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颜乐处”到自适任情——陈白沙对理学重要命题的超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学论文,命题论文,适任论文,颜乐论文,陈白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67(2002)02-0029-07
“孔颜乐处”是宋明理学中一个重要命题,很多理学家对它作过解释。对此命题的阐释涉及对理学“成圣”目标的理解,并凸现出不同理学家各异的思想倾向。陈白沙对“孔颜乐处”的解释表现出对“乐”的境界之追求,但对“乐”的理解与正统的理学家有很大距离。他实际上是把各种不同来源的思想糅合在一起而开心学之先河。本文拟以此问题为中心,分析白沙心学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并探讨其原因。
一、以“乐”为本质特征的心学建构
白沙自称其学问为“自然”之学。在其心学理论中,“自然”是体道的境界,带有“乐”的特征。从最终目的看,“自然”是“道”与自身的契合,使自己在“洒落”中实现我与道的融会。此一境界,他最喜欢说成是“鸢飞鱼跃”,有时也用“孔颜乐处”、“曾点气象”来表达:
色色信他本来,何用尔脚来手攘?舞雩三三两两,正在勿忘勿助之间。曾点些儿活计,被孟子一口打并出来,便都是鸢飞鱼跃。[1](p.217)
按这种说法,体道的境界是无须安排而与道相契,没有人为的迹象,物我各自相得,天地一体,浑沦无间。就物来说,保有纯朴本然的存在状态;就人来说,则充塞于天地之间,得到精神上的安详愉悦。“天自信天,地自信地,吾自信吾;自动自静,自阖自辟,自舒自卷;甲不问乙供,乙不待甲赐;牛自为牛,马自为马”[1](p.242),万事万物各得其所,不受来自外部的约束,人亦保持自己心灵的真实,不为外在的事物所干扰(注:此处的思想和庄子有关。《庄子》强调自然,顺应万物而无为,使之各得其所,与陈白沙相通。参见《庄子·天道》。另外,《庄子》一书中最喜欢用牛马来讲道理。比如“疱丁解牛”(《养生主》);“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秋水》)等等。陈氏对庄子的接受,详见下文。)。此处的自然侧重于消除道与器、心与物、理与欲的隔膜,使之在更高的层次上统一起来,完全保持自然和乐的气象。这一境界看起来似乎很高明精妙,但它与理学理论有内在的矛盾。因为这境界既是物和我的本然状态,那么,在物在我都不应该有其它外部条件的约束。即是说,不管物和我是什么样子,都是合乎道的。顺此思路得到的合乎逻辑的结果就是“凡存在皆合理”。这显然有悖于程朱理学对于天理人欲的区分。所以,要么承认这个理想不存在,要么沿此理想逸出正宗理学思想的轨道。在后面我们将看到白沙到底离开了多远。
白沙认为,“鸢飞鱼跃”之境界的主要特征就是“乐”,或者说它就是“乐”的境界:
真乐何从生,生于氤氲间。氤氲不在酒,乃在心之玄。行如云在天,止如水在渊;静者识其端,此生当乾乾。[1](p.312)
自然之乐,乃真乐也。宇宙间复有何事?[1](p.193)
所谓真乐就是与道合一的体验,是一种建立在“自然之道”基础上的精神的适意与安详。与此相比,天地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圣贤心心相传的正是一个“乐”字:“仲尼、颜子之乐,此心也;周子、程子,此心也,吾子亦此心也。得其心,乐不远矣。”[1](p.48)圣贤之乐皆因心与道的融合而使精神获得归宿。此“乐”的实现并不在是否真的按照孔子、颜回的方式去求索,外在的行迹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和圣贤一样发明此“心”,在精神上保持一致。这里,白沙还是从儒家传统的观念来阐发“乐”,但已经消弱了程朱理学的道德伦理内涵。在此,人生的意义不是落实在道德实践上,而是比道德实践更具超越性的“适意”的精神感受,和程朱的理性要求相比,陈白沙的理想带有一定的感性特征。
从我和道的关系来说,道和我是亲和而不是疏离的,因此体道的入手处就是日用常行。他反对把道当作外在于我的、异己的东西,并教诲弟子说:“传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又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矣。’圣贤教人,多少直截分晓而人不自察。索之渺茫,求诸高远,不得其门而入,悲乎!”[1](p.176)道就在人伦日用之中,体道不必求之高远。他又说:“其观于天地,日月晦明,山川流峙,四时所以运行,万物所以化生,无非在我之极而思握其枢机,端其御绥,行乎日用事物之中,以与之无穷。”[1](p.12)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三点:第一,道是很平常的,就存在于烦琐纷扰的日常生活中,它不是高远渺茫不可求得。第二,很多人其实就在“行之”“习之”并且“终身由之”,不过没能使它彰明昭著罢了,体道之方法应该是简易直接的。第三,是说体道之关键“无非在我”。这样,白沙便抛弃了体道过程中严格艰难的修养工夫。在“易简工夫”与“支离事业”中更靠近前者。这一取向就是发明本心,反求诸己。正是在这一点上,白沙上承陆象山而下启王阳明。
从体道工夫来说,“无非在我”的说法正表现出自然而得的特征,即他所说的“立本贵自然”[1](p.280)。因此,白沙强调的“自得”实际上是自然而得的意思。这是体道之大端和根本,也是其归宿。“夫学贵乎自得也。自得之然后博之以典籍,则典籍之言我言也。否则,典籍自典籍,而我自我也”[1](p.879)。典籍记圣贤之教,只有把这些道理变成自己内心的感受认识,才算体道。进一步讲,若非自得于己心,即使六经,也不过是糟粕而已。“六经,夫子之书也,学者徒诵其言而忘味,六经一糟粕耳”[1](p.20)。他极力反对章句记诵之学,认为:“吾能握其机,何必窥陈编?”[1](p.280)批评弟子不求诸己,只对老师惟惟否否的求学态度。白沙曾自述求学经历:“惟日靠书册寻之,忘寝忘食,如是者亦累年,而卒未得焉。所谓未得,谓吾此心与此理未有凑泊吻合处也。于是舍彼之繁,求吾之约,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1](p.144)繁难刻苦的修习并没有获得什么结果,反倒是自己简约的办法使心体呈露,从而对“日用间种种应酬,随吾所欲”(注:宋明理学诸家常引孟子“勿忘勿助”来说明体道工夫的自然内在性,此与白沙微有差别。孟子是对养气而扩充善心之四端而言;程朱是就格物致知的存养工夫说的;而白沙则直指心本体,从心体本自然的角度说的。)。可见他的自得之学要求先树立一个“我”。只有向内心寻求,方能见道。反求诸身(心),回归本来处于自然状态的“心体”,在入手之初已经达到不由外力而自然合道的地步。这里的心和物不是两相分裂的,义理和存养不是人为的强求合一关系。体道工夫应该从自身与道的合一开始,其结果则是领悟并达到“自然”的状态,做到“出处语默,咸率乎自然,不受变于俗”[1](p.209),整个过程突出的是心灵内部的愉悦和自在。
程朱理学也讲“循理为乐”“不须勉强”[2](p.604),试图把体道说成顺应人之本性的事情,其方法是格物致知。目的是内在的,但方法则是向外寻求,因而我和道的裂隙无法调和。在实践方面,其结果就是导致“知”与“行”的不一致(注:这一点只要和阳明心学加以比较就会非常清楚。王阳明重视“诚意”,并采取了与朱子不同的对格物的解释,这也显示出两人不同的理论取向。参阅王阳明《传习录》。)。而白沙的心学理论则试图弥合程朱理学那里分裂的我和道,在整体上强调物我之间的融和关系,从而使“知”与“行”的矛盾得到解决。因此,他在“向内转”的方向上比程朱走的更远,也更为彻底。无论方法还是目的,白沙的理论都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超越性,不再是单纯的道德修养,而是更加强调感性的舒展,为人生寻求精神归宿和依托,追求诗意重情的人生境界。实现超越的根本是对“乐”的重视,其中包括最终境界的和谐、起点的切近以及方法的简易直截等内涵;而超越的方法则是多方接受前人思想以为己用。
二、对儒、释、道诸家思想资源的接受
白沙追求的“乐”境之源头可以追溯到《论语》: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3](p.87)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3](p.97)
(曾点)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詠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3](p.130)
关于第一条,孔子的本意乃是赞赏颜回不为困境所迫,保持自己的高洁的操守品质。第二条的意思也是说,和不义而得的富贵相比,贫困而有节操的生活自有其乐趣。孔子强调的是“不怨天,不尤人”的坚定的生活态度。第三条的本意不大容易明确,但没有道德教条的意味应当是肯定的。宋明理学家把它们借用来当作体会圣贤之道的途径,进而把它抬高为体道的虚明境界。
在理学家中,提出“孔颜乐处”较早的是周濂溪。程明道说:昔受学于周茂叔,每令寻仲尼、颜子乐处,所乐何事。又说:自再见周茂叔后,吟风弄月以归,有“吾与点也”气象[2](p.519)。在孔子那里,“乐”并没有明确地和道联系起来,仅仅是就事论事,而宋儒则将“乐”与“道”结合在一起,赋予其道德伦理内容。二程与朱子论及道德修养时都以此为极致。程颐说:“须知义理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玩理以养心,如此。盖人有小称意事,犹喜悦,有沦肌浃体,如春和意思,何况义理。然穷理亦知用心缓急,但苦劳而不知悦处,岂能养心!”[2](p.619)是亦将我和理的完全合一当作持守的终极目标,而且认为养心必是“乐”事。朱子也认为:“若夫圣贤存养之熟,人欲顿消,天理方行,其心淡然虚明,若明镜止水。然则我之与万物,自然相照映,所以能见其有春意。”[4](p.267)除去关于天理人欲之辨的意思,则也可用以描述体道的安详宁静及平易和乐。明道的学术虽然仍不离道德修养之端的,但对乐强调的更多(注:牟宗三先生就认为应该对二程加以区别,程朱指小程子和朱子,大程别有特点。参见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一部第二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版。明清诸儒对小程子和朱子非议较多,而绝大多数则对大程子表示出相当的推崇。)。“中心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此与‘敬以直内’同理。谓敬为和乐则不可,然敬须和乐,只是中心没事也”[2](p.557)。明道虽然将理学的存养方法“敬以直内”和“乐”相联系,认为二者的意思有一致处,但他对二者的区别亦很清楚。说到底,敬只是方法,而乐则是对方法的根本要求,没有乐的敬是不可取的。后者是保持心胸阔大、见道精微的保证。他反对刻苦的索求,“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2](p.540),“防检”和“穷索”的刻厉自持都是没有从根本上体认道的特性,体道则不必念念不忘于格物致知。小程子和朱熹则于此处显出不同来。朱熹在评论二程时说:“明道浑然天成,不犯人力。伊川工夫造极,可夺天巧。”“颜子明道是好仁,孟子伊川是恶不仁。”“明道德性宽大,规模广阔。伊川气质方刚,文理密察。……明道所处是大贤以上事。学者未至而轻议之,恐失所守。伊川所处虽高,然实中人皆可跂及。学者只当以此为法,则庶乎寡过矣。”[4](p.567)按照朱子的看法,明道的见解是过于高明了。在明道自己尽可以直截从根本处当下体认而保持大方向的不失。但对一般人,还是从格物致知、穷理尽性开始方不至于流入异端。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明道和白沙学说总体倾向的一致性,两者不光是特征相合,其逻辑结果都为从道德修养走向自适任情提供了理论依据,也都为“异端”之学打开了大门。
叶水心《习学记言》对明道学术的“异端”色彩论述非常细致。他认为明道《定性书》多用佛、老语言,是“自坐佛、老病处而辩佛、老”(注:他说,程氏答张氏论定性,“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当在外时,何者为内”,天地“普万物而无心”,圣人“顺万事而无情”,“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有为为应迹,明觉为自然”,“内外两忘,无事则定,定则明”,“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皆老、佛语也。程、张攻斥老、佛至深,然尽用其学而不知者,以《易大传》误之,而又自于《易》误解也。见《宋元学案》第578页)。其实,叶氏所批评的弊病在白沙那里也非常明显。白沙的思想中就有佛家和庄子的深刻影响。他对庄子和佛家思想都有所偏爱而且很有研究,把这些思想纳入自己的“自得之学”,成为实现“乐”之境界的基础。
佛家思想是白沙思想的一个来源。张诩《白沙先生行状》谓:“太夫人颇信浮屠法,及病命以佛事祷,先生从之。”他的诗文中很多地方提到阅读佛经,“碧玉丈人天性直,长以语人人不识。胸中一部莲华经,江云浩浩江泠泠。”[1](p.326)“天涯放逐浑闲事,消得《金刚》一部经。”[1](p.684)佛家影响表现在他的行为,还表现在他“静坐”的理论命题。他说:“为学须从静坐中养出端倪方有商量处。”[1](p.133)“于是舍彼之繁,求吾之约,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1](p.145)白沙自认为“静坐”是自己从程伊川那里继承的体道关键。但是他的静坐实际上与伊川有区别。伊川教人静坐,是要人在静中思索如何成圣贤。静坐不是枯坐,乃是有目的,有所为的。在静坐中,思想仍然在活动,在默默体认。而白沙所谓“静坐”极其类似“坐禅”。他的“静坐”是断绝虑念,要人排除所有的思维活动,达到心境的空明,正所谓“灵台洞虚,一尘不染”。至于把直觉领悟到的“道”发用在日用常行中,则是随后的事情。这就带有佛家直觉体悟的证道特征,静坐过程中的状态也很类似。白沙也承认“佛氏教人静坐,吾亦曰静坐;曰惺惺,吾亦曰惺惺;调息近于数息,定力有似禅定”[1](p.147),所以当时就有人批评他“近禅”(注:白沙讲静坐是早期的事情,后期则对是否由静坐入道采取兼容的态度。据湛若水《白沙先生改葬墓碑铭》载,白沙“(习静于阳春台)十载罔协于一,乃喟然叹曰:‘惟道何间于动静,忽忘勿助何容力,惟仁与物同体,惟诚敬斯存,惟定性无内外,惟一无欲,惟元公淳公其至矣。’”张诩《白沙先生墓表》亦称:“(白沙)既归杜门,独扫一室,日静坐其中,虽家人罕见其面,如是者数年,未之有得也。于是迅扫夙习,或浩歌长林,或孤啸绝岛,或弄艇投竿于溪涯海曲,忘形骸,捐耳目,去心志,久之然后有得焉,于是自信自乐。”以前的研究似乎对白沙学术的变化注意不够,要皆以“静中养出端倪”概而论之,似不确。)。
《庄子》是白沙的另一个理论源泉。他的文集中有多处用到《庄子》一书中的词语典故。“鼠肝虫臂都归幻,雪月风花未了吟。满眼欲知留客意,庐冈孤月正天心”[1](p.466)。“昔贤曾共骷髅语,今日宁求俗子知”[1](p.461)。这些典故,都出自庄子。甚至在论道之时也举庄子语为佐证:“置之一处,无事不办。”认为“此理殊可悦”[1](p.162)。他吸收了庄子中“逍遥”和“齐物”“顺其自然”的理论。“卑棲一枝足,高举入云层。大鹏非斥鴳,斥鴳非大鹏。卑高各有适,小大不相能”[1](p.355)。《庄子》中讲此故事是说大鹏和斥鴳尽管小大有别,但是小者安于一枝即可满足自己,大者扶摇直上也是恰如其分的行为。它们自己及其所达到的地方不同,但就各自的适意而言,却没有什么区别。白沙以此表示对功名富贵的淡然态度。对死生大事,白沙试图做到不“恶”死,不“爱”生,以死生为变,身与化一。“外生即非死,胡为乐久生!去来大化内,俗眼未分明。我寿元无极,君才亦太清。五峰南斗上,何日踏歌行?”[1](p.386)若把死生置之度外,它们之间就没有区别,不必去为长寿而快乐,也不必为逝去而悲伤。死生既齐,我的寿命就是无穷无尽、与大化一体的,于心灵中切近造化的永恒。这和庄子齐死生的思想是一样的。庄子认为,彭祖殇子,泰山秋毫,虽寿有长短,小大有别,就有限这一点来说则没有什么不同。生与死只是“变”,“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5](p.190),所以,有人母亲去世,白沙就劝解说:“今日之恸,昔日之思,何者为怨,何者为憾?纵浪大化,此往彼来,吾将校计其短长非耶?沟填壑委,在我者一切任之,而独留情于水菽非耶?”[1](p.243)在此基础上,物和我也是齐一的。所以处世的最佳态度就是顺物之自然,各适其适而纵浪大化,与道为一。至于其以六经为糟粕,重视得其道而遗其迹,得其意而忘其言的思想方式,也有庄子开其端(注:参见《庄子·天道》、《庄子·外物》等篇。)。
在理学与佛老之间,白沙经常感到难以取舍。“其始惧学者障于言语事为之末也,故恒训之曰:‘去耳目支离之用,全虚圆不测之神。’其后惧学者沦于虚无寂灭之偏也,故又恒训之曰:‘不离乎日用而见渊飞鱼跃之妙。’”[1](p.880)这种困境取决于白沙学说在理与心之间的徘徊,也反映出理学价值准则的单一向度。如此,佛老思想就是去闷遣怀必不可少的。“近苦忧病相持,无以自遣,寻思只有虚寂一路,又恐名教由我坏,佛老安能为我谋也”[1](p.233)。名教的学说,常常在现实中行不通。他在给李德孚的信中说:“大抵吾人所学,正欲事事点检。今处一家之中,尊卑咸在,才点检着便有不由己者,抑之以义则咈和好之情。于此处之,必欲事理至当而又无所忤逆,亦甚难矣。”[1](p.240)有时候,只有佛老才能使自己的身心得以超脱,只有忘情世事,入于虚寂,才能求得精神的宁静安闲。
三、自适任情的理论归宿
白沙对理学的基本命题天理人欲之辩不太重视,也不太涉及“尊德性”和“道问学”的区别。他实际上避开了这些问题,只是拈出一个“鸢飞鱼跃”作为总的归宿,从而在思想的根柢处超越了道德伦理的束缚,把自己学说的大方向扭转到精神的悠闲自得。他在39岁那年,“策杖自南海循岭而北涉彭蠡过匡庐之下,复取道萧山,溯桐江舟望天台峰,入杭观西湖”,曾作《湖山雅趣赋》记游:
所过之地,盼高山之漠漠,涉惊波之漫漫;放浪形骸之外,俯仰宇宙之间。当其境与心融,时与意会,悠然而适,泰然而安。物我于是乎两忘,生死焉得而相干?……
迨夫足涉桥门,臂交群彦;撤百氏之藩篱,启六经之关键。于焉优游,于焉收敛;灵台洞虚,一尘不染。浮华尽剥,真实乃见;鼓瑟鸣琴,一回一点。气蕴春风之和,心游太古之面。其自得之乐亦无涯也。
出而观乎通达,浮埃之濛濛,游气之冥冥,俗物之茫茫,人心之胶胶,曾不足以献其一哂,而况于权炉大炽,势波滔天,宾客庆集,车马骈填!得志者洋洋,骄人于白日;失志者戚戚,伺夜而乞怜。若此,吾哀其为人也。嗟夫!富贵非乐,湖山为乐;湖山虽乐,若自得者之无愧怍哉![1](pp.275~276)
此赋作于成化二年,当时他的思想已经基本成熟。其中表达了他对于生命的体验和思考,这里的感情较少教化气味,有的只是忘情山水,归化于宇宙自然的“悠然”之趣、“自得之乐”。这里的“自得”,正是前述“鸢飞鱼跃”的极好注脚。当其处于山水之间,就忘记了自我的存在,不仅所有世俗的欲念、个人的富贵穷达无系于心,连生死大事也变得微不足道。因为心和道的契合而泯灭了我与物的界限,精神超越了形体的实在,进入虚无之境。这已经有庄子的意思了。所不同的是庄子是绝对的“忘”,绝对的“无”,连“乐”也没有。作为理学家,白沙的这种思想含有自适自娱的味道,基本上没有表现出理学教条的束缚。如前所述,这个结果是必然的,它早已经由白沙对“道”的理解所决定。这也是心学的特色。早在宋代,象山后学就已表现出疏狂的倾向。在后来的王学左派身上,它就体现的更清楚了(注:王阳明有关于乐的论述。其弟子王畿非常强调“本体”而不重功夫,王艮亦作《乐学歌》。加上其再传弟子的努力,王学最终和晚明重视情感,甚至肯定欲望的思潮汇流一处。)。
白沙心学的超越性表现得最充分的地方,则是他的生活作风。他不仅较少有关人伦纲常的言论,而且在生活中留连诗酒,纵情山水,有时甚至带有一些狂放。“风清月朗此何溪,几个神仙被酒迷。云水此身聊起倒,乾坤入眼漫高低。因过紫极闻丹诀,旋把黄金铸水提。问我何如苏内翰,夜观赤壁踏黄泥”[1](p.449)。这里表现出的是对自然风光的陶醉和自我情感的松弛舒适。我在清风朗月之中完全与自然融为一体,天地乾坤,随我所适,完全没有世俗的虑念,只须漫不经心地饮酒行乐。“涪翁指点好濂溪,老眼青天醉不迷。五老峰连湖月白,绿荷风点水烟低。无穷光霁还相接,太极图书谨自提。懒与时人谈此事,风流真个隔云泥”[1](p.449)。“独立苍茫笑此生,瘦筇几尺也扶倾。新传双屦无多售,旧滥吹竽亦小更。往往诗囊随李贺,深深酒盏寄渊明。世间未必如公足,山有飞云水有溟”[1](p.441)。从这些诗流露出的情感看,他对纵酒放歌,云水逍遥的生活充满自我欣赏。表现的是随欲所适,无可无不可的生活态度。这时候什么涵养,什么慎独,通通被抛到九霄云外。只要逍遥快活,其它一概不理。即使提到《太极图》,也不是用来参究义理,它不过是逍遥生活的点缀和道具罢了。
白沙统一诗人和儒者身份的努力也说明了这一点。他一再有意抑制作诗的冲动:“予自成化辛卯秋九月以来,绝不作诗,值兴动辄遏之。”[1](p.21)固然,诗文和心学理论比较,后者更切近士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但这绝不意味着诗文无关紧要。诗歌的现实功用系于政治教化:“明三纲,达五常,征存亡,辩得失。”[1](p.5]就此而言,诗文也能视作体道的合理途径。“先儒君子类以小技目之,然非诗之病也。彼用之而小,此用之而大,存乎人。天道不言,四时行,百物生,焉往而非诗之妙用?会而通之,一真自如。故能枢机造化,开阖万象,不离乎人伦日用而见鸢飞鱼跃之机。若是者,可以辅相皇极,可以左右六经,而教无穷。小技云乎哉?”[1](p.5)以道观之,诗歌亦包涵在道中,是道的表现方式之一。它和人伦日用一样是达到“鸢飞鱼跃”之境界的有效途径。其存在价值在于正确的用途。因此白沙试图将修身诗化,将诗人和儒者身份统一起来。他偶尔对文人表现出不屑,却又下意识地羡慕诗人的生活方式,“子美诗中圣,尧夫又别传。后来操翰者,二妙少能兼”[1](p.881)。兼有二妙即意味着能将两种身份合一,将体道诗化,情感化。在这方面邵雍恰好给他树立了榜样。邵雍“始至洛,蓬荜甕牖,不避风雨,而怡然有以自乐,人莫能窥也。富郑公、司马温公、吕申公退居洛中,为市园宅。出则乘小车,一人挽之,随意所适”[2](p.366)。其生活方式以“乐”为特色,怡然自乐就是说他能在艰苦的环境中保持身心的安泰。邵雍一生饮酒作诗、任情山水园林,号其居为“安乐窝”。朱熹或为维护道统还对他有所称赞,叶适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邵某以玩物为道,非是。孔子之门惟曾皙。此亦山人隐士所以自乐,而儒者信之,故有云淡风轻、傍花随柳之趣。”“邵某无名公传,尊己自誉,失古人为学之本意,山林玩世之异迹也。”(注:参见《宋元学案》第469、470页,此外,程伊川和高攀龙也有同样看法。“问高忠宪:‘明道许康节内圣外王之学,何以后儒论学只说程、朱?’忠宪曰:‘伊川言之矣。康节如空中楼阁,他天资高,胸中无事,日日有舞雩之趣,未免有玩世意。’”《宋元学案》第471页。)叶适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康节和白沙都在追求“闲适”的趣味,有隐居玩世的特点,而较少道学的修养。他们没有太多的约束,身心相当自由,这在两人的诗歌中皆有所传达。白沙非常推崇邵雍的诗,“诗到尧夫不论家,都随何柳傍何花”[1](p.684),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二人生活方式的相似和人生价值观的相近。他说“只看程明道、邵康节诗,真天生温厚和乐,一种好性情也。”[1](p.75)其实邵雍的诗并不好,皆因其“大雅”,其中有一种与自己的追求相合的气象,符合“鸢飞鱼跃”所蕴涵的趣味。再进一步讲,是因为两人都重视自得其乐。因而白沙诗歌更多是对自适任情之生活的描述:
所以慰我情,无非畹与田。提携众雏上,啼笑高堂前。此事如不乐,它尚何乐焉!东园集茅本,西岭烧松烟。疾书澄心胸,散满天地间。聊以悦俄顷,焉知身后年?[1](p.290)
其中有对平凡生活的满足安适之乐,也有勘破人生、名利之后的旷达以及及时行乐的思想(注:白沙诗歌中有些地方提到行乐,例如“久雨方行乐”(《雨后》),“百年未满须行乐”(《经黄道娘坟……因次其韵》)。这些表述是对人生有深刻体验之后的感情放纵。)。似乎都不是正统的儒家应该有的。“玩世”或“傍花随柳”的趣味最真切地道出白沙心学的真谛。
从上述的简单讨论,我们看到白沙把先秦儒家、理学前辈、庄子以及禅宗各种思想糅合而成一独特的心学理论:以对“自然”的强调而实行理论归宿上的超越。其心学的精髓在于使人的精神轻松,从中体悟得道的愉悦。这种理论的彻底化就是追求自我的适意。其影响通过王阳明而波及晚明士人,自得狂放的士风蔚为大观。但他自己最终没有完全脱离开理学的道德内涵,因此存在某些矛盾,而这些矛盾也是理学自身所具有的。因其从始创阶段(特别是周濂溪、程明道、邵尧夫等人)就不同程度地吸收了其它思想,存在自我超越的可能性。至白沙则通过对自我之“心”的重视而充分明朗化。因此,黄宗羲《明儒学案·师说》认为白沙学说“可谓独开门户,超然不凡。”对白沙的开创之功、超然高妙之说评价不低。但他又从理学正宗的立场批评白沙的“自然之得”过于简易,“难免欲速见小之病”[6](p.5),其间的分歧是由于理论取向的不同,而不在见小见大。
收稿日期:20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