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_马淑萍 文超

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_马淑萍 文超

广东科技学院

引言

当前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认识,产业升级的目的是将社会生产向产业链条的高端延伸和转变,把握经济增长的制高点,摒弃过去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掌握核心技术,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不因技术上受制于人。整体来看,实现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逐步转移,使第三产比重达到较高水平,同时利用创新引领产业的升级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用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实现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战略部署。

珠三角区域从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域,同时正在逐步改变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摒弃高污染高耗能、竞争力弱、不可持续的企业,鼓励科技创新,为自主创新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区域的资源配置效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但是珠三角区域作为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先行区域和示范区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推进珠三角产业机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珠三角区域协同创新、率先转型,更好的实现区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全国实现联动和辐射作用,那么,研究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的现状和成效

为综合全面的分析珠三角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本文将从珠三角科技创新经济基础,珠三角研发投入强度、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成效,三个维度进行分析。

1.1 珠三角科技创新经济基础

一般而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研发创新资金越充足,会对区域的科技创新产生正向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可用人均生产总值来衡量,从统计数据来看(数据来源为珠三角各市统计年鉴),近30年来,珠三角人均生产总值逐年递增,2017年珠三角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48万元,是2000年人均生产总值的6.15倍。2017年全国人均生产总值为5.97万元,珠三角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说明珠三角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科技创新有较好的经济基矗

1.2 珠三角研发投入强度

2015年,广东创立以"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深圳"为龙头、"1+1+7"发展模式的创新示范区,创新示范区的建立,是以广州、深圳为主,引领全省创新发展,辐射全国发展的创新内源动力。科技创新需要良好的经济基础,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数据显示,珠三角地区的R&D经费投入占整个广东省R&D经费投入的90%以上。从数据来看(数据来源珠三角各市科技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除惠州2017年研发强度数据缺失之外,其他8个地区研发投入强度基本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这5个城市均已进入创新型地区研发投入强度"2.5"的关键门槛,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研发投入强度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深圳研发投入超过900亿元,研发强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珠三角创新投入的持续增加,有力的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1.3 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成效

科技创新是驱动产业升级的核心要素和内在持续动力,科技创新一方面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转化,另一方面推进培育战略型企高新技术企业的渗透发展,在高新技术的带动和推动下,从结构的角度,逐渐加大工业和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重,从质量的角度,提升各产业产品的附加值,从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化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改变以往的粗放式产业发展增长模式,转为精细化、可持续性的产业发展模式。从2017年珠三角区域和全国产业发展数据来看,2017年中国GDP总值为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是65468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34623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427032亿元,增长8.0%。2017年珠三角区域生产总值为7235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157亿元,第二产业30159亿元,第三产业41042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为1.6:41.68:56.72。深圳和东莞的制造业、服务业所占的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珠三角其他区域的水平。珠三角区域中,只有肇庆地区农业增加值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占三产的比重达到14.8%,珠三角其他区域农业增加值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区域中只有广州、深圳、东莞服务业占三产比重最大,全国服务业比重达到51.6%,高于珠三角大部分区域服务业所占比重,说明对于珠三角区域还应当进一步发展现代服务业,夯实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有效发挥服务业对农业和工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

2 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存在问题

2.1 基础研究比较薄弱

当前,世界各国科技创新的竞争不断向基础研究前移,基础研究成为自主创新的核心动力,而基础研究一般周期较长,基础研究转为为实际的生产力见效较慢,近30年来,我国研发支出总量以及占GDP的比重都在不断增加,而针对于基础研究的支出虽然总量不断增加,但是其占GDP的比重却比较稳定。2018年初,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瑞军表示,广东基础研究支出占R&D支出的比重为4.23%,明显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5.2%,北京基础研究支出占R&D支出达到14.22%,上海基础研究支出占R&D支出达到14.22%,说明广东省对基础研究的投入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更落后与像北京、上海这样经济总量一线的城市。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是广东区域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对较少,而基础研究的周期长和转化慢的特点,导致企业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动力不足,需要政府有前瞻性的眼光,对基础研究有稳定性的支持和投入。高校及科研机构等是基础研究重要的载体,归于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时代,广东并非国家重点发展地区,重要的科研机构、研究所、实验室、高校在广东缺乏布局,在珠三角城市中,世界双一流高校仅有两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远低于北京8所,上海4所,研发支出和生产总值均局第一的深圳,没有一所"985,211"院校。基础研究的短板,导致珠三角整体产业效益水平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产业链整体仍在低端徘徊,产业发展缺少原始的创新成果以及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仍依赖于进口,"缺核少芯"问题日渐严重,缺少匹配的基础研究对产业发展长久的技术支持将会制约着珠三角产业的快速升级演化。

2.2 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障碍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首先是传统观念方面形成的障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科技人员一直存在着重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或者申报专利,导致申报项目可能脱离生产实践、脱离市场需求,科技成果最后落脚在专著、评奖以及职称评审,没有进一步将科技成果运用到市尝产生生产力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现象在珠三角地区普遍存在着。

其次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的缺乏形成障碍。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将科技成果真正的运用到市尝深入到企业内部,这个过程需要复合型的科研人员,对这类人才要求较高,不仅要求对该科技成果较为熟悉,还要求能够清楚如何进行市场运作,能够很好的与企业对接和谈判,而科研人员,往往潜心科研,对市场的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往往力不从心,因此珠三角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较大障碍。

再次是科技成果成熟度不高形成的障碍,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持续的投入研发资金使得技术成果熟化达到契合市场的要求,技术成果受到熟化条件的限制,企业限于风险承受能力不愿意将投资资金投入技术成果进一步转化,这就导致技术成果转化资金需求不到位的情形,企业往往对技术的要求是通过引进国外技术来解决,从而使得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更加严峻的态势。

2.3 区域间协同创新存在阻力

首先是在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近几年,珠三角各市为推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但是,珠三角地区真正全面的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当前科技创新机制并没有体现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仍以政府为主导作用,科技资源的配置没有充分发挥出市场的调节作用,从而影响到企业协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另外,政府出台的协同创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科研资金发放的落实与实施监管的不足,导致相关政策没有充分发挥出相应鼓励和引导作用。

其次是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仍存在较大差异。珠三角地区是广东甚至是全国的核心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带,科技创新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逐渐改变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引领作用逐渐凸显,但是从区域内部来看,区域发展以及区域科技创新不均衡,像肇庆、惠州等市的高学历科技人才以及科技产业数量等仍与广州、深圳有很大差距和不足,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不均衡,导致区域间协同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都存在一定的阻力。

3 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政策建议

3.1 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珠三角区域应当加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利用国家或省级项目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逐步全面提升各社会主体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引导金融市场资金、企业资金、个人投资资金进入基础研究领域,基础研究是周期长、见效慢的领域,非常需要政府的主导,政府需要联合社会不同主体的资金进入基础研究领域,共同提升珠三角基础研究的能力。

同时,在珠三角区域,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装备中心,支持引导实验室研究成果运用到市场当中,珠三角区域企业众多,但是能够以及愿意进行基础研究的企业相对匮乏,这与基础研究的高风险性直接相关,企业不愿意承担较大的研发风险,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引导企业结合各自的市场需求和企业定位,从事相关基础研究,或者与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深入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克服技术的短板和受制于人。

3.2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珠三角高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形式,建立高校及科技工作者成果转化的分配与激励机制,规范保障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健全及细化其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贡献者予以奖金或者股权等形式的奖励,提升各主体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能够直接在制度上保障权利,促进产学研的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稳步推进。

科技成果转化成果与否与转化经费的投入密切相关,应当保证财政资金稳定性投入,合理确定研究阶段、成果转化以及新产品研发各阶段资金的投入比例,任何一个阶段都不容忽略,保障成果转化熟化阶段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应当有效发挥珠三角区域金融资本活跃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体系,鼓励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服务,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持续助力。面向珠三角高校、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对科技成果转化整个链条的相关人员予以培训,培养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高级人才,能够有效的对接企业,对接市场,具备处理好科技成果产权保护、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科技成果熟化应用以及科技成果在市场的管理运作等能力,为推动珠三角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才保障和强力支撑,提升科技成果驱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效应。

3.3 推进珠三角区域科技协同创新

构建珠三角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打通区域内资源沟通渠道,珠三角高校及科研机构基于珠三角产业升级的需求,寻求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协作,积极搭建合作共享、协同创新的科技资源和数据库平台,将各类科技成果分类整合在平台中体现。同时,在科技仪器、关键技术、信息设备方面扩大区域内开放力度和共享力度,实现科技服务一体化的机制和协同创新,并积极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发达、国际化程度高的优势,共同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和产学研专题项目,实现多城市的联盟互助,保障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统筹珠三角区域内各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企业的科研力量和技术团队,对珠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展联合研究,攻关关键技术难题和核心技术,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例如中山的健康科技、惠州的云计算和智能终端、深圳的下一代互联网、广州的卫星导航、珠海的软件和集成电路等,推珠三角各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助力珠三角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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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马淑萍 文超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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