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存在建设单位因非承包人原因要求进度加快或赶工导致承包人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本文通过分析赶工措施费的基本构成与费用计算方法,合理确定赶工措施费,为项目赶工导致的费用索赔提供参考。
关键词:赶工措施费 定额工期 合同工期 实际计量法
0引言
受建设工程实施周期长,施工条件及作业环境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通常工程各阶段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受到不同程度延误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合理调整项目工期,要求承包人增加一定的投入进行工程赶工以达到工期要求。承包人对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和赶工情况下的赶工措施费可进行合理的索赔,。我国各地区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赶工措施费计算标准,赶工措施费的确定是一项技术强、经济性要求高,且又较为灵活性的工作,赶工措施费的合理性及确定方式一直都是各参与方关注的重点。
1.赶工措施费的相关定义
在广东省现行2018年各专业定额说明中,对赶工措施费的定义为:招标工期短语标准工期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开列赶工措施,招标控制价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投标人应计算赶工措施费。非招标工程,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施工图预算应计算赶工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赶工措施费按下表计算;工程结算按合同约定,合同对赶工措施费没有约定的,按表1确定。
表1
2.赶工措施费的组成
赶工措施费一般包括:(1)人工费补偿费,即赶工过程中增加人员的进出场费用和加快生产进度发生的加班补贴费用。(2)机械设备补偿费,赶工阶段加大生产需要增加的设备费用及设备停放场地的租赁费等。(3)材料费用增加费,工程量未发生变化情况下主要为周转性材料费用。赶工期间,模板、钢护筒、钢板桩材料、扣件、脚手架管等施工周转性材料增加导致的该部分费用增长。(4)其他费用,主要涵盖因赶工需要增加的临时设施增加费、专项安全生产费用及激励措施费等。
3.赶工措施费的计算
(1)实际计量法
实际计量法是按照每项工程赶工所引起的措施费用分别分析计算,然后将各项目的赶工措施费汇总,即可得到赶工措施总费用值。采用实际计量法对承包人在赶工时段内实际投入的人、材、机械进行统计,结合承包人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实际发生的费用,分析计算出赶工费用,费用构成如下:
(2)人工补偿费
人工补偿费主要考虑赶工增加人员的进出场费用和加快生产进度发生的加班补贴费用。
新增人员进退场费=增加人员数×人员的直接差旅费×2
人工补偿费=赶工时数×合同工时综合单价×人工加班工资补偿系数×功效系数
式中:需加班工时数=∑赶工天数×赶工内容完成所需工时数/合同计划工期;
合同工时综合单价=合同单价人工费/合同单价总工时数;
人工加班工资补偿系数=(节假日工资补偿系数×节假日加班工时数+工作日加班工时数×工作日工资补偿系数)/加班总工时数。
(3)机械设备补偿费
工程赶工期间,考虑增加机械设备后施工作业面存在一定的“拥挤”而出现某种程度降低功效的补偿,根据赶工产值完成情况计算机械设备的降低系数。
(监理签认的机械在场数量×实际完成的机械使用时间-投标合同中的机械台班)×机械合同单价×功效系数
(4)周转性材料增加费
赶工期间支架、模板、脚手架、工具等施工周转性材料用量增加,周转次数减少,周转利用率减低。
周转性材料费用增加=∑实际投入的各种周转性材料费用-∑按原施工进度完成合同内容所投入的各种周转性材料。
二次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约束导致发生的二次费用。一般工程所使用建材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送运到施工现场制定地方堆放。
二次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装运费费率(%)。
其中:二次转运费率等于年均二次转运费/(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的比例)。
(5)其他费用
①临时设施增加费。
由于赶工需要增加的临时办公及生产供电供水临时设施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增加费=临时设施增加量×总和单价。
②专项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行业标准,专项安全生产费用=(人工补偿费+周转性材料增加费+施工机械补偿费+临时工程费)×费率。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费率标准为1.5%。
③激励措施费。
激励措施费费率一般由工程合同或者赶工签双方约定费率。
激励措施费=(人工补偿费+周转性材料增加费+施工机械补偿费+临时工程费+专项安全生产费)×费率。
4.赶工措施费的索赔基础
赶工措施费索赔的合理性及费用的科学确定依据合同、赶工方案以及有关监理方确认单。赶工措施费索赔因注意以下3部分:
(1)工程赶工事实的确认,依据合同相关赶工条款及进度提前或提前竣工条款约定,关注项目实施中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缩减的原因和依据,依据材料包括业主、监理有关赶工要求文件、工期确认资料。
(2)对赶工工程资源进行科学对比分析,重点分析赶工前后各种资源数量和工作强度的变化,包括增加的人员数量、生产时间,周转性材料和工程量,机械设备及工具器具的数量和规格,临时生产设施内容等。
(3)赶工方案应制定各种保障措施,如优化工序方案、控制措施、合理调配赶工材料,确保质量、安全符合标准
结束语
赶工措施费补偿计算时,应兼顾现场实际与理论计划之间的相互结合,充分区分了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的责任。建设工程赶工措施费用采用工期和施工强度的理论计算法,避免了承包商因现场自身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补偿,为实际补偿提供一个理论依据。实际工程措施费可采用实际计量法,通过现场监理签认单资料为依据进行计算,保证赶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性。施工强度方法不考虑赶工阶段的工程量增加情况,在实际补偿承包商的赶工措施费应包含新增加的其他事项工程量费用(如预制场增加费用等)。
参考文献:
[1]刘越,胡恩胜.建设工程赶工措施费估算浅析[J].价值工程,2018.29:18-20.
[2]张琦.福建省市政工程工期与赶工费初探[J].福建建筑,2015.04:46-48+45.
[3]王善龙,苑玉彬.代建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和措施[J]建筑,2012.17:42-44.
论文作者:谭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2
标签:措施论文; 费用论文; 工期论文; 合同论文; 补偿费论文; 工时论文; 承包人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