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1
摘要:新世纪以来,在加入WTO的国际背景以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内背景下,我国开展了又一轮的地方政府制度改革,提出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精简政府机构;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职能仍不明晰、社会中间力量薄弱、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制度改革;职能转变
在我国,地方政府是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的,除外特别行政区之外,主要有省级、地区级、县级、乡级这几级系统,但在本文中,笔者所研究的地方政府主要是指省级以下、乡级以上的各级政府,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在我国单一制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下,省级政府与中央政府关系过于密切, 有着明显的国家化痕迹。第二是在短短的几千字内,笔者自认难以概括齐全各级地方政府的改革,故选取一部分进行分析。
(一)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背景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党的十六大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要求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明确自身职责,破除那些束缚市场经济发展的陈规旧制。地方政府面临着市场、企业、公民的多种压力,改革势在必行。
2. 加入WTO,与国际惯例接轨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与之而来自然是要提供条件,享受国际市场便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以前该让市场来决定的领域政府要逐渐放手,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3. 世界范围内政府改革的潮流
美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英国工党的政府改革,全世界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在时代和本国公民要求的背景下重新审视自身的定位和职责,着力提高政府能力,改革方兴未艾。
(二)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原则
1. 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践证明,政府职能不转变,仍然像过去一样无所不管,就很难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也难以跳出行政机构和人员“膨胀一精简一再膨胀”的循环。
2. 精简地方政府机构
中央的大部制改革如火如荼,地方政府也不应该无动于衷,应该整合职能重叠的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做有限政府。
3. 理顺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和各部们之间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往往存在着一个吊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方面,因为各个地方之间自然人文环境的不同,地方政府往往需要保证一定的自身独立性,另一方面,先天的地理等自然条件决定了很大部分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较中央政府而言处于劣势,在很多时候,地方政府的发展往往离不开中央政府的援助支持,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地方政府的独立性,使地方政府国家化趋势不断加强。所以,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中之重。江泽民指出,应抓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管理权限,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并力求规范化、法制化。[ ]
在单一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政府需要对本级人大和上级政府负责。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职能也有所不同,具体地说,城市地方政府应逐步承担起从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搞好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县级政府应切实把职能转向服务与协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逐步发展小城镇,促进农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为加强省级政府的自主权和宏观经济调节力度,抵御省以下地方政府的干扰,应逐步扩大对省以下工作部门的垂直领导体制。
(三)中国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问题
1. 政府职能仍然不太明晰,政府“错位”、“缺位”现象仍然存在
欧美发达国家的改革经验表明,发达的市场经济需要的是一个有限的政府,政府应该利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而不是现在我们在某些地方政府中看到的,还存在大量服务和产品与政府社会职能无关、本应作为营利性市场主体存在的经营性机构存在于事业单位之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另外一些领域改革中,却存在政府监管不足的问题。结果是,一些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的机构被推向市场后,放弃甚至损害公益目标,最终使政府职能和国家目标受到严重影响。
2. 社会中间力量仍显薄弱,处理好与中间组织的关系仍然是地方政府的难题
美国地方政府制度改革的经验是准自治组织在提高政府效率,满足公民需求的方面起着不小的作用。这些准自治组织包括社区团体以及各种非营利组织。 事实上,发达的社会自治组织可以完成许多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使政府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还可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社会自治组织的良好发展离不开发达的市场经济,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倡的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便是这个道理。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自治组织多数仍需要“挂靠”在一些政府机构下,对政府存在依附,在有的地方甚至成了政府安排富余人员的出口。
3. 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公共意识和公共责任薄弱
现代政府议题的公共性,如环境保护、灾害救治、区域一体化等,决定了不同政府层级间合作趋势的加强。但是,在我国这场地方政府制度改革中,却不乏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地方税收等因素将整体利益置于身后,另一方面也在于上级政府没能妥善引导,存在“失位”现象。
参考文献:
[1]徐 勇,高秉雄.地方政府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2]孙柏瑛.当代地方政府治理一面向21世纪的挑战.[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3]文森特·奥斯特罗姆 .美国地方政府.[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4]俞可平, 地方政府创新与治理社会.[M] 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5]张成福、党秀云. 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论文作者:金立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8
标签:地方政府论文; 政府论文; 地方论文; 制度改革论文; 职能论文; 关系论文; 北京论文; 《科技中国》2016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