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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0)01-0007-05
一、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的发展折射并指导新中国的发展历程
“理论是灰色的,唯生命之树常青。”回顾并审视新中国60年伦理学理论和社会实践互动发展的脉络,我们对歌德诗剧《浮士德》中这句隐喻理论本质和现实社会生活关系的名言,有了更深透的体会和领悟。
理论不是理论家头脑中杜撰的东西。理论,尤其是社会科学理论,产生、发展于社会现实,又反过来指导社会实践。总结新中国发展60年的经验,注重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指导作用,是其中重要一条。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发展,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不断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又对中国实践产生深刻的引导作用。比如,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全社会贯彻落实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思想大解放又带动了改革开放大发展;又比如,通过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论讨论,在理论上认识到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资本主义可以运用,社会主义也可以运用,所以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
理论的创新,思想的解放,对于新中国发展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产生了重要影响。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现代理念说,“思想走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理论思维使我们国家和执政党能够对新中国如何发展获得理性的认知,并获得理论的武器,没有理论的指导,中国社会就会陷入盲目发展甚至走进误区。
我们党历来重视理论研究工作,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制定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把理论发展水平与民族思维能力、文明状态和精神素质以及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结合起来。
60年来,我们伦理学理论战线与国家和人民共命运,与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也充分发挥了社会科学理论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今天,我们对伦理学和道德建设发展进行回顾,一是梳理总结伦理学理论成果和道德建设的历程,二是检省伦理学理论在新中国发展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了怎样的社会功能。
伦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思想史上经典作家通常认为,人类是通过真、善、美三种方式来把握世界的。“真”是以客体规定为主要方面的把握方式,而“善”和“美”则是以主体规定为主要方面的把握方式。人类一方面认识客观自然、探究规律,一方面在认识利用客观自然的过程中,总在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意图、愿望投射进去。在认识自然、积极顺应自然客观必然规律的活动中,发展起了求真的科学技术和人类认知世界的理性能力;而在追求合人类目的与合主体理想的过程中,发展出了善、美等代表人类主体选择的价值应当理性。如果说前一种理性反映更多的是一种客观必然性,后一种理性则更多的是表达一种主观善价值的合理性。相对于人类理性能力的功能目的的区别,我们可以把人类理性分为两种:一种是认知理性,另一种是价值理性。这两种理性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所强调的关于人类实践的两种“尺度”,认知理性则属于马克思所说的“物种的尺度”,而价值理性属于表达人类主体选择的“人的内在尺度”。
认知理性主要回答世界“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它探究自然规律,并能动地运用这些已掌握的规律,创造出为人类服务的科学技术及物质财富。相对而言,认知理性所驾驭的世界是一个“真”的领域,这是一个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领域。“善”和“美”,是人类应然价值理性所诉诸的领域,主要研究世界“应当怎样”的问题。人类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完全不同,在这里有许多种甚至是无数种可能性,需要人类利用理性智慧去权衡、判断,并做出符合人类善与美的理想愿望的选择。伦理学或道德理性在其本质上就是这样一种代表善价值判断和选择的人类理性智慧。
伦理学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确定“应当”的理性智慧,它需要把握和解决许多问题:人类究竟应当何去何从?我们的社会应当如何规划蓝图、如何建设发展?应当怎样对待并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他人应当怎样相处?人应当怎样做人、怎样生活?具体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它要回答:中国向何处去?中华民族怎样才能持续走向繁荣富强?和谐公正的社会“应当”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怎样发展?执政党究竟应当怎样执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到底“应当”怎样走?伦理学作为专门研究善应然的社会科学,首当其冲必须回答解决这些问题。事实上新中国伦理学理论就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之路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它不仅是新中国发展的理论产物而且也参与着新中国的建造,在新中国的应然发展之路中,发挥着伦理学价值理性应当发挥的价值导向作用。
二、新中国伦理学理论发展与实践
新中国成立60年,社会不断发展变迁,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和学术理论也发生着变化。伦理学作为一门具体的社会科学,其理论体系的建构也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大致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基本确立和发展完善几个阶段。
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60年代中期属于新中国伦理学体系初步形成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改造工作也蓬勃展开。那个时期的理论工作者结合《共同纲领》、《婚姻法》、《论十大关系》及社会主义教育任务等,对新中国国民道德观、新爱国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和研究,发表了较多探讨文章和专著。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到60年代中期,随着苏联开始恢复伦理学的教学科研工作,我国也开始考虑伦理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建设。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筹建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研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设立了第一个伦理学研究机构,并于1963年招收了首批硕士研究生。李奇、周原冰、张岱年、吴晗、周辅成、许启贤等老一辈学者围绕道德的本源、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以及道德善恶等问题,撰写了最初一批有社会影响的道德理论文章。1962年,罗国杰主持编写的新中国第一部伦理学教学大纲,即《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为社会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建构进行了初步探索,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
1979年,国家教育部决定正式将伦理学列为大学哲学系课程。中国人民大学率先恢复了“文革”期间一度中断的伦理学教学。1980年,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和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等单位,在江苏无锡联合举办了第一次全国伦理学研讨会暨中国伦理学学会成立大会。1982年,中国伦理学会创办了第一个伦理学专业刊物《伦理学与精神文明》,后在1985年更名为《道德与文明》。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伦理学博士点。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如何使伦理学理论与时俱进,及时解决社会变革中提出的新问题和人们的观念困惑,如何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既能够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推行,又能保证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成为我们伦理学界面临的新课题。新形势下,老、中、青三代伦理学学者大力开展创新研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新伦理学教科书不断推出,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成为当代社会科学中的“显学”,推动了伦理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来自伦理学的理论指导。
新中国伦理学研究和发展中形成了若干理论热点:其一是伦理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其二是关于道德本质问题的讨论;其三是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其四是关于道德批判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其五是关于道德起源问题的讨论;其六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研究。除此之外,关于道德定义、道德功能、道德原则规范、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建设等问题,也有诸多讨论。
随着新中国的成长和伦理学理论的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逐步发展。
建国初期的道德建设主要表现为道德风尚建设。新中国成立后,需要新的社会精神、道德观念和理想信念。建国初已把“五爱”明确规定为基本的公民道德规范。毛泽东1956年在谈农业合作化问题时又强调要把集体主义原则作为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作为中国共产党宗旨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贯穿于新中国道德建设,反映当时社会精神面貌的“雷锋精神”、“铁人精神”和“焦裕禄精神”等,不仅是革命道德精神的发扬,也是新中国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体现。那个时期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新型社会关系。对此,邓小平总结说:“我们建国以后的十多年中,由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社会风气是健康的。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绝大多数抱有崇高理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捍卫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处处表现良好的献身精神和守纪律精神。青少年的这种风气和整个社会的风气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受到全国人民和各国人士的赞许。”[1]
但我国道德建设也经历了曲折发展。在“文革”期间尤其是“四人帮”极“左”路线影响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被脱离实际地拔高,有些变成了空洞的口号。邓小平在1979年对这一段历程曾总结说:“过去的十来年中,林彪、‘四人帮’把我们的党和政府搞乱了,把我们的社会搞乱了,也把不少青少年毒害了,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受到了严重的损害。”[1]改革开放以来,道德建设获得了新的发展。从十二大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到十六大又提出“政治文明”的“三个文明”建设,再到十七大提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协调发展,体现了全社会对文明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1996年10月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纲要》强调公民道德建设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强调要把先进性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机制建设,强调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从“社会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到“公民道德”,文明能感受到时代的痕迹,公民道德“新概念”本身就带有新时代的诸多元素。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思想,也是新中国在实践发展和理论思考基础上得出的治国方略模式。新中国初始,执政集体就对法治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条例命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在强调道德建设时,也再三强调要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我们党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条基本方针,明确地载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党不断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使中国的治国方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又一重要创新成果,也表明新中国在60年来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思考中,对国家发展中“软实力”建设的充分自觉,表明我国对治国方略的更深刻更自觉的认识把握。提出“软实力”概念的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曾评价:“中国的经济增长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益巨大,中国的特殊发展模式包括特殊的民主方式也被一些发达国家称为可效仿的榜样,更重要的是将来,中国倡导的民主价值观、社会发展模式和对外政策,会进一步在世界公众中产生共鸣和影响力。”[2]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任务的提出,是新中国60年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在今天思想积累的结果,是执政党和人民群众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不断理性自觉的结果,这其中当然也包含各理论领域思想理论研究的贡献。
三、中国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的创新与展望
新中国60周年之际,我们对伦理学发展的历程进行总结和审视,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反思和创新。邓小平曾说,过去的成功是我们的财富,过去的错误也是我们的财富。反思60年的理论历程,我们会发现,某些阶段和某些理论,可能是粗浅的,甚至可能是简单片面的,但都是今天伦理学发展的财富的积累。没有以往的60年历程,就没有今天伦理学和道德建设的成就。过去理论与实践的积累,是今天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资本。
新中国伦理学的理论发展是与道德实践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一起发展起来的。这与伦理学学科的特殊性以及中国独特历史道路和文化传统是直接相关的。众所周知,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是一门直接关乎“改变”世界的善价值的应然学科,经典作家把它界定为“实践理性”,以有别于主要是“认知”世界的“纯粹理性”。“纯粹理性”话语方式是世界“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伦理学作为“实践理性”话语方式是世界“应当是什么”、“应当怎么样”。所以,伦理学历来与社会的善治问题、社会风气、民族精神问题,与人生意义、人性品德等问题结合密切,这是由伦理学的特殊理论性质所决定的。
另外,中国是一个特有的以血缘根基为基础的注重伦理文化的国度。许多著名经典作家在论及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时,认为东西方曾经走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即以古代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和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古典的古代”的发展道路是从氏族到私产再到国家,个体私有制冲破了氏族组织,国家代替了氏族。“亚细亚古代”则是在没有摧毁原始氏族组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国家形态,血缘氏族制同国家的组织形式相结合。这是理解中国古代生产方式、社会德治模式、伦理文化特色的直接历史根源。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德性传统,使中国社会对伦理秩序和道德建设产生了一种特别的需要和重视。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世纪之初的辛亥革命至五四时期,陈独秀、孙中山、鲁迅等民主革命先驱人物从挽救民族危机的愿望出发,都先后提出“国民性”改造这一社会文明启蒙的重大时代课题。他们甚至把改造中国“国民性”视作救国和改造社会的起点,五四运动时期提出“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则提出革命道德构建和民族精神的复兴。新中国建设初期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和社会主义新风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到改革开放时期的人生观、价值观大讨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四有”新人、公民道德建设,国家和社会对伦理变革和道德建设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由此,伦理学理论发展和道德建设、社会文明建设的交织互动发展状态,就成了我们回顾关注的重点维度,也成为今后伦理学与道德建设创新发展的基点。
我们对伦理学学科作60年回顾,不仅仅是对新中国伦理学发展历程的梳理和描述,也不仅仅是伦理学理论研究60年的总体学术综述,我们也是在总结:伦理学和道德建设是如何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如何呼唤伦理学理论变革,伦理学理论又怎样反过来影响推动社会变化发展。只有在这种理论与社会现实的互动过程中,我们才能真正把握伦理学理论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才能从一个侧面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怎样在理论思想和价值观的引导下一步步走向成熟,而新中国的治国方略和执政理念,是怎样在这个历程中一步步走向理性和自觉的。
展望伦理学发展,创新伦理学理论,也应该遵循这样的维度,即伦理学作为社会科学中实践性非常凸显的价值学科,其未来发展也一定要从中国实际国情出发,关注社会,思考社会重大现实问题,为社会发展提供来自理论的、理性的价值指导。新中国60年,我们在伦理学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伦理学理论发展中或受苏联伦理学的影响,或受“左”的思想路线干扰,我们的某些道德理论有脱离中国现实的表现。在伦理学发展后30年,我们开始进一步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理论。
2009年10月,时值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中国伦理学界在安徽芜湖召开了“新中国伦理学发展与道德建设学术研讨会”①,有学者就伦理学的社会功能发挥、“话语权”掌握以及伦理学研究被“边缘化”等问题展开了研讨。学者们提出,伦理学研究中,我们有些学者存在着把“理论性”、“学术性”研究同社会现实问题对立起来的倾向,似乎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就会影响理论研究的“学术性”,或者只重视社会现实问题研究而忽略学理性研究。事实上任何社会现实问题都可以并且也应该对之进行“形而上”的研究,社会现实问题也需要学术的精深研究和理论的指导。社会科学理论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功能,伦理学作为社会科学,其研究发展也必须全面体现社会科学的上述性质和功能。伦理学研究需要类似思想史和纯文本的或某些理论的专门性研究,但更需要对社会现实问题进行理论研究,而且无论什么样的理论研究,最终目的都要运用于人类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如果我们的理论研究远离社会现实,对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视而不见甚至表现“失语”,怎么可能指望不被社会“边缘化”!学术理论被社会重视的程度与它关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功能程度相关,如果我们放弃伦理学对现实问题进行学术研究,走“纯粹学术”道路,放弃的不仅是理论对社会现实的关怀,还有我们学者对于社会和国家所应担当的使命和责任。同样重要的是,现时代的重要问题也必须有赖于理论层面的深度研究来解决,如果理论研究退化成简单的“对策建议”,也会失去理论对社会的真正指导功能。伦理学的社会“话语权”、伦理学的创新发展与它关注社会、研究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的两种理论能力息息相关。
历经60年风雨历练,也收获60年春华秋实,当代中国伦理学已经有了许多划时代的发展,我们建立起了既传承中华民族伦理精华、适合中国国情,又开始有能力和世界对话的中国特色伦理学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已积累了比较深厚的道德理性沉思和伦理智慧,它为中国,也为世界提供了德性人文资源;我们的社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卓然可观,可能没有哪个民族和国家能这样重视国家、社会、民族的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它是中国德性历史和传统文化的现代表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选择;我们的伦理学研究队伍和道德建设队伍也越来越壮大,老、中、青研究者代代相承并各具理论力量资本,伦理学后继有人,伦理学事业大有希望。
当然我们也深知,社会在发展,伦理学“世界应该怎样”的语境方式和思维视角,也永远会给我们提出不尽的问题。我们伦理学任重而道远。在新中国发展60周年之际,回顾过去,中国模式发展道路中有我们伦理学的印记;展望未来,“中国的发展前景无限美好”,我们期望也自信,伦理学事业能够随着社会发展而有更大发展,在伟大中国继续腾飞的过程中,伦理学以及我们理论工作者也将继续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
注释:
①该会议由教育部伦理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和安徽师大共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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