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规范化建设笔谈——3.学术规范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论文,笔谈论文,学科建设论文,关于加强论文,学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设立以来,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与此同时,理论界围绕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设置的必要性,学科建设的方向性、根本任务、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其核心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何以成为一门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新设立的一级学科,如果没有独特的研究对象,没有自身的鲜明特色,没有实践中的独特作用,也就没有独立开设与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若成为一门学科,就不能仅仅依靠中央的文件与特殊政策,而应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这个问题涉及学术规范与学科建设的关系。
什么是学术规范?学术是否应有规范或标准,存在争论。学界基本上认可存在学术规范,但对于学术规范的具体内涵、要求,各家说法不一。笔者以为,不宜过于狭隘地将学术规范理解为单纯的学术研究过程的规范,应从促进整个学术健康发展的宽广视角来讨论学术规范及其体系建设问题。可以将学术规范界定为学术共同体在长期的学术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共同的规则、标准与共识。学术活动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丰富多彩的实践行为。依据学术活动的实践属性,可将学术活动划分为学术研究活动与学术管理活动两大类型。整个学术规范体系可划分为四个方面,即学术法律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及学术评价规范,这四个方面各自包含不同层次。依据学术活动有学科属性,可将学术规范区分为两个层次:为各学科通行的基础性规范;某一学科内通行的学科性规范。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对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健康有序地发展的意义在于:
第一,这是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秩序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于2005年12月发文,正式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现已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共6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点目前拥有一级博士授予权单位21个,一级硕士授予权单位9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42个。这些数字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发展已达到相当规模与程度。2007年由武汉大学主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调研报告》指出,目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总体发展状况良好,但也存在较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有相当比例的博士点依托于其他院系、社科部,且存在学科博士点分散依托于多个机构的现象。其中38.1%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及38.2%的二级学科博士点分别依托于所属院校的多个机构。二是在科研方面,二级学科博士点承担的课题中与本学科不相关的比例较大。三是部分二级学科点设置的研究方向及课程与本学科属性相关度偏低,分别达到38.9%及25.4%。四是学科带头人专业背景较广泛,一定比例的带头人担任非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部分带头人科研状况欠佳。这份报告的研究对象止于博士点的现状,关于本学科硕士点的发展状况目前尚无专题研究。无规矩不成方圆,推动本学科的有序发展,学术规范的建设至关重要。
第二,这是形成与发展学术共同体的需要。每个学科都是一个独特的学术场域,学术论文与著作的写作、发表、出版,课题的评审,职称的评审,各种学术活动的组织,相关的教学活动的实施等所有这些活动构成了不同的学科场域。学科场域的标志在于相对独立的话语体系,即由概念、术语、方法等构成或限定的一个边界相对明晰的话语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固有的学科特性使学术共同体、学术场域的构建任务尤为迫切。首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具有整体性与综合性特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设的六个二级学科与哲学、经济学、史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存在交叉,与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等领域密切相关,实现这种多学科性跨领域整合的途径就是构建学术共同体。其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具有政治性特征。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目的,在于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指导地位及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建设无疑必须坚持它的政治性特征,保持其学科的方向性,但同时必须明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研究与一般的政治宣传与动员应有区别,思想政治理论课也不应成为单纯的政策宣讲。本学科的建设宗旨应当不仅要形成政治共同体,更重要的是形成知识共同体与学术共同体。这个目标的实现倚赖于学术规范的建设。
第三,这是交流与对话的需要。在学科内部,形成特有的学科意识与学科视角,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话语体系,无疑能形成良好的共同语境,便于同行平等地表达、讨论及批评。在学科外部,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其他存在交叉状态的学科之间如何形成相对明晰的界限,尤为重要。其他学科经历长时间的发展,已形成稳定的特有的研究范式或研究方法,当它们以本学科的标准来审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时,自然认为后者不符合学术要求。建立学科性的学术规范,既有助于学科内部的交流与沟通,也有助于学科外部的平等对话,相互借鉴。
第四,这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需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界就学术规范的必要性,如何建立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其缘起于当时学界存在严重的“失范”现象。学界通过全面的研究、讨论及深刻反思,产生了实质性的结果。一方面,产生一系列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具有公约性质的规范性准则与约定。如2004年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推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另一方面,各学科各领域的学术规范不断被提出、完善,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如2004年由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策划,组织教育部社政司、中国社科院、中共中央党校及南开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合力撰写并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系统论述学术规范的学术体系、主要原则的专门著作,并专门论述了关于哲学、文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音乐学等人文社会科学主干学科的学术规范问题。因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新设的一级学科,建立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势在必行。
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学术规范?这是一个重大问题,需要反复而深入的探讨。针对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现状,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加强学科性规范建设。前文已指出,整个学术规范体系可划分为学术法律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及学术评价规范四个方面。其中,学术法律规范与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为各学科通行的基础性规范,遵守即可。但学术研究规范及学术评价规范既涉及通行的评价标准,如表达是否精炼准确,是否符合逻辑要求,写作是否符合技术性规范等,又涉及本学科的评价标准。由于学科的学术评价规范取决于本学科的研究规范,因此,确立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规范成为前提性的基础性的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应从两个方面切入:(1)形成本学科的共同信念与承诺: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品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必须坚决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反对将马克思主义研究功利化、庸俗化的倾向。学术共同体保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学术敬畏与学术信仰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共同体的首要的价值承诺。二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中立化”与“客观化”立场。马克思主义研究具有特定的价值属性与意识形态特征。采取“中立性”与“客观性”的态度将严重弱化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功能与价值属性;采取“纯粹学术”的立场,则可能将马克思主义锁进书斋,取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属性。(2)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共同范例。这在学理上,要回答什么是共同的范例;范例是否具有层次性,即范例是否有一级学科范例与二级学科范例之分;二级学科之间的范例是否具有通约性等一系列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较多问题与矛盾。首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整体性内在逻辑与学术机制尚在探索过程中。六个二级学科,如何整合及形成新的研究范例与研究传统,需要深入思考。其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共同体中不同主体之间由于原有理念与知识背景比较复杂,存在较大差异,如何转换主体习以为常的研究范例,达成学科规范的统一性,需要不断探索。再次,各二级学科发展不平衡,面临问题不一样。这些问题与矛盾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发展动力,解决矛盾的过程就是学科规范的建设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总而言之,今天讨论学术规范建设的问题,旨在强调形成学术共同体,完善学术研究的范式,逐渐形成本学科基本的信念、规则、方法,创造共同的语境与学术场域。学术规范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学术规范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科的健康发展,促进学术自由与创新。它是自律而非强制;它强调反思与批判而非故步自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抵制错误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