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期待以法律手段加强治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过马路论文,手段论文,期待论文,法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交通违章是道路安全的一大隐患。在醉酒驾车方面,我们可以拿血泪来控诉之前的醉驾惩罚之轻;在交通肇事方面,我们可以要求以新规来结束对“马路杀手”的间接纵容。但说起行人违章,总是令人难以下狠心惩戒。“中国式过马路”的热议,再次把行人违章惩戒的问题推到法律面前。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有地方官方曾提出“行人违章罚月工资1/3”的建议。该言一出,受到各方质疑,是否被采纳执行后来却不得而知。实际上,现行的法律中恰恰缺乏对行人违章的严厉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违章的处罚上限是50元,这是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最高处罚。
而实际上,不仅很少有人知道行人闯红灯要依法处罚,而且也很少看到被交警处罚的情形。我们可以善意地理解为,交警对待行人的违章行为采取了以批评教育为主的人性化执法。但是,当行人违章行为成为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时,批评教育显然已经不适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批评教育或者对行人违章依然视而不见,无疑就是纵容。
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人违章”问题不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上的问题。虽然有地方也采取了各种宣传,曝光了很多违章行为,但短时间内奏效后,时间一长又恢复了原态。而在从众和侥幸心理的促使下,“中国式过马路”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和示范效应,甚至从境外也常能听到对这一行为的谴责。因此,在加大法律处罚力度的同时,我们不妨一同重视在交通事故中的行人违章责任认定,从法律层面上让出行的每个人重视自己的步子,并为此负责。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汽车所有人、驾驶人一样,都是交通环境中的主体。法律要“保护弱者”,也要保障更多的守法者的出行环境,因此对“红绿灯”和交通法规视若不见的行人,予以严惩从而倒逼他们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虽很无奈,却不失为一个可行之举。
行人违章处罚措施好比交通法规的“底座”,一定要坚若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