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广东罗定 527200)
【摘要】目的:分析我院住院药房的退药情况及原因,提出减少退药的对策。方法:收集我院2017年1月至6月的退药申请单,根据退药科室、退药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我院住院药房退药原因主要为患者出院、医嘱调整、患者拒绝用药等。结论:完善并落实严格的退药制度,加强病区的退药管理,减少退药现象,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关键词】住院药房;退药情况;退药原因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35-0312-02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卫生部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1]。即便如此,由于各种原因,我院各个科室或多或少的出现退药现象。退药不但增加了药师和护士的工作量,而且无法保证所退回的药品质量。由此可知,退药情况对药品的安全性具有重大影响[2]。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减少退药,现对我院2017年1月至6月退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
1.资料与方法
利用医院信息系统,收集我院2017年1—6月各临床科室的退药申请记录,共1175份,按退药科室情况和退药原因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 科室退药情况
对2017年上半年共1175份退药申请记录按照科室进行统计,见表1,发现各个科室都存在退药现象,其中退药最多的是儿科,占总量的39.8%,其次退药较多的科室为消化内科、普外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急诊科、胸外科、妇科等,上述科室占总退药量的86.4%。原因为儿科为儿童和婴幼儿,对病情的表达能力差,病情易变化,医生需要根据病情的变化调整用药;内科患者多,用药复杂且用药量大;外科和妇科手术多,用药变化大;急诊病人根据病情变化,需要转科室。
表1 各科室退药情况
2.2 退药原因分析
由表2可见,退药的主要原因是患者出院、医嘱调整和患者决绝使用。
患者出院:医生为病人开的长期医嘱每天自动生成,而长期医嘱的药品每日下午送到科室供病人次日使用,医生早上查房,如果患者出院,医生就会停止医嘱并申请退药。
医嘱调整: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或者药物疗效不佳,医生为患者调整用药方案;手术用药品,但术中未用,或手术患者术前需要禁食等;患者感染或病情得到控制,需要减少用药量等常常会导致患者医嘱调整
患者拒绝使用:由于一些药品价格较高而患者家庭经济较差而拒绝使用,或者是因为医生所开某些药品,患者自己也有相同或类似的药品;个别患者自认为某些药物疗效不好或不良反应大不能耐受,拒绝用药。
其他原因:如个别病人觉得自己病情未痊愈,延迟出院,医生将已开好的出院带药停止并为患者退药;医嘱中某些药品重复,用法用量有误,药房缺药等
表2 退药原因统计
3.讨论
3.1 退药引起的问题
当已发出的药品发生退药时,护士需在电脑录入退药单并打印,拿着退药单与相应的药品到药房去办理退药,药师核对退药后将这些药放回药架或药瓶,重新调剂给其他患者。这样不但给护士和药师增加了工作量,而且退回的药品有些需要冷藏、避光保存,护士缺乏药品储存的相关知识,药师只能通过其外表观察药品是否变质,难以确保药品的质量。除此之外,长期医嘱的药品是拆了外包装(口服液和冲剂除外),当因患者病情变化或者患者出院等原因发生临时退药时,药师就需要在包药袋中挑出已停的药物,这样会使药物容易被污染。
3.2 减少退药的对策
3.2.1完善并落实药房退药制度 为保障退药药品的质量,药房应该有明确的退药制度,已经发出的拆除外包装的片剂、胶囊等不得退药。未拆外包装的药品,药师要认真核对规格、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审核无误方可退药;外包装损毁、批号不清、过期药物不能退回等。
3.2.2加强药品相关知识的宣传 药房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药讯、口头等方式向临床科室宣传药品的品种,新药信息,不良反应,特殊药品的保存方法等相关知识,以便医护人员加强药学知识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药品信息,减少不合理用药,避免日后退药。
3.2.3加强医生与患者的沟通 医生开药前应了解病人的用药史,过敏史,准确判断病情,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并对特殊用药和不良反应跟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说明,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3.2.4建立严谨的工作态度 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更改医嘱,病人需要出院的,及时停止医嘱,避免药房执行医嘱摆药后再停止或者更改医嘱,减少退药的发生。由于长期医嘱是自动包药机包药的,无法识别重复医嘱,护士应建立严谨工作态度,在录入医嘱时,应认真核对,发现有重复医嘱的及时通知医生更改,避免因计算机录入错误导致的退药。
4.结论
医院各科室都可能出现退药现象,退药会给药品质量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退药情况有一定的客观性,因此,需要完善并落实严格的退药制度,加强病区的退药管理,加强药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医护人员与患者的沟通,建立严谨的工作态度,以服务患者为中心,减少退药现象的发生,保障药品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S].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1.
[2]杜书章,岳晓红,张晓坚,等.我院住院药房退药事件致人力资源成本损失探讨[J].中国药房,2011,6(21):324—325.
论文作者:蔡焯玲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7年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3
标签:患者论文; 医嘱论文; 药品论文; 药房论文; 科室论文; 病情论文; 医生论文; 《心理医生》2017年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