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警务的发展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警务论文,发展趋势论文,中国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区警务既是一种警务战略,又是一种警务方式。在我国近半个世纪的公安工作中,我们已取得了社区警务的丰富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社区警务方式。在新的形势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刑事犯罪严重化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社区警务也走过了一段曲折发展的道路。通过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目前我国的社区警务又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中国的警务战略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这些都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和遏制刑事犯罪,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人们价值观念的急剧变化,特别是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引发出大量的社会矛盾;由于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其建立、健全和完善还需要很长时间,因此,社会管理上也存在很多漏洞;加之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及其综合作用,就导致了违法犯罪活动增多,过去未曾有过的犯罪现象不断出现,犯罪的集团化、暴力化程度加剧;侵财犯罪居高不下,始终是影响刑事犯罪总量升降的主要因素;持枪作案、绑架人质、爆炸犯罪、雇佣杀人等恶性案件不断增加,对社会的危害日益严重;犯罪的有组织程度提高,已出现职业罪犯和职业犯罪集团,有的正向黑社会演化,境外黑社会组织不断向境内渗透;经济领域的犯罪十分突出,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相当严重;毒品犯罪蔓延发展,成为一大社会公害;跨区域流动犯罪和外来人口犯罪已成为各地突出的治安问题;利用高科技手段做案也越来越多。总之,当前我国的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比过去复杂多了,严重多了。面对这种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我们采取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措施,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强大攻势和威慑力,给予刑事犯罪活动以沉重打击,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但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只是控制犯罪的一个方面;要根本上控制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还必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自本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公安机关就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建立了公安派出所。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遍布于城乡社区,扎根于群众之中,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把公安派出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派出所在警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确立派出所以防范和管理为主要任务,并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改革和调整派出所的警务工作方式、运作机制,切实提高其管理、控制辖区治安的能力,是当前我国社区警务的重要战略。这一战略是我国总体警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这一战略,是为了改变过去一段时间内“重打轻防”的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改变防范和管理薄弱、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重大案件攀升、危害程度加剧的社会治安状况。同时我们也确立了改变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全面提高侦查破案能力,更有力、更有效地要击刑事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的警务战略。它也是我国总体警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机结合,形成了“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总体警务战略。
从总体战略讲,打与防犹如“一车之两轮,一鸟之双翼”,处于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从战术上讲,打为治标,防为治本。打与防是辩证的有机统一体,打中有防,防中有打,其目的都是为了控制和减少犯罪。但二者中防是基础。基础防范越扎实,越牢靠,它就为控制和减少犯罪创造了先决条件。社区警务就是通过社区与警方的相互作用,在密切警民关系的基础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现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种警务方式。
二、中国社区警务的发展趋势
中国社区警务工作早有自己的优良传统。我们的警务工作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履行警察职责和取得成功的力量源泉和法宝,并创造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警务工作,为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我们始终把警务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放在社区。
社区警务的基本点有二。其一是发扬优良传统,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这是社区警务的生命所在。其二是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这是社区警务的主要目的。实践证明,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预防犯罪,都离不开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离不开社区,离不开群众。作为公安基层单位之一的派出所,则处于警务工作的最前沿,其工作重点在所辖社区,同社区的联系最紧密、最直接。因此,我们的社区警务工作主要由派出所来承担。
我国公安派出所以立足社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为其警务工作方向。这种基础地位决定了派出所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防范;二是严格治安管理;三是做好接警处警工作。为了落实社区警务的战略,我们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一)建立科学、严格的责任区民警责任制
责任区是根据派出所辖区内的地理、人口、治安复杂程度等划分的。一般实行一个责任区一个民警承包的制度。在警力配置上,优先保证责任区的需要,减少内勤人员,改变了过去派出所民警分工过细、任务单一的作法,把责任区的所有警务工作交由责任区民警承担,实现了一区一警、一警多能、一包到底的民警责任制。每区的责任民警负责该责任区的防范、管理等工作。为了激励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对责任区民警规定以考核其工作实效为主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将民警的工作实绩与奖励、晋升挂钩,与民警资格挂钩,奖优罚劣。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其辖区内发生案件、重大治安事件、事故等,首先查找防范管理中的漏洞,总结教训,追查责任。对属于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而造成的,要对责任区民警给予必要的处罚。这种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奖惩分明的新的工作运行机制,极大的调动了责任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证明,只有在这种责任制基础上,各种形式的警察勤务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治安管理措施才能真正落实,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才能达到。可见,社区警务工作的实现并取得成功,有赖于责任区工作的落实,因此派出所工作的核心是抓好责任区。
(二)发扬优良传统,密切警民关系
社区警务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密切警民关系。只有警民携手,并肩合作,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才有可靠的基础,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我国警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密切警民关系,加强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是我们多年来一直关心和设法解决好的大问题。我们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警察自身做起,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这是最能赢得群众信任的首要举措。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是建立警民良好关系的第一步。要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第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第二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第三要严明纪律,树立和弘扬优良警风;第四要努力掌握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此,民警必须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组织和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社区防范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树立起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增加警民合作。其次,要建立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国社区警务的基本工作方式。社区民警通过以下方式同群众建立联系:每周下责任区的时间不少30小时;普遍建立警民联系卡,向社区居民公布联系电话;建立派出所所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公开评警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改进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方便群众,派出所建立24小时值勤接待制度,为群众办事、报警、求助、咨询提供热情服务。想办法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其民主和法制观念,提高其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动员和组织群众及群众组织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这种新的社区警务方式,密切了警民关系,提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开创了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新局面。
(三)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社区警务的基本目的是,通过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密切警民关系,发动和依靠群众,多渠道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群防群治防范网络,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从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的角度考查,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同其警务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是紧密相连的。公安派出所是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的主体,无论是警务思想,还是警务方式,主要靠派出所的工作去体现。
1.加强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是派出所的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在现实社会环境下,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给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公安派出所必须改变原来那种以户口(人口)管理为中心的警务运作机制,以便适应新的社会治安状况的需要。治安管理的内容很多,其中主要包括对人口的管理,对旅馆、饭店、修理、寄旧、废旧金属收购、刻印章等行业、公共复杂场所,以及枪支弹药、爆炸和剧毒等危险药品的管理等。目前因为管理上的漏洞,出现了许多违法犯罪现象,如黄赌毒,制贩枪支、炸药,非法收购废旧金属,非法私刻印章等。社区警务工作已把加强治安管理作为减少犯罪的主要工作来抓。责任区的民警同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合作,对社区内的犯罪嫌疑人员、暂住人口,以及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进行清理,对出租屋加强管理,及时掌握社区情况,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通过落实责任区治安管理承包责任制,切实提高了社区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从而为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减少犯罪创造了条件。
2.充分发挥治保会及社区其他群众组织在社区防范中的作用。
治保会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群众自治组织,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自防联防的社区中坚力量。充分发挥治保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的作用,能变被动防范为主动防范。
社区警察不仅是执法者,而且也是社区工作者,社区的治安管理和防范要通过社区警察的工作来实现,但只靠社区警察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社区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除治保会以外,目前我国的社区中,还有保安服务公司、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联防队、护卫队,以及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治安承包组、楼院看护小组和邻里联防组等各种治安组织。这些群众性的治保组织,在地方政府、派出所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定点守望,重点看护,流动巡逻,提供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帮助警察维护治安,协助破案等。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使社区警察的管理和防范有了重要依托。
3.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建立健全社区犯罪防控体系。
创建安全文明社区,维护公共安全和积极预防犯罪,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把创建安全文明社区作为社区警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这种把城区街道、居民委员会和农村乡镇、村民委员会管辖的地区细分为若干个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居民和单位职工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管理社区的做法,是通过搞好社区治安来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最好措施。目前我国的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已从大城市逐步向中小城市和乡镇扩展。在今后3—5年的时间内,安全文明社区的覆盖率将达到城市行政区划的80%以上,在乡镇则将达到乡镇总数的60%以上。
实践告诉我们,创建安全文明社区的直接成果是:(1 )社区内刑事案件逐步减少,特别是杀人、抢劫、入室盗窃、抢盗机动车和自行车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2)治安案件、民间纠纷、 治安事故明显减少,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3)居民群众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逐步形成社区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生活环境。
安全文明社区建设与社区警务是有机结合的,它们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社区警察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他们调动社区各种治安力量,依靠社区群众,治理和整顿社区的治安问题。创建安全文明社区进一步完善了社区预防犯罪的体系,为社区控制和减少犯罪创造了先决条件。
4.健全其他防范措施。
社区警务的基本原则之一是预防为主。预防犯罪的措施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人防、技术防范和物质防范。这三者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更好的防范效果。在社区防范中,我们以人防为主,辅以技术防范和物质防范。实践证明,在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条件下,犯罪者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技术作案的屡见不鲜,如果采用一般的防范手段,很难发现和制止其犯罪活动。为了更有效地预防犯罪,我国的社区警务工作,把加强技术防范和物质防范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例如在重要部门和单位、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汽车上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防抢设施,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开始把卫星定位系统使用于公安指挥中心、警察巡逻车、指挥车、银行金库、运钞车、重要的物资商品储存地等。全国各地普遍装置了“110”报警系统。所有这些措施,都为警察快速反应,预防和制止犯罪起了重要作用。
5.警察参与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治安秩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某种不协调、不相适应的现象,民间纠纷和矛盾增多,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因素。正确调解民间纠纷和矛盾,对于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我国的社区警察积极参与民间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预防了很多由此而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参与民事调解是社区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工作内容。由于警民关系密切,社区警察深入群众,极易发现这类社会治安问题,通过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正确疏导、正确处理民间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会大大减少。
6.警民联手,对违法人员和刑满回归人员实行帮教,预防重新犯罪。
预防犯罪不仅包括犯罪前和犯罪中的预防,而且也包括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社区警察对社区中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加强管理、控制和帮教。其中主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就业,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目的在于防止他们重新犯罪。社区警察同社区群众联手,建立帮教小组,共同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帮教工作,可以化社会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多年来,我国社区警务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使重新犯罪率保持在很低的水平。
7.加强社区警察队伍的建设。
社区警务工作能否搞好,主要靠具备较强业务工作能力和指挥能力的社区警务领导人和整体素质较高的社区警察。其基本做法:一是我国公安机关对担任社区警务的领导者的条件作出了明确、具体和操作性很强的规定,进行严格选拔;对于普通警员规定了录用标准,并且每年选拔100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社区警察队伍,改善社区警察队伍的素质结构。二是对社区警察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社区警察实行责任区责任制,要求其必须具备比较全面的综合素质,一专多能。因此,我们建立了社区警察岗前、岗上和下岗培训的一套完整的培训制度,并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加强对社区警察的内外监督、制约措施。为了给社区警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我们努力解决社区警察的实际困难,并完善了后勤保障措施。
三、社区警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在长期与犯罪作斗争的经验的基础上的理论概括。其重要的理论根据是,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中经济、政治、文化、法律、道德中的消极因素同其他社会消极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性的,即犯罪是各种产生犯罪的原因与条件相互作用的综合反映。因此,控制、减少和消除社会中的犯罪现象,也必须采取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道德的、法律的以及其他社会措施,而且必须运用综合性手段和措施进行治理,才能有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战略方针。
社区警务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紧密联系的。社区警务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群众参与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与社区警务的基本点是一致的。同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而且其实施主要靠基层。在城市,原则上由地方基层组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农村,原则上由乡镇负责。这种属地管理范围,同社区警务中社区的地理区域也基本一致。这种一致性就决定了社区警务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社区警务的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完全一致。社区警察的工作内容实际上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警察与社区群众相结合,开展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以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衡量其工作的主要标准。因此,社区警务就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推行社区警务是公安机关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好方式,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