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分银行建设模型及其路径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学分论文,路径论文,模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860(2012)06—0030—07
一、引言
目前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为了推动终身教育的实现进程,不同国家从政策法规或文件层面对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认证、认证后学分的积累与转换两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如1992年中国台湾发布了《非正规教育学习成就认证办法》,1997年韩国政府通过了《学分认证法》,1995年,欧盟发表的终身学习白皮书《教与学:迈向学习型社会》中提出了推动终身学习的具体策略,如“认证制度”“学分转换制度”[1]等。国内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促进终身教育实现的举措进行了相关说明,通过对其进行解读及分析,我们可将国内促进终身教育实现的理想目标归纳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最终建立“学分银行”。
二、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模型
我们基于国际纷繁复杂的实践,本课题组曾采用“6W分析方法”对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韩国等地的学分银行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化分析。分析发现,国际各个国家进行学分银行建设的时间相比国内较早,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不同教育系统的互通,建设的主体有国家、地区、机构,适用范围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间,不同建设主体、不同适用范围下,学分银行的组织架构出现了多部门协调和专门部门负责2种运行模式。但学分银行建设的核心内容一致,即都有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与转移这两大部分。在学习成果认证方面,典型的做法是建立了整合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框架。在学分积累与转换方面,典型的做法是在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领域建立了统一学分积累与转换的系统。通过对国际情况的系统化分析,我们从全局视角把握了不同主体在不同适用范围内的具体做法,为国内开展学分银行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对国际经验进行概述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理解与实践,本研究首先提出了学分银行的界定。学分银行是指为促进终身学习,由国家、地区、行业、学校等建立的以学习成果认证为基础,实现不同教育系统的学分的存储、兑换功能的安全的、可靠的、公信度高的学分管理系统和运行机制。根据学分银行的界定,本研究提出学分银行建设的原则与理想模型。
1.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三个基本原则
根据学分银行的概念,本研究提出我国学分银行建设应遵循的三个原则:一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透明性原则。
(1)一致性原则
学分银行建设必须遵循目标一致性原则。目标指引着行动,不同的目标会造成不同的行动策略。只有学分银行建设的目标一致,才能集中力量进行实践及探索。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主要目标应是: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认证与转换,实现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沟通与衔接,鼓励终身学习,为学习者的持续进修建立“四通八达”的学习阶梯。
(2)统一性原则
学分银行建设必须坚持统一性原则,才能使学分银行系统有条不紊地运行。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由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有利于更好地协调及推动学分银行建设;建立统一的学习成果认证框架,才可能为不同类型的学习成果提供统一的衡量尺度,从而为实现等价兑换提供可能;建立统一的学分积累与转换系统,才可能使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经认证后的学分实现顺利流通。
(3)透明性原则
学分银行建设必须坚持透明性原则。学分银行中存储并流通的货币即“学分”,其设置过程必须是透明的,且具有同样的内涵,这样才能保证“学分银行”的可靠性。“学分”的载体即课程,其目标、内容、学习方式、评价方式等属性必须清晰可见,这样才能保证“学分”内涵的透明,保证“学分银行”的安全性。只有坚持透明性原则,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信度高的学分银行系统。
2.我国当前教育类型分析
上述3个原则为构建我国学分银行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但是,构建我国学分银行还必须结合我国本土的实际情况,即我们现有的教育类型。
学分银行的构建离不开对我国当前教育类型的分析,因为学分银行是搭建不同教育类型互通“立交桥”的重要载体。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解读及分析,我们将国内教育类型大概分为5类:普通高等教育(学术性)、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从国家层面对不同层次水平进行详细表述的主要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博士)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证书等级。但是没有针对这5种类型建立统一的学习结果描述,这样要实现各个类型的互通就会存在一定瓶颈。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面向终身学习的学习成果认证的框架,以便实现5种类型内部及其之间的互通,从而达到学历教育内部、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互通。
3.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模型
依据上述3个原则,结合目前现状,本研究尝试性地提出了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模型,如图1所示。图1中,在中心椭圆形的上面部分是职业培训系列,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五级到一级的阶梯上升状分布。中心椭圆形的下面部分是国家学历层面的专科层次、学术/专业学士层次、学术/专业硕士层次、学术/专业博士层次,分布在普通高等教育(包括学术性和专业型)、成人高等教育、职业学校教育4个教育类型中。2个阶梯状的中间是学分银行建设的4个核心内容,不论国家、地区、机构(学校/企业)都需要对这4个方面进行建设。图1中虚线部分显示不同层次之间的互通可能,具体内容会在本文的第4部分进行详细论述。
图1 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模型示意图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学分银行、终身教育相关的实践与探索,但是离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状态还有一定差距。本研究主要通过《国际视野下学分银行建设的实践与分析》一文中提出的“6W”分析方法,对我国已有实践及研究进行详细梳理及分析,找到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以进一步确定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及未来我国学分银行的建设路径。
三、我国建设学分银行的基础情况分析
我国目前在学分银行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依据“6W分析方法”,即建设主体Who、适用范围Where、何时开始When、为什么做Why、怎么做How(组织架构)、核心内容What,本研究对我国建设学分银行的基础情况进行梳理,见下表。其中,核心内容也主要按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即学习成果认证的框架(表中用A表示)、学习成果认证的规则(表中用B表示)、学分积累与转换的规则(表中用C表示)、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工具(表中用D表示)。以期对我们已有的实践有清晰的、系统的认识。
上述主要从国家、地区、机构三类实践主体,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间对已有实践进行分析。其中,根据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无论是国家层面、地区层面,还是学校之间,研究中尚未看到有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互通的相关实践(如项目、规定等)等类似情况,则都用“-”表示。
目前国内依据不同实践主体,呈现出了不同情况:
以国家为实践主体。国家之间实践的覆盖范围及目的不同。国家之间实践的覆盖范围主要为与国内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家,主要目的是促进与国际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内部的实践主要集中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领域,主要目的是避免重复学习。不论国家之间、还是国家内部都没有关于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互通的宏观的国家政策方针或制度。
以地区为实践主体。地区层面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实践主要集中于成人高等教育或继续教育领域,专科或本科层次。地区层面没有促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间互通的政策方针或制度。研究层面主要有杨黎明教授开展的地区学分银行构建(主要集中于职业教育领域)系列研究,构建中职教育与基础教育、职业培训、高职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理论框架模型研究[2],提出了专业和课程的标准化建设[3]、将农民工的职业教育纳入我国终身教育体系[4]、探索了区域合作学分制度的实施[5]等。这些实践都为我国真正有效地开展学分银行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以机构为实践主体。校际高等教育间、职业教育间,主要为了促进资源共享,以“共同体”或“联盟”方式开展小范围的互认。目前校际学分互认类研究主要是对实践案例的经验分享、学分互认问题分析。校内主要是免修免考规定,通过调研发现,主要采取低就高原则,如成人高等网络教育认可相关自考课程或认可合作高校的课程。同时校内免修免考规定体现了成人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中职业培训证书的认可。如学生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英语等级证书可免修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等。企业与学校体现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中职业培训的互通。
已有的实践及研究在认证的规则及工具方面为我们开展后续研究提供了很重要的基础。如范新民、曾海军提出的基于公共服务体系的远程教育资源共享学分互认应遵循的原则:开放性原则、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原则、先集中后分布的原则,以及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系统等[6]。通过对国内实践及研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现有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实践中目标不统一,如资源共享、合作交流促进互通、避免重复学习等,目标的不同会影响实践的方向,因此,我们需要统一目标。我国要实现理想目标,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探索。
1.我国目前尚无先前学习成果认定制度
由上页表可见,我国目前尚无先前学习成果认定制度,尤其是先前学习经验(非正式学习),仅中央电大开展了先前学习认定试点及研究。对于正规学习即课程学分的认可、非正规学习如证书的认可等主要还集中于小范围选修课层面,或比较权威的计算机及英语证书层面。分析主要原因之一是:国家、地区、机构三个不同层面以及所适用的不同教育资格范围内,尚未建立统一的学习成果认证的整体框架或基础指标,不便于实现对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认定与转换。
目前研究者也意识到建立统一学习成果认证的整体框架或基础指标的重要性。如刘华、姜为认为目前学分互认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学分认定标准,目前各校各自为政,学分与学分之间在学时和质量上是不等值的,‘学分不等值’的背后是学校天然固有的所谓‘贵贱之分’。学分不等值,造成互认好听不好做。”[7]黄健认为“解决学分评定问题,即学分标准的统一和学分所表征的学习成果的认定。”[8]
2.我国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与互通相对较少
由上页表可见,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或互通相对较少,除部分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企业有高教与职教沟通的实践外,我国高教与职教两种教育类型的发展几乎是并行的,仅在相关研究中对衔接的方式进行了探索。分析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目前国内尚无国家整合的资历架构的机制,且目前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尚处于分道扬镳状态,没有统和机制,国家教育资格分管部门各自为政。即:国务院学位办委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位认证。教育部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职业学校教育相关事务。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职业培训,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包括3类:地方、行业、中央企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及查询。由上,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各个部门职权分立,各自完成各自业务,没有统筹规划部门,不利于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互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或互通。
3.我国已有的学分银行建设的相关实践还处于雏形阶段,且多发生在具有伙伴关系或协议关系的机构之间
由上页表可见,我国已有的学分银行建设的相关实践还处于刚刚探索阶段,存在于有伙伴关系或协议关系的主体之间,主要是基于共同的信任进行的全部认可,不涉及如何转换问题,这使得我国学分转换的实践更多地集中在机构层面,且范围不大。另外,普通高校很少有免修免考或关于学分转换政策及安排。已有的研究也主要是对国际学分积累与转换经验的分享。分析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我国还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学分转换系统,对学分的认识并不统一,学分设置过程不透明。
综上,我国关于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转换的实践更多的是集中在机构层面,而且实践范围不大,机构层面缺乏国家的宏观指导,目前尚未形成学分认证与转换的统筹规划机制,未形成整合的认证框架、统一的学分积累与转换系统。因此,探索国内开展学分银行的建设路径非常重要。
四、我国学分银行的建设思路分析
基于上述实践准备状态与理想目标状态的差距分析,我们首先按照“6W分析方法”对学分银行建设的六个方面进行论述。
谁来建(Who)。通过对国内实践情况的分析,本文认为首先可以由机构来建设,因为我国关于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转换的实践更多的是集中在机构层面,尽管实践范围不大,但积累了相关经验。虽然是从机构层面入手建设,但是最终的目的依然是为了建立国家学分银行。因此通过机构层面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大,机构的经验将成为地区、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重要基础。
什么范围内建(Where)。通过对国内实践情况的分析,基于我国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两种教育类型的发展几乎是并行的现状,本文认为可能在高等教育(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职业教育(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职,中职,培训机构等)范围内建设比较合理,这样才能便于形成真正的教育立交桥。
什么时候建(When)。2010年,国际劳工局的一个研究报告表明,为了促进终身教育的实现,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一定意义上的国家资格体系,这对于各种学习成果的认证有重要促进作用[9]。结合国内实践的分析,我们认为从长远发展看,我们需要在对国际国内情况进行系统化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加快建立速度。
建什么(What)。本研究认为,可以首先建立统一的适合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框架(知识、技能和能力);然后再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的规则、学分积累与转换的规则、工具。
怎么建(How)。目前,我国教育各个主管机构相对独立,责权利相对清晰,但似乎并不利于学习者终身学习体系的建立。从国际范围内的经验来看,各国多是发展国家资格与认证框架,设立专门单位,以统筹规划学历教育资格和职业训练资格,并颁发国家文凭或国家证书。
综上所述,本研究提出了如图2所示的“基于‘校际自发’的学分银行建设路径”和如图3所示的“基于‘国家统筹’的建设路径”。
1.基于“校际自发”的学分银行建设路径
主要是指从学校之间出发进行的由小范围逐渐到大范围的实践。本研究主要从学习成果认证的层级指标、学习成果认证的规则、学分积累与转换的规则、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工具4个方面对基于“校际自发”的路径进行构建。其中,学习成果认证的层级指标主要是课程级别指标,认证的规则主要为标准化课程及课程认证规则。图2中灰底椭圆表示组织机构,圆角矩形表示组织机构行使的主要职能,虚框椭圆表示建设内容的关键要素。
图2 基于“校际自发”的学分银行建设路径图
针对基于“校际自发”的建设路径,本研究认为:
首先,建立课程级别指标。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学分转换主要参考课程级别指标,如在英国认证框架下,英国一些大学(英国开放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建立了学校内部的课程级别指标,并通过与地区、国家的认证框架级别的对应来作为安排学分转换的依据。除此之外,高校建立学校内部的课程级别指标也可以使得学校内部各个专业进行课程设置时有据可依,避免主观经验性。
其次,建立课程认证规则,保证转入课程的质量、级别、学分量。韩国学分银行更像是一个提供学士学位的学校,与传统学校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不提供课程,学生主要通过学分认定的方式积累学分以获得学位,因此,韩国学分银行的经验可以被学校层面的实践所借鉴。韩国开展学分认证的依据是其建立的标准化课程(类似于国内学校的专业计划),同样国内高校在开展学分转换时也需要依据专业计划。在具体实践前,学校应依据社会需求、学生特点、课程级别指标调整已有专业计划。
在专业计划确定后,要建立相应的课程认证规则,由学校相关部门依据课程级别指标及认证规则,对转入课程的质量、级别、学分进行确定。如位于伦敦的英国格林威治大学(University of Greenwich)的学习学分中心(The Credit for Learning Centre)[10],位于苏格兰的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的“学分评级中心(Centre for Credit Rating)”[11]的主要职责就是对课程的级别、学分进行确定。另外,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学分矩阵”实践中,将认证后的课程级别、学分作为职业技术学院与普通大学之间进行课程认定的依据。
除了上述校际间的课程认证,具体实践中还包括对培训证书的认证、先前学习成果的认定。对培训证书、先前学习习得成果的认证通常是依据学校课程级别指标与专业标准化课程,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培训证书、先前学习习得成果的级别进行确定。
最后,确定转入课程、证书、先前学习成果与相应层次已有课程的匹配程度,并依此制定学分转换规则。在进行课程认证后,还需考虑转入课程与专业计划的匹配度。实践中,我们可能还会涉及证书、先前学习成果与已有课程的匹配度。其中,先前学习习得成果与课程匹配需要通过对学生进行实务测试、面试、考核等方法确定。在匹配度确定后,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学分转换规则。
随着学校与学校、学校与行业实践范围的不断扩大,本研究认为需要:(1)总结各个学校的课程级别指标特点,结合长期形成的不同学术级别与职业资格级别的关联关系,结合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指标,形成国家学习成果认证框架;(2)总结机构间的课程认证规则,形成国家学习成果认证规则中的课程认证规则;总结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的专业计划,形成国家层面的专业标准化课程等;(3)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间学分积累与转换的规则、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工具(以存储所形成的数据信息)。
2.基于“国家统筹”的学分银行建设路径
基于“国家统筹”的学分银行建设路径的蓝图如图3所示,主要是指从国家或地区出发进行的自上而下的、较大范围的实践。本研究建议由国家级的机构来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推动,首先建立学习成果认证框架,接着形成认证规则,包括在已有职业标准(对各个能力模块进行学分量分配以及与认证框架层级的对应)基础上形成的行业能力标准、在已有专业目录基础上形成的专业标准化课程(主要对必修课程的学习结果、评价标准、学分量、级别等进行规定)以及课程认证规则。在各类认证规则基础上由各个部门开展认证,认证过程中形成存储认证信息的数据库系统。最后建立各类学分积累与转换规则及存储学生个体信息的数据库系统,开展实践。
图3 基于“国家统筹”的建设路径
五、结束语
本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近10年继续教育的发展目标及改革试点的方向,依据一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透明性原则,提出了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理想模型,并对建设学分银行的准备基础情况与理性状态的差距分析,进一步确定需要继续努力的方向,提出了我国学分银行建设的两条路径,为后期开展学分银行建设实践及研究提供了一定参考及借鉴价值。
致谢:
课题研究和本文撰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杨志坚校长和北京师范大学黄荣怀教授的悉心指导与帮助,在此表示深深谢意!
收稿日期: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