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工人阶级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_民主管理论文

如何保证工人阶级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_民主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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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对于我们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在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调动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维护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国有企业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要载体。实践表明,正确发挥职代会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优化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环境;相反,弱化职代会职能甚至取消职代会既不合法,也势必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当前,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状况并不平衡,在工业企业、生产型企业坚持得较好,在一些贸易型企业、科研型企业及移交的军队保障性企业则相对薄弱;在二级以下子企业相对完善,但有一些集团一级的企业则缺乏切实可行的方式。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面临着如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挥作用、理顺关系、完善制度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职代会制度纳入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与促进企业管理科学相结合,在坚持、完善和发展上下功夫,切实发挥职代会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

在我们国家,职工具有国家的主人和企业重大利益相关者的双重身份。职工的劳动权益、经济利益、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政治权利集中体现在职代会职权之中。职工有权通过职代会等途径,参加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从领导、理论、法律和群众等各个方面为职代会制度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证。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切实推进和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二是要强化职代会制度的法律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职工民主管理有具体规定。这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当前,应当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对《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增强其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职工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夯实职代会制度的群众基础。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要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意识,引导职工积极有效地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二)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

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营管理之间的制衡机制。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是企业投资者进行管理和重大经营问题决策的机构,代表和体现产权所有者的利益、权利和义务。职代会作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代表和体现劳动者的利益、权利和义务。股东会与职代会既不能相互取代,又不能合而为一,只能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在重大决策中,要把握好职代会参与建议与股东会科学决策的关系。为确保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正确、科学,应首先召开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讨论决策方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采纳职工的合理建议、对方案进行完善后,再召开股东大会;二是在职工切身利益上,要把握好职代会与董事会的平等协商关系,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分配方案,应先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征求职工代表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提交董事会决策;三是在评聘干部中,要把握好职代会民主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正当行使职权的关系。注意听取职工的反映和意见,把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聘企业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

一是落实知情参与权。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年度生产经营和工作计划、企业重大问题、经营管理方向、生产技术革新等重要决策和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问题有知情参与权。要通过职代会进行宣传、动员、参与、监督,集中职工的智慧,统一职工的思想认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二是落实审议通过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企业改制方案、劳动管理制度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否则视为无效。三是落实评议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高中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与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代表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四是落实选举、罢免和推荐权。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罢免参加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代表以及职代会专门小组的负责人,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企业,由职代会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上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职代会有推荐权。

(四)使加强职代会自身建设与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相结合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股东会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主要体现形式,职代会是实现管理科学的重要途径,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应充分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科学化、民主化作用,民主管理,群策群力,促进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统一和协调。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职代会的组织机制、工作机制,改进审议办法,实行职代会会前申报、会中分项审议、分项表决制度,促进企业科学管理。

二、深化厂务公开,规范职工民主管理的创新形式

厂务公开是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大创举。实行厂务公开,就是把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形式和其他形式,向职工公开,切实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此来尊重和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有效地调动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凝聚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厂务公开的历史发展和生命力所在

我国厂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准备阶段。1998年,胡锦涛、吴邦国等中央领导同志几次对河北天同、辽宁抚顺特钢、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经验作出重要批示。全国总工会牵头召开了厂务公开理论研讨会,就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厂务公开形成了初步意见。第二阶段,全面推行阶段。1999年初,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成立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非公有制经济拓展。第三阶段,规范、深化阶段。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把厂务公开写进了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两办通知”(中办发[2002]13号)对厂务公开作出明确的政策规定,加以规范和深化。中央企业厂务公开的推行面由2000年初不足60%达到目前的95%以上,已经成为党委领导下、以行政为主体、党委行政纪委工会等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厂务公开之所以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是因为它有着科学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的观点;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体现了现代企业管理中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

(二)把厂务公开融入现代企业制度加以规范和深化

伴随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所面临的体制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对厂务公开的认识和实践也必须与时俱进,以适时调整、改进和完善厂务公开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正确把握方向,更好地发挥作用。

1.坚持“三个必须”,正确把握厂务公开的方向。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都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二者根本利益一致,决非“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厂务公开要调动企业领导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二是必须坚持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而不是游离于中心任务之外,搞“两张皮”。要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告诉职工,把面临的激烈市场竞争和严峻挑战告诉职工,把攻坚破难的改革任务交给职工,使职工增强忧患意识。三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牢记,中国工人运动、工会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持健康发展的方向。

2.实现“三个结合”,更好地发挥厂务公开的作用。一是把厂务公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职工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现代企业制度无论是企业领导体制,还是组织管理制度;无论是决策、执行体系,还是监督约束体系;无论是考核、评价体系,还是激励制约机制,都对企业管理、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化厂务公开,就要积极促进企业体制、管理的创新,探索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等制度,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二是把职工民主管理与尊重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同时维护企业领导者经营管理的权威,这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企业领导人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人,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起关键作用,要教育职工支持领导的决策和管理。要努力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把尊重企业领导权威和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统一于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切实防止因内部人控制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三是把厂务公开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紧密结合起来。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党的十六大决定成立国资委,做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从根本上代表了广大职工的利益。厂务公开既要维护职工的权益,还要维护出资人的利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提高工资,增加福利,改善条件,应建立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增产增效的基础上,决不能以牺牲国有资产为代价,为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损害出资人权益,这从本质上讲也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厂务公开应加强对企业资产流动、项目管理、大宗物资采购供应、工程建设招投标、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方面的有效监督,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作用。

三、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定形式

依照《公司法》,职工民主选举的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监督,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法定形式。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进一步为建立这一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我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而产生和推进,目前改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其他企业)中有60%左右建立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践表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从源头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由于职工董事、监事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达了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监督企业认真履行对职工的承诺,从而维护了职工切身利益,建立了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是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投资主体、产权结构多元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受到一定影响:一是一些企业改制后职工代表无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甚至这一制度依托的工会组织、工作机构也部分地受到削弱;二是少数企业领导认识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难,进入后发挥作用也难;三是这一制度在少数企业客观地存在着操作性不强、运作中不规范、发展中不平衡的问题;四是一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素质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这一制度的实际效果。

(二)推进中央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要严格依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同步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加强源头参与,确保制度落实。一是要充分认识职工董事、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的共性和个性。与其他董事、监事相比,职工董事、监事除了有同样的责任、权利、义务及管理考核原则外,其代表的对象、产生的方式、参与决策的形式等,都有不同之处。要正确对待这种共性和个性,确保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履行职责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要严格界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身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相对于物化资本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而言的,一般应由工会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构成,只有他们才符合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身份要求。企业高层管理者不宜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是要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及罢免程序。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应当由工会提名,职工推荐,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经超过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同意,方可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当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不称职时,也应由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予以罢免。四是要切实掌握好条件标准,选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职工选拔出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是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性问题,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能否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系统培训,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使他们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增强发挥职能的自觉性。

四、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保障

职工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主体,职工代表的素质决定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和效果。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职代会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民主管理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通过培训教育引导职工怎样当好职工代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要引导职工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它民主管理知识的学习,准确理解和依法正确行使职代会审议建议、审查同意和否决、审议决定、评议监督、民主选举等五项职权。特别是要深入学习、透彻领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现代企业经营方式和运行模式,理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责,保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企业决策、管理、监督的必备能力,做到既能代表职工利益敢说话,又能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会说话。正确理解、处理“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把公司治理的分权制衡和职工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工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依照法律法规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当前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到了攻坚破难阶段,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躲不开、绕不过,必然导致不同利益之间的碰撞,容易引起职工的不满。但是,企业不改革就没有发展,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无法实现。要教育职工转变观念,顾全大局,理解支持改革。既要强调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也要帮助职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宣传职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政策,引导国企部分职工摒弃依然存在的“大锅饭”和“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增强竞争意识和市场经济观念,把主人翁责任感和力量凝聚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上来。

五、探索多样化的职工民主管理形式

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老传统,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科学管理的新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深入基层寻找源头活水。

近年来基层探索出一些民主管理的创新形式,如值班厂长制度、职代会常委会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制度、职工代表民主议事会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等,极大促进了职工民主管理途径的多样化。值班厂长制度由武钢公司创立,这一制度规定职工代表经民主程序选举,并受职代会委派,在厂长、党委书记的领导和工会主席的具体指导下,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目前武钢公司下属98个厂矿单位全部实行这一制度,累计近700名职工代表担任了值班厂长。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代会常委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履行职代会职权,做好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民主议事会,就是通过定期开展企业领导人与职工代表民主协商对话、工会代表与行政部门协商对话等形式,落实职代会、职代会常委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系会的议题。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就是由集团公司组织职工代表对所属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职代会报告,结合调查研究情况书写提案。这些做法,都是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制度的重要补充。我们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理论研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拓宽职工民主管理渠道,延伸民主管理工作手臂,增强民主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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