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研究_体育管理论文

关于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育场馆论文,对外开放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体育管理学

摘要 本文集中分析讨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场馆实行经营管理的现状、动因、效果评定及影响因素等问题。在论文的研究过程中调查了我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34个体委系统内对外开放实行经营型管理的体育场馆,应用了文献研究法、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数量统计及逻辑分析法。得出了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是对我国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理智的适应性反应这一结论。

关键词 经营管理 体制 模式

A Research on the Operational Management of Sports Facilities in China

Zhao Gang 1995,15(2):4

(Beijing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Beijing,China 100084)

Abstract Current situation,influencing factors,and evaluation ofthe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f sports facilities in China underthe condition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were analysed in this paper.By questionaire and statistical analysis,34 sports gymnasiums andstadiums in 20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open to the public for management were investigated,resulting in the conclusion thattoapply an operational management of sports facilities is an activeresponse to the economic system reform in China.

Key words management,sports facilities.system,model

1 研究目的

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的是经营型管理,这是体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场馆管理模式。因此,深入开展关于我国对外开放体育场馆经营管理问题的研究,不仅对我国体育管理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管理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从体育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角度,通过对体育场馆从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转变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各种问题,实行经营型管理的现状、原因和条件以及影响这一事物发展的各种限制性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从理论上总结实行经营型管理带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经验,为体育领导机构加强体育场馆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为进一步完善经营型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课题研究对象为北京、上海、广东等20个省市的34个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对外开放实行经营型管理的体育场馆。调查对象共有49位有关体育管理、体育经济、体育统计等方面的学者和专家,以及从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为了研究的方便和确切,本文把体育场馆实行的经营型管理界定为:场馆在保证完成上级体委下达的任务的前提下,运用自己一定的人力、财力和财力的支配权,实行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一种管理方式。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方法、调查访问法、问卷调查法、常用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

3 分析与讨论

3.1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3.1.1 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管理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体育事业,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迅速,截止1988年底,全国新建各类体育场馆达523143个,比解放前增长了105倍多。在全部场馆中,可向群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共有1000多个,它们基本是由体委系统建设和管理。

改革开放前,各类场馆实行的是行政型管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开始向经营型管理转变。据调查,已有600个场馆实行了经营型管理。

经营型管理与行政型管理的区别:行政型管理在经费来源上统一由国家下拨;业务活动由体委下达;分配上实行的是固定工资。这种“铁饭碗”式的供给制管理方法,使场馆养成“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场馆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场馆的“大锅饭”,致使场馆长期对人民群众封闭,使用率低下,国家财政负担日益沉重。经营型管理在经费来源上呈多元化,场馆靠自己的经营成果增加收入,逐步做到自给;业务活动中在完成上级任务后能够自主安排多种经营;在分配关系上,打破“大锅饭”,使经营成果的好坏与职工的劳动贡献大小相结合,场馆拥有一定的分配权。

3.1.2 我国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形式。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主要由各级体委统一管理,根据场馆的类型和业务情况采用的管理方式可分为两大类(见表1)。

表1 我国场馆管理方式分类表

全额管理

差额管理

全额收入分成制

  全自给自足式

全额预算包干制

  一般差额补助式

半自给自足式

目前,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管理的具体形式主要采取承包经营责任制。它由上级主管部门(体委)和承包单位(场馆)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场馆的体育服务任务和服务质量,定收入,定支出,实行经费包干,结余留用。

3.1.3 我国对外开放的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后的经营状况。

3.1.3.1 以体为主,多种经营。

体育场馆因其类型、功能、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因素,在经营方式和项目上各有差异,据对40所体育场馆的调查,其主要经营项目(见表2)。

表2 40年体育场馆多种经营的项目

从表2看出,竞赛、训练、群体活动已经成为体育场馆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这在实行行政管理时是难以想象的。过去虽在竞赛表演中有一点门票收入,但连水电费都难以补偿。而运动训练和群众活动则绝大部分都是免费的。这一变化说明,体育劳务产品已有相当部分作为商品形式来交换和消费,同时也给场馆增加一部分收入。

在群体活动中和训练中,许多体育场馆改变过去单一的身体锻炼方式,增加娱乐体育、体育旅游、健身健美等项内容,不仅收入增加了,而且提高了场馆的社会效益。

文艺演出、场地出租、放映电影、商品展销等项目,是“以副养体”、“以场养场”的一种经营活动。

在多种经营中,小卖部、招待所、会议室等作为场馆多种经营的配套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提供各种服务,在承包经营制的普遍实行中,这类服务设施都逐渐扭亏为盈。

综观各场馆的多种经营,可以发现我国部分体育场馆经营项目的比重排序(见表3)。

表3 我国部分体育场馆经营项目的比重排序

序号

 项目

  馆数

入选频数

1

出租场地

 27

67.5%

2

 文艺演出

 20

50%

3

 运动演出

 19

47.5%

4

 招待所16

40%

5

 会议室12

30%

6

 运动训练

 11

27.5%

7

 其它 11

27.5%

8

 放映电影

 9

22.5%

9

 小卖部

 

9

22.5%

10

 商品展销

  8

20%

11

 群体活动

  7

17.5%

12

 酒吧

  1

2.5%

结果表明体育场馆的经营项目在非体育活动领域倾斜程度较大,其原因与现阶段我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较低、体育消费资金较少、余暇时间不多、体育意识淡漠等因素有关。

3.1.3.2 经营收入状况。

收入是衡量体育场馆经营好坏的重要参数,也是体育场馆直接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

对全国34所体育场馆经营收入的调查统计表明,多种经营给体育场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34所体育场馆从1987年至1989年间累计总收入达到:22010339元。年平均收入为7336779.7元。其中1987年的总收入为:6630018元,1988年为7434462元,1989年为7945859元。1988年比1987年增长了12.1%,1989年比1988年增长了6.9%。

3.1.3.3 收入分配状况。

收入分配状况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同物质利益联系密切程度。体育场馆实行经营管理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逐步改革了各项分配制度。

对部分体育场馆1990年创收分配情况的调查资料表明:场馆留成占70.25%,上交体委占29.73%。

在场馆的留成分配中发展基金的比例较高(占58.3%),这部分资金用于维修、更新和改造场馆,有利于场馆的再生产活动。集体福利基金的比例为21.66%,用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职工奖励基金为18.64%。这部分资金是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以利用利益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促使场馆职工提高积极性,完成各自的任务。

这种分配制度较妥善地处理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使经营型管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动力机制。

3.2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动因的调查与分析。

3.2.1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从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转变的客观必然性。

经营型管理是相对于行政型管理而言的。两者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不同发展阶段在体育管理体制中的具体表现形式。行政型管理是我国传统体制的产物,经营型管理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的产物。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后者是从前者中“脱胎”演变出来的,表现为一种“扬弃”和替代。这种演变和替代的动因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

一定的经济管理模式总是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依据的。我国传统经济体制是以产品经济理论为依据建立起来的,它在建国初期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规模日益扩大,越来越暴露出严重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科学论断不仅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同时也为体育体制改革,包括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首先,确立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体育事业具有生产性质。其次,体育部门生产的劳务产品具有商品的属性。第三,体育属于第三产业。

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正是由体育事业的生产性质、体育劳务商品化来决定的。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我国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根本的动因。这一动因促发的行为结果,必然表现为场馆在资金使用上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加强对体育投资的有效约束。在业务活动上,完成上级体委下达的任务后要打开场馆大门,面向社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增收节支。在场馆内部工作人员的报酬问题上要充分调动积极性,多劳多得,打破大锅饭制度,使职工利益、场馆利益与经营管理效益挂钩。

3.2.2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动机。

动机是促发行为的原因。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体育场馆工作者的主观选择,我们把完成经营型管理的动机从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侧面”与“经济效益侧面”分解为10个项目,以一道多项选择题的形式提出,要求调查对象,不仅选择实行经营型管理的目的,而且根据重要程序进行排序,调查结果见表4。现对这一调查结果作如下分析:

表4 40名专家对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动机选择排序表

统计结果表明,以“提高场馆的社会效益”为首选目的的人数居第1位,这与我国体育场馆的性质及开展业务的特点是分不开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我国社会制度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不是利润,而是满足人民的需要;社会主义体育的性质决定了其目的是提高人们的体质、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从整体上看,选择以“提高场馆的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人数与“提高场馆社会效益”为目的的人数相同(均占72.5%),且第1入选率占第2位,这说明提高经济效益也是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重要目的。体育场馆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统一的。

3.3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实际效果的调查与分析。

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实际效果,是在多方面体现出来的,可以概括地归纳为两个方面:即场馆的社会效益侧面和经济效益侧面。

3.3.1 提高体育场馆社会效益的实际效果。

体育场馆的主要任务是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衡量体育场馆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有体育比赛、训练、群体活动的场次数量及参加人次数等。

调查结果表明:体育场馆在实行经营型管理后,社会效益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在调查34个体育场馆中,运动训练的场次数提高了58.4%,参加人次数提高了41.5%。(见表5)通过比较,场馆的比赛场次提高了48.7%,人次数提高了85.3%,(见表6)。

表5 场馆运动训练服务的社会效益指标对比表

表6 我国场馆体育比赛服务的社会效益指标对比表

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场馆的主要任务之一。调查表明在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后,来场活动的群众人数增加了72.7%。但通过场次数比较可以看出,群体活动的场次数较以前降低了2.7%。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体委主管部门对场馆下达的任务主要是保证运动训练和竞赛的数量,这是场馆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的硬指标。群体活动的数量指标相对较“软”,伸缩性很大。在与训练和竞赛任务冲突时,群体活动被冷淡。二是场馆在实行多种经营中较以往更多地开展了非体育项目的多种经营活动,必须占用一定的场地及设施,排挤了群体活动的时间,这是造成群体活动场次数下降较为直接原因,也是场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矛盾的一方面。今后应增加娱乐性的体育项目,吸引更多的人到场馆参加锻炼。同时也增加场馆对群众开放的场次数,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以缓解二者之间的矛盾(见表7)。

表7 场馆群体活动服务的社会效益指标对比表

3.3.2 提高场馆经济效益的实际效果。

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有3层含义:一是通过多种经营所取得的效益;二是通过场馆内部挖潜,历行节约用同量的消耗生产出更多的劳务;三是场馆向社会提供服务,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出勤和劳动生产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后一层含义的经济效益,因中间有一个转化的过程,现在仍无法用量化的方法来直接确定。据此,目前对体育场馆提高经济效益的评定,是通过收入的比较及经费自给率的增长来测定的。

收入比较。根据对34所体育场馆的调查资料统计,1977年-1979年三年间收入总数为:7376311.28元。1987年-1989年3年间收入总数为:22010339元。收入之比为1∶2.984,1987-1989年间收入净增加数额为14634027.72元,净增长率为198.4%。这一结果表明,实行经营型管理后,场馆通过多种经营增加的收入几乎是改革前的3倍,显示了体制改革的生命力。

通过比较看出,场馆的收入仍然有较强的增长势头,1988年比1987年增长了12.1%,1989年比1988年增长了6.9%(表8),显示出场馆在体育劳务商品的生产和交换及多种经营的计划、组织实施中对市场的占有程度越来越高,这是体育场馆经济效益提高的又一明显标志。

表8 我国部分体育场馆经营收入一览表

单位:元

在1987年-1989年期间的总收入中,体育项目收入与非体育项目收入之比为1∶16.15(表9),这一悬殊的差距说明:现阶段人们对于体育劳务商品的需求仍很低,其原因是与现时我国人均收入较低、余暇时间较少、对体育锻炼重要性认识不够等因素有关。

表9 我国体委系统对开放体育场馆经费自给率增长表

时间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增长  35.5

35.9

40.9

45.85458.1

58.7

经费自给率,即场馆经费自给自足的程度,是反映场馆经营管理成果的综合性指标。经费自给率的计算公式:实际收入累计数÷(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业务费实际支出数+按公物、业务费预算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房屋场地设备修缮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预算数)×100%。根据这一公式推理,场馆实际收入的增加和各种实际需要的费用降低都能促使经费自给率的提高,经费自给率越高,场馆的经济效益越好。

我国体委系统1000余所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在组织创收的过程中经费自给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表9)。另据对部分体育场馆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经费自给率1988年比1987年增长了9%,1989年比1988年增长了9.5%(表10)。

表10 我国部分体育场馆经费自给率(平均值)增长表

时间 198719881989

x%

44.648.753.3

净增长率 9.0%9.5%

经费自给率的提高意味着国家对场馆投入的减少,1989年经费自给率的平均值均已超过50%,说明国家对场馆补贴数额已减少一半以上,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经费自给率的提高还说明场馆在经营管理中逐步重视经济效益观念,在增收的同时注意节支,在促进场馆自身建设与改善职工生活的同时,进一步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积累了资金。

3.4 影响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因素的调查与分析。

体育场馆从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过渡,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的、深远的、必然发生的过程。我们最关注的问题是要清楚在现实条件下,哪些因素有助于促进经营型管理,哪些因素阻碍实行经营型管理,以便了解和研究体育场馆在“转轨变型”的过程中,在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多种因素影响下,如何最优地制定决策与对策,以促进这一事物的健康发展。

3.4.1 内部因素。

3.4.1.1 体制因素。

在调查中有72.5%的人认为:体育场馆在实行经营型管理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是经营型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带来的。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完善。1983年,国家体委、财政部规定了体育场馆实行预算包干办法。这一政策的出台,改变了过去那种统收统支的状况,但明显的缺陷是未妥善解决体育业务成果的计量问题。目前体育场馆的经济成果不包括业务成果。业务成果的计量问题不解决,不利于体育场馆进行确切的考核,同时易促使体育场馆偏离中心工作,导致一切向“钱”看的倾向。二是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有42.5%的人认为场馆管理人员没有完全得到人、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受行政干预过多。三是分配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在奖金的发放问题上目前存在着两类问题:一是经营收入与奖金分配比例关系不合理;二是在奖金分配上存在着平均主义倾向。

3.4.1.2 管理人员因素。

管理人员是场馆的智囊,是经营活动的根本性因素,对部分体育场馆管理人员的调查资料表明:受过高等教育的占1/4,达到27.7%,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数59.4%。根据我国国情,这样的人才结构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在调查中有72.5%的人认为,场馆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经营管理科学知识和经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4.1.3 思想认识因素。

关于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问题,曾有许多人提出过异议,争论的焦点是场馆搞多种经营是正当服务,还是“不务正业”。在调查中有27.5%的人认为体委部分领导对场馆实行多种经营、创收盈利心存顾虑。这是“左”的思想在认识上的反映,说明有些人还未从狭隘的产品经济思想中解放出来。

3.4.1.4 功能因素。

调查中有57.5%的人认为场馆功能单一、缺乏配套措施是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以往我国体育场馆的设计主要考虑运动训练、体育比赛的需要,忽视群体活动的需要,更不会想到用来搞多种经营,因此常常在设计上搞单一厅堂,辅助面积过大。因此,今后体育设施的设计不宜单纯考虑用于体育活动和竞赛,同时要考虑到经营的需要,做到专用和多用结合,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3.4.1.5 短视行为因素。

在调查中有22.5%的人认为场馆长承包任期目标责任制所订合同时间较短,短期效益思想明显。这是一个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首先,定收定支的基数,主观随意性较大,指标很难做到科学合理。其次,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过短,承包单位只顾眼着利益。目前,一般采取延长承包期限,刺激承包单位为长远利益进行再投入的做法以限制这一缺陷。

3.4.2 外部因素。

场馆外部因素泛指社会的大环境因素。本文主要讨论经济因素及地理位置因素。

3.4.2.1 经济因素。

经济制约着体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同时也制约着人们用于体育的消费支出和物质文化的消费支出。在调查中有30%的人认为,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受到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22.5%的人认为,场馆所在单位和个人用于体育活动的经费支出较少是实行经营型管理遇到的具体困难。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是造成这些因素的根源。其原因,首先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体育发展的不平衡。我国沿海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体育场馆数量占全国场馆总数的比例较高,而西部内陆地区的几个省份其比值均不超过1%;其次,经济发展的落后造成体育投资的减少,从而影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体育消费的减少。在沿海4省与西部内陆4省人均消费支出的均数比较中可看出,沿海4省的平均消费水平比西部内陆4省高53.4%,其中对广东与西藏人均用于文化生活服务支出的统计,存在着非常显著性差异。差异表明我国西部地区的体育场馆在实行经营型管理中受到经济因素制约的强度比东部地区大。

在调查中有10%的人认为场馆所在地区体育活动开展较差,是场馆实行经营管理遇到的困难。

在调查中有7.5%的人认为,处于老、少、边、贫地区的场馆国家应下拨全部经费,采用行政型管理。

3.4.2.2 场馆地理位置因素。

以往,我国许多体育场馆在设计、规划、营建时只顾及运动训练的需要,将场馆建设在远离城市的地区,这些场馆在现实条件下对外开放实行经营型管理遇到远离市区、交通不便、群众来馆活动困难等因素的影响,在调查中有20%的人对这些困难给予肯定。

3.4.2.3 市场规律因素。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存在着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在调查中有15%的人认为:场馆的经营活动由于有剧场、电影院及其它群众文化活动设施,而存在着竞争现象。原因是场馆在经营活动项目上与这些场所有相同之处。因此,竞争不可避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应开辟具有体育特点的项目,以扬长避短。

4 结论与建设

4.1 结论。

根据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的管理体制已逐步从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过渡。两种体制并存是现阶段体育场馆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经营型管理与行政型管理在经费来源、业务活动、分配制度上均有较大差别。行政型管理体制的不断弱化,经营型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是现时期场馆管理体制“转轨变型”的主要特征。

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动因是由我国社会经济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引发的,也是体育场馆劳动者在改革体育场馆管理体制过程中利益机制的内在要求。目的在提高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使其良性发展。

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在实行经营型管理的过程中,显著地提高了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大地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更好地满足了群众文化和物质生活的需要,提高了场馆工作人员的劳动热情,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体育场馆在实行经营型管理的过程中遇到来自内、外部多重困难的影响。主要原因有:目前这种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场馆人员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左”的思想干扰、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较少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营型发展的速度和水平。

体育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有继续发展的有利条件。它比行政型管理更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体育体制改革对我国宏观体制改革做出的理智的适应性反应,其发展轨迹描述了求实的特征,是一种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体育场馆管理模式。

现阶段我国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实行的经营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经费来源对国家仍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其经济核算仍不是完全的,尚未形成场馆投资的回收体制。因此,这种模式还不能最终成为目标模式,而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模式。随着体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型管理模式尚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4.2 建议。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体委系统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从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转轨变形”已成大趋势,条件较好的场馆已走在前列。实行经营型管理已不是单个场馆的个别现象,而是关系到整体场馆改革的宏观现象。这一问题应引起体委系统决策机构的高度重视,对这一事物的管理政策应进入决策程序,对其应有的价值,在分析评估、方案选优、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应加以认真普遍地推广。

应制定和完善场馆实行经营型管理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政策、人才使用政策、分配政策等。积极地支持、引导体育场馆在“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指导下,逐步地由行政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转变。并促使这一新模式健康、良性地向前发展。

各级体委应成立专门机构对所属场馆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一方面保证使场馆在业务和经营活动中高效率地运行,免受多头领导和行政干预;另一方面也便于对场馆的业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控。

各级各地体委应根据所属的内外部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期分批地进行场馆管理体制的转变。避免“一刀切”和“一哄而上”的盲目决策。

(收稿日期 1994-10-10)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张尚权

第四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入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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