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各级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意识,找准职责定位,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离党中央提出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文章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及国有企业现状,简要分析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探索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及出资人利益、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迎来了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但也暴露出一些违纪甚至贪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是当前一项既重要又迫切的任务。国有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思路打开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才能积极迎接新挑战,不断适应新形势,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消除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规范企业管理、营造风清气正企业环境的重要途径,对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的作用。
(2)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提升干部员工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监督执纪问责、惩治腐败,另一方面是做好提醒教育和问题澄清,保护干部。既能为干部员工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增加干部员工的认同感,又能为干事创业者撑腰,激发干部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干部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纪检监察阻碍因素较多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往往还表现在较多阻碍因素上,工作开展难度比较大。主要体现在纪检监察部门之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对工作的理解不够,相互间的配合没有好的机制作为支撑与保障,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得到其他部门的协助不够,难以构成大监督格局,监督合力聚合不拢。同时,“两个为主”的管理要求在现实中仍旧难以形成规范的流程化的工作模式,相关单位小集体主义思想仍旧存在等,都成为了阻碍工作开展的一些阻碍因素。员工思想中的人情观念也不容忽视。
2.部分国有企业问题突出
一是老国有企业,管理模式陈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二是新并购的民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对滞后,企业改制后大部分干部员工未能及时转变工作作风,不能立即融入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容易出现一些违规情况。三是国有企业的参股公司,由于难以对其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对外派的领导干部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四是海(境)外企业,受到地域文化、制度的限制,海(境)外企业无法按照国内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成为纪委监管盲区。
3.体制问题导致难以有效监督领导干部
如何有效监督领导干部一直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大难点。当前,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了纪检监察部门,但是由于纪检部门独立性欠缺,加之有的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纪检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难免被“绑住手脚”,受到企业管理层的限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还有一些国有企业虽然设有纪检监察部门,但是职能权限和工作机制设置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纪检监察部门“似有实无”,无法有效地开展干部管理、内部审计、决策监督、效能监察等工作,既无法对管理层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又无法对企业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同时也无法对干部人事任免发表意见,更无法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开展监察。这种“花架子”式的纪检监察部门,难以起到保障企业发展的应有作用。
三: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1.加强组织建设,实行民主监督
一是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和岗位设置。进一步推动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探索推动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的新路子。对于基础薄弱的基层单位,短期至少保证1名专职纪检干部的基本配备,实现纪检和其他工作岗位分设,将来逐步再增配1~2名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以满足纪律调查和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二是探索建立党员民主监督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基层建立党员民主监督制度,将党内监督工作全面融入融合到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中,为党员行使建议、倡议和监督权利搭建平台,发挥党员作用、强化党内民主氛围,形成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立体监督体系。
2.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严考核
坚持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狠抓“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落实是关键所在。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强考核,将“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一方面,要制定责任清单,实施目标责任清单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领导干部责任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职务任免、薪酬分配、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定期检查,抓出实效。通过考核夯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招投标比选、直接委托、摇号、人事招聘等工作的监督,同时要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拔干部时纪检部门应该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履行好监督责任。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考核,强化监督,将“两个责任”相互贯通,同向发力,一体贯彻,形成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合力。
3.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集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纪委必须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跟班学习、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措施,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同时,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将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防止“灯下黑”,打造出一支企业放心、员工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效果,有效打破当前存在的多个方面阻碍因素,需要重点围绕工作方法进行不断创新。首先,应该注重思想理念方面的革新,规避原有纪检监察模式的限制,较好地平衡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经济发展和健康运行的关系,避免因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对于国企经济发展形成的限制。
结束语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面对新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更好地彰显出纪检监察的实际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亚红.刍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J].新西部,2018,(33):63-64.
[2] 侯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思想研究[J].智库时代,2018,(35):15-16.
论文作者:李明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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