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道德的美德的基本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德论文,道德论文,卓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869(2015)04-0016-11 伦理学讨论两个问题:道德和美德。对道德问题的讨论,是为达成一种道德共识,构建起伦理的共守原则与规范;对美德问题的讨论,是要达成一种美德共识,构建起伦理的个性修为路径与方法。本文尝试讨论美德的基本问题,意在于达成一种共识。 一、美德·品德·善恶 C.斯旺顿在《美德伦理学:一种多元论观点》中认为:“一项美德是一种好品质,更具体地说,是以极好极善良的方法对某方面的条款做出反应或承认的意向。”[1](P77)美德不仅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行为方式。要辨别这种品质和行为方式,需要厘清美德与德性、善恶的关系。 (一)美德与道德 讨论美德,首先涉及美德与道德的关系。其基本判断是:道德是美德的基础,美德是道德的提升。此一判断要获得确信,需解决“道德作为美德的基础何以可能?”解答此一问题,有如下四个理由: 第一,人性的理由。道德构成美德的基础,有其人性的要求。 人性即是个体以自身之力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生命朝向,这一生命朝向的生存化表达就是生、利、爱,具体地讲,就是生己与生他、利己与利他、爱己与爱他的对立统一。在生、利、爱的人性结构中,其生己、利己、爱己是根本的人性要求,但由于人是他者性的,其生存在群中的现实要求每个人生己、利己、爱己的行为都必须有限度、有节制,这就形成道德。道德就是讲有节制有限度地生、利、爱,生己、利己、爱己时不要伤害他者,更要考虑使与己相关的他人也能生、有利、能爱。所以,道德讲权责对等,讲己他两利。人虽然是个体,却需要群体性存在,求群、适群、合群成为其生、利、爱的必须方式,因而,人的生己、利己、爱己必须考虑生他、利他、爱他。生他、利他、爱他的人性要求落实在实际生活过程中可表现为两个方式:一种方式是为他利己,即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来实现自我的正当利益。另一种方式是舍己利他,即舍弃自己当得或已有的利益而增益于他人。前一种生他、利他、爱他的方式,是道德的方式;后一种生他、利他、爱他的方式,是美德方式。所以,美德是人基于生他、利他、爱他的人性要求而采取舍弃自己的利益来增益他人的伦理方式。由于生他、利他、爱他的人性要求是建立在生己、利己、爱己的人性要求基础上的,所以美德也是以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经验的理由。人是一个资源滋养的个体生命,人因生而活、为活而生且生生不息的大前提,是他必须有使其生、活并生生不息地生、活下去的资源条件、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在,更谈不上更好地生存。所以,人必须利己。并且,在原初状态或者说发生学意义上,人必须先利己后利人。利己,必须讲道德;利人,就是讲美德。先利己后利人的生活经验模式,构成了道德始终是美德的基础。 “先利己后利人”的生活经验,揭示一个基本的生存事实:人只有在具备了能够利人条件的基础上才可纯粹地利人。所谓“纯粹地利人”,是指与“利己地利人”或“利人地利己”不同:利己地利人,是指为己利他,即在实现自己的当得利益的同时也给予自己利益追求行为相关的他人带来利益。利人地利己,是指以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同时实现自己的利益,更具体地讲,就是通过帮助他人实现其当得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纯粹地利人”是指以利他为动机并以利他为目的,并且往往是以放弃当得的自我利益或舍弃已有的自我利益的方式来使他人受益。 纯粹地利人,就是美德。纯粹地利人,总是以无私奉献或自我牺牲为表现方式。这就要求纯粹利人的人,必须有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的条件。比如,你的一个朋友失恋或者失职了,心中郁结、难以排解,你放弃难得的一天休息时间,去陪伴他给他消解心事郁结,其前提是你必须有休息时间。如果没有休息时间,哪怕你再惦记你朋友的糟糕状况,你也不能不负责任地离开工作岗位去陪伴朋友。 总之,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人要行美德,都要先具备相应的条件,没有具备相应的条件,哪怕想行美德,最终也是无法产生行美德的作为的。在更抽象的意义上,以无私奉献或自我牺牲的方式行美德,还必以人自身存在的利益需求得到保障为前提。因而,利己的人性要求决定了道德是基本的,美德是对道德的提升方式。 第三,超理性的理由。伦理讲一种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充满了利害取向。道德和美德是在一种具体的人际关系中对其利害取向进行权衡与选择的两种不同方式:道德即是通过其利害权衡而选择利己不损他或利己也利他(包括为己利他或利他为己),以此观之,道德的权衡和选择是理智的或理性的。美德却是通过其利害权衡而选择损己利他或舍己利他:前者是以损害自己的利益的方式来有利于他者,后者是以舍弃将得利益的方式来有利于他者。以此观之,美德却是超理智或超理性的,它往往凭借个性化的直观,或个性化的经验直观,或个性化的超验直观,或个性化的先验直观。 第四,主体性的理由。道德是把人从动物本能冲动和文化的盲目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人。所以,道德使人获得人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美德却是以此而起步,将人从道德的阶梯上提升起来,使之成为大人。所以,美德是使人获得大人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对任何人来讲,从动物到人、从人到大人,这原本就是阶梯。所以,道德是美德的基础,美德是道德的提升。 (二)美德与品德 道德是美德的基础,其基础何以显现?美德是道德的提升?其提升以什么为前提?思考这两个问题,需要考察道德对人的作用与影响。 客观地讲,道德的实现,始终要以个体作为的方式而展开。从这个角度看,道德始终是个体性的。个体实行道德,需要两个条件:即知德和行德。所谓知德,就是对存在、生存、行动及其展开中的利害、得失、权责、爱恨的理性认知,并通过这种认知而成为具有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行动力的行德主体,即成为有道德作为能力的个体生活者。所谓行德,就是以其独立的道德判断力去权衡生活的利害取向,并以担责的方式追求合法期待的利益和配享道德应得的自由。概括地讲,道德是通过知德和行德共同实现的:只有当一个人具有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行动力并运用它去践行时,道德才会发生。 道德是一种尺度,一种准则,一种行动的依据,它需要艰苦的知德积累才能形成,知德积累的过程就是个体的认知和修养的过程。所以,道德首先源于个人的认知和修养。但道德同时也是一种行动方式,一种行动方法,一种行动结果及这种结果所产生的某种积极的、鼓动人心的效果。从这个角度看,道德需要人的践行、作为、实做。 无论是从知的角度讲,还是从行的角度论,道德形成之于个体来讲,它总是在每个人身上经历非意愿到意愿、非自觉到自觉的这样一个生成性过程。并且,在这个过程的原初阶段,人的知德是被动的,人的行德更是被迫的,这可以从小孩子学习礼仪、规矩中看到这一点。因而,在人之为人的成长过程中,道德他律构成了知德和行德的基本特征。道德他律就是强制:道德始终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的方式不仅仅是舆论、谴责,而且也包括了惩罚,比如对孩子的肉体性惩罚,对成人的经济惩罚等等,都作为违反道德的惩罚方式,而正是这些惩罚方式与舆论的综合性运用,才构成了人的道德他律。 道德何以需要他律?人为什么在原初阶段对道德具有一种非愿意性排斥?这是因为人的个体生命性和个体生命对资源的需要性所形成的自利诉求。人的自利诉求是无限度性的,道德在本质上却是限制人的这种无限度的自利诉求的,所以,道德构成了对人的无限度的自利诉求的剥夺性:相对渴望自在自由地存在和生活的个体来讲,道德始终是一种恶,一种限制,一种不自由。但相对群体、社会、自然、环境来讲,或者相对群性生存的个人来讲,其合法期待的自利诉求要能得到根本的保障,则必须节制和限度。但对具体的个人来讲,因其自由的自利诉求,却总是本能地抵制或抗拒道德,所以,道德必须他律,并且道德必须伴随强制性和惩戒性。 道德虽然剥夺了人的无限度的自利诉求,使人倍感求利的限制性和不自由性,但另一方面,道德却又给人的合法期待的自利诉求提供了普遍平等的社会平台,也为人提供了实现合法期待的自利诉求的保障。因而,人们又在原初的不情愿状态下接受限制、接受规范,久而久之,这种非意愿性的被动接受逐渐变成了意愿性的主动要求和积极作为。人们对道德的看待和实践一旦从非意愿性转向意愿性、从被动性接纳转向主动性作为,道德就变成了自律。所以,相对个体来讲,道德他律是个人在利害取舍面前被动接受道德的体现,它出现在人成为人的初级阶段;道德自律是个人在利害取舍面前主动作为道德的体现,它出现在人成为人的成熟阶段。 对个体来讲,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这是人生的一个过程,并且这种过程对每个人来讲都是必须经历的。但对社会来讲,道德他律和道德自律始终交织展开,互为促进。因为社会是由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修养和教养的人组成。所以,任何一个社会既需要普遍的道德他律,更无处不体现普遍性的道德自律。 人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这是其知德和行德从非愿意性、被动性甚至被迫性向自主意愿性和积极作为方向转换生成的过程。这个过程所凝结成的成果,就是个人的品德和习惯的真正形成。换言之,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道德自律能力的内在标志,是他具备了成熟的品德;其获得道德自律能力的外在标志,是拥有了道德习惯,即凡事遵循道德规范、凡事行道德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道德是美德的基础,是指美德必以品德和习惯为基础;美德是对道德的提升,是指美德必须超越品德和习惯而达个性自由地作为和生活。美德超越品德的内在呈现,就是涵养德性;美德超越习惯的外在体现,就是尽性地作为。 图1 道德向美德生成的主体性条件 由图1可知,品德既是道德的内在成果,也是美德的内在土壤;既是道德达向行为自律的内在动力,也是人涵养德性的逻辑起点,更是人践行个性自由的内在动力。 品德是衔接道德与美德的中介,是道德自律的凝聚形态和美德自励的动力因素。品德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双重功能,是因为品德本身的内在规定。 品德的内在规定是道德人格。人的品德形成的实质,就是他作为一个道德主体的道德人格的完整形成。或者说,一个人从道德他律达向道德自律的生活历程,意味着他的道德人格的完整形成;一个人的道德人格的完整形成,则意味着他在事实上成为了一个自觉且自由的道德主体。当他成为一个自觉且自由的道德主体时,他就具有了超越道德、涵养德性并个性自由地追求美德作为的现实条件和可能性。 为什么一个人的道德人格的完整形成,就是拥有其道德自律的品德、并具备了行美德的主体条件和可能性呢?这是因为道德人格生成的土壤是心灵自由,它以天赋的生生朝向冲动(气质和情绪)为动力、以对世界和人的基本看待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态度为内稳器、以独立平等的存在的尊严为基本导向、以健全和开朗的性格为自为规范、以体现生生不息张力诉求的个性为呈现方式。 图2 道德人格的内在生成 (三)美德与善恶 道德与法律一样,在本质上是一种恶,因为道德与法律一样,都是对人的欲望、需求以及这种欲望、需求的实质内容即利益的限制,甚至是取消或剥夺。但道德又是善的,因为道德是损其过度而补其不足,所以道德是以其小恶而成全其普遍的善。美德却与此相反:美德在本质上是善的,它与恶没有关系。因为人世间的一切形式和内容的恶,都与欲望、需求、利益相关,具体地讲,就是个人对欲望的膨胀、对需求的无度、对利益谋取的非公正性等等行为,造成了恶。美德恰恰与此三者无关,因为美德既不膨胀个人欲望,也不放大个人需求而使其无度化,更不谋取非公正的利益。与此相反,美德是以自我抑制(甚至泯灭)欲望、消除需求、放弃或牺牲实在利益的方式而增进他者的利益。所以,美德是善,而且是大善或至善,它本身与恶无关。 将美德与恶挂勾,由两个因素促成。首先是认知。由于道德美德不分的伦理认知传统,使人们往往在主观想象的观念上把美德与恶联系起来。比如,人们将苏格拉底的“德性与关于善恶的知识同一”思想[2](P52),混淆为美德与善恶同一:德性是美德的内在形态,它是通过涵养而生成。涵养德性仍然是知德的方式。知德就是对善恶的认知,就是对有关于善恶认知所形成的知识的系统理解和掌握,就是在系统理解和掌握善恶知识的过程中,学会和具备辨别善恶的能力。所以行美德,必有知善恶的能力。以此来看苏格拉底此论,应该是对的。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德性就是善恶,更不能说美德与善恶同一,因为知善恶的能力,恰恰是人们能够区分善恶、并杜绝恶而行美德的主体前提。 当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美德是避免道德堕落的方式。这种观点的潜在意蕴是:美德与恶相关。保罗·J.查拉就持这种观点,他在界定美德时指出:“美德是存在于品质和行为中的善与应当的道德准则,这些准则引导个人追求道德完善而避免道德堕落。”[3](P912)保罗·J.查拉此论本身体现两个错误:首先,他把美德看成是一种道德准则,这是将美德混淆为道德的做法。美德不是道德,道德需要用“应当”去衡量,美德作为对道德的卓越方式,它与“应当”没有关系。其次,在混淆美德与道德的基础上,他将美德看成是避免道德堕落的方式,在实际上,美德与道德堕落毫无关系,因为美德是对道德的卓越,即以道德为土壤和起点的超越方式,而对道德堕落的避免,实际上是保持道德。因而,保罗·J.查拉将美德看成是对道德堕落的避免,实际上是将美德降格为道德,因为避免道德堕落是道德行为,美德却是在道德基础上的向上的至善行为。 从根本上讲,美德不仅在本质上是善,而且是至善。至善的美德,一旦通过具体的人去践行时,可能因为其它原因或践行者本身的原因,而使他产生了恶的结果,这是践行美德的主体出了问题。践行主体避免行美德时出现恶的情况的基本方法有四:一是在行美德之前,看所施的美德行为的接受对象,是否适合于接受其美德恩惠,如果不适合,你要向其施与之,你的美德行为就是在行恶。比如,以乞讨方式来行骗钱财的“乞丐”,你就要对他慎重辨别,发现他是行骗者,就捂紧自己的钱袋;如果你慷慨解囊,那就是在行恶,因为你助长了行骗和不劳而获。二是行使美德时,要根据环境、条件、对象而慎重施行美德的途径、方式、方法。如果方式、方法不对,也可能会把好事办成坏事,将美德变成恶行。三是行美德必须要具备自身的条件,这个能够行美德的自身条件必须是合法合德的,如果这个行美德的自身条件本身是非法的和不道德、反道德的,你所行使的美德肯定具有恶的性质和取向。比如,采取偷盗或抢劫的方式来救济朋友或邻居,就属于这类情况。其四,行美德不应有求回报的想法或念头,一旦有这种想法和念头,一旦其美德行为施与之后没有达到其预想的目的,就有可能将美德行为演变成恶行。 二、美德的自身要求 (一)美德的内在生成 美德以道德为基础,实质上是以品德和道德习惯为基础,是对品德和习惯的卓越。对品德的卓越,就是涵养德性;对习惯的卓越,就是尽性地践行。尽性地践行,这是美德的行为敞开;涵养德性,这是美德的内在生成。 “德性”概念,是一个中西共有的概念。在中国,“德性”一词最早见于《礼记·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郑玄将其注释为“性至诚”;孔颖达疏“君子尊德性”乃“谓君子贤人尊敬此圣人道德之性,自然至诚也”。这是一种基于道德美德无区别的感觉经验认知,因为在实际上,“德性”之“德”并不是“道德”;“德性”之“性”,也不是“自然至诚之性”。德性是指一种卓越的品德。在英语中,“德性”一词是virtue,源于拉丁文Vir,本义为“力量”、“勇气”或“能力”,也有获得、占有某种好东西的意思,后引申为事物之完善、良好、优秀的状态。表述“德性”的希腊词是arete,英文中没有任何概念与之确切相匹配,所以这个概念“arete”的传统译法“virtue”(德性或美德),经常被“excellence”(卓越或杰出)所取代。所以,人们习惯于将arete译为excellence,意即卓越或出色。[2](P305)在古希腊,arete不仅指人的卓越或道德德性,也指任何东西在履行它的本质功能中的超越。比如在切割上的超越是刀子的德性,在观看上的超越是眼睛的德性。在伦理领域,古希腊人所认定的德性包括勇敢、节制、虔敬、正义和智慧,但对于这些德性有着冲突性的信念。苏格拉底就是为消除这种种德性的冲突信念,而致以终身的努力来澄清这些德性的意义,并由此庄重地提出德性就是知识。后来者柏拉图理念论的一个主要方面就在于为德性确立起形而上学的基础,并确定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的道路。[4](P1059)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对“德性”做了更深入的考察,并赋予“德性”以更具体的内涵:“我们的德性既非生而固有,也非反乎本性,而是在我们本性的基础上后天获得并通过习惯而达于完美。”[5](P21)“德性就是习惯”[5](P28),“总而言之,德性形成于相同的现实活动”。[5](P227)“德性因而是一种决定状态,是一种相对我们的中道,是为理性所界定,即参照那据此明智的人能够界定它的理性。它是两恶——一个是过度,一个是不足之间的中道。”[6](P37)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是后天育成的;并且,其后天育成的德性,是顺其本性而展开并通过习惯而获得完美;所以德性是一种完美,这种完美虽然是通过习惯来显现,但使其完美的内在规定性却是中道,即既不过度也无不足。但对于人来讲,其中道的生成构建却需要理性的涵养。 亚里士多德的这一德性育成论思路,虽然为我们理解美德的内在生成打开了视野,但还需要对其做如下四个方面的认知澄清,才可正确前行: 首先,习惯的强化与德性的涵养并无直接的关联,而且,强化习惯往往并不能起到涵养德性的作用,因为美德张扬的是个性自由,在践行上追求的是尽性,而习惯却往往与张扬个性的尽性不尽协调。 其次,习惯是道德自律的行动呈现方式,涵养德性是一种内在的心灵、情感、精神、意志活动,它既需要品德的奠基,更需要品德的提升。因而,涵养德性的重心是品德的提升与完善。品德的内在规定是人格,完整的人格是品德生成的内在标志;涵养德性以品德为基础,其实质是构建完美的人格。所以,美德的内在基石是品德,美德的内在本质是完美人格。生成构建完美人格的基本方式是涵养德性。换言之,涵养德性的内在功夫,是完善和提升品德,完美人格。因为只有完美人格,其所发动的美德行动才可达于尽性,实现个性张扬的自由。 其三,涵养德性当然需要理性的引导,但却更需要活泼的心灵、盈溢的精神、纯粹的情感和诗意盎然的理想与浪漫。所以,涵养德性的根本努力不是发展理性,而是如何更大程度地释放充盈于生命之中的心商智慧和情商潜力。 其四,道德求利,所以需讲究利害权衡,因而,中道是行道德的必备方法。以此来看构建道德的功利论方法,在其本质上是中道方法。所以,训练人的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行动的能力,必须充分运用中道方法,或者说必须训练人的中道方法能力。相反,美德不仅不求利,而且是放弃当得之利或牺牲已得之利来追求性情亮丽和个性自由,所以美德恰恰违反中道:美德必须超越中道而达于尽性践行。从根本上讲,探求美德的道义论方法在其本质上不是中道方法,而是乐道方法,即心灵的愉悦与快乐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对中道的突破和超越,以达其逾度,方能生乐、方能在无度的乐中实现乐道。所以,乐道方法才构成涵养德性的根本方法。 涵养德性的乐道方法,就是心灵开启升华法、精神整体提升法和情感纯化净化法。升华心灵,就是强健自由意志,活泼灵魂,激发和昂扬生命激情,使整个心灵充盈,始终处于一种善美的空灵状态和生气活泼状态。提升精神,就是活络观念、灵动思想、充盈智慧,使其视野开阔、体认高远、胸襟博大。纯化净化情感,就是排除利欲、情欲、权欲、性欲的污染,去尽实利或势利杂质,使情感清澄无尘,流动舒卷,生机勃勃。 运用乐道方法涵养德性,其主攻方向是强化修养和教养。前者的功夫所在是阅读,通过阅读而开阔视野、提升认知、形成思想、探索方法;后者的实质努力是完善品德、完美人格。其具体的任务有三: 一是强化和提升为人处事的至诚心和做人的尊严感。为人处事的至诚心才铸造做人的尊严感,因为为人处事的至诚心的实质,是使自我之心柔热,即柔和热腾。当人处事柔热时,才至诚,唯当为人处事柔热至诚时,人才在他人心中立起来,一个人在他人的心中立起来,就是这个人的尊严,所以,人的尊严生成于他自己的柔热至诚之德性。从这个角度看,一个人要自我训练其柔热至诚之心,铸造尊严感,不需要做大事,只需要从小事做起,以身心投入的方式去做好当做和必做的每一件小事。这需要着眼于“三个善待”,努力于“三个一点”:即平等地善待自己、努力把自己成就为完美的人;平等地善待他人,努力使他人成为完善的人;平等地善待生命,努力使生命成为完整的生命。以此三善待为指南,在日常生活中努力于践行“三个一点”,即以己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关爱,以己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帮助,以己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快乐。 二是强健身心、完美性格。强健身心,就是持之以恒地锻炼身体、陶冶心灵、磨砺意志,训练勇敢、恒心、毅力、顽强和坚韧力、耐挫力、受压力;完美性格,就是自我培养活泼、开朗、健谈、敏捷、灵动、空阔、空灵之情感品格、思维品格、认知品格和关联、想象、整合、聪慧、创意等精神品格。 三是舒展性情、完美个性。舒展性情,就是探索不断完善而充满个性的高雅、优雅的性情生活方式;完美个性,就是使自己生活行动、处事方式、学习和工作都充满创意性的个性色彩,呈现出只有自己的行动风格、方法风格。 (二)美德的践行方式 美德的内在生成就是涵养德性,美德的外化张扬,就是性情生活、个性自由。 性情生活有三:一是讲求为人不虚假、不虚伪,真实、真诚、诚实,这就是惟心待人。惟心待人,就是柔热待人和至诚待人。二是做事不张扬、不浮夸、不炫耀、脚踏实地、尽其本分、尽其本性,这就是惟心待事。惟心待事,就是以生命投入方式去做该做和必做之事,以力求做得有创意、做得最好、做得自我快乐、做出人人称道。三是以赤裸的生命投入方式生活,这叫做惟心待己。因为生活永远是自己的,生命也永远是自己的,以自己的生命去经营自己的生活,这就是真性情的生活。 个性自由就是摆脱各种羁绊的自由。人的羁绊来源于多方面的内容,但可归纳为主要的三个方面,即心灵性羁绊、精神性羁绊和利欲性羁绊。心灵性羁绊主要源于自由意志的羸弱、灵魂的暧昧、生命激情的萎缩困顿;但形成这种心灵状况的最终根源,却是人从根本上缺乏心灵的自我觉悟。这种缺乏恰恰因为精神的羁绊。精神性的羁绊主要源于认知的封闭、观念的陈旧或保守、思想的贫乏、视野的狭窄、见识的平庸,其最终根源却是自我愚狂,即无知之愚昧和不知之狂妄,形成如上精神性羁绊,而这种精神性羁绊恰恰构成了心灵贫乏的主要原因,因为心灵的自我觉悟,是需要开慧,开慧必以求知为启动力的。当一个人处于愚狂状态,以不知和无知为荣时,往往会为利欲所掳掠,因而,利欲性羁绊成为其基本的状貌。利欲性的羁绊,主要是指情欲羁绊、权欲羁绊和利害羁绊。这三个方面的利欲性羁绊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是利欲的无度所导致的羁绊;另一种是利欲的严重不足所导致的羁绊。个性自由的前提是必须有能力并且真实地摆脱其如上各种利欲性羁绊,追求一种心灵个性、精神个性、情感个性和行动个性的整体自由。 另一方面,个性自由并不是指获得个性和表现个性的自由,它的本质却是创意,即个性自由是个性创意和创意个性的自由,即以某种创意的方式来实现心灵、精神、情感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既是自我的实现方式,也是自我的卓越方式。 践行美德的基本方式有两种: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而这两种美德方式所需要付出的己利是不同的,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无私奉献所付出的己利是当得而未得的己利,通过无偿劳动的方式放弃了。与此不同,自我牺牲的实质标志,是践行美德的人必须以牺牲自己已得的合法利益来帮助他者,所以,自我牺牲讲的是牺牲自己的已有合法利益。当然,自我牺牲有一种极端形式,这就是自我牺牲生命,但这种极端的自我牺牲方式只有在特殊的境遇中发生,才可称得上是美德。牺牲生命这种极端的自我牺牲方式,既可能是美德的,也可能是道德的。区分和衡量它们的因素有三:第一,作为美德的自我牺牲生命的情境一定是自发性;第二,作为美德的自我牺牲生命一定是自求的,而不是外力强求和规定的;第三,作为美德的自我牺牲生命一定是纯粹义务的,而不是责任的。 其次,无私奉献总是采用一种非害己的方式去利他,与此相反,自我牺牲总是以一种害己的方式去利他。这种损害自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牺牲自己的已有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友谊、名誉、尊严等精神性、情感性、心灵性利益;另一种是牺牲自己生命。 其三,在践行美德的两种方式中,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都是两种日常化的美德行动方式。但在性质上,自我牺牲比无私奉献更强,因而其伦理价值更高。因为无私奉献是不要当得利益,放弃当得利益;自我牺牲却是损害已得的合法利益。所以,自我牺牲的美德作为比无私奉献的美德作为要求更高,这是它的伦理价值要高于无私奉献的根本理由。 无私奉献,就是尽义务,不讲得失,不讲报酬。但这种尽义务的无私奉献行为,也有其自身的特征要求:首先,这种尽义务的想法和行为必须是自主要求,而不是被安排的。被安排的义务,不是无私奉献,而是强迫性奉献。其次,其行为必须有自我损失,这种自我损失可能是物质性的内容,也可能是精神性的内容,还可能是时间、精力等等方面的内容。如果没有自我损失,那就不是无私奉献,而是完全利他行为类型。完全利他与无私奉献有三个方面的共同规范要求:第一,其行为目的与手段相统一;第二,其行为动机必须应当、手段必须正当,且行为目的和结果必须正义;第三,其行为不损害与此行为相关者的利益。但完全利他与无私奉献的根本区别在于:完全利他行为不损害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却要损害自我利益。比如过往行人不慎跌倒了,扶他一把,开车将徒步的行人载上一程等等行为就是完全利他行为。而这类完全利他行为一旦涉及自我利益损害时,它就成为无私奉献行为了。无私奉献行为是指在为他者谋求利益的过程中,主动放弃自己本该谋求到或本可谋求到的一份该谋的利益,即放弃了为自己谋求利益的机会和可能谋求到的利益而专一地考虑他人利益的行为,就是无私奉献,所以,无私奉献始终伴随着一种具体的利益损失,但这种损失的“利益”却并不是既成的利益,而是可能的未成的或者说不确定性的利益,将得的或可得的利益,它只能叫利益“损失”而不能称之为利益“损害”。如果这种损失的利益是确定性的和已然的利益,那就是一种自我利益“损害”,这种自我利益损害行为就是自我牺牲行为。 自我牺牲是一种崇高的伦理行为方式,它具有六个方面的规定性:第一,必须是目的利他并且手段害己。第二,其利他的行为必须应当,并且害己的手段必须正当。第三,其行为所达及的最终结果必须正义。第四,只有在自我利益与他者利益发生冲突不能两全、并必须以牺牲一方的利益为代价的生存处境中发生的行为,才是真实意义的自我牺牲行为。第五,当个人利益与他者利益发生冲突不能两全而又必须通过牺牲一方利益来作为解决的唯一办法与途径时,必须要具有可选择性,如果不具有可选择性,比如是由某种外部力量强制必须由个人来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么同样不是自我牺牲,而是规定牺牲或者说任务牺牲。客观论之,所有形式的自主选择的自我牺牲,是美德行为;一切形式的规定牺牲或任务牺牲,只能属于道德行为。第六,在这样一种特定的处境下,对个人来讲,其利益(个人利益和他者利益)选择的主体必须是牺牲者本人,并且选择的命运虽然体现了被动性、被迫性,但其选择行为却必须是主动和自主,否则,也不是自我牺牲。 自我牺牲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物质利益的抛弃,大到生命的奉献。但根据其牺牲的利益程度,自我牺牲可以归纳为两种具体的形式:一是轰轰烈烈的自我牺牲行为,这种自我牺牲行为往往是以生命的付出为标志,并且这种自我牺牲所带来的社会效果是榜样与崇敬。二是日常化的自我牺牲行为,这种自我牺牲行为多表现为对自我物质利益、资产、地位、身份以至权力的付出为标志。 (三)美德的动力机制 道德的动力机制是利益谋求和利益保障,美德却是放弃或牺牲利益的行为。那么,美德的动力机制是什么呢?其回答仍然是利益和自由。 表面看,美德的动力机制和道德的动力机制没有区别,但实际上有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道德是谋求利益而实现利益,遵循的是目的的合目的性,具体地讲,就是合法期待的利益和道德应得的自由。合法期待,这就是道德行为的目的性,将合法期待的利益予以实现,这就是道德应得。道德应得的利益的抽象表达,就是自由。因而,道德的动力机制是目的性的实际利益(包括物质性或非物质性的)和合目的性的利益的有机统一,这个有机统一的体现形态就是自由。这种自由是由所获得的实际利益本身所规定的,即道德所得的自由的性质、范畴就是其合法期待的利益的性质和范围。 与此不同,美德是放弃或牺牲利益而创造利益,其所遵循的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具体地讲,就是舍利执爱与个性自由。舍利,不仅讲无目的性,而且指自我损害利益或自我牺牲利益,这种自我损害或自我牺牲的利益可能是物质性的,也可能是非物质性的。但不管是哪种性质内容的利益,都必须以自主自为的放弃或牺牲为前提。执爱,讲的就是合目的性,合目的性的内容就是爱,并且因爱而得。因爱而得到的东西,即是个性自由。美德所得的这种自由是由爱所规定,爱的性质、爱的广度、爱的深度,就是其自由的性质、自由的广度和自由的深度。但无论其爱与自由的性质如何、广度如何和深度如何,这种因爱而得的自由都必须张扬个性、亮丽性情。因而,美德的利益和自由都是非物质的利益和自由,都是心灵化、人格化和精神化的利益和自由。 概括地讲,启动道德作为的动力机制是利益和自由,这种利益主要是物质性的利益,或者说是以物质利益为主导的利益;这种自由是以物质利益为主导的利益所规定的自由。启动美德作为的动力机制虽然也是利益和自由,但这种利益却是非物质性的利益,并且所得到的这种自由也是非物质性的自由。所以,道德所得的利益和自由,其所蕴含的是“从有到有”模式,体现的是“从实现到享有”,即实现预期的物质性利益到享有此一物质性利益所规定的自由。美德所得的利益和自由,其所蕴含的是“从无到有”模式,体现的是“从舍弃到创造”,即舍弃物质利益而创造心灵、情感、精神利益。 由于如上的区别,道德不仅需要他律,更需要自律。对任何个体来讲,其道德生活、道德作为、道德人生,都需要从他律走向自律,并以他律为原动力推动合法期待与道德应得。与此不同,美德却不需要他律,它是以自律为起步而指向自律。对个体讲,要行美德,有美德作为并创造一种日常化的美德生活和人生,必须启动道德的自律以强化品德,在此基础上自我激励。所以,自律构成美德的原动力。只有当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启动自律的力量,才可发动舍利执爱的美德行动并创造性地实现个性自由。 所谓自律,就是自我勉励、自我鼓励、自我奖励。 自我勉励就是自己为自己设定人生方向,自己为自己确立生活目标,自己为自己选择展开其人生方向、实现其生活目标的行动方式和方法。自我勉励所遵循的根本法则是“取法上上”的法则,即人生方向要正确,生活目标要高远,生活视野要廓大,行动方式和方法要具有开放性和整合性功能。 自我鼓励就是自我鼓动实行。自我鼓动实行涉及到视野、境界和方法的问题:第一,凡事都必主动,具体地讲,凡事必以做为先;第二,做事必注以柔热至诚之心,必倾以柔热至诚之情;第三,所做之事必求最佳创意效果。 自我奖励就是当自己实行得好,干出了成绩,有了进步,哪怕这种成绩或进步微乎其微,自己也要特别看重它、珍惜它,因为任何微小的进步和成绩,都是自己实干得来,都融进了自己的智慧、热情,都投入了自己的生命和劳动,都值得珍惜和尊重。更重要的是,每一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和进步,都是人生积累的必不可少的因子,人生的成就和辉煌都是来源于这些微不足道的成功的小事和细节的层层累积。所以,面对每天的努力所创造出来的每一点成绩、每一分进步,都应该自我表彰、自我奖励。自我表彰、自我奖励的方式很多,方法很丰富,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感受而选择。使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经常得到满足,这是自我进步和前进的巨大内在动力,亦是平常的人生生活美德不断的真正力量之源。 三、美德方法论 (一)美德方法原理 美德是对道德的超越。美德对道德的卓越,对内指向德性,是对德性的卓越;对外指向习惯,是对习惯的卓越。由此两个方面的规定,美德无论是向内还是向外,都必须指向对道德的超越,这种超越体现在美德方法上,无论是认知方法还是践行方法,都必须体现自我卓越性。所以,美德方法原理实际上是自我卓越原理。 美德方法的自我卓越原理由三大具体原理构成:一是主体论原理,即美德方法的生成与运用,必须是自主、自觉、自为的。二是个性化原理,这是它与道德方法生成和运用的根本区别,道德方法的生成与运用始终体现共性取向,美德方法的生成和运用必须是个性化的,并体现个性风采和个性风格。三是自我超拔原理,美德必须追求自我超拔,因而,自我超拔构成美德方法原理的本质规定。 在美德方法原理构成中,主体论原理是其动力学原理;个性化原理是其价值论原理;自我超拔原理却是其目标原理。但以主体论、个性化和自我超拔三者为基本内容的美德方法原理,其自我生成构建的最终依据却是人性论,即以其自身之力而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的生生不息的生命朝向,构成了美德方法原理生成的原动力,因为这一生生不息的人性朝向本身蕴含着主体性、个性化和自我超拔诉求。 生生不息的人性朝向,从两个方面展开而构成美德方法原理的原动力:一是趋害避利;二是避乐求苦。趋害避利,这是以对实际的利益的取舍为动力生成构建美德方法,具体地讲,就是以舍弃自我利益、以害己的方式去推动他人实现自身利益,或帮助他人实现更大的自我利益。二是避乐求苦,这是以对真实情感的取舍为动力生成构建美德方法,即将痛苦的情感留给自己,将快乐的情感赠予他人,或者说以主动让自己承受痛苦的情感的方式使他人获得或享受快乐的情感。 美德方法原理实际上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生成和运用美德方法的基本原理,即主体论原理、个性化原理和自我超拔原理;二是美德方法原理生成和运用的原动力探讨,这就是生生不息的人性论,它通过趋害避利和避乐求苦这两种方式而得到展开;三是以避乐求苦的人性为动力,以主体论、个性化、自我超拔为基本内容的自我卓越原理规范下的美德方法,这就是道义论方法。 (二)道义论方法的运用 美德方法就是道义论方法。道义论方法就是乐道方法。 道义论方法是与功利论方法相对的一种伦理学方法,它从整体上体现如下特征和行为规范要求:第一,道义论方法追求他者幸福,并通过他者幸福来实现自我幸福,即他者的幸福构成自我幸福的前提。第二,道义论方法以主体论原理、个性化原理和自我超拔原理为规范,其实施行动以舍利执爱和个性自由为基本诉求。第三,道义论方法的行为实施展开为两种方式,这就是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第四,道义论方法实施所达及的最终效果,是通过亮丽性情、实现个性自由来达到心神安泰之生活境界,所以道义论方法在本质上是乐道方法。 道义论方法达向实施领域,则生成构建起两个具体的操作方法,即自励助他方法和个性作为方法。 自励助他方法是道义论的基本方法。这一方法的运用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方法运用的主体动力功能;二是方法运用的客观效果。 自励助他方法得以运用的主体动力功能的发挥,当然在于其方法运用的主体具有自主、自觉、自为的愿望、冲动和要求,但其根本却不在这里,而在于其方法运用者如何自我发现、自我激励、自我鼓动、自我勉励去实行,以生命投入的方式实现并力求达到最佳的效果。 自励助他方法的运用,自励才是动力。 自励助他的前提却是自己站立为大人。人要站立为大人,需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告别依赖,训练独立为大人的大视野、大胸襟、大气魄;二是凡事积极主动,竭尽全力,用心专一;三是抬头挺胸,既以柔热至诚之心经营日常生活,又能以柔热至诚之情关心社会、敬畏生命、关爱他人。 自励助他的内在源泉是高水平地承认自己。每个人身上都有其未被开发和挖掘的内在能量。从身体角度看,这种内在能量就是免疫力和自愈力;从心理、情感方面讲,这种内在能量就是自化力和自纯力;从意志、品格和生命角度观,这种内在能量却是自张(张扬、扩张)力和自创力;从智力角度说,这种内在能量却是自我掘进和自我创生的力量。这种内在能量可以从生命科学研究中得到证明。生命科学研究表明:人的内在能量90%处于休眠状态,未得到开发。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运用整体分析的方法,系统地研究了林肯、罗斯福、卢梭、弗洛伊德、歌德、爱因斯坦等历史名人,最后得出结论:高水平地承认自己,相信自己具有超常的自动力和创造力,是促使自己获得人生自励自强的内在智慧和力量源泉。 自励助他的最终推动力和牵引力却是高水平地改变自己,并在高水平地改变自己的过程中帮助他人。高水平地改变自己,这是自励助他的强大推动力和牵引力。对这种强大推动力和牵引力的生成和强化,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一是高水平地设计自己。高水平地设计自己所应该遵循的人生塑造原理,就是“取法上上”原理。这一原理蕴含两个具体的原则,即比例原则和差异原则。前一个原则揭示:目标设定的高低与实际所达到的成果之间是成正比例。后一个原则揭示:目标与结果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消解的差距,这种差距告诉我们,一个人对自我人生目标的设定一定要高于其实际能达到的水准。这就是“取法乎下得乎其下下,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上上得乎其上”之取法原理的奥秘所在。二是高水平地塑造自己,其根本方法有二:凡事想到他人;凡事超越已有。凡事想到他人,就是使自己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学会从他人角度思考问题,一旦这样训练,人就会从自闭性的小我走向大我,具备社会责任担当能力和使命感。凡事超越已有,是在自我训练克服故步自封、战胜自以为是的坏毛病的过程中,始终将自己置于不断自我卓越的过程之中来造就自己。三是高水平地发展自己,其具体表述为“三学会”的自我关怀方式:学会照顾自己,包括照顾自己的心灵、情感、意志,照顾好自己的理想情操、浪漫精神等等;学会约束自己,即在言行处事、接人待物、利害得失等等方面,都应该约束自己,使说话有依据,行为有规矩;学会当下精神、日清日高,即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当天做好。在此基础上做到每天多一点关心、多一点关注、多一份关爱。 自励助他方法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美德方法,可以运用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具体地落实为“三个一点”,即以自身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关爱,以自身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帮助,以自身之力尽可能给他人一点快乐。这“三个一点”的日常美德方法,是一种举手之劳的方法。 除了这种日常美德方法外,道义论方法还可具体化为另一种美德方法,这即是个性作为方法。 个性作为方法既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美德方法,也是一种精英创造的美德方法。个性作为方法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的美德方法,其实是融会贯通在自励助他的方法之中的,也就是说,真正的自励助他的道义论方法,都充满了个性自由和性情生活的美德方法。个性作为方法作为一种精英创造的美德方法,却是社会上的少数精英所运用的美德方法。这种美德方法表现在那些立志要成为社会精英的人,他们选择不为自己而生、不为自己而活的存在态度,而是为时代进步、民族繁荣、国家强盛及其为人类永存和文明上升而存在,而以生命投入方式拼搏、奋斗、劳动、创造、奉献,并因此而牺牲常人所享有的许多享受、快乐、幸福。 社会精英的无私奉献是大奉献,社会精英们的自我牺牲是大牺牲。这种无私的大奉献和大牺牲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精英从不把生命看成是自己的,而是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社会事业,因而,社会精英的生命是社会的,是人类的,是历史本身的。这是他们与常人的最大不同,常人总是把生命看成是自己的,是可以由自己任意支配,任意浪费的,所以常人们有双休日,有节假日,有睡懒觉的权利,社会精英却从不敢像常人那样任意地支配和浪费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都是他们的工作日。社会精英往往没有睡懒觉的权利,常人在糟蹋时间、抛弃时间,社会精英却在创造时间、升值时间。或者说常人最富有的是时间,社会精英最贫穷的却是时间。 其次,常人的生活目标是自由和幸福,因而,为了物质和精神的富有而努力工作,勤奋劳动,并在此基础上奉献爱心。社会精英的生活目标是发展社会和文化、繁荣科学和技术、创造思想或艺术,因而,为了这些根本不是为一己幸福的社会事业,社会精英们不仅仅努力工作、勤奋劳动,而是锐意创造和革新。创造和革新,是社会进步、人类生活幸福的动力,社会精英们锐意于创造与革新,就是为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提供动力、提供能量、提供方法、提供智慧。这是社会精英们最大的无私奉献,也是最大的自我牺牲。 其三,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常人们一旦在道德基础上自觉地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其所奉献和牺牲的是具体的物质利益或具体的精神、情感,这种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所施与的爱,只能惠及到具体的某个人或某些人或某个局部的区域,始终具有其特指性,并呈现出有限性和局域性。所以,常人的美德是有限的美德,是局部的美德,是具体对象性的美德,是不具有超越时空的美德。社会精英所创造的美德,却是社会化、普遍性的美德,他们所做出的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往往是超越时间和空间而可以进入历史,并作为一种无限的力量而改变历史、改变人类存在状貌和社会进步状貌。比如,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以其一生的努力改变一个民族国家的命运,使之从贫穷、专制、落后走向自由、富强、幸福的道路。一个科学家在有限的生命中探索自然世界而创造出来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可以改变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一个技术专家可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存在方式、生存方式、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比如瓦特发明蒸汽机、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和温顿·瑟夫(Vint Cerf)等人发明互联网,就是典型的例子。一个哲学家可以改变人类的认知方式、思想结构、世界视野和存在深度,耶稣和佛陀、苏格拉底和孔子就是其典型代表:耶稣为西方人创造了彼岸世界和如何走向彼岸世界的道路与方法;佛陀为东方人创造了彼岸世界和如何走向彼岸世界的道路与方法。同样地讲,苏格拉底为西方世界创造了现实存在和生活的社会范式,而孔子则为东方世界创造了现实存在和生活的社会范式。正是因为如此,雅斯贝尔斯才在《大哲学家》中将此四人称之为创造社会存在“范式”的人。 社会精英的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始终以一种彻底个性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即他们始终是超人,是生活在当世之中却始终具有超越当世之各种限制、桎梏、禁锢的人,他们均能以一种自我超拔的卓越方式,从事革新和创造的社会事业,哪怕孤独前行、风雨相伴,甚至是雷霆相随,也从不妥协、从不止步,对于社会精英来讲,始终是生命不息,奉献和牺牲不止。 社会精英们为社会事业、人类事业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的人生努力,始终是率性而为的。这种率性而为,永远是柔热至诚的,并且这种柔热至诚之心和柔热至诚之情就如《中庸》所讲的那样,是一种彻底的尽人之性来开创“赞天地之化育”和“与天地参”的美德境界。以此来看,个性作为的美德方法,究其实,就是率性而为和尽性而为的社会奉献方法、人类奉献方法。 收稿日期:2015-04-16美德道德的基本问题_人性本质论文
美德道德的基本问题_人性本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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