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海洋论文,生态论文,价值论文,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
长期以来,“资源无价”论造成了海洋生态资源的无偿占有、掠夺性开发和利用,以致海洋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阻。随着全球性资源短缺、人口爆炸、环境恶化、生存危机等问题的出现,一个全面开发利用海洋的热潮正在全世界兴起,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种理性思考,并对传统的“资源无价”论进行深刻的反思,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传统的海洋资源价值观难以适应21世纪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进行重新地再认识。
(一)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构成与价值流
1、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劳动与海洋生态资源相结合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得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社会再生产对海洋生态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由此而出现资源稀缺。在这种情况下,人类一方面要投入劳动逐步形成新的替代资源产业;另一方面要防止海洋经济发展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且人类要投入劳动使可再生资源得到更新,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海洋生态资源是因在资源稀缺的压力下,人类必须要对海洋生态资源投入劳动,形成、维护和产生新的资源产业或新的人工资源产业,从而进入生态经济系统的运转而具有价值。
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异的人类劳动;二是海洋生态资源对人类各种需求的满足程度。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
2、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构成
根据现代资源环境经济学的观点,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是由三部分构成:现实使用价值、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
(1)现实使用价值。现实使用价值可以划分为直接使用价值(DUV)和间接使用价值(IUV)。所谓直接使用价值是指海洋生态资源直接进入当前的消费和生产活动中的那部分价值,有的可以在市场上直接获得,如鱼类、矿产资源等的市场价格;间接使用价值是指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并非直接用于生产和消费的经济价值,没有直接的市场价格,其价值只能间接地表现出来,即生态功能价值,如海水具有调节温度、改善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作用。
(2)选择价值(Option Value)。选择价值指人类为了保护或保存某一海洋生态资源而愿意做出的预先支付。例如,人们为了保护海洋珍稀动物、海洋环境等而形成的支付意愿。选择价值衡量的是未来的直接或间接使用价值,以确保在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资源的供给。海洋生态资源的选择价值是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的。
(3)存在价值(Existence Value)。即以天然方式存在时表现出的价值,实质上是一种生态领域的价值。存在价值是与人和使用目的无关的价值,是一种非商业功能价值,或一种尚未发现的使用价值,如海洋具有文化等方面的价值。
如上所述,海洋生态资源的总价值应为:
海洋生态资源的总价值(TV)=直接使用价值(DUV)+间接使用价值(IUV)+选择价值(OV)+存在价值(EV)。
3、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流
(1)海洋生态资源价值流的内涵。海洋生态资源系统是人类社会劳动的产物,因此在系统运转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价值的增值和货币的流动,从而形成系统的价值流。价值流即在海洋生态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过程中,其价值的形成、增值、转移和实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通过有目的的劳动把自然物变为经济物,价值就沿着生产链不断形成、增值和转移,并通过商品交换得以实现。
海洋生态资源系统是在人类付出社会劳动的基础上形成的。依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劳动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大类,其中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使用价值要在流通中形成经济能流,伴随着使用价值的流动,必然产生价值的流动。从资源生态经济学的角度看,由于一切被人类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都具有可计量和实现的价值;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一切社会经济资源的运动都伴随着价值的流动,所以,在海洋生态资源被人类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始终有价值流的存在。图1为海水养殖企业生产水产品价值流的循环图。
图1 海水养殖产品的价值流循环图
(2)海洋生态资源价值流的主要阶段。①投入阶段。人类按照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来开发和综合利用海洋生态资源,必定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或资本,来购买必要的生产资料,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来,以实现对海洋生态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这就构成了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投入过程。②物化阶段。物化阶段是在具体开发利用海洋生态资源的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劳动者通过各种具体的、有目的劳动,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劳动技能等消耗着生产资料和活劳动,从而使劳动物化在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因此,在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同时,不仅把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化到新产品的价值中去,而且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消耗了一定的抽象劳动,创造了一定量的新价值,使价值流有所增大。这个阶段是海洋生态资源价值流的形成与增值阶段。在这一阶段的价值增值过程中,不仅包括一定时间内总体经济产品价值的数量,还包括人类经济活动改变了海洋生态资源状况、质量所形成的生态环境价值的数量,该数量可能为正值,也可能为负值。③实现和产出阶段。这个阶段的价值是伴随着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生态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使用价值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实现交换而得以实现的。所以价值流是伴随着使用价值流而同时进行。在商品经济中,海洋生态资源可交易部分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换,即从生产者手里直接让渡给消费者,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消费者依据等价交换的原则,按照其在生产部门内通过竞争而形成的该资源商品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以等价物货币的形式对资源商品的生产者直接给与劳动补偿。而海洋生态资源中的不可交易部分,则通过间接手段来获得。例如,人们保护海洋环境所进行的具体劳动,创造和维护了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减少了污染等等,这些高质量的海洋生态环境价值在向各行各业无形让渡的过程中,其生态环境价值就会间接获得一种等价物形式——级差收入。国家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把消费者以消费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使用价值而获得的级差收入纳入国家税收范围,征税后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向海洋生态环境使用价值的生产者给与补偿。
(二)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
自然资源的价值包含两种属性,一是正价值,即有利的效应,是对人类有益的价值,对人类的存在和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负价值,即消极的效应,是违反人类需要的价值,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自然资源的价值是正价值和负价值的统一,二者随着所处系统的外部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是其正价值和负价值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综合价值。
1、海洋生态资源的正价值
海洋生态资源的正价值,是指海洋生态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给人类带来的有益价值。它主要表现为海洋生态资源本身不仅具有价值,而且作为一种经济资源还能够产生新的效益。
海洋生态资源正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价值。海洋生态资源的正价值首先表现为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价值。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是指被特定主体控制的,拥有排他性权益,并且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效益的海洋生态资源。
海洋生态资源转化为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具有明确的所有者。这是由资产的特性所决定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作为资产,必须有一个主体,如果没有主体,资产所产生的利益将无人控制,即成为共享品。因此,只有具有明确所有权的海洋生态资源,才有可能转化为海洋生态资源资产。
第二,产生效益。包括现实的和潜在的经济效益,以及海洋生态资源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当海洋生态资源被特定的主体控制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人类的劳动能够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以外的价值,为特定的主体带来效益。
(2)海洋环境价值。海洋生态资源的正价值还表现在海洋环境上。洁净、优美的海洋环境不仅使人心旷神怡,具有美学价值,而且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海洋生态资源的负价值
海洋生态资源的负价值,是指海洋生态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给人类带来的有害价值。海洋生态资源与其他资源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第一,海洋生态资源种类多,差异大;第二,海洋生态资源共生于海洋生态系统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第三,海水具有流动性,易受污染;第四,海洋环境复杂,海洋灾害较多。正是这些特性决定了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也具有特殊性,除了具有正价值以外,还存在着负价值。
海洋生态资源负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海洋生态环境污染。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和利用规模的加大和人类各种污染的加剧,海洋生态环境正在日趋恶化。污染后的海洋,将会直接或间接地破坏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进而引起海洋生物的急剧减少或大量死亡。
(2)海洋灾害。海洋环境复杂多变,沿海地区和海上自然灾害较多。近年来,我国海域自然灾害频繁,灾情严重。在西北太平洋生成并经常影响我国海区的台风几乎占全球热带风暴的三分之一。我国沿海地区每年要遭到3~5次强风暴潮的袭击,海底地质灾害和海上严重冰封也时有发生。这些自然灾害都会影响海上运输、石油开采以及沿海地区的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耦合
(1)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耦合是物理学的概念,在物理学中,它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运动形式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海洋生态资源耦合价值是单位体积的海洋生态资源,在被开发利用,又重新回到自然界的循环过程中,其正价值与负价值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新的价值。耦合价值是海洋生态资源整体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形式。通过下面的海洋企业生产流程图(图2),可以进一步理解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耦合的概念。
图2 海洋企业生产流程图
海洋生态资源本身具有价值,人类投入一定的资本和劳动力对其进行开发和利用,生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产品,此时体现出海洋生态资源的正价值属性。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生态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对其原有的状况、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海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的随意排放,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此时所形成的海洋生态环境价值即为负价值。而废弃物的重新回收处理,将会减少负价值的影响。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耦合研究的是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总的变化。
(2)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耦合模型
1)假设条件。为了便于分析,假设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所研究的经济系统之外的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污染物损害与排放时间和排放源无关。
2)价值耦合模型。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耦合模型为:
V=V1+V2-V3-V4
式中:V——海洋生态资源耦合价值;
V1——海洋生态资源的天然价值;
V2——海洋生态资源的稀缺价值;
V3——生产海洋生态资源产品的投入价值;
V4——海洋生态资源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海洋生态资源的天然价值(V1):海洋生态资源是人类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源,对人类具有巨大的效用,无论是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过的,还是未曾凝结人类劳动的,都具有天然价值。这个价值是指其天然具有的,未经人类劳动参与的价值。V1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丰饶度和质量。海洋生态资源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丰饶度是其客观属性,不依人类的意志而改变。海洋生态资源的丰饶度与它的使用价值成正比,丰饶度越高,使用价值越高,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影响越大。第二,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可分为自然地理位置和经济地理位置。对于多数海洋生态资源而言,地理位置的作用比丰饶度更为重要。
海洋生态资源的稀缺价值(V2):海洋生态资源的稀缺性构成了与天然价值和劳动价值相互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价值,即稀缺价值。海洋生态资源的稀缺价值是以使用价值为前提,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
生产海洋生态资源产品的投入价值(V3):主要指附加在海洋生态资源上的人工价值,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直接投入价值。指直接作用于海洋生态资源上的那部分劳动,包括人类在海洋生态资源的勘测、调查、开放活动中,直接投入到海洋生态资源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第二,间接投入价值。指那些不直接作用于海洋生态资源上,但对于改善海洋生态资源的使用价值产生影响的劳动,如修建海洋环境监测系统、预报各种海洋自然灾害等。生产海洋生态资源产品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海洋生态资源本身而言价值是增加了,但是对于整个生产过程而言是一种付出,因此,确定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时应该扣除这部分投入。
海洋生态资源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V4):V4是指海洋生态资源的负价值。污染的海洋生态资源的负价值可由下式表示:
式中:V4——污染的海洋生态资源的负价值;Xi——海洋灾害损失。即因各种海洋灾害所造成的房屋、建筑、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损失Yi——海洋污染治理费用;Zi——海洋生态资源污染的直接、间接损失。
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作为一项综合指标,既包含了经济因素、环境因素,也包含了社会因素等内容。通过耦合价值分析,可以明确海洋生态资源从开发利用到废弃后全过程的价值变化,深刻认识海洋生态资源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对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双重影响,为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运用海洋生态资源耦合价值理论,可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资源利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等,在对于海洋开发或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或选择时,可使海洋生态资源的耦合价值尽可能大,从而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科学合理的海域开发布局。
二、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评估
(一)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与一般资产的区别
资源资产是具有明确的所有权,且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效益的稀缺自然资源。资源性资产一般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天然物质财富及其无形财富,如矿藏、石油、森林、草原、土地、江河、动植物等。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是指被特定主体控制的,拥有排他性权益,并且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给所有者带来效益的海洋生态资源。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资产,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具有很大的不同。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与一般资产的比较
资产类别一般资产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
资产形成人类劳动
人类劳动+自然共同形成
资产价值表现形式使用价值、价值 使用价值、价值、生态价值
资产计量计量简单,能够实现准确计量 计量复杂,难以实现准确计量
资产变现能力影响因素较少,变现能力较强 影响因素较多,变现能力较差
资产折旧价值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并以折旧的方 一些资源资产使用后无法补偿,只有通
式得到补偿或更新
过技术、价值等途径实现补偿
资产用途用途比较单一
用途广泛
资产效益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较 同时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
弱 益,生态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
资产公益性 绝大多数资产不具有公共产品特征 公益性强,许多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具有
公共产品特征
资产核算研究及应用 研究时间长,已经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
研究时间短,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
可操作性强,在国民经济账户中得到体 可操作性差,在国民经济账户中尚未得
现 到体现
(二)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评估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根据特定的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研究所获得的资料,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适当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为单位,对被评估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现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对于海洋生态资源实施价值管理和资产化管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假设和依据
资产评估作为一门科学,其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形成是建立在一定假设条件之上的。相同的评估对象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之下,其评估结果往往差别很大。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假设是:
(1)继续使用假设。假定被评估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将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者转换用途继续被投入使用,并能够在较长时间的使用中持续地产生经济效益。
(2)公开市场假设。假定被评估的海洋生态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市场供求。
(3)清算假设。假定被评估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整体或拆零拍卖,或经协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此时,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并要求在短时间内变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这种情况下,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资产的评估价值一般低于继续使用假设和公开市场假设条件下的资产评估值。
在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中,由于资产未来效用的不同而形成了“三种假设”。在不同的假设下,评估出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价值可能不同。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依据如下:
(1)理论依据。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理论、资产计量理论及其派生出来的资本增值保值理论和现代会计理论,这些是指导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理论基础。
(2)政策法规依据。与一般的资产评估工作相比,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政策性特别强,其政策法规依据不仅包括资产评估方面的,例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关于资产评估报告规范意见》等,还包括海洋资源方面的法规,例如: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功能区划等。另外还包括财政、税收、金融、证券、物价等有关法规。
(3)资产产权归属依据。明确产权归属是正确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绝大部分属国家所有,只有少部分属集体或个人所有。
(4)国际资产评估惯例。我国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起步较晚,从理论到实践还不成熟,应将国际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惯例作为评估依据。
2、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的构成要素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由六个要素构成: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1)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主体。评估主体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所谓资产评估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成立的,依法独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公正性服务机构。资产评估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考试,并取得资产评估管理机构确认的资格才能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2)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客体。评估客体是指资产评估的对象,即所评估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作为评估对象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可再生资产和不可再生资产等。
(3)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目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价值核算。海洋生态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由于我国目前对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方面的研究还不系统、不成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尚不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资源资产必将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去,其中包括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因此,要求对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进行核算。
②产权交易。产权交易是指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在市场中的流转,包括两级市场,一级市场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出让产权,二级市场是单位或个人从一级市场中获得产权后,在不同的法人之间进行产权交易。这种交易必须通过资产评估来确定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价值。
3)资产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营活动中,经常会涉及到对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作价问题。因此,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来确定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价值,以维护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等各方利益。
④资产保全或补偿。资产保全或补偿是指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所有者为了维护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再生产或开发替代资源,确保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表现出来的生产能力规模不变,在资产运营过程中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此活动需对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消耗使用进行补偿,此时需要对其进行评估。
⑤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是综合性资产,经常会出现开发利用不合理、不充分,造成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要对破坏了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补偿,保证资源的合理充分利用,需要进行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补偿的评估。
⑥法律事务与咨询服务。海洋生态资源产权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由于侵权行为而带来的索赔诉讼事务需要资产评估来解决,另外,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了避免意外灾害造成海洋生态资产的损失而进行投保时,保险价值的大小也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来确定。
(4)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程序。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申请立项;②资产清查;③评定估算;④验证确认。
(5)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是指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估价时所运用的价值类型。我国现行的计价标准中适合于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有以下几种:
①收益现值标准。这是以收益现值来衡量被评估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一种计价标准,它的评估依据不是收益现状,而是预期在未来正常经营中可以产生的收益。
②重置成本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价值也在发生变化,以重置成本标准对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进行评估,比较符合实际,能够确保资产价值损耗得到相应的补偿,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③现行市价标准。现行市价标准是指用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来衡量被评估资产的一种计价标准。
④清算价格标准。清算价格标准是指以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拍卖(在非正常市场上)得到的变现价值为依据来确定资产现时价值的一种计价标准。此时的清算价格一般低于公开交易市场上的现行市价。
(6)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海洋生态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是指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核算、确定其重估价值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和运算程序等一系列具有一定规范的技术手段,是资产评估标准的具体运用。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我国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还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评估方法。不同的海洋生态资源资产,不同的评估对象,不同的评估目的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
三、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
我国人口众多,陆地资源日趋短缺,海洋以其丰富的资源优势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向海洋要财富,变海洋资源优势为海洋经济优势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新的增长点。长期以来,海洋一直被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人们可以不付任何代价地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而从不承担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海洋污染已造成了海洋生态资源的大量枯竭和流失,已影响了海洋经济的发展,过去的那种只索取不补偿和保护的做法已无法适应现代海洋开发和利用的要求。因此,对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一)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意义
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是指海洋生态资源被开发并投入运行后,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资产所有者的期末权益等于或大于期初权益。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防止海洋生态资源资产的流失。
1、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发展追求的目标之一,其中海洋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口的增多和陆地资源的日益匮乏,占地球表面2/3面积的海洋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目前,我国在海洋开发和利用上存在许多问题,如海洋渔业资源处于过度开发状态;主要经济鱼类资源衰减,部分水域中的一些鱼类种类几乎绝迹;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等。近年来,在我国沿海地区的海洋开发中,海洋生态破坏的情况在各海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因此,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对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提高海洋生态资源的利用效率
尽管我国海洋生态资源供需矛盾尖锐,但资源利用率却较低,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具有较大差距。统计数据表明,我国近海油气探明储量仅占资源量的1%,累计开采量仅占探明储量的5%;滨海旅游资源利用率不足1/3,且开发深度不够;可养殖滩涂利用率不足60%;宜盐土地和滩涂利用率只有45%;15米水深以内浅海利用率不到2%;滨海砂矿累计开采量仅占探明储量的5%;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较小;外海渔业资源利用不足;海水和海洋能的开发程度和利用水平较低;沿海地区一些深水港址和大洋矿产尚未开发。通过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策略的研究和实施,提高人们珍惜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使人们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并积极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生态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海洋生态经济效益,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高效型的转变。
3、防止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
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是国有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流失将直接导致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我国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流失的速度十分惊人。从海洋灾害方面看,我国地处西北太平洋西岸,海洋灾害十分严重,平常年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数十亿元,严重年份高达上百亿元。因此,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问题的研究对于防止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特征与标准
1、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特征
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防止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流失,在保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时,促进海洋经济的迅速、持续发展。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具有以下特征:
(1)整体性。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整体性特征是由海洋及其生态资源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海洋是连在一起的一个整体,海洋中的海水不是静止的,而是无时无刻不在移动着。因此,在海洋资源中,除了海底矿产、岛礁等少数资源不移动外,其余均随着海水的移动而移动。这种海洋水体的流动性,造成海洋资源的公有性,任何一个地区或国家均不可能独占海洋资源。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主体是全人类。二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目的是全面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整体效益。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要把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海洋生态资源和环境的开发与保护视作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将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利益与矛盾统一起来,使之综合平衡,而不能单纯强调海洋生态资源在经济系统中的保值增值,不顾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提高。因此,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强调的是全面地提高海洋生态资源的综合效益。
(2)持续性。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实质是保证海洋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性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本质特征。人类目前对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受到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制约,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要建立在对于资源的永续利用基础之上。保值增值是一种持续性观念,强调永续发展,强调三个“统一”,即“人类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当代人利益和子孙后代利益的统一、发展海洋经济微观目标和宏观目标的统一”,从而使海洋经济发展的后劲与能力不断增强。
(3)协调性。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协调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社会大系统的协调。要使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不能只顾经济效益的提高而过度开发利用和消费海洋资源,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整体社会效益的下降;二是指海洋各类生态资源的协调。海洋生态资源包括海洋渔业资源、海洋旅游资源等,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是在其各类资源协调开发基础上的保值增值,不能因某类资源的保值增值而损害另一类资源的价值。
(4)公平性。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公平性特征主要体现在:①代内公平。指当代人在利用资源环境、满足自身需求上的机会是均等的,包括国家之间的公平和国家内部的公平。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都不能为了本国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而损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②代际公平。指人类各代对地球上的自然资源财富以及环境包括海洋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拥有均等享用权。因此,上代人的发展不能牺牲下代人的利益。随着人类对海洋生态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某种海区资源(如海岸带)和某种海洋用途资源(如养殖水域)会越来越稀缺,当代人开发利用、消费海洋生态资源的数量、方式会直接影响以后几代人的利益。因此,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不是简单地提升当代人本时期的海洋资源价值,而必须考虑到下几代人的利益和以后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潜力。③责任公平。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是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活动。因此,责任公平主要体现在“谁污染、谁治理”上。保值增值过程中的海洋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和改善人人有责,天下有责。
(5)高效性。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高效性是指海洋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物质生产和交换的高效率和高效应。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就是要在海洋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以较低的成本投入获取较高的收益,最终以较快的速度提升海洋生态价值。因此,高效性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本质特征之一。高效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较高的生产活动效率,即以尽可能低的生态代价产出尽可能多的效益;二是指较高的资源利用率,即在海洋生态系统内使资源在时空上达到较高程度的利用。
2、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标准
由于海洋生态资源具有整体性、流动性、稀缺性和开发利用后的社会性,同时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又具有整体性、持续性、协调性、公平性和高效性等特征,决定了整个海洋生态资源的开发活动不是封闭、孤立地进行的,而是与整个人类、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密切相关的。因此,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标准也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
(1)海洋生态系统标准。海洋生态系统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环境基础。海洋生态系统标准主要是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海洋资源的永续性。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是指海洋生态系统构造完整和功能齐全,包括海洋生态各要素和资源的数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及其所处的环境、各个子系统之间正常的互相依存和影响的关系以及各种生物间的交互作用和环境条件等。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决定了其功能的持续发挥,保证了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基础。海洋资源的永续性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物质基础。人类对海洋资源过多的需求和有限供给之间已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海洋资源的多用途特征,使不同使用者之间的竞争加剧。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对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方式直接关系到海洋资源能否永续利用。首先,要正确解决海洋资源的质量、可利用量和潜量之间的关系;其次,在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过程中除了要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外,还要注意保护资源种群的多样性、资源遗传的多样性和生产力关系;再次,要在不影响海洋生态过程完整性的前提下,整合资源,减少资源利用中的冲突和矛盾,提升海洋资源资产的价值。
(2)海洋经济标准。持续、高效的海洋经济是实现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没有发达的海洋经济,就不可能有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但为了片面地追求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而损害海洋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则无法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海洋经济标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海洋经济发展的协同性。指自然社会系统内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支持。在海洋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每个开发主体都有自己的开发目标,各种目标可能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但是不能把局部资源的保值增值凌驾于整体价值的提升之上,应统筹安排,相互支持,实现海洋生态整体价值的保值增值。
②海洋经济发展的生态高效性。指对于海洋物质生产和交换而言生态的高效性。高效性是以高效率、公平性和协调性为基础的。高效性是高效率的最终衡量标准,同时也是公平性和协调性的最终体现。各种海洋资源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依存与制约关系。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不仅要实现其经济价值的保值增值,而且要对其生存价值和环境价值加以保持和提升。
(3)社会标准。社会效益的提升是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目的,也是评价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标准。海洋资源利用的公平性,既要体现于当代人之间,还要体现于世代人之间。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要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不带来或造成环境资源的破坏,即在同一区域内一些人的生产、消费等活动不给其他人带来环境资源方面的有害影响;在不同地域之间,一个区域的生产、消费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往等活动对其它区域的环境资源不产生危害。世代公平性,要求当代人不能靠消耗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生态系统资源来支持其目前的生活水准,而将更大的资源危机留给后代。
(三)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的策略
1、强化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意识
强化人们的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意识实际上就是培养其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对海洋资源的“绿色”消费意识。在对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宣传中,不仅要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教育,更要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其本人所产生的影响。比如,向渔民定期提供准确及时的渔业资源预报,结合资源预报进行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的宣传,使渔民清楚地认识到渔业资源需要有一段休养生息的恢复期,一些经济鱼类资源由于酷捞滥捕,已经濒临枯竭,现在可以捕捞的资源有多少,还需留下多少资源以备后续利用等等。
2、实施海洋生态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目前,产权问题是造成我国海洋生态资源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产权虚置,造成国有海洋生态资源资产大量流失。海洋资源名义上是国家的,但国家所有权长期缺乏人格化的代表,实际上是“谁发现,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地方政府常常代表当地利益与国家争资源。国家对海洋资源的投入不小,但是资源创造的大量财富却转移为部门、单位或个人的财富。资源占用者只享受资源的权益不承担资源增值的责任,造成争资源、抢资源现象。资源占用者的不规范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使大量资产流失。二是资源无偿使用,造成经济效益评价失真。从微观角度看,企业或个人经济效益不与资源消耗挂钩,造成产品价格扭曲,导致“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不合理现象;从宏观角度看,助长了资源高消耗型经济模式的发展。对海洋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是防止国有海洋资源资产流失,使其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实施海洋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将海洋资源资产从其开发利用到生产、再生产,按照自然规模和经济规律进行投入产出管理。其内容包括对天然的海洋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和核算制度,将收益用于资源补偿和再生产;对凝结了人类劳动的海洋资源,将其生产和再生产由事业型转变为经营型;形成以海洋资源养海洋资源的良性循环,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提升海洋生态经济效益
海洋生态资源保值增值关键在于提高海洋生态经济效益。要提高海洋生态经济效益,就必须大力推行海洋生态经济模式:一是海域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在生态环境优良的海域或海底,人为设置养殖种群类型,形成结构简单但生产效率较高的养殖群落,人工控制种苗放养、养殖及收获的全过程。如贝藻立体养殖,海带与紫菜套养,贝、藻、海参的立体套养和鱼蟹贝藻的综合立体养殖等。这种立体化养殖既有利于保持海洋生态平衡,又可以充分利用海域初级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养殖面积的养殖产量,提高海域养殖的经济效益,最终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二是“海底森林”模式——通过在海底大量增殖和保护各种海藻,在海底播鲍鱼、海胆等,从而构成由各种海洋植物和动物组成的“海底森林”。海底藻类可以直接作为鲍鱼、海胆等动物的诱饵,而且海藻栖息的地方能形成包括垂直层在内的适宜于多种生物生长的三维立体环境,同时这种稠密的“海底森林”能抗风浪,使水域形成一个相对平静的环境,成为许多生物的“避难所”和“安乐窝”。这种“海底森林”模式利用各种海洋生物在各方面的互补性,充分发挥海底有限空间的作用,而且可以增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投入,提高了海洋生态经济效益,有利于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三是海域生态增值模式——通过控制海域的环境污染,投放人工渔礁等措施,改善海域的生态环境,同时控制捕捞强度和捕捞品种,人工放流种苗,调控海域生物群落结构,减少种群压力,使海域生态系统中的能流、物流和信息流能够进行有序的循环和流动,捕捞产量能得以持续增长,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
4、保护和优化海洋生态资源的再生能力和再生环境
可再生海洋资源主要指能够不断繁衍生长的海洋资源和可循环利用的海洋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非生物资源。其中,海洋动物资源、海洋植物资源、海洋微生物资源等属于海洋生物资源,而海水资源、潮汐能、滩涂资源等属于海洋非生物资源。可再生海洋资源的特点是:当开发利用在其可承受范围内时,能够得到恢复和再生,可以持续不断地被开发利用;但当开发利用超过其承受能力时,将呈现枯竭状态,“再生”就无法实现了。因此,为了达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海洋生态资源长久的保值增值,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再生能力,优化其再生环境势在必行。要根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协调的原则,把海洋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首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时,要注意单项开发与综合开发相结合,近海开发与远海开发相结合,传统海洋产业与新兴海洋产业相结合。对于海洋渔业一方面要压缩近海捕捞量,限期禁捕以促进幼苗的成长,发展外海特别是南海及远洋捕捞业,以恢复近海资源的再生能力;另一方面在近海要大力发展蓝色农牧业,因地制宜地开发浅海、滩涂,发展海带、紫菜及裙带菜等藻类、贝类等的养殖;其次,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和经济”的原则,建立我国海洋倾废区,规划近海海域环境容量,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以及时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再次,改变传统的资源使用观念,大力倡导知识经济观念,倡导科技创新与新工艺的采用,开发利用高新科技与科研成果,增加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高新科技含量,依靠科技兴海。大力加强高新科技在海洋开发行业与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避免陆源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高资源投入低产品产出的资源浪费、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低下的现象再度发生。发挥经济杠杆在资源利用和经济产出方面的作用,促进高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在海洋生态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和推广,以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的再生能力,优化海洋再生环境,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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