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丽[1]2008年在《QFII投资行为及其对中国证券投资行为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引入QFll制度5年多来,打破了一直封闭的中国A股市场以往的竞争格局,市场主体结构、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本文首先分析QFll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后从2005年10月1同到2008年3月31日的这一段时间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理念变化。其次,对QFll的羊群行为进行实证检验:一方面,利用LSV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QFll投资A股市场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越是规模大的公司,QFll的羊群行为越显着;QFll在历史收益为中等的股票上的投资行为的羊群行为度明显的高于收益率低和高的股票类型;QFll在金属、非金属行业的羊群行为度最高,其次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另一方面,采用了CCK模型,通过对QFll持股样本和股市样本进行对比,研究还发现无论是沪市还是深市,在市场上涨的时候,QFll之间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但是在市场下跌的时候,QFll之间不存在羊群行为,进一步研究发现,我国QFll羊群行为的程度与股市样本的羊群行为的程度没有很大的差异,QFll羊群行为不会引起股市整体的股票价格过度的波动。最后,以2007年4个季度公告中有QFll新进入上市公司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为研究事件,首先以每个季度沪深A股中满足QFll新持股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再以2007年4个季度整体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对QFll的投资理念是否引领国内投资者投资行为产生影响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其对中国投资者投资起了引导的作用。
王为桢[2]2008年在《机构投资者行为及其对股价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投资者结构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股市波动剧烈的主要原因。机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壮大,因而对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显着。理论界普遍认为机构投资者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优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专家理财,理性投资能够降低股价过度波动,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但关于机构投资者羊群行为和反馈交易行为对股价影响的研究,一直存在争议。它们究竟是基于噪音信息或是反应过度而造成股价大幅波动的非理性行为,还是迅速吸收新的信息使股价在短期内回到基础价值的理性行为,成为争论的焦点。本文是试图通过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羊群行为和反馈交易行为的实证研究得出一些初步结论,并试图为管理层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在回顾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行为以及对股价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利用2005年第1季度到2007年第4季度基金持股明细,依次分析羊群行为和反馈交易行为的存在性以及它们对股价的影响。在利用LSV模型对羊群行为的研究中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存在明显的羊群行为,且卖出羊群行为强于买入羊群行为,并随着股票样本特性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分析超额需求度与上期股价表现的关系,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有明显的正反馈交易倾向,即买入上期表现较好的股票,卖出上期表现较差的股票。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发现,羊群行为和正反馈交易行为不但加大了股价当期波动性,而且破坏了股价的长期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实际上是由一系列复杂因素造成的,证券市场的不完善,机构投资者的本身缺陷,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产生羊群行为和正反馈交易行为的主要原因。本文不但利用最新数据对我国羊群行为和反馈交易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而且为管理层提供了政策建议,对规范我国机构投资者行为,推动证券市场稳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徐颖文[3]2009年在《机构投资行为及其对证券市场安全影响》文中研究指明机构投资者是投资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产物,对于动员零星储蓄向投资转化、优化公司治理、发挥证券市场的社会功能和正常运作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世界范围内成熟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证券投资者法人化、机构化是国际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发展趋势,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有利于引导资本市场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改善市场微观结构,从而促进市场安全建设。在管理层的大力推动下,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机构投资者迅速崛起,除了数量和规模上的持续增长外,结构也不断优化,形成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社保基金、QFII、叁类企业、私募基金等组成的多样化的机构投资者结构,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不断增强。然而,机构投资者作为逐利的经济人,并不会把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安全作为经营目标,在为市场繁荣做出贡献的同时,某些机构投资行为也给证券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机构投资者能否起到促进市场安全的积极作用成为投资者和监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规范机构投资行为,促进证券市场安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立足于中国证券市场实际进行理论机理研究和实证检验:从刻画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出发,考察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特征,通过机构投资者行为与理性假设差异分析,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判断和深入剖析机构投资者交易行为影响证券市场安全的形成机理,探讨投资者保护机制,为加强机构投资者监管和建设市场安全制度提供政策建议。期望能够正确引导机构投资者的经营方向,为个体投资者投资行为提供决策参考,并为监管当局有效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科学、客观的决策依据,规范机构投资者运作,提升资本市场投资价值,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安全、健康发展。根据这一线索,全文围绕以下四个问题展开研究和论述:①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呈现出哪些行为特征?②不同类型机构的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差异?③机构投资者对于市场安全性是否发挥了有效作用④如何促进投资者保护以及市场安全?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基于理论发展和现实背景提出问题,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界定和简要描述,并且介绍了全文的研究思路与框架。第二章通过对相关经典的理论研究和国内外证券市场实证研究的回顾和评述,从理论上论述机构投资者崛起的必然性,剖析机构投资行为影响市场安全的机制,阐明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意义。第叁章全面总结了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对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现状和投资行为特征进行了定量分析。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应用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数据,从宏观经济及微观市场结构角度分别研究了机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流动性、波动性、有效性的影响,从而判断其对市场安全的影响。实证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行为扩大了市场波动,提高了个股的流动性,但在牛市中可以抑制过度的流动性,最为重要的是机构投资行为明显地改善了市场有效性。这意味着,近年来机构投资者的飞速发展,对于证券市场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七章则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市场安全建设的政策建议。
李敏岚[4]2003年在《基金的投资行为及其对证券市场影响》文中研究表明国内外众多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会对股票的价格走势造成重要的影响。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研究基金的投资行为,有助于了解基金在证券市场上究竟发挥何种作用。 本文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着手研究基金投资行为,并进而研究了基金投资行为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及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我国基金并未体现出明显的正反馈或负反馈交易策略,投资风格模糊,投资理念表现不突出,而其持股比例变动与当期股票价格变动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研究中还表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短期投资的倾向比较明显,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刘万方[5]2010年在《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行为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美欧等发达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养老体制改革以及金融投资技术的发展,投资者机构化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资本市场投资的主导力量。与成熟市场机构投资者自然发展的过程不同,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是一个政府主导的模拟市场化过程,在政策扶持和资本市场高速发展的推动下,仅仅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成熟资本市场几十年的过程。目前我国已初步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其他机构投资者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不容置疑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会对股票市场结构和市场效率产生重要影响。一般认为,与个人投资者相比,由于机构投资者具有规模优势,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分散投资风险。机构投资者在信息搜集和信息处理上具有较大优势,能够较为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另外,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可以有效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因此,机构投资者有利于提高股票市场的运行效率、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体到我国的情况,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已经成为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机构投资者奉行价值投资理念,并由此影响了众多普通投资者逐步认识、理解和接受价值投资理念,改变了我国以往股票市场投机盛行的市场状况。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并支持了股票市场的许多重大改革,在改善投资者结构、促进金融创新、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由于种种内在的和外在的因素制约,机构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真正发挥人们所期望的稳定市场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起到加剧市场波动的负面作用。首先,根据噪音交易理论,即使在不存在基本面风险的情况下,仅仅是噪声交易者的行为也会让从事套利交易的理性投资者面临风险,从而限制其套利行为,甚至理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会表现出噪音交易特征。其次,机构投资者制度设计中普遍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这一点在证券投资基金上体现得更为明显。资金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会导致投资者和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管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道德风险可能导致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非理性。另外,股票市场基础制度、金融监管制度以及基金投资者投资行为等外在因素也可能对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本文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以及格兰杰因果检验等计量经济学方法,对2006年到2008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表现出较强的正反馈交易特征,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对于股票市场波动没有显着影响。对此期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QFII和社保基金等四类主要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对比分析表明,QFII和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表现出较强的价值投资特征,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受其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影响较大。我国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之所以表现出上述特征,除了一般的理论解释以外,还与我国特殊的市场发展状况有关。突出表现为在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机构投资者占股票市场流通市值已经较高的同时,机构投资者结构尚不够多元化,证券投资基金比例过高,而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的比重过低。过于激烈的短期排名压力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严重短期化,投资者频繁的申购赎回压力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另外,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缺陷也制约了机构投资者充分发挥其稳定市场的积极作用。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收益过低、之前股票市场缺乏做空机制,投资者只能通过单边做多和博取市场价差才能获利,即使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也很难坚持长期投资的理念,容易引起市场的暴涨暴跌。这是近几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规模迅速扩大,但股票市场的波动水平反而有所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想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就应该着力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内外在运行机制,包括继续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优化机构投资者结构、增加长期资金供给、培养长期投资理念、引导长期投资行为等,使机构投资者追求自身利益的目标与稳定市场的目标尽量趋于一致,同时加强对于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推动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蔡庆丰[6]2006年在《代理投资、道德风险与市场效率》文中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通过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代理投资间接参与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已取代个人投资者成为金融市场的投资主体。代理投资的盛行意味着影响资产定价和市场效率的主要是代理人(机构投资者或投资经理)的目标函数,而非委托人(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代理投资模式下,投资经理的投资决策不仅受行为金融学所揭示的各种“有限理性”的约束,还可能受委托代理结构下投资经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道德风险行为的影响。代理投资的道德风险不仅直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会对市场效率产生深刻且复杂的影响,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更接近有效市场假说中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但这是否就意味着随着机构投资者的代理投资成为市场的主导,市场将实现有效?论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笔者通过模型构建系统分析投资者和投资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结构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羊群行为和有限套利对提高市场信息效率的制约机制和消极影响。在此基础上,论文对机构投资者实现市场有效性的叁个减弱的假设提出了质疑。在探讨了代理投资对市场信息效率和定价效率影响的基础上,笔者将研究视角转回国内,探讨随着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特点和功能效率有了怎样的变化?在考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道德风险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其市场影响的基础上,笔者通过模型构建,分析我国基金投资者的短期行为和基金经理的短期行为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及其对市场稳定的影响。而股改过程中所出现的“投票门”事件也让笔者对机构投资者监控并减少控股股东和公司经理的控制权私人收益,改进公司治理以提高市场企业监控效率的命题产生质疑。论文通过模型分析,探讨投资经理和公司经理的非合谋与合谋的策略选择及其对公司内部人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代理投资的道德风险无疑会对市场的信息效率和功能效率带来负面影响,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可以通过契约设计和基金治理来降低机构投资者的委托代理问题,论文最后笔者探讨如何改进我国基金治理机制和完善基金管理费设计,以减弱投资基金这一代理投资模式的道德风险对我国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
孟令雷[7]2007年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其对股价的影响》文中认为虽然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其稳定市场的作用并不明显,甚至加快了市场股价的波动。因此研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其对股价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羊群行为的定义进行了解释,从国内外两个角度回顾了对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其对股价影响的相关研究,总结分析了国内外对本课题研究的不足。本文对施东晖建立的羊群行为测度模型用Wermers的思想进行了改进和修正,通过建立羊群行为测度模型,检验了2005年第2季度到2007年第2季度的基金数据,不仅研究了我国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整体的羊群行为,同时研究了基金的买方羊群行为和卖方羊群行为。在研究我国证券证券投资基金的羊群行为时,研究了基金的按照股票特征(市盈率、流通市值和前期收益率)分组的羊群行为测度,分别对买方羊群行为和卖方羊群行为进行了分析。本文还判断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真伪。本文通过研究羊群行为和股票前期收益率、当期收益率和后叁期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来分析基金羊群行为对股价的影响,并对中美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对股价影响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由羊群行为引起一系列问题。文章介绍了羊群行为产生的机理理论,并对这些机理理论进行了简要的评论。然后从基于证券市场方面的原因和基于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原因等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的成因。文章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以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行为对股价影响的分析,结合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现状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
李雪娜[8]2008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及其对股票收益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其正反馈交易行为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目前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的存在性、正反馈交易行为对基金业绩的影响、以及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叁个方面。这些研究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单只基金对所持股票的正反馈交易;二是整体基金对所有持股的正反馈交易。这些研究在分析基金的正反馈交易行为时,没有充分考虑股票受到正反馈交易程度的异质性。事实上,基金很可能对股票区别对待,采取不同强度的正反馈交易行为,因此本文从整体基金对单只股票的正反馈交易的新角度进行研究。利用Shu(2007)提出的正反馈交易行为衡量指标和研究方法,本文首次系统地从整体基金对单只股票的正反馈交易的角度,研究中国整体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反馈交易行为,并且全面地检验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对股票收益动量的影响。这一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具有影响股票收益的能力,了解基金的正反馈交易行为是否会增加股票价格波动,这种波动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股票收益的动量。最后,本文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反馈交易行为是否提高或降低股票市场的效率进行初步探讨,这一初步探讨可以让我们了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如人们所期望的能够稳定市场,提高股票市场的效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2002年第一季度至2007年第二季度中国证券投资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整体证券投资基金对不同股票采取不同强度的正反馈交易行为;整体证券投资基金对所有股票平均来看采取显着的正反馈交易行为;证券投资基金在熊市的正反馈交易行为比牛市时更为强烈;证券投资基金倾向于对小规模、低账面市值比的股票进行正反馈交易;证券投资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会显着增强股票收益动量,并且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降低了股票市场的效率。
蔡仁飞[9]2009年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及其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分析》文中提出随着金融业社会分工的不断演进,以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迅猛发展,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不断增加,带来了资本所有权的日益集中。资本市场成熟化程度越高,投资机构化的发展趋势就越显着,这一趋势引发了理论界对机构投资者与日俱增的关注。中国的资本市场成立虽不过十几个年头,但发展迅猛,已成为国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资本市场上引人注目的是,在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的示范下,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构想,在这样的发展思路主导下,我国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近年来迅猛发展。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形成了以基金、保险机构、QFⅡ和一般法人为构成主体的结构形态,其在国内证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得以明确。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投资结构机构化的过程中,机构投资者行为对市场影响如何?机构投资行为是否提高了市场效率,加速了市场信息向股价的传递,抑或造成了更大的信息非对称以及加大了信息冲击,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场深化的重要领域。本文以统计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理论为指导,以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为主线,在正确认识和分析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不同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并以此得出对我国在发展机构投资者方面的政策建议。为了更好的分析不同投资者的行为及其对市场的影响,本文将国内机构投资者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基金;第二类为保险、社保和企业年金(下称“保险”);第叁类为以券商为主的一般法人和非金融上市公司(下称“一般法人”);第四类为QFⅡ。并以2005年至2008年叁季度末的分季度汇总结果为样本,来说明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情况;并且由于样本区间内国内A股市场总体存在非正态性和异方差性,因此本文采用近似检验统计量分布的方差比检验方法对机构投资者行为对市场的有效性影响进行了检验。通过比较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是: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比重在不断得以优化;在投资行为上,各类投资者的表现各异,在收益的结果和收益率的波动性方面,以QFⅡ为代表的成熟投资者表现突出,基金和保险表现较为稳定,而一般法人则波动较大;机构投资者对市场有效性的提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QFⅡ再次表现出了优于其它机构投资者的正面影响。因此,我们得出的政策建议是:1、同时兼顾市场投资主体和投资客体的偕同发展,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提供更多的投资品种;2、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给予不同的投资权限,促进投资者投资风格的优化;3、在“私募基金阳光化”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以法规的形式严格规范一般法人以及私募基金的行为迫在眉睫;4、在大力发展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同时,继续加大对QFⅡ等理性投资者的审批力度。
文晓波[10]2005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研究》文中认为传统金融理论遇到的挑战与行为金融理论的兴起使得运用行为金融理论的实证研究方法检验基金的投资行为日益盛行。由于中国证券市场以及投资者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基于中国数据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将大大丰富现有行为金融的素材,同时这些新的证据将进一步检验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 然而如何打开基金投资过程这个不可观察的“黑箱”呢?在本文中我们通过基金公开披露信息的可观察性、可计量性和可检验性,将基金投资过程中最受关注的几种典型行为(选股偏好、羊群行为、窗饰行为)进行实证检验与分析,并基于以上检验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特点进行归纳与总结,并为监管部门如何有效监管基金提出我们的建议。本文的研究共分七章。 第一章导论部分,我们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同时对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在此基础上对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数据来源以及文章结构安排进行了介绍,最后重点对本文的创新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第二章文献综述部分,在对行为金融学理论以及实证进展进行简要回顾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投资者行为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对国内外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选股偏好、羊群行为以及窗饰行为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分类介绍,并基于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总结和启示,指明本文研究的方向。 在第叁章里,我们主要通过简单的描述性统计结合外界对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相关报道,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和基本特征进行简单的归纳,给出一个概述性、未经检验的结论,并在接下来的几章里进行有针对性的检验。 第四章到第六章,我们分别对第叁章观察到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现象进行统计意义上的存在性以及显着性检验。 在第四章中,我们首先通过因子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选股过程中最有可能关注的一系列指标进行因子过滤,找出对基金投资决策影响最大的因素集合,并通过对数线性回归方法对这些因素与基金选择股票时的相关性程度进行检验,由此推断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选股偏好。在实证检验过程中,为了能够充分反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发展
参考文献:
[1]. QFII投资行为及其对中国证券投资行为的影响[D]. 张红丽. 南京理工大学. 2008
[2]. 机构投资者行为及其对股价影响的实证研究[D]. 王为桢. 湖南大学. 2008
[3]. 机构投资行为及其对证券市场安全影响[D]. 徐颖文. 湖南大学. 2009
[4]. 基金的投资行为及其对证券市场影响[D]. 李敏岚. 浙江大学. 2003
[5]. 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行为分析[D]. 刘万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
[6]. 代理投资、道德风险与市场效率[D]. 蔡庆丰. 厦门大学. 2006
[7].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羊群行为及其对股价的影响[D]. 孟令雷. 合肥工业大学. 2007
[8].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正反馈交易行为及其对股票收益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D]. 李雪娜. 厦门大学. 2008
[9]. 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特征及其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分析[D]. 蔡仁飞. 复旦大学. 2009
[10].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研究[D]. 文晓波. 同济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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