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创新论文

论“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创新论文

论“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创新

秦小云 (桂林市临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541199)

摘要: 群众文化工作是一种以群众为主体、以文化为载体,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而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活动。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而群众文化工作也需要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时代潮流。“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是一种不同于以“线下”为主要工作模式的“线上”文化活动开展的模式,其搜索服务更便捷性、推送服务更精准、体验服务更全面。围绕人们对“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模式的信任障碍、认识障碍和技术障碍,需要从构建信任基础、消除认识偏见和保障技术安全等三个层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 “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创新路径

一、“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形式

不同于以往传统的群众文化工作形式,“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通过借助互联网及其衍生出的智能技术,旨在促进群众文化工作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趋势,实现群众文化工作的搜索服务更便捷、推送服务更精准和体验服务更完善。

(一)群众文化工作的搜索服务更便捷

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重要搜索载体,各类APP层出不穷,人们也越来越喜欢利用互联网搜索自己喜欢的文化类型和形式。也可以说,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催生了群众文化工作的转型创新,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搜索服务,形成了一种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互联网+群众文化”的创新形式。例如,各类文化馆可以通过创建“互联网+群众文化”网络化平台,将群众文化活动的所有信息在网络空间中公布,人们就可以十分便捷的在网络上搜索、获取各种群众文化工作的资讯,从而达到“足不出户而知天下”的效果,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群众文化工作的推送服务更精准

群众文化工作的实效性体现在如何提供一种满足人们需求的群众文化活动,在“需求”和“供给”均衡的同时,还需要考虑群众文化活动对全体群众的全覆盖,这就需要充分了解人们对文化活动的需求,掌握人们对文化活动的兴趣偏好。“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旨在通过建立“文化平台—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及时推送各类文化视频、文化音频、文化推文等群众文化资讯,保证了群众文化工作在“互联网+”终端平台上的实时更新,并利用后台大数据的分析平台,从而使人们能够实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工作最新的动态,为人们提供了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

(三)群众文化工作的体验服务更全面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在群众文化体验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使得人们在体验群众文化服务方面更加全面。譬如:在2015年庆祝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里,就诞生了一个网络《黄河大合唱》,那是聚集了一万人,实现了全国联网的声势浩大的大合唱1。另外,通过创建网络文化馆,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文化服务“互联网+文化平台”,使得“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既有文化信息的宣传和传递,也有文化配送平台;既有文艺作品、演出活动的展示,也有在线文艺辅导;既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推广,也有群众对文化馆各项业务的反馈2。总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群众文化工作平台,为人们提供了更加多样、全面的服务。

⑥灌溉机井达到“七有”标准,即有护井设施、有水泵、有电力配套设施、有地埋管道、有标准出水口、有机井IC卡智能控制系统、有管护人员等。

二、“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障碍

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技术给群众文化工作带来便捷、多样、高效、全面的服务之外,还对人们的思想造成了重大的冲击,衍生出一些诸如功利主义、崇洋媚外、低俗腐朽等不良的思想。在“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更加“快餐化”,人们对于文化的消费更加谨慎,尤其是“互联网+”技术衍生出的各类群众文化形式充斥着人们的眼球,也让很多功利主义者“趁火打劫”在网络上宣传一些低俗的“直播文化”或者创建一些假的网络文化产品,以骗取人们的钱财,导致人们在选择文化消费的时候对一些官方推出的群众文化的不信任。人们缺乏对互联网衍生的文化产品的信任,这是“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最核心障碍。

(一)信任障碍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群众文化工作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能够形成强大的聚合效应,但“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也存在诸多障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每个领域都争相采用“互联网+”技术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模式以及增强服务质量,因而群众文化工作运用“互联网+”思维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但事实上,人们严重缺乏对“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认识,即使是认识到了“互联网+”对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作用,但还是缺乏对“互联网+”技术在群众文化工作中的运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总之,人们对“互联网+”环境的认识偏见,成为了“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最关键的障碍。

1.田宝荣.让互联网+群众文化成为群众文化新的发展方式[J].大众文艺,2019(03):4-5.

(二)认识障碍

在煤矿区总体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设置的评价指标要能反映煤矿区开发规划—经济—环境复合系统的状态和变化特征[3]。在选择评价指标时,除了遵循科学性与系统性、政策相关性与区域发展规划符合性和可操作性等指标构建的一般原则外,还应与时空上的敏感性相结合。

(三)技术障碍

“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突破了地域和时空的限制,扩大了群众文化工作的影响力,对于群众文化工作顺应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潮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技术作为“互联网+”的核心,决定着“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发展命脉,换句话说,“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能否可持续的关键看技术是否可靠、安全。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技术的保障和创新。一是要建立有梯度的“互联网+群众文化”平台的安全指数,定期对平台进行评估、定级,以确保网络化文化平台的安全性。二是定期开展“清网行动”,严厉打击“钓鱼链接”、“低俗文化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对网络化群众文化平台进行“加密”保护。三是加强“互联网+群众文化”平台的审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信任是人与人交往最根本的前提。在“互联网+”时代,由于网络空间的快捷性和虚拟性,人们之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和不可预测,而这种不可预测性是导致群众文化工作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展遭遇信任缺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必须构建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网络空间”,“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不断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3。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强化群众文化工作在“互联网+”技术载体上的运用,培育人们的诚信观念,对失信人员设置“黑名单”,进而构建一种以信任为基础的“诚、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

三、“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创新路径

基于“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信任障碍、认识障碍和技术障碍,本文提出了消弭上述三种障碍的创新路径,即构建信任基础、消除认识偏见、保障技术安全。

(一)构建“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信任基础

通过调查运动员是否会主动性学习,即对考试成绩的关注程度、向教师请教问题的情况,可以进一步印证运动员对得学习的态度。从表2可以看出,只有不到10%的同学对考试成绩持无所谓的态度,近半数的运动员明确表明对考试成绩较为在意。表3为运动员向教师请教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运动员,即79.3%的运动员都不愿向教师请教;能够较积极地向老师请教的运动员仅占10.8%。从数据上看,两方面的态度是相悖的。不过,通过后续访谈得知,运动员因学习基础普遍相对较差,经常寻找不到问题的逻辑起点,掌握不了正确的解题思路和学习方法,以及自卑和害羞的心理,因而不愿意向教师请教问题。

(二)消除“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认识偏见

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就是进入了一个崭新的群众文化工作平台。要改变一个人对某事物的观念和认识就必须消除一个人对新鲜事物的任何顾虑和偏见。“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的关键是增强人们对“互联网+群众文化”平台的有效认识,一是要科学分配资金、丰富内容形式、加强人才建设, 加快文化惠民项目的发展, 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4。二是要提高人们对网络新鲜事物的认识、实际操作和运用能力,开展针对部分群众不懂得如何运用“互联网+群众文化”平台的培训工作。三是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创建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活动,强化邻里社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总的来说,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刺激人们的文化消费、增强人们参与“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欲望、转变人们对“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认识。

(三)保障“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的技术安全

“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工作必须要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然而,在很多时候,“互联网+文化”的形式在网络空间的推广和应用都受到技术的诟病,这种技术诟病导致了“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工作创新的难以为继。例如,某“互联网+文化”平台表面上是一个网络化的群众文化平台,但其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不法份子利用互联网的漏洞设置一些“钓鱼链接”,往往导致“好奇心”强的人们掉入“文化的陷阱”,严重影响着人们对“互联网+”时代群众文化活动的旨趣。

注释:

灵运父祖并葬始宁县,并有故宅及墅,遂移籍会稽,修营别业,傍山带江,尽幽居之美。[10](《谢灵运传》,P1754)

2.刘仁.谈互联网时代的群众文化活动[J].大众文艺,2019(10):11+49.

3.黄江.牢记嘱托 激发城市文化活力[N].北海日报,2019-05-21(003).

4.孙大志.推动文化惠民项目跨越发展[J].人民论坛,2019(14):132-133.

职业拳赛更像一个名利场,圈子的中心就是那些明星职业拳手。菲律宾拳王帕圭奥每场比赛收入1.7亿元人民币、“漂亮男孩”梅威瑟巅峰时期单场进账1.95亿元人民币。但现在谈论邹市明的钱景还为时过早。一场赛事的收入依靠门票、转播权、广告赞助和授权产品,但在中国,根据李胜的经验,除了广告赞助外,其他基本可忽略不计。“没让你给钱播比赛,已经是一件很好的事了。”

作者简介:

秦小云(1986.6- ),女,广西临桂人,本科,桂林市临桂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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