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贸易与野生动物保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野生动物论文,野生动物保护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野生动物的贸易由来已久。与其他自然资源一样,野生动物的利用也经历了4个阶段的演化:原始型的依附性利用、传统型的改造性利用、现代型的掠夺性利用和未来型的协调性利用。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体现了人对自然资源利用的提高,也表现出人对自然资源认识的深化。
从市场的需求来看,野生动物绝大多数是被捕杀而不是受到保护,这是因为野生动物与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共有物品,谁猎到就归谁所有,这就是所谓“公有制的悲剧”。
野生动物生存状况的恶化使人们行动起来保护它们,研究其致危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由于经济利用而导致的过度开发。Wilcove等分析了美国《濒危物种法案》核准的1880种受危或濒危物种后提出,17%的物种受到过度开发的威胁,是仅次于栖息地丧失、外来种引入的第三大致危因素。我国兽类受威胁的主要原因是捕杀和栖息地破坏,其中捕杀是第一重要的原因,而野生动物贸易是刺激捕杀活动的根源。野生动物的贸易可分为合法贸易与非法贸易两类。前者是在各种国内或国际的法律或条约许可范围内的正常贸易活动,这也是贸易活动中很重要的一部分。1995~1999年间,各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管理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合法野生动物贸易至少包括1500万只鸟类、64万只爬行动物活体、300万张爬行动物皮张、15万只兽皮和近300t鱼子酱,全世界每年野生动植物贸易额至少达到100亿~200亿美元。后者则是国内或国际的法律或条约禁止的贸易活动,仅动物走私交易额就高达110亿美元以上,成为仅次于毒品、高于军火的第二大走私行为。
1野生动物的贸易特点
1.1贸易规模大。
野生动物贸易可涉及多个国家、群体和个人等不同单位。出口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美洲、亚洲和东欧,进口地区主要集中在北美洲、欧洲、中东和远东,进出口都活跃的地区是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
1.2贸易数量大。
1950年代~1960年代,全球每年消耗5万~1000万张鳄鱼皮,1970年代全球每年出口750万只活鸟,1980年代每年约200万~500万只。
1.3贸易种类多。
野生动物贸易仅在广西边境就涉及38种。贸易中常见的是活体野生动物,其中兽类主要是灵长类;鸟类主要是雁鸭类、猛禽鹦鹉类;两栖爬行动物主要是蛇、蜥蝎、龟鳖类;鱼类主要是热带鱼。贸易中涉及动物制品(部分)和衍生物。主要是兽类的毛皮或身体的部分或衍生物(如象牙、麝香等)、鸟类的剥制标本、鸵鸟肉和皮、羽毛及羽毛制品、爬行动物的鳞壳、海龟提取液、鳄鱼、蛇和巨蜥皮、节肢动物蝴蝶的标本等。这些动物大体上分4类,一类是可食动物,如兽类、蛇类、龟鳖类、鸟类等;二类是观赏类,作为宠物养殖;三类是药用动物,有某些特殊的药用价值;四类是轻工业原料,作为原材料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
1.4贸易价格高。
随着可贸易动物可获得性的降低,经济规律必然促使其价格上扬,尤其在黑市更是如此,非洲犀牛角高达6000美元/kg,亚洲犀牛角可高达38000美元/kg,1g麝香的价格远远高出1g黄金。
2对野生动物贸易的态度
20世纪以前,资源相对丰富,人口较少,资源的利用未对其造成较大的破坏,即使有环境保护主义者提出资源合理利用的看法,也未受到重视,因此,绝大多数民众和学者都对野生动物贸易持肯定态度。
20世纪以来,生态环境急剧恶化,自然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对野生动物的贸易就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野生动物的贸易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因此要增加对狩猎、渔业和野生动物观赏的限制。Geist甚至认为,市场的需求和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势不两立的,正是这种交易提供了屠杀野生动物的机会。各种环境保护组织都是这一观点的拥护者。
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会导致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下降甚至灭绝,但贸易和市场的存在仍是提供经济刺激以保护野生动物甚至生物多样性的很重要的手段。由于有经济利益的驱动,狩猎者很难从野生动物市场中退出来,因此,要想保护野生动物就要从利益驱动源来解决问题。在北美一些地区,甚至通过将野生动物私有化来保护野生动物,达到保持其合理而永续利用的目的。
3野生动物贸易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影响
野生动物及其他生物多样性成员的商业市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双刃剑:如果管理得好,它们就会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具;如果管理不善,它们就会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因由。当前情势下,将贸易与自然保护、各地情况与现代大市场相联系已刻不容缓。
3.1野生动物贸易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负影响
3.1.1过度利用导致野生动植物种群的下降
野生动植物为共有资源,每个人都可以利用,但正因为如此,使野生动物陷入了有人利用而无人保护的境地;从经济角度来看,未来获利的不确定性也使人尽量获取当前利益。
3.1.2改变栖息地状态导致野生动物数量下降和生物多样性丧失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毁林开荒、湿地填埋等就是人们为了追求粮食产量而一直采取的方法,这种生境的改变会迫使野生动物种群迁移或者灭绝。人和其他生物的生存权竞争是导致野生动植物灭绝的因素之一。
3.1.3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尤其是环境污染
这种影响源于其他外界环境,如温室效应、厄尔尼诺现象、水污染、石油泄漏等,经济活动过程中所造成的对环境的破坏即影响到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3.2野生动物贸易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正面影响
生态环境的恶化使越来越多的物种陷入困境,虽然政府对此投入了大量经费,但仍不足以满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因此,如何利用经济杠杆来保护野生动物并为野生动物保护筹集资金就是管理者们目前寻求的另一条出路。
经济手段如果调控得当也会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力工具,目前,经济动机和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已成为目前环境政策讨论内容的一部分。
在商业社会中,要达到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就要使野生动物成为财富而不是负担。当前,不断增长的对野生动物和休闲的需求为此提供了契机,促使土地所有者创造更好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和更多的休闲机会。经营者把市场看作是将野生动物变为财富然后将财富变为更多野生动物的工具,如果他们从野生动物的经营项目中获利,就会促使他们转而更好地保护和改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形成良性循环。市场的需求已成为一种原动力,甚至有人认为市场是野生动物最好的盟友。
4野生动物贸易存在的必然性
4.1野生动物种群的生物学特性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野生动物种群依其内禀增长能力保持着种群的增长,种群数量达到一定限度,即环境的可容纳量时,即使没有人类的猎捕和利用,也会由于疾病等原因而导致种群数量的下降。人类的猎捕和利用实际上起到了择猎的作用,这部分资源就可以纳入贸易的范围,既不影响种群的生存,又利于经济的发展。
4.2人类认识的必然产物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自然资源的大量投入基础上的,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成为根深蒂固的观念,当前的任务是如何引导人们正确消费,建立“绿色消费”的概念。
4.3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有需求就有供应,这是经济发展的规律,如没有合法的供应就可能有非法的供应。在对某些濒危物种的保护上,《CITES公约》最初采取了禁贸措施,1997年则转而采用了更有创见性的贸易控制措施,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又合理利用了资源;既为保护提供了资金,又遏制了走私活动。
5野生动物贸易的控制
野生动物贸易的控制需要全世界的共同努力。《CITES公约》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签署标志着可贸易野生动物控制活动的启动,对濒危程度不同的物种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其施行为濒危物种的保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SSC)开始了对可以用来贸易的野生物种进行评估的工作,目的之一就是确认受威胁的物种,推荐解决这些威胁的行动方法,然后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国际保护团体的决策者,为合理的保护对策提供依据。
6结论
野生动物贸易的存在不可避免。尽管《CITES公约》为了保护某些物种(部分)或其衍生物而采取了禁贸措施,但无疑禁贸如果不伴随诸如公众教育之类的相应措施将难以奏效。野生动植物贸易如控制得当,会成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力工具。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合理的贸易体制、完善的市场和良好的监督机制,减少走私的利润,即建立可持续贸易体制,实现“绿色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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