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的中俄科技合作_中俄论文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的中俄科技合作_中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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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俄罗斯互为最大的邻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自1996年4月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来,在政治、经济、安全、外交、文化等方面,都成功地开展了一系列协调与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1年7月,《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揭开了两国关系史上的新篇章,标志着中俄两国的战略协作进入了一个更加务实、更加具有历史使命感的时代。2004年10月,普京总统访华期间,中俄两国领导人达成共识,双方将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加强在航天、能源、动力、新材料、化工、生物、通信和信息技术等优先发展领域的科技合作。(注:中俄联合声明,《人民日报》2004年10月15日,第一版。)科技合作正在成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日益凸显的亮点。

一、俄罗斯的科技水平与科技实力

俄罗斯是目前世界上唯一能够在军事领域和科技领域同美国比肩的大国。最近十几年来,俄罗斯的科技实力虽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是其总体水平仍然处于世界前列。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102项尖端科学技术中,俄罗斯在其中的52项居世界领先地位,27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在当今世界决定发达国家实力的100项突破性技术中,俄罗斯占有17~20项(如电子-离子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原子能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另有25项经过5~7年努力有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进入21世纪以来,俄罗斯又在纳米技术应用、太阳能、新型防腐涂料、航空合金材料、地震预测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注:邵景波、段玉鹤:俄罗斯科技潜力评价及中俄科技合作前景,《学术交流》2004年第5期,第123页。)

俄罗斯不仅在基础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军事技术更是体系完备、实力雄厚,在核能、航天、航空和舰船四个领域有40多项核心技术非西方所能及。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核能领域,美国承认俄罗斯的等离子体武器技术比自己领先5~7年,在洲际导弹分弹头制导控制技术和激光炮技术上也落后于俄,目前俄武器级铀和钚的存量均多于美国,并向美国出口;在航天领域,俄罗斯发射的运载火箭和航天器数量占世界发射总量的2/3,其空间站载人航天技术、运载火箭技术、小卫星总体设计技术、空间材料技术等都处于世界一流水平,而且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全面掌握空间站制造、发射、回收技术的国家;在航空领域,其第四代战机苏-34和苏-37装备精良,气动性能优异,大迎角工作状态稳定,其所采用的推力矢量喷管技术,美国目前尚未达到应用阶段;在舰船领域,尤其是在潜艇技术方面,其舰艇的隐身性和壳体防护性均超过美国同类舰船。据俄官方称,在俄国防科研及工业系统内,有70%的技术为军民两用技术,只要需要,随时都可以转换。此外,俄罗斯在遗传工程、海洋生物、农业育种、信息安全、微生物采矿等许多民用技术领域也具有优势性的实力。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俄罗斯的科技体制比较落后,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较差、速度较慢,普通民用工业产品的技术性能和科技含量较低,在世界科技服务总量中,俄所占份额尚不到1%。

目前,俄罗斯有4100多家科研机构,90余万科研人员,其科研力量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系统:①科学院系统。拥有院士和通讯院士400多名,下设圣彼得堡科学中心、乌拉尔分院、西伯利亚分院、远东分院和几百家研究所和大型实验室,主要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整体实力雄厚,在重点科研领域中约有40%的成果位居世界领先水平。②工业部门的设计研究系统。主要从事技术项目研发,体系完整,创新能力强。其中,苏霍伊飞机设计院和图波列夫飞机设计院等机构的技术设计水平之高,举世公认。③高等院校的科研系统。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技术大学、鲍曼科技大学、萨马拉航空航天大学等高等院校为代表,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促进基础科学与应用技术有机结合,其整体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除上述三大系统外,俄罗斯还有一个工程院系统,拥有院士和通讯院士近千人,现有应用型科研院所4000多家,涵盖28个领域。与此同时,俄罗斯还拥有近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它们在科技创新、产研结合等方面均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

二、中俄两国科技合作的成果及其意义

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决定一国综合竞争力的基础性因素。实践证明,在当前世界各国科技发展的相互依存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通过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强化本国核心竞争力,已成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捷径。中俄两国互为最大的邻国和战略协作伙伴,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主张一致;两国目前都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在产业结构和资源结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使两国间的协调、磋商与合作机制变得更加顺畅而有效;更为难得的是,中俄两国都有在科技领域进行务实合作的迫切愿望。从宏观科技领域看,俄方的优势是:在航空、航天、核能、军工等领域的科技水平普遍高于我国;在卫星、空间站、航天器、运载火箭、电子工具、新一代压力堆、快中子堆、核电站燃料元件和组件等方面则更有优势;在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有大量成果等待商品化和产业化。我方的优势是: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综合国力有了显著增强,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成果,带动了机械、电子、通信、化工、农业等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电子信息和通信等领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已经有能力、有条件与俄方开展形式多样、平等互利的科技合作。(注:钟河:俄罗斯的科技实力及扩大中俄科技合作问题,《世界机电经贸信息》2003年第7期,第35页。)可见,中俄双边科技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与潜力,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中俄科技合作的实践还可以为非西方国家之间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同俄罗斯开展科技领域的互利合作。自1992年12月中俄两国签订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以来,双方通过副总理级的中俄经贸科技合作委员会和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设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在支持两国对口部门和地方间建立直接科技联系,在进一步开展技术贸易和共同开发技术含量高的合作项目,在相互沟通和交换科技信息,在监督执行承诺的合作项目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中俄两国在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框架下,基本形成了三个层次的科技合作:中央政府间的合作、相关部门及地区间的合作、科研单位与企业间的合作。在我国许多省、市、区初步形成了“官-产-学-研”一体化的对俄科技合作机制,全国5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和39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部分有对俄科技合作项目落户。

截止到目前,中俄两国已确定科技合作计划项目300余项,内容涉及机械、电子、化工、冶金、海洋、能源、航空、航天、轻工等几十个领域。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俄合作的科技项目约有70%已经得到执行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在我国从俄罗斯引进或合作开发的科技成果中,有许多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项目,诸如空间材料超精加工技术、金属橡胶生产技术、微电弧等离子镀层技术、高温超导技术、抗赤霉病新品种小麦育种技术、植保生物农药技术等等。在我国评选出的10项863计划重大科技成果中,就有4项得益于同俄罗斯的合作。据不完全统计,最近10年来,我国从俄罗斯和其他独联体国家引进了许多技术专家和多个科技合作项目,解决了许多技术攻关难题,填补了一大批空白项目和领域,缩短了研制开发周期,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效地打破了西方对我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封锁,培养了人才,提高了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特别是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与此同时,通过与俄罗斯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不仅使俄方增加了对我国科技实力和经济发展的了解,而且还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开辟了渠道。几年前,我国唐山煤炭设计院以建立合资企业的形式把由其开发的不锈钢筛网技术转让给了俄方,成为我国对外高新技术出口的一个成功实例。我国华为公司在进军国际电信市场的过程中,积极开拓俄罗斯市场,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04和08大型程控数字交换机,并在俄建立了合营企业。我国华博公司在从俄方引进精密滚齿机、铣齿机时,发现俄方主机——电气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已落后于我国,于是向俄方推荐我方开发的产品,把我国生产的电子控制系统、液压和气动元件装配到俄方主机上,这种产品不仅当前销路很好,而且很有市场前景。中国开发的钴-60远距离治疗机、铱-192r探伤机等设备也已向俄罗斯出口。(注:宋魁:中俄科技合作的潜力与方式,《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3年第7期,第40页。)

此外,中俄两国政府对在中国烟台设立的“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在衢州以合资企业衢(州)圣(彼得堡)化工集团为中心辐射成立的“中俄科技合作园”、在哈尔滨以哈尔滨工业大学为依托成立的“黑龙江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等项目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从而使这些合作项目得以顺利运转。根据两国政府达成的有关协议,中国目前也在俄罗斯建立了“中俄科技园”。双方还各自推选出了5个城市作为孵化区开发对口科技合作项目,以进一步推动两国科技经贸水平的提高。

三、现阶段中俄科技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最近十几年来,中俄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果很多,但两国经贸额2004年才突破200亿美元,这与两国的大国地位以及不断提升的双边战略协作关系是不相称的,两国间科技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据统计,目前中俄经贸合作中的科技含量仅占6%,而发达国家对俄经贸合作中的科技含量大都不低于40%,这说明我们并没有充分发掘和利用中俄双方在科技领域中的互补性。据调查,我国在俄罗斯建立的海外投资企业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且大多属于资源加工型和贸易型,真正属于知识型的不足5%。总体而言,我国对俄科技合作起步较晚,战略目标与规划还比较模糊,同与西方大国的科技合作相比,对俄科技合作规模还不够大,战略性大项目偏少,一些具有重要开发价值和战略意义的大项目因种种原因而搁浅,双方在政治、经济、安全、外交等领域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互信和合作力度。

我国目前在对俄科技合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在实施“引进来”战略的过程中,尚存在政策盲区和鼓励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例如,俄方转让的科技成果与西方相比,往往因为缺少资金而属于未经中试的半成品。这些科技成果虽然蕴含着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往往具有重要的开发前景。目前,我方企业或研究机构往往因为缺少资金和必要的保障措施而无力对俄方科技成果的评估、鉴定或中试进行投资。缺乏资金和风险担保已成为制约我方引进俄方科技成果的“瓶颈”。同时,我国在对俄科技合作和人才引进中还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这不仅使得引进力量分散,而且可能造成重复引进和资源浪费。此外,在中俄经贸与科技合作中还普遍存在运作方式、结算方式等不符合国际规范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中俄科技合作中,我国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应加大对引进价格低廉、有市场前景、国家和地方紧缺的俄罗斯先进科技成果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两国对口部门、机构之间开展互利合作,主动及时地提供外交和信贷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大力培养致力于中俄经贸与科技交流的高水平人才,严肃处理中俄科技合作中的不法行为,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和方式进行公平规范交易,更多地采用俄方提倡的共同开发、联合设计、联合实验等对外科技合作方式,在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确保双方共同受益。我国在俄投资企业应积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在俄方一些存在技术梯度与技术需求的地区进行技术实施和转让,努力寻求对俄资源和成本优势的利用;在俄罗斯一些大城市和知识密集地区,切实发挥中俄双方技术互补的优势,提高我国对俄经济技术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同时,还应加强对引进俄方技术和人才工作的管理,建立专业化的中俄科技合作中介机构,加强双方科技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总之,正确认识和准确定位中俄科技合作在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采取务实而有效的措施深化和加强两国间的经贸往来,直接关系到我国加速科技创新、提高综合国力的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维系与发展。现在,中俄两国领导人都认识到,中俄经济合作是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它既是两国关系实绩的客观反映,又是今后促进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依托和动力。(注:李峰、刘明:《当代中国对外关系概论(1949-199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7页。)中俄两国良好的政治关系最终要靠以科技合作为代表的互惠互利、规模相当的经贸关系来巩固。在当前世界市场制造业能力相对过剩、高科技产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中国应从战略高度把握中俄科技合作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两国间互惠互利的多渠道科技合作,把双方在这一领域的合作视为充实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内涵的基础性措施,实现战略外交与务实外交的有机统一。

注:本文得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秦宣仁先生的赐教与指导,在此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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