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探讨_平均股价指数论文

对我国股价指数编制方法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价论文,指数论文,我国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规范股票市场,加强对股票市场的宏观调控,应对反映股票市场变动情况的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进行规范,以保证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统计指数的功能。本文拟就股价指数的涵义、编制原则及编制的具体方法进行探讨。

一、关于股价指数的涵义

统计指数是统计分析指标的一种重要形式。广义指数是指反映一切现象改变的相对数,包括统计学上所使用的一切相对指标;狭义指数,是指反映复杂总体综合变动方向和程序的特殊相对数,如常用的各种物价指数、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等。股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构成的总体为复杂总体,反映其变动方向和程度的股价指数属于狭义指数。现在国际上常用的反映股市价格变动趋势的指标有两类,一类是股价平均数,即将各样本股票(或全部股票)价格合计,除以股票总数,求得股市多种股价一般水平的代表值,如道·琼斯股价平均数、纽约时报平均数、日经平均数等,有的也将其称为股价指数。另一类是股价指数,即将不同时期的股票价格,用一定权数加权后得到的总市值对比所求的相对指标,如金融时报指数、纽约证券交易所指数、恒生指数、上证指数、深成指数等。笔者认为,股价平均数作为股本价格的平均水平,不能看作一般意义上的股价指数。首先,股价平均数,基本质特征是一个平均指标,是同一总体内各单位标志值与单位个数的分摊,即股价总值或股价变异幅度总值与股价个数的分摊,只能反映特定时间条件下股票价格数量差异抽象化的一般水平。虽然这种股价指数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能反映股价的变动趋势,但仍然不能直接反映股市瞬时价格变动的方向和程度。其次,股价平均数无论用何种平均的方式计算,都带有平均指标计算方法本身的缺陷:若用算术平均计算股价指数,当采用简单平均法计算时,则未考虑不同股票发行量、流通量的不同,从而使其代表性差;当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时,则受股票价格高且发行量或流通量大的上市公司的影响,股价平均值将偏高,为违规操作人员故意抬高或降低股价指数创造了条件;若用几何平均法计算股价指数,则具有几何效应,使其数值偏小。再者,从统计角度看,股价平均数作为平均指标,注重的是不同股价的平均分摊,是有量纲的统计指标,而股价指数作为相对指标,注重的是不同时期股价的对比,是无量纲的统计指标,虽然股价指数也带有平均的意义,但指标计算更强调的是对比而非平均。因此,关于股价指数,我们可作如下表述:股价指数属于统计学上的狭义指数,是用来反映股票市场上不能直接相加的股票价格综合变动方向与程度的特殊相对指标。股价指数与股价平均数不能混为一体。

二、关于股价指数的编制原则

笔者认为,股价指数的编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科学性原则。股价指数的科学性,一方面,要求我们对股价指数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定,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且符合我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求指数的计算应遵循科学的计算方法,既保证符合数学的运算法则,又有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股市的价格变动趋势。

敏感性原则。股价指数中的“股价”是股票在交易市场上流通转让时的价格,而非股票的发行价,股票买卖双方在不同时间、不同条件下进行股票交易时,所确定的股票买卖价格是不相同的,且股价的变动基本是以秒为单位的,变动频繁,此起彼伏,错综复杂,因此要求股价指数对股市价格的任何细微变化均能及时作出反映。这样,才能为股票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灵敏的证券信息,也才能作为国民经济活动的“晴雨表”。

可比性原则。可比性是任何相对指标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可比性包括的内容很广,就股价指数而言,既包括编制范围的可比,也包括计算公式、样本、样本容量、权数、基期等的可比。股价指数的编制对象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而上市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淘汰与新生同在,实力消长不定,规模时刻在更新,增资、配股,股份的增发、回购,股票的拆并等经常在进行。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股价指数编制的可比性,当然有一定难度,但实践又要求保证指数前后的可比性,因此,股价指数的编制专家必须充分进行调查研究,才能编制出有较强可比性的股价指数。

相关性原则。即要求股价指数的变动应该与市场整体股价水平的变化密切相关,且与国民经济其它重要经济指标也有高度的相关性。现在的股票市场已逐渐成为一般证券市场趋势的代表,能集中反映证券市场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和衰退又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变化。世界上比较知名的股价指数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就是因为它们与GNP高度相关,如:金融时报指数与英国的GNP相关系数为0.89,香港恒生指数与该地区GNP的相关系数为0.76。

适用性原则。西方国家股价指数的编制有几十年的历史,在衡量世界经济发展变化的指标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但我国的国情不同,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正处于成长变化时期。因此,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他们的编制方法,而只有根据我国股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吸取西方国家的编制经验,编制出来的股价指数才能真正反映我国股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才能为加强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有价值的资料。

三、关于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

编制方法是指数编制的核心内容,方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指数的编制目的。基于上述股价指数编制的基本原则,我们在具体编制股价指数时,应着重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价指数计算公式的确定

指数的计算形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平均形式,另一类是综合形式。用平均形式计算股价指数,即将两个不同时期的股价对比然后平均,如美国“价值执线证券服务公司”编制的“价值热线指数”就是采用这种形式,他们主要编制了简单平均股价指数。

与几何平均股价指数。

这一编制方法的特点是:在上市公司中用典型调查法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用样本股的股价编制,而不是采用全部上市公司的股价资料,当遇到样本股更换、扩容、分割等变动时不必进行复杂的修正,但它们未考虑到样本股的发行量或流通量的不同会影响股价的变化,进而影响股价指数的代表性。

用综合形式编制股价指数,即将两个不同时期的全部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与其相应的发行量或流通量相乘后,过渡为总市值,然后对比,以反映股票价格变动的方向与程度,具体形式主要有拉氏加权股价指数

与派氏加权股价指,

这一编制方法虽然考虑到了发行量或流通量对股价的影响,能比较全面地反映上市公司股价的综合变动情况,但随着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上市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其缺点也显而易见:一是反映股市价格瞬时变动的灵敏度较差。因为上市公司数目太多,股价变化错综复杂,而采用这种方法编制的股价指数无法看出典型或重点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无法通过股价指数分析国民经济变动的趋势。二是不同时期股价指数可比性较差。当报告期上市公司的数目与基期相比变化较大时,则不同时期股价指数包括的总体范围相差较大,从而造成编制股价指数时总体范围的不可比。同时,新股上市时,股价变化幅度大,将新股即时纳入股价指数的编制范围,也会造成不同时期股价指数的不可比。三是这种股票价格指数编制过程中的诸多不可比性,使其功能受到很大的限制,从而不能充分达到编制股价指数的预期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股价指数计算公式的选取,不能完全按照统计学上的公式,应灵活运用。为了节省资源,又能全面反映上市公司股价的综合变动情况,可采用抽样调查法按随机原则选取样本股,以样本股的股价代表全部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然后用发行量或流通量加权运用派氏综合公式计算。

(二)样本股的选取问题

现行国内外公布的股价指数,他们在选取样本股时,一般是选取那些公司规模大,市价总值占所有上市公司市价总值比重大、且市盈率低、对国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样本股。这种选样方法,在经济比较稳定,选典人客观公正的前提下,确能保证样本单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总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当各行业、各地区的上市公司的典型性不明显时,其代表性就受人的主观控制,难于达到预期目的。另一方面,这种选样方法取得的样本数据,其结果无法用数量分析方法去完成对总体的推断。为此,笔者主张用类型抽样法来选取样本股。这样,既能在取样时遵循随机原则,又能兼顾各行业各地区的代表性,且样本数据的结果对总体有充分的代表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排除人的主观臆断,如实反映客观实际。抽样调查是所有非全面统计调查中最具科学性的一种,它与全面调查比较,最大优点是节省资源,能提高时效性。而它的科学性主要建立在概率论为基础的大数定律基础之上,由抽样调查法所确定的样本股数目是能满足预定要求的,且最少最必需的样本数目。并且类型抽样选取样本股,是在对上市公司全面分析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如标准—普尔股价指数,就是将所有股票分为上、中、下三类,样本股中包括各种类型的股票),然后再在每类中按随机原则抽取样本股,且充分考虑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抽样调查法自20世纪50年代在国际上推广以来,也被许多西方国家用于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行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中,且对样本的轮换有比较成功的方法,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三)权数的选择

权数在指数的编制过程中既能起到同度量的作用,又对指数有权衡轻重的作用,因此,在编制股价指数时,一般是选取与股票价格紧密相关的因素作权数,这些因素主要是股票发行量与流通量。现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用发行量作权数,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的股市比较成熟,且发行量与流通量基本一致。用发行量加权,对折股的股票无须调整,能简化股本变动期间股价指数的编制手续,从而保持股价指数的可比性。而我国的股市还处于非成熟期,股本的发行量与流通量之间有一定距离,一般占股本70%左右的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若用发行量加权计算股价指数,将会变成一个虚拟指数,无法反映股市股价的实际变动情况,因此,我国现在的股价指数用股票报告期的流通量加权更合适。随着股市的不断成熟,我国上市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参与上市流通制度的健全,以后再逐步采用发行量加权。这样既考虑了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另外,用报告期流通量比用基期流通量能更精确更及时反映样本股的总市值。

(四)基期的确定

统计指数的最大特点是其计量形式是无量纲的相对数,可用来进行广泛的对比,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股价指数都可进行比较。因此,作为对比基础的时间——基期的确定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基期的选择上,首先应保证所选时间具有典型或代表性。通常一般是选取股市开创之初的某一时点的股价,作为对比的基期,这种选择能反映股市从开创之日到报告期为止股价的升降幅度,但由于开创之初股市运作的不规范,价格受偶然因素影响大,因此笔者主张用经济稳定、股价变动比较平稳的某一时期作为对比的基期。首先,用某一时期的平均价比用某一时点的瞬时价更能具有代表性,具能消除偶然因素带来的影响。其次,基期的确定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又不能一劳永逸。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从股市整体看具有可比性的基期,经过几年或几十年后,就会存在不可比的地方,这时就要重新选择基期。但要注意不能对基期进行频繁调整,所以,我们在基期的选择上一定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

四、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鉴于上述股价指数的重要性,为保证其编制质量,股价指数编制需有证券投资专家和统计专家的共同参与。因为股价指数是对股票市场的统计分析,没有统计专家的参与,难于编制准确的股价指数。

2.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股价信息,对经济情况进行分析,应当公开股价指数编制原理,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股价指数的涵义,充分运用股价指数进行投资决策,同时便于人们了解它的不足之处,有利于有识之士为日后完善股价指数的编制出谋划策。

3.上市公司是一个复杂的总体,仅用一个股价指数很难全面、真实地反映股价变动,应由分类指数与总指数构成的一个股价指数体系才能全方位地反映股价的变动状况及趋势。重视与完善分类股价指数的编制同样十分重要。

4.股票市场只是证券市场中的一个部分,只有通过各种证券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的建立与完善,才能促进股价指数编制方法的完善,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和完善其他证券价格指数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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