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第三世界民族主义_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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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是一个各国学者都在“紧急”讨论的课题。冷战结束并没有把世界带到“历史的终结”,人们不仅看到了民族战争的重演,而且也看到各种极端团体纷纷祭起民族主义的旗帜在很多国家里向现代国家的世俗文官政府挑战;在发达国家里,自称少数人集团(minority)而争取自我权益的社会运动更加方兴未艾。而中国则由于90年代国学复兴,自然也表达了对华夏文明现代化的热忱关怀。本文拟对海外关于民族主义的学术做一综述,希望为其他中国学者提供一些参考。

现实生活中的民族主义版本繁多,民族主义的社会运动更是五花八门。不论多边合作、集团政治、国际组织如何发展,民族国家,包括多民族国家的存在为任何世界的秩序的可能提供着唯一现实的框架;希望以国际联合取代民族国家仍是一种乌托邦。即使国家消亡也并不可能意味着抹煞各民族的文化特性。现代社会中大量的生产和交换活动也无法由超国家的政治机构来监督管理。〔1〕问题在于如何反对走极端, 也就是反对旨在对外进行武力扩张、对内取消少数民族文化身份的民族主义。这就要求对现代民族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做一个批判的回顾。没有人可以禁止民族主义,但是人们有责任为民族主义设计一个和平的和开明的理论方向。

海外文献将现代世界民族主义的历史分为两个阶段:即自 1760 至1780年代以来的西方民族主义和自1918年一战结束和1945年二战结束以来的东方民族主义。〔2〕在此之前人们不是不知道爱国, 也不是爱国爱得不深厚、不强烈。中国人还经历过长期抵御外来入侵的战争。但是作为一个大范围内自发兴起的社会运动,民族主义只能是借助现代政治理念以及现代的社会动员手段方有可能实现的。所以说民族主义并不简单是指民族感情,而是指旨在促进社会生活的一体化,并通过群众动员来决定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3〕同样道理, 把民族主义仅仅当做一个心理现象理解是片面的。民族的定义可以是一个文化的和感情的范畴;但是民族主义不是爱国主义,作为一个人数众多的集体对自我身份的共同定义,不论具有多大程度上的心理特征,必然需要一个社会运动才能够得以普及。何况任何时期的社会集体行为必定具有其特定政治诉求;现代的民族主义运动不但具有鲜明的对国际关系的判断,而且通常也包含着公众对国内政治发生相应变化的期望。

一.现代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原型

作为一种现代意识形态,民族主义首先在西方的兴起并不是出自于欧洲人对祖先留给他们的文化传统怀有更加绝对化的崇拜;它一开始就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代急风暴雨的产物,是作为一种支持代表民族利益的、统一的中央政府的意识形态而被提倡起来的。同那个时代西方政治和文化的各种变革一样,它的思想基础是追求个性自由的世俗哲学的和与之相关联的自然法权观念。〔4〕

现代国家制度的诞生一般追溯到西欧封建制度在14至16世纪的演变。随着中世纪制度逐渐式微,出现了一种在本民族居住区域内行使独立权力的专制主义君主制国家,最有代表性的是当时的法兰西、西班牙和英格兰。导致这种君主制国家出现的主要社会人文条件是封建农奴制生产关系的松驰衰落,各种徭役、贡赋普遍转由现金支付。与此同时,商业和贸易广泛发展。特别是在以新的职业化正规军代替旧的封建义务兵役制之后,国家政府开始进行统一的和经常性的税收,并引起了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5 〕欧洲专制主义的主要特征是领土治权的统一;强大国家对弱小国家的兼并;王国内部法律、秩序和防卫的强化;以及在一元化的君主专权之下,国家对社会统一、持续、常规化和有效的统治。〔6〕这就为现代民族国家的脱胎创造了一个母体模式。

欧洲语言中“民族”一词来源于拉丁语的natio, 本意大致为一个有亲缘关系、定居某处的一个社区团体,无多政治含义。〔7 〕但是法国革命一下子把它用起来了。虽然此时美国革命已经发生,首开从旧帝国的体制内另行创立新国家的先例,法国革命却无疑对现代民族主义运动从理论上到动员方式上都产生了更直接的影响。全民主权的观点就是由被誉为法国大革命之父的卢梭首先倡导的。是法国革命者最先提出建立“国民大会”,并且于1789年推翻封建专制王朝之后,在国民大会上首先宣告国家主权“属于全体民族”。也是法国的“大众皇帝”拿破仑首先带兵对外输出革命,为现代欧洲各民族国家的建立铺平了道路。拿破仑在出征路上还不断呼吁其他民族要“对得起自己的的祖宗”,要说自己的语言,要建立自己的国家。〔8〕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 欧洲各国知识分子纷纷以极大热情宣扬本民族的民族自治、民族团结和民族身份。〔9〕与他的同胞费希特和施莱马赫那样狂热的民族主义言辞相比,黑格尔的话平淡得就象是陈述一桩简单事实。他声称“各民族可能需要经历很长的历史行程方可抵达它们最终目的地,那就是建立它们自己的国家”,同时断然指出没有国家的民族等于没有历史。〔10〕拿破仑虽然失败,欧洲却再也无法倒退回封建时代了。1815年维也纳和会重划欧洲版图之后,各国民族主义运动此起彼伏,还出现了象青年意大利党人马志尼那样崇尚暴力手段的激进民族主义者。〔11〕

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创立的民族国家最终完成了如下三个并行的社会变革过程: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系统;二,通过发展市场经济促进国内经济一体化,从而将市场经济从最初少数几个国家推广到整个西欧、北美,最终乃至整个世界;三,推广包括科学和人文学术在内的世俗教育和世俗文化,以求加强社会成员对新国家的认同。〔12〕西方学者认为普及教育是实现全民公民身份、对现代社会事务进行“道德参与”的基本条件。〔13〕这应当说是积极的一面。

海外学者倾向把民族国家当做是一个政治的和法理的概念,而把民族主要当做是一个文化的和心理的范畴。当然,既然是民族国家,也包括有“民族”这一概念所代表的一个文化的层面。现代民族的“理想类型”至少具有如下特征: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社会集体而享有共同的集体名称,共同长期居住的地域,共同的历史记忆、传说和大众文化,共同的经济,以及适用于全体成员的、由法律所规范的普遍的权利和义务。〔14〕有人论证过为什么古代埃及、希腊和以色列民族都没有能够具备足够的现代性。〔15〕不过似乎还没有人对古代中国的民族性做专门研究,即便将来有,也不会有什么新意。说古代人不是现代人是大白话,但其含义不啻是宣称一个民族不进入市民社会就不成其为现代民族,也不能够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民族国家。所以除了全民主权的概念之外,现代民族国家的其他定义也就与以上的定义是基本上重叠的。〔16〕

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被认为有如下三类功能:一,加强对民族起源和民族家园的认同;二,表达民族的集体身份并以此为基础证明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三,为本民族提供、维系和丰富全民的价值观体系。这将要求对民间的传说向往、符号象征和人伦情理加以利用:而这些信息因素通常又包括文化、传统、历史、语言,尤其是宗教。〔17〕但是这是不具有历史性的抽象。民族主义说教所提倡的往往还有具有特定内容的英雄主义以及相应的荣誉感和牺牲精神。〔18〕作为社会运动,特别是政治运动的民族主义必然有其具体的行动纲领,运动的各式各样的领导者也总是要企图利用民族主义达到自己的目的。因而实践的民族主义又可能有三个不同的取向,即一,民族国家的创立,如美国革命;二,民族国家的声望,如战后东亚各国随着经济发展成功而赢得的国际尊重;以及三,对外扩张。〔19〕但是直到不久以前,一个时髦的观念仍然是强权等于声望。故而在指出民族主义缔造国家的同时,西方学者也坦率承认这一过程的实际效果就是“战争缔造国家”。〔20〕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沙文主义等都是极端分子利用社会的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情绪,以凭空杜撰的人群等级制的说教煽动起来的。〔21〕很多西方国家都有人利用本民族是“上帝独选之子民”的迷信做种族优越论的宣传,大到美国、俄国,小到英格兰、瑞士。〔22〕

二.向“文化主义”转向:当代现实的教训

200 年以前的欧洲民族主义运动曾经为民族国家提出过一个“经典模式”,民族家园与国家疆界的一致,即“一族一国”。〔23〕于是每次战争之后,一经重新划定疆界就要有大量的“交换人口”的事发生。直到前苏联瓦解之后和波斯尼亚战争期间,我们都看到了这种东方人难以理解的现象。从“一族一国”的概念出发,西方学者曾经有一个著名论断,即民族主义运动在西方创造的是民族国家而在东方则是国家民族(state—nation), 也就是先有国家政府而后再由所统辖的范围内具有不同种族、文化背景的人组成一个新民族。对于西方学者来说这是一个荒诞的国家模式,因为他们的前辈学者早已证明多民族国家是一个落后的、不能现代化的制度。他们认为只有在种族单一的社会才有可能维持一个理想的政治制度,因为不同民族的人不会有共同语言,不会关怀同样的公共事务,不会认同同样的集体利益,各自以本民族利益当先,不会服从一个共同的政府领导;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军队不会有保卫不同民族老百姓的同样血性,人民也不会有分享经济资源和技术信息的同样条件,总之,没有人能够有机会过充分自由的生活。〔24〕

这些说法在当代世界明显都是不适用的。首先,经过无数战争和交换人口,世界上多数国家都不是种族单一的,即使英国、法国、西班牙这些西欧历史最长久的现代民族国家,直到现在也存在着少数民族和民族纠纷。不论是在新近开发的北美,在古老的欧亚大陆,还是在占全球人口大多数的第三世界,在许多国家里都有着比例不一的少数民族,他们与社会其他部分都具有程度不一的在历史身份、地理环境、文化特征和语言宗教方面的差别。而且,现代世界上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移民流动,他们在外国居住,取得公民权,并且与外国人通婚。在不发生种族战争、种族屠杀的情况下,每个国家内部的民族成分都只会增加,不会减少。〔25〕

况且在多民族国家发展共同的社会组织、统一的国防、普遍的现代经济都是可以做到的。现代化不但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正在提供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而且现代市场,包括文化市场的一体化使合作领域扩大,反倒可以促进生产和产品的多样化;更何况每个国家为了发展民族利益都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合作。实际上,辅之以中央政府的开明政策,现代市场经济所提供的越来越多的地区合作的机会甚至可以使生活在一国边缘地区、在经济上处于边缘化状态的少数民族成为一个新的地区经济关系网的中心,或者是通商必经之路,从而成为相对最大获益者。在一个传统大国内,地区性市场的发展也会发挥类似的功能。市场经济的原则与社会的和文化的多元化是并行不悖的。故而国内民族差别的存在对一国中央政府巩固与否或各民族地位平等与否并无必然关联。“一族一国”的“民族自决”主张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道义上,也就失去了其必然意义。传统的民族自决的要求只有在民族关系全面不平等的情况下才会具有广泛的社会感召力。最近,还有一种新的民族自决的形式出现了,那就是各国通过全民公决,达成国家联合的协议,如欧洲联盟。

因此,自由主义学者的最新著作都放弃了“一族一国”的狭隘主张。他们一方面承认民族主义的问题不可能随着世界主义感召力的增长而消失,一方面希望为人们对民族利益的追求提供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引导。这标志着对一种主要是文化定义的、开明的民族主义的回归。〔26〕这是在80年代民族主义研究一度相对消沉之后,西方学者在90年代提出的新方向。这本质上就是要将先前作为政治手段的民族文化转变成为目的,而将先前作为目的的政治转变为手段。〔27〕马克斯·韦伯在近一个世纪以前就指出民族主义的基本价值在于对民族文化与民族声望的关怀,但是他所处的仍然是人们相信武力权势增进文化声望的时代;韦伯也没有能够对这个问题展开研究。〔28〕

当前西方学术界对文化主义的回归不仅是自由主义学者的说教,而且是人类文明的教训,包括很多非西方的、历史上曾经遭到压迫的许多弱小民族的历史经验。既然民族主要是一个文化现象,人们对于民族命运的关怀也就本质上反映了对一个特定文化的和平延续、自主发展和自由繁荣的期望。一个民族对于政治权力和经济机会的诉求都是服从于这个终极关怀的;作为政治手段的民族主义运动如果不能服务于这一终极关怀,也就从根本上说是无的放矢的非理性现象。任何提高民族声望、争取民族平等的努力,因而也必须包含对其他民族的同等权利的认同,即一个公正的世界秩序必须保证世界上所有的民族文化都能够和平延续、和谐发展和共同繁荣。文化主义的民族主义也不仅仅是当代学者们的道德醒悟,而且也是无可争辩的历史现实。历史上流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和华人能够历经百劫,白手起家,为所在国的社会做出了独特贡献,首先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始终抱有坚定信念。现代世界各民族的社会发展也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人民对民族历史和民族命运的不断诠释。尽管在一些地区民族文化仍然是从属于传统宗教,如伊斯兰教和佛教,随着人们把生命延续的理解逐渐从对后世神灵的依赖转移到为子孙后代建立功德的现世追求上来,他们的政治选择也必然转变标准,而不再仅仅关心他是否从仅仅在仪式上继承了由某种无法证实的神秘主义所定义的权力。文化主义的民族主义也可以促进人们将对民族命运的关怀转化为现代国家里世俗文化和政治的一个超越性的层次,成为一种现代的社会伦理系统和“宗教替代”。〔29〕

现代国家内部民族关系恶化大致有如下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民族歧视,特别是在公民权和经济机会上的普遍歧视;二,中央政府强制推行的同化政策;三,现代商业的迅速发展对少数民族社区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所造成的威胁(所以在建立统一市场的过程中切实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就愈加重要);四,国际政治关系对国内民族关系的影响。〔30〕但是,所有这些现象还都有一个共同的文化根源。在多民族国家里,以个别民族的信息因素占主导的民族主义绝不可能是像有的海外学者所说的那样激发“最具包容性的”社会觉悟。〔31〕事实上,如果无视现代国家的社会现实,放弃了对传统的“批判继承”、丰富创新,即对一个社会的人文历史经验进行理性的再认识、再诠释,任何个别民族的传统都不足以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政治发展提供全体公民“共尊共信”的精神取向。按照黑格尔的认识,对传统的盲目遵从只能表明一个社会的“民族理性”的不成熟。继承传统的目的仅仅在于使前辈人所开创的民族精神因为聚集了现代人的创造性而进一步丰富起来,像源远流长的河流由于汇集百川而变得波涛澎湃。因而宣扬某些具有特定种族的历史内涵,其实又没有什么促进现代国家社会团结、政治发展意义的文化因素,反倒容易引起其他民族的反感,造成增加噪音、制造混乱的效应。在美国公开宣扬“犹太—基督教文化”道统的共和党保守人士,如帕特·布坎南,之所以不能得到选民的普遍认同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称华夏各民族“都是炎黄子孙”也是不对的。对于儒家传统在战后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首先,儒家传统已经不再是文人的学术道统,而是已经成为了现代政治家和商人的应用文化。其次,东亚的经济发展文化动力也包括诸多非儒家的因素,在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尤其如此。再说,即使中国的现代化也必须依靠具有不同文化、宗教传统的各民族的团结、努力;儒家传统用于学术研究是一个有着明确定义的表达方式,但是一旦用作宣传,却不如“华夏文明”更能体现时代精神。

三.东方的民族主义及其文化主义的倾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直到10年前一些西方学者还是将东方的民族主义定义为文化主义或“传统主义”而加以抨击。他们认为文化主义的倾向是试图以某个“非理性的、未经文明教化的群体(注意此处连“民族”的称呼都不够格)观念为基础建立的一个政治单位”,大多只会导致人们“想象膨胀和情绪冲动”而已。那种“未经文明教化的群体观念”就是指东方各民族的传统;而即便东方人真的在文化主义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国家,其功能大概也只能是维护封闭社会、崇尚权威主义、诱发仇外情绪。〔32〕同样道理,直到19世纪末期西方学者还是不承认中国人是一个“民族”,而仅仅是一个种族而已。〔33〕他们认为东方民族主义最多不过是对法国大革命式民族主义的邯郸学步,有人甚至直接了当说“农业文明无法滋生民族主义。工业文明,惟有工业文明,才有可能真正培育出民族主义来。”〔34〕东方人自然也用不着反驳说对民族文化命运的关怀才是真正的民族主义。问题不是老一代的西方学者轻视自己文化传统,他们只是认为东方的文化传统是属于前工业化时代的旧东西,已经不足以支撑得起现代国家的大厦。那时候的中国人自己不也是成天呼喊“彻底决裂”或“全盘西化”吗?事实上只要有一个历史形成的,可以被称作民族文化的共同价值系统,只要有一个维护这个文化的命运的责任心,只要依靠广泛的社会动员,一个社会的人总会不断试图以相应途径和手段,包括创立现代国家并使之成长和发展的。用儒家的话说,要紧的是“立命”。

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具有如下特征:一,如果说在革命时代的西欧,民族主义运动的政治诉求首先是以民众立政代替君主专制,在第三世界,现代民族身份的确定,以及现代国家的创立,则一般是一个与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斗争同一的历史过程。也正是在这一现代政治过程中,第三世界的政治家证明了可以动员不同社区、不同宗教、不同语言的人民通过抵御共同外来势力、改变共同命运而创立多民族的现代国家。

二,不同于欧洲在无外族统治的情况下形成的民族主义运动,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一般都是在社会公认的民族危亡关头发动的,一开始就具有国际的和国内的双重政治使命。由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扶植或认可的原有政府一般都被认为不能够有效维护民族利益,因而丧失对民族主义运动的领导权,陷入合法性危机并最终被推翻。

三,民族主义运动在西欧兴起的场所是教育普及的城市社会,而在第三世界任何社会运动则必须扩展到广大的农村方可能形成声势。故而也不同于欧洲民族主义意识对个人理性的倚重,作为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所代表的“优越种族”、“优越文化”、“优越阶级”的回应,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运动和依靠民族主义运动上台的政府更加倾向于以传统的、集体主义的文化观念定义其现代的民族身份。但是高举传统的旗帜不是为了复古,而是旨在实现民族文化的复兴和创立现代国家。〔35〕

四,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一般都有着更加明显的阶段性和延续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国家创立时期频繁的政府更迭。一个依靠民族主义运动上台的政府如果仍然不能有效建立平等的法治和繁荣的市场,提高本国在国际社会和国际市场中的地位,那么不论采取什么样的统治方式,则必将丧失社会动员能力,陷入新的合法性危机。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政府来说,如果不能使国内每个民族都取得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平等发展机会,则会面临国家分裂的威胁。在取得政治独立以后的阶段,第三世界国家内部蕴藏的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只有在政府有效地提高民族利益的前提下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稳定因素。在这里还有必要注意到民族主义口号在第三世界国家国内政治斗争中的功利性。各个派别在国内政治中进行角逐时常滥用一些听起来十分高尚的民族主义口号以达到谋取小集团利益的目的。这样做的后果往往反倒会延误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发展。

五,第三世界民族主义运动对发展提出的诉求实际上反映了人民对于本国国际地位的敏感。因此可以说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运动比欧洲民族主义运动的原型更加具有国际意识;其社会成员都对这一运动寄予了使国家不断发展,直至取得国际平等地位的期望。西方学者没有理由嘲笑说第三世界国家政府实际上以发展为国家意识形态。

六,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虽然可能在初始阶段并没有直接提出民众立政的诉求,或者也并没有直接导致民众立政的结局,它却是这些国家在现代历史条件下第一次全社会范围内自发的、独立于政府驾驭能力之外的跨阶级、跨社区、跨亚文化系统的社会运动。对于这些社会来说,这一广泛、持续的社会运动本身就是对过去不完全市民社会的传统的极大丰富、更新和改造,特别是创立国家以后的经济发展又必然提出创立市场的要求,这就需要焕发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有关个人创业精神的内容,这一整个历史过程的社会遗产将是难以估量的。加以理性的引导,有可能不断为第三世界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

四.中国人的“天下主义”和面对“天下”的态度

西方学者从来都认为中国革命有一个文化主义的层次。〔36〕一些中国学者称中国传统上对文明的关怀为“天下主义”。首先使用“天下主义”这个术语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慎之,后来这一观点在研究经济思想史的盛洪先生笔下得以发展。其中当然包含中国传统文化里君子以天下为己任的观念。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因为即使是为东方文化主义辩护的海外学者也一般只注意到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是在民族存亡关头对外来压迫势力的反抗。他们还不能设想第三世界民族主义在取得经济发展初步成功之后会有什么样的精神取向。外界不时有这样的疑问,就是东方民族一旦强大之后还会不会像西方国家和日本当年那样,去反过头对其他民族巧取豪夺,甚至支持一个穷兵黩武的政府?我想盛洪的文章应该是代表中国知识分子对这些疑问的一个很及时的回应。〔37〕

儒家的天下观是一个很大的命题。这里对盛洪只想做一点补充。即古代思想家在讨论天下的时候也一直没有忽略“知天下”的问题。对文明负责就必须学习。只有一个关怀本民族文明命运并拥有充分自信心的民族才会是一个和平的民族。而这样一种自信心只能来自两种“工夫”,确切说是两个并行的文化过程,一个过程是对所有其他文明所能够提供的一切创造性因素进行广泛学习和吸收,另一个过程是对本民族的人文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和创造性更新,其中必不可少的也要包含严肃的、而不是哗众取宠的自我批判和自我丰富。这两个过程都必须是纯粹的追求现世功德的过程,容不得对民族历史和未来世界有任何神秘主义的理解。对于本民族来说,这两个过程就是提高民族理性,即作为同一个命运共同体驾驭变迁、把握命运的能力;对于整个世界来说,这两个过程也是文明间对话的必要条件。现代世界上恐怕没有很多国家的知识分子像中国知识分子那样为了回应“天下大势”出现的新变化,对自己的国故进行着如此大规模的整理。我们中间有越来越多积极进取、引进西方学术、艺术的人,也有锲而不舍、以现代哲学的语言表述国学精髓的人。

文明无冲突,“工夫”有深浅。当代世界,民族林立,就像是一个大集体,凡仗势欺人者、损人利己者、落伍淘汰者都是不乐于学习或不善于学习的。一个民族只有具备了上面所说的这种理性的能力,才可能保证自己的文明永远不会被外来势力所消灭或消磨,永远有自身的活力,同时永远保持开明的精神,并且在拥有了有效的防卫手段之后也不需要非得靠武力扩张来增进福利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这就是文化主义的民族主义的价值和永远光彩鲜明的魅力。

注释:

〔1〕关于尚无民族国家消亡迹象的论述,见J.Hutchinson and A.D.Smith(eds.)Nationalism(OXford.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p.10—12;E.Gelln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in A.Giddens(ed.),Human Societies :A Reader ( Cambridge,UK :Polity Press,1992),pp.131—135;

〔2〕M.Rejai,Political Ldeology:A Comparative App—roach (Armonk,NY:M.E.Sharpe,1991),p.29.

〔3〕主要是指有纲领、有组织的民族主义, 见C.Tilly EuropeanRevolutions,1492—1992(Oxford,UK:Blackwell,1993),p.47

〔4〕关于民族主义的哲学基础,见 E.Kedourie,(

fourth, expanded edition)(Oxford,UK:Blackwell,1993).pp.1—86.

〔5〕S.Hall.“The state in question,”in G.McLennan et al,(eds.),The ldea of the Modern State(Milton Keyens,UK:OpenUniversity Press,1984),pp.7—8.

〔6〕Tilly(op.cit.),pp.29—35,46—49.

〔7〕Rejai(op.cit.),p.25.

〔8〕Kedourie(op.cit.),pp.87—91;A.Vincent,Theories of the State(Oxford,UK:Blackwell,1987),pp.26—27.

〔9〕Hutchinson and Smith(op.cit.),p.5.

〔10〕G.W.F.Hegel,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WorldHistory ( trans.H.N.Nisbet )( Cambridge.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p.134.

〔11〕Tilly(op.cit.),pp.47—49.

〔12〕Smith(1991)(op.cit.),pp.59—61.关于欧洲民族国家创立过程中“创造传统”的文化现象。见E.Hobs bawn and T.Ranger(eds),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ambridge,UK: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83).

〔13〕 E.Gellner,“Nationalism and Modernization,”inHutchinson and Smith(op.cit.),pp.55—56.

〔14〕A.D.Smith,National Identity(London:Penguin Books, 1991),p.43;D.Beetham,“The future of the nation state ”,in McLennanet et al(op.citp.),p.217.

〔15〕Smith(1991)(op.cit.),pp.43—51.

〔16〕Smith(1991)(op.cit.),p.69.

〔17〕Vincent(op.cit.),pp.27—28.

〔18〕历史上著名篇章之一就是E.Renan,“Qu‘est— cequ ’unenation?”in Hutchinson and Smith(op.cit.),pp.17—18.

〔19〕Rejai(op.cit.),p.25.

〔20〕Tilly(op.cit.).

〔21〕M.Walzer ,The National Question Revised ,TannerLectures .Oxford,UK,p.35.

〔22〕C.C.O'Brien,“Nationalists and Democrats,”TLS,Aug.15,1991,p.29;Smith(1991)(op.cit.),pp.36—37.

〔23〕经常被引用的是密尔关于代议制政府的论述, 见J.S.Mill,Three Essays:Consideration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OnLiberty,The Subjection of Wome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University Press,1975).

〔24〕Mill(op.cit.),pp.382 —383; E.Gellner,Nations andNationalism(Oxford:Blackwell,1983),pp.140—141.参见韦伯对欧洲军队的观察.M.Weber,From Max Weber:Essays in Sociology(trans.H.H.Gerth and W.Mill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6),p.175.

〔25〕W.H.McNeill,Polyethicity and National Unity in WorldHistory(Toronto:Toronto University Press,1986),pp.70—78,81—82.

〔26〕A.D.Smith,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n GlobalEra(Cambridge,UK:Polity Press,1995 ),pp.147 —160; Tamir,LiberalNationalis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 ),pp .140—167;J.Hutchinson,The Dynamics of Cultural Nationalism (London:Allen and Unwin,1987).pp.12—19;30—36; J.Hutchinson ,Modern Nationalism(London:Fontana,1994),pp.51—57.

〔27〕特拉维夫大学的女学者Tamir在1995 年为其著作写的序言中特别讨论了这个问题。见Tamir(op.cit.).p.xiii.

〔28〕见韦伯著作的德文版注释,转引自Hutchinson and Smith(op.cit.),p.326.

〔29〕Smith(1994)(op.cit.)p.;Tamir(op.cit.),p.

〔30〕前三因素见Beetham,in McLennan(op.cit.),页218—219.

〔31〕D.Norbu,Culture and the Politics of Third WorldNationalism(London:Rourledge,1992),pp.1—2.

〔32〕语出Hans Kohn, 此人有两部有关民族主义的主要著作:AHistory of Nationalism in the East(London,1929)与Nationalism:Its Meaning and History(New York,1995);转引自Norbu(op.cit.),p.7;Y.Tamir(op.cit.),p.83.

〔33〕韦伯曾经注意到他在世期间中国在一般西方人眼中的民族身份的变化,见Weber(op.cit.),p.174.

〔34〕E.Gellner,Culture,Identity and Politics(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p.18.

〔35〕Hutchinson(op.cit.),p.50.

〔36〕F.Braudel,A History of Civilizations(R Mayne trans.)(London:Penguin Books,1995),pp.212—213.

〔37〕盛洪,“从民族主义到天下主义”《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一期;“什么是文明?”《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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