巧立名目,自订章程,滥派捐税,擅增人民负担,形同强盗,罪关勒索。”[32]他们往往打着改进政府,增进效能的旗号,对地方政府的政策、行政进行干涉。“目前政府的‘能’都被运用到‘贪’的方面去,于是只有‘贪能政治’,而没有‘廉能政治’”[33]。他们高喊,“要督责政府,善尽其实行三民主义的职责”[34],甚至于要求“发动铁卫队肃清贪污,净化政界”[35](p35)。他们把“不干涉政府的用人行政”的原则早已抛之脑后,企图用三青团成员来充实地方行政机关,“纯粹选用青年,俾能兴革颓废的因循地方政治机关,肩负起完成教养卫各项事业的责任”[36](p399)。他们希望借此扩张自己的势力,来加强对地方政治的控制。
三青团成员纷纷参与政事,充实政府的各级机构,对地方施加影响。诚如美国学者易劳逸所言:“三青团曾发动了一场对地方政府施加影响的运动。到1946年3月,据报道全部团员62%在从事地方工作。”[37](130)在三青团改隶政府过程中,浙江三青团试图抵制地方政府对三青团的渗透与接管,“本团仍以创办人蒋中正先生为团长,业经是奉正式核定在未明令改隶之前,所有工作一律照常积极进行,既改隶之后……所属同志深体斯旨,益励忠贞,共谋本团前途开展为要”[38]。对于三青团的极力扩张,政方深为不满,从省级到县级地方政府都要求对三青团严加限制,极力整顿,对三青团势力进行打击。各地县政府纷纷要求省政府严格控制三青团的扩张。定海县长致浙江省政府密函称:“据电陈青年团吸收团员漫无限制,请饬商省方严予淘汰。”杭州市政府也呼吁:“密查本县青年团吸收团员漫无限制,以致不良分子趁机混入,时有越轨行为,为防微杜(渐)起见,拟请转商省方负责当局严予淘汰,以免误入歧途,影响地方治安。”[39]地方政府对三青团势力也进行打击,有的县份试图接收三青团组织,开化县长张彭年想抓三青团的权力与周延柱(三青团在开化的实权派)闹矛盾,周即不得不辞职离开[40](p100)。
四 三青团对豪绅势力的极力打击与不时的拉拢
三青团对豪绅极力打击与不时的拉拢贯串于两者关系的始终,这也是中央政权向基层渗透的必然结果。中国传统的基层统治力量有一个从士绅到豪绅的转变过程,中国自进入近代社会以来,随着中国传统士绅阶层向其他社会阶层的流动与转型,以及绅士阶层内部自身的分化,中国乡村基层政权也就逐步完成了由士绅到豪绅的蜕变。这种豪绅把持的乡村基层政权导致了中国的基层行政每况愈下,中国乡村社会的矛盾十分尖锐,社会关系急剧恶化,社会骚动、变乱迭起。他们排斥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削弱了中央在地方上的权力,割裂了中央政权与基层政权的联系,不利于国民政府在基层有效地行使权力。
浙江三青团作为一股新兴的政治势力,政治资历与根基极为薄弱,故三青团在各县建立自己的组织后为发展自己的政治势力,只有去侵蚀地方豪绅势力在基层原有的地盘。因此,打击豪绅势力,争夺基层政权的控制就成为浙江三青团参与政权和扩大自己政治影响的突破口。可以说,三青团参与基层政权的过程也就是三青团与豪绅势力争夺的过程。
大造舆论,为三青团打击和夺取豪绅政权作理论准备。三青团为了取得在竞争中的优势,在自己的机关刊物报纸上对豪绅大肆攻击,以取得自己在舆论上的先机。三青团把豪绅政权看作是中国基层政治的象征,是中国基层政治进步的主要阻力,把清除豪绅在地方政治的势力看作是政治进步的表现,借此来扩张自己的势力,这是三青团舆论工作的核心和目的,三青团的一切宣传都是围绕它而展开。“若干年来的基层政治,无论是地方自治或是保甲制度,其所以未能推行尽利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上一班豪强土劣的做祟,我们要树立健全的政治基础,达成兴革的任务,转移社会风气,树立自治的楷模,非尽力肃清土劣,运用有志青年作我们的干部不可。”[41](p549)三青团号召团员深入乡村基层,与豪绅势力争夺对基层权力的控制。
三青团采用种种措施和手段来直接打击豪绅在地方上的势力,二者在基层政权的争斗愈演愈烈,甚至达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战时三青团与豪绅势力在基层上的争夺甚至造成了“各地械斗之风炽盛”的不良后果[42]。三青团借豪绅势力危害抗战时局为名,极力打击其势力。“因为办事处(田赋粮食管理办事处)主任与地方土劣等恶劣势力有密切勾结,善良农民均敢怒而不敢言……先生(倪文亚)听后当场验明秤锤底确加铁块,即将情形通知乐清等县政府纠正处理,后来县政府对田粮办事处集体贪污舞弊人员,悉遭撤职查办。”[43](p11)
三青团还利用竞选排斥豪绅在地方上的势力,打击他们在群众中的威望。三青团企图借竞选之机进入参议会,扮作“民意代表”与“人民的代言人”来扩大自己的势力与影响,进而与豪绅及CC进一步争夺在地方基层政治的控制权。如1946年时其团员手册中称:“同时今年(1946年—引者)又是选举年,譬如作战,则未来有三个战场:一个是下届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的战场,一个是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选举的战场,还有一个是省市县参议会议员竞选的战场……我们必须清查一下自己在这方面一百六十万团员中,究竟谁可当选为代表,谁可当选为议员,当选之后能不能以一当十,以十当百,在会议中发生决定性作用,凡此均应预作全盘的筹划,尤其是要检查自己的队伍当中有无枪口朝内的人。”[44]
同时三青团为了种种目的和企图,往往也借助于豪绅在地方上的旧有势力和威望,与豪绅势力相勾结。三青团为了推行各种社会服务以及发展团务就不得不借重豪绅在地方上的势力。“于罗致干部方面,遵照中央干部政策,分别订颁社会干部介绍办法,以罗致社会贤达(即地方豪绅——引者)与本团取得密切联系。”[45](p14)在这种方针指导下各级三青团一方面同豪绅在地方上层开激烈争夺,一方面又不得不与豪绅势力相妥协及勾结,如浙江三青团甚至在省参议会提案“兹为促进地方自治,树立建国基础,拟发动各地公正士绅出任乡保长,俾转移风气,以纠视听”[46](p102)。为了同党方(即CC)在地方上的竞争,三青团不得不时常借助豪绅在地方上的势力,共同对抗党方,达到在党团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目的。当时黄岩封建势力可归纳为三个派别:一是老派,亦即绅士派;二是党派,以国民党党部书记为首;三是团派,以三青团干事长王维积为首。按当时派别实力的对比,党方要远远超过老派和三青团。在如此情况下,三青团决定联合老派对抗党方。[21](p116~117)
五 结语
浙江三青团在地方上同党政绅之间的矛盾,是国民政府在向基层政治渗透过程中各种矛盾与斗争的集中反映。战时国民政府通过相对独立的党政团三方向地方进行权力渗透,中央政权对三者的权力及相互关系缺乏明确的规定,造成了三者在地方上激烈的利益冲突。三者对地方政治资源进行激烈争夺时,中央政权对此没有统筹计划与安排,从而造成了在地方上党政团之间的矛盾同地方传统势力之间的矛盾纠结在一起。因而战时地方上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这正是中央政权向地方政治势力渗透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的集中反映。当国家政权下延到地方基层政治尤其是县级行政单位以下时,如何处理国家和基层社会的关系就成为相当复杂与棘手的事情。如何处理基层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政治势力为中央政权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政治资源来控制基层,是近代以来摆在每个中央政权面前的一个难题。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在向基层政权渗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以及国民党政权自身的原因,显然没有处理好这一问题,它留给我们更多的是对这一问题深深的历史思考。
【收稿日期】200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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