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现实需求与改革取向_企业经济论文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现实需求与改革取向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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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具有传导信息、刺激供需及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并且这些作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如果这些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则意味着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发挥。如此,在微观层面上可以保证资源有效配置,在中观层面上可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宏观层面上可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是,客观而言,对于特定国家,无论是对市场作用的认识,还是市场本身的发育,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认识的深化和实践的发展互为因果,相互促进。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历了实践的不断发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化之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应当说,这既是认识深化的结果,更是解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现实诉求

      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谓一举三得,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要求,也是化解经济全球化风险的战略需要,更是缓解经济下行压力负面影响的应有之义。

      1.指向之一: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起点上,市场确实难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由于从计划经济转型而来,农业劳动力大量剩余,资本积累严重不足,加上市场本身缺乏充分的过程演化,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客观条件受限。如果市场自行发育,将会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然而较长的资本积累过程对于我国而言将意味着巨大的发展机会成本,比如,面广量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如果不能及时转移至非农领域有效就业将会形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同时经济发展速度缓慢还可能衍生其他一系列问题。故此,政府的历史性作用在于,在市场经济起步阶段,既要压缩资本积累的进程,又要较好地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等问题。这样,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简政放权难以一步到位面向市场。

      如果不是主要缘于社会生产分工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提升所引致的生产率的提高,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往往来自于生产要素的价格扭曲。事实上,我国人多地少,但土地要素的使用粗放,没能反映资源配置的效率要求。劳动力使用,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没能全面反映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如此的要素价格扭曲虽然在短期内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短期内的资本快速积累,但问题在于,这种资本积累模式虽然有利于“量”的扩张,但是“量”与“质”会背离,使社会生产分工深化的步伐严重滞后于资本积累的步伐。不仅如此,要素价格的长期扭曲会因此扭曲企业的创新行为。如果没有要素价格的扭曲,那么企业应该聚焦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由于要素价格的扭曲,企业通过创新来降低生产成本的动力明显不足,社会生产分工深化的进程也因此缓慢,经济发展方式难以内生转变。我国在经历多年经济高速增长后,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供求格局正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难以持续。如果缺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生产成本难以体现真正的市场供求关系。生产成本的扭曲必然导致产业结构的扭曲,从投资驱动走向创新驱动更是困难重重。故此,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招。

      2.指向之二:全面化解经济全球化风险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一方面,资源配置的空间边界不断拓展,社会生产分工不断深化;另一方面,资源配置打破国界限制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红利,也有风险。不同的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所分享的红利和面对的风险不尽相同,甚至是大相径庭。发达国家由于市场化历史悠久,经历过历次产业革命的洗礼,依托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相比较之下,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化起步较晚,在参与全球化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甚至是从属的地位,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风险极容易孕育并爆发。这样一种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的模式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促使发展中国家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并获取了规模经济所带来的收益,但长此以往却会导致企业因过度依赖于跨国公司的流程式订单而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应变能力,一旦发达国家遭遇经济危机或萧条而减少或取消订单,后果不堪设想。①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即将出现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在席卷全球的新一轮科技浪潮中,无论是传统的商业还是制造业,都面临着被“破坏性”重塑的巨大现实可能。新的业态革命主要依靠微观个体的自由探索创新而非政府推动,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创新的意义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一轮科技革命中,如果对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认识充分,充分有效地释放市场机制的优势,将会大大丰富我国历史机遇期的时代内涵。若非,伴随着全球化新的投资和贸易规则的孕育,我国面临的全球化风险将可能放大。特别是,近年来美国等国家致力构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定》,两大贸易协定的动机相当复杂,其协议一旦形成,将可能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规则的重要内容,我国参与全球化的战略空间将会因此受到挤压。故此,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变化和新特点,要想抓住新的机遇,应对新的挑战,收获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唯有在更高层次上扩大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倒逼改革,加快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3.指向之三:有效缓解经济下行负面影响

      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当前外需环境复杂、出口增长乏力,消费热点缺乏、内需扩大缓慢,很多行业产能过剩、投资效率缺乏,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换挡至中高速已是必然趋势。经济增速放缓将可能对社会就业形成挤压,而社会失业扩大又将滋生一系列严重问题。与此同时,尽管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压力明显,但公共财政的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伴随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公共投入,也因此财政收入需要更加稳定、更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反观一些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多半是始于经济增长速度停滞,由于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缺口不断扩大,引发社会问题甚至政治问题。故此,进入经济新常态,亟须发育成长一批“稳定社会就业、提供创新活力、增加财政收入”三位一体的市场主体。放眼全球,中小微企业可以堪此大任。

      通过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意味着:首先,发展领域可以大大拓宽。如果若干国有资本垄断经营的领域和行业能够真正对民资开放,中小微企业也一定能够从中发现新的发展空间。其次,生产经营成本可以大大下降。从眼前看,加快简政放权,可以规范政府权力和责任边界,从而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铲除各类各级审批权力、执法权力寻租的土壤,这对于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作用明显。此外,当前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对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许不会立竿见影,但从中长期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可以大大拓宽,融资成本也一定可以大大下降。最后,交易成本也可以大大降低。伴随着市场规则的透明、市场信用体系的健全等,市场主体的个体理性会催生市场的群体理性,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无论是事前交易成本还是事后交易成本都将会大大降低,由于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地位,降低交易成本对其正面影响尤甚。因此,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为中小微企业营造更加自由、公平的发展环境,既可以让中小微企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有效对冲经济下行的各类负面影响,是解决“新常态”中相关重大现实问题的战略需要。

      影响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突出制约因素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既是立足当前也是着眼长远的战略选择。但也必须承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还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1.市场自身的功能发育不够充分,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因此受限

      从市场体系看,市场结构尚需完善。市场既包括作为场地的市场,也包括作为机制的市场。前者主要是指买卖双方自由交换的空间场所,后者则侧重价格形成的系统机制。市场功能的体现既依赖前者,更离不开后者,前者是功能发挥的基础,后者是功能发挥的过程。市场的作用首当其冲的是信息传导,价格具有“信号机”的重要作用,通过该信号,消费者和生产者能够同时获取市场上有关稀缺状况的信息。②在整个价格系统当中,市场的物理形态是供求、价格系统的基础型信号载体,如果基础信号、源头信息失真,微观价格形成、中观产业发展、宏观经济运行失衡失序则是逻辑必然。市场的机制功能发挥内在要求取消行业分割、区域分割、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分割,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体系。客观地看,目前我国物理形态的市场门类尚未布局齐全,机制形态的市场体系更是亟待完善,特别是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之间高度灵敏的联系机制远未形成。这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为市场的边界拓展、功能深化是一个历史过程。

      从市场精神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但我国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规则体系尚不完善,微观市场主体的契约精神更是发育不够。最大限度地防止假冒伪劣、信用欺诈、操纵价格、不正当竞争等现象的发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应有之义。遵守市场规则,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理应成为市场主体的行为自律和行动自觉。然而,由于法治体系本身不够完善,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和市场精神发育远远不够,市场主体的行为容易发生偏差甚至异化,微观市场主体的诚信缺乏、行为失范,在很多地区和行业当中导致市场竞争失序。

      从市场主体看,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在投资准入、生产经营等诸多环节的不平等现象还比较普遍。尤其是全面破除民营企业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需要假以时日,这一进程不仅仅需要认识的深化,更需要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长期以来,国有经济虽然有控制力和影响力,但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缺乏活力,不仅如此,虽然其缺乏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力,但其依赖非市场力量获得的垄断地位又大大压缩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金融、土地等重要资源配置因此过度向国有经济倾斜,同时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也难以内生。

      2.政府职能的深度转变难以一蹴而就,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因此受限

      政府干预经济虽然缺乏效率,但不少情况下确实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较好地实现短期的目标。然而,政府有时往往出于对短期目标的过度重视和对市场失序的担心,失去对市场发育和市场自我调节功能发挥的耐心,而这又会进一步影响政府职能转变。

      在强市场环境中,由于法制健全、规则透明,公共权力的寻租空间会受到制约,但在弱市场环境中,由于不少行政手段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在市场规则不够规范、法治体制不够健全的条件下,对市场主体投资和经营、交易和合同等行为往往通过各类行政手段加以管制,通过事前行政审批替代事后法律审判,各类审批和执法权力隐性的寻租空间不断拓展。在政府职能深度转变的过程中,一些寻租空间巨大的职能部门、审批或者执法环节,往往不愿主动放弃既得利益。

      政府职能转变涉及内容非常复杂,既涉及政府权力瘦身,既有的许多法律法规带有强烈的部门利益色彩,因此需要系统梳理、修改甚至取消,但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程序复杂,周期很长;又涉及政府权力优化配置,既包括纵向的优化配置,又包括横向的大部制调整,调整过程面广量大。与此同时,如果没有政绩考核体系的科学调整,行政考核单元的层级化和市场分工结构深化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当然也意味着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

      3.传统发展路径潜藏风险的消除需假以时日,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因此受限

      传统的发展路径在带来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也不断累积风险并潜藏在经济系统之中。事实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发展面临着不少“两难选择”。

      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一旦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很多缺乏市场竞争力或者产能过剩的领域、行业将被淘汰,并产生大量失业,滋生社会问题。尤其是面广量大的农民工群体,由于其人力资本主要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相匹配,而一旦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急剧失业将会引发社会问题。故此,在实践中,出现不少“僵尸”企业,既扶不得,又倒不得。归根到底,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形下,产业结构调整长期滞后所带来的各类风险在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

      在土地、金融等领域,如果对系统风险估计不足,或者相关制度配套缺乏跟进,单一维度的市场化步伐所带来的新风险可能会超出社会承受范围。特别是考虑到各级政府各类显性和隐性土地融资平台、债务规模以及房地产问题由来已久,关联影响更是错综复杂。由于货币价格和土地价格是经济运行系统的基础性价格,长期以来,货币和土地的价格扭曲,在此基础上又承载了土地财政的运行,相关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对存量问题逐步剥离,既需要时间,又需要智慧。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取向

      让市场能够发挥决定性作用,又好又快地回应现实诉求,关键在于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制约因素。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制约因素的全面消除需要假以时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重中之重在于:

      1.以全面规范“有形之手”为突破口,为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提供逻辑的可能

      市场的繁荣需要权力的谦卑。如果地方政府行为不发生深度调整,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的土壤将会“沙漠化”。如果权力寻租现象得不到根本性消除,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便无从谈起。

      一方面,需要遏制对经济增长的短期偏好,切实调整地方政府行为。简单的GDP考核导向虽然压缩了财富积累的时间,但过度强调GDP的即期考核,加上考核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市场的作用空间被人为挤压。本该通过市场来周期性地消化调整的问题,短期内虽然被掩盖了,但从中长期看,问题非但难以自行消除,反而会累积甚至发酵。为此,需要多管齐下,系统纠偏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取向。一要调整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让其职能回归本位。地方政府要顺应市场分工和演化的内在规律,引导区域发展而非主导发展。二要全面实施新的《预算法》,从源头上用公共财政手段规范政府行为。要根据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关系。三要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增加直接税比重,尽快开征房产税、遗产税等,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四要清理、规范各地的政府性融资平台,逐步建立和地方发展现状、潜力相适应的市场化市政建设债券融资制度。唯如此,市场竞争制度作为一个精巧的机制,才可能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发挥无意识的协调作用③,在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下运行。

      另一方面,需要加快铲除权力寻租的现实土壤,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没有持续的创新,资本的边际报酬终会递减;没有人力资本的提升,劳动的边际报酬也会递减。市场的魅力是通过竞争倒逼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向创新效率更高的领域集聚。公共权力本身不直接创造财富,但一旦公共权力不同程度地指向寻租,那么无论是创造财富的资源配置过程还是财富的最终分配格局都会因此扭曲,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创新的动力也会被淹没。同时,一些寻租空间巨大领域的行政审批手段甚至会成为权力寻租的显性借口。为此,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必须同时出台,在此过程中,一要全面梳理、完善与政府职能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系统地剥离法律法规中隐藏的各类部门利益。二要在大幅度取消事前审批的基础上,适应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内在需要,加快行政相关职能的取消、合并和下放的进程。同时,行政职能端口后移,加强事中和事后的市场监管,用公正透明的行政、法治手段取代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审批和执法。三要聚焦市场失灵领域,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共产品供给。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尤其需要系统提升面广量大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有针对性地满足本地区在产业集群化发展过程中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宏观调整应主要致力于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并稳定市场预期,切实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加快市场基础信号体系建设。

      2.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为支撑点,为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提供加速的动力

      市场经济的卓越特性是,它似乎能同时解决大量各式各样的协调问题。④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也需要前提条件,应有之义是微观层面生产要素市场化,中观层面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由于各种原因,金融、土地和技术等重要要素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非常滞后,因此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同时,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是国有经济活力彰显的必然要求,也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

      应当说,金融、土地和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既要加快,也要有序。推进金融、土地和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首先需要政府不再越位,在此基础上,区分改革层次和不同的着力点:对于改革风险较小的领域,如围绕技术要素的相关改革,包括高校去行政化、科研院所市场化、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发展技术市场等步伐可以加快。对于改革风险较大的领域,如金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应更加具体和明确,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也可以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等领域做起,但对于金融改革潜在的系统风险要有充分的估量,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的显现以及美国货币政策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于金融改革相关联的各类风险要加以系统识别和预防,从而为银行业深度改革、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等寻求最佳窗口期。对于改革风险很大的领域,如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一定要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化的制度设计。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过程中,既要改变地方各级政府同时作为农地非农化的垄断需求者和垄断供给者的现状,防止非市场化手段对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的侵蚀,也要在明晰土地产权的基础上,从效率、公平、风险控制三个维度建构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框架。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聚焦制度缺陷,在此基础上,不断激活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两个活力。在委托代理理论框架下,国有企业治理模式的制度缺陷是,董事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所有权人和委托方,总经理也多半并不是通过市场化途径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和代理方,市场、声誉等机制失灵。⑤因此,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更容易形成的关系要么是合谋,最大限度地获得控制权收益;要么是双方进行权力斗争,最大限度地分散经营企业的精力。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意味着国有企业的功能不同程度的异化,更意味着国企被权力异化成了寻租的载体。因此,需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引入社会资本,重塑国有企业的产权基础,辅以职业经理人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企业的功能异化,激发其作为企业的活力。同时,明晰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下决心加快打破民营资本发展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唯如此,才能激发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两个活力,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才有现实支点。

      3.以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发力点,为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提供应有的秩序

      由于市场是激烈竞争和优胜劣汰规律起作用的场所,市场本来是用来淘汰效益低、活力差的企业,发展效益高、活力大的企业的工具。⑥但如果市场主体在竞争的过程中,缺乏诚信的市场精神,那么竞争的结果难以出现“竞优”局面,更可能是“竞劣”不断。市场主体在充分享有投资、经营、交易及合同等权利自由的同时,如果缺乏市场契约精神,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难以避免。社会信用体系始于对市场主体的“他律”,止于市场主体的“自律”,是诚信、契约精神发育的催化剂。

      经济活动中,信用的信息搜集范围需要充分覆盖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环节的参与者。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运用,市场参与者、管理者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取交易各方真实的信用记录,以此倒逼市场主体积累自身信用,并爱惜自己的“声誉资产”,继而通过有效地淘汰市场失信者,让良币驱逐劣币成为市场的自发行为。当前,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立需要有顶层设计,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环节的存量信用信息,消除“信息孤岛”。同时,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使用途径,实现增量信用信息的标准化和开放共享。加快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信用产业,逐步营造条件让市场发挥更好的作用。

      ①赵明亮、杨蕙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生产网络与发展中国家生产价值链的重构》,《产业经济评论》2012年第1期。

      ②劳埃德·雷诺兹:《微观经济学——分析和政策》,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1页。

      ③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1页。

      ④约翰·凯伊:《市场的真相》,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页。

      ⑤孔峰、李念:《国有企业经理人外部监督博弈模型和机制研究》,《商业研究》2014年第5期。

      ⑥埃德温·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应用》,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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