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赣南农业外商投资的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扩大赣南农业外商投资的思考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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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仅91年以来共引进外资2亿多美元。外资不断的注入,对繁荣全区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多年来指导思想和舆论导向上存在误区,外商投资开发农、林、牧、渔方面的项目和资金数量明显少于工商企业,仅占外商投资项目和外资额的20%左右。从近两年外资投入农业的发展形势看,也不容乐观。1994年比1993年少进资1375.57万美元,1995年虽有所回升,但今年的进资又在回落,前9个月实际进资420万美元,只相当于1995年的38.04%。外商投资结构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赣南农业的发展。京九这条钢铁大道的全线开通运营,又一次给赣南发展提供了一次历史性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做好农业招商引资这篇文章,使赣南农业发展抢先跨上京九快车,向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农业挺进,已十分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一、充分认识赣南农业外商投资的优势所在

赣南土地辽阔,自然条件优越,气候温暖湿润,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物产资源丰富,堪称农业开发的一块得天独厚的“宝地”,蕴藏着极大的潜力。

1、区位优势突出。赣南地处东南沿海腹地,毗邻闽粤两个沿海经济发达省,近靠港澳与海外东南亚市场,是勾通中原与闽粤琼的重要通道,素有“闽粤咽喉”之称。京九铁路的贯通,使本区与港澳的距离进一步缩短,区内的农产品南下港澳市场极为便利,从产地到销地只需6小时,且运费低,在抢占港澳市场乃至东南亚市场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资源丰富。赣南境内资源十分丰富:一是农业生物种类多,有高等植物750种,脊柱动物150种,山林地4566.07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亿立方米,是全国商品材基地和重点开发林区之一。二是水能丰富。有水面289.44万亩,人均水量6373立方米,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水力可开发量158.6万千瓦。三是土地面积广。有4900万亩丘陵山地可开发林、果、畜业,其中有1500万亩丘陵可种植脐橙、甜柚等优质水果,1500万亩缓坡草山可用来发展菜牛、山羊、灰鹅等草食动物。四是劳动力多。1990年人口普查,劳动力占总人口的56%,可见劳力资源十分充足。

3、政策优惠。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到赣南投资,制订了一系列优惠外商投资的政策。尤其是对外商投资农、林、牧、渔开发项目,政策更加优惠:一是税收上实行“免二减三”政策。二是征用土地费较低。投资农、林、牧、渔用地费按每年每平方米0.1—0.2元征收,仅是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征用地费的1/2,商业、金融、保险、服务业征用地的1/50,且十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进行“五荒”开发的,免缴征地费。三是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服务。外资农业企业的立项、办证可以优先安排,人、财、物和产、供、销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4、市场广阔。一是赣南的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本区生产的脐橙、沙田柚、蜜桔、板鸭等优质农副产品,在市场上比较畅销,供不应求,有不少农产品远销东南亚等一些国家。二是国际需求增加。世界上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大都有忽视农业的倾向,国际市场农副产品出现短缺,进口需求较大。一旦国内市场上出现农产品饱和现象,即可在国际市场上找到销路,没有后顾之忧。

5、风险较小。农业开发项目投资省、成本低、效益高。农业开发毋需在设备、厂房上投入过多资金,加上政策优惠,劳动力价廉。因此,投资农业开发相对获取的利益回报就高,风险也就小。如某外商在赣南独资甲鱼养殖场,合同投资期为10年,总投资800万元,租用良田20亩,93年投产后,三年内实现产值4500万元,剔除各种费用,外商3年实际获得纯利1286万元。搞果业、林业开发,虽然见效的周期长,但是具有收效期长的优点,风险也不大。

二、引进外资是赣南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近几年,赣南农业投入的资金总量每年虽有所增加,但与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相比,缺口仍然很大。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和农业管理水平等要素不能适应发展要求,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差别扩大,农业已成为赣南国民经济中最脆弱的产业。如何尽快壮大农业实力,实现地委、行署提出的在本世纪末把赣南建设成为“农业大区、工业强区、财政富区”的战略目标。应该说加快农业招商引资,是一种必然的选择,通过这一手段,可以达到:

1、缓解农业发展对资金需求与实际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农业生态是物质能量的转换过程,要想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就应该更有相应的投入。据了解,新种一亩优质水果,需投入5000余元,养一亩甲鱼,投入资金需几十万元。在农业需要如此高投入的情况下,一方面地方各级财政紧张,而银行银根紧缩贷款严重不足,不可能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农民手中的钱又十分有限。因此,要缓解这个矛盾,必须借助外资。

2、加快农业科技的引进,推动“三高”农业的发展。外商投资农业开发,为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必然以发展“三高”农业为目标,强化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强化员工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增加科技的投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由此,可以给赣南带来两方面的积极效应:一是农民通过参与外商农业开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将得到提高。思想观念也将实现从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转变;二是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地方“三高”农业的发展。

3、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外商无论以独资、合资,还是股份制形式参与农业开发,都将吸纳一定数量农村的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的相对集中、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带来一定的规模效应。外资介入越多,生产经营就越有规模,外资介入的面越广,规模效应就越大。实践证明,有规模才能提高农产品商品率,才能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提高农业效益的目的。

4、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外资一方一般都具有资金充裕、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产品销售渠道广的优势。因此,利用外资进行开发,一方面可开发出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优质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实现农产品市场化。另一方面其投资开发的农业项目,由于技术含量高,可快速起到龙头作用,带动相关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群体,促进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隆起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区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培植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筑巢引凤,营造有利于农业外商投资的环境

搞好农业招商引资,吸引外商投资农业,必须从整体上谋篇布局,从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吸引更多的外商前来投资农业。

1、摆正位置,强化对农业外商投资的舆论宣传。第一,各级政府的决策层在思想上要有“位置”。要善观招商引资之“潮头”,应十分清醒地意识到,当前,农业已逐成外商投资的“热点”。要主动适应这种新形势的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农业招商引资意识,不失时机地把农业推到招商引资的前沿位置;第二,在工作上要有“位置”。各级政府对农业招商引资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并严抓落实,抓督查;第三,要加强对外宣传,主动引导外商投资农业。对外宣传是招商引资的“前奏曲”。在对外招商宣传中,要全面介绍赣南良好的农业气候条件,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农产品,以及临近港澳的优越地理位置等等。特别要以投资农业已经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典型事例来做好对外宣传,让事实来说明在赣南进行农业投资能够取得好效益,以增强外商投资农业的决心与信心,使更多的外商到赣南来投资农业。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外商投资农业的硬环境。

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突出重点,综合思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农业基础设施中的最弱环节,先行建设。同时,要从确保农业高产稳产,增收增效的角度,考虑如何全面规划搞好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讯、水保等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农业的基础。其次,要抓住关键,采取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资金。赣南每年国家安排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以工代赈、赣中南开发等项资金累计超过1亿元,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和地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资金可超过3亿元。另外,全区有230万农村劳动力,每个劳动力一年投入20个劳动积累工,一个工日以8元钱计算,全区一年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劳动积累工投入就是3.68亿元。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这既能解决农业基础建设的资金,又能通过改善农业设施,更好地促进农业外商投资,推动赣南农业的更快发展。

3、敢于让利,提高农业外商投资的回报率。农业投资除养殖业、生长期短的农作物外,一般见效较慢,投资回收期较长。如投资果业,资本回收期一般在6—8年;投资林业资本回收期则在10年以上。为增强外商投资农业的吸引力,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业已制定的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从有利于大量引进外资开发农业资源的大局出发,实行更具优惠的政策。外商投资农业特别是投资开发荒山、荒坡、荒地、荒滩、荒水其显示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因此,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即在经济效益上应舍得让利,不与外商争利,使投资者尝到甜头。首先,在国家优惠政策不作调整的情况下,主要体现地方政府的更多优惠。省、地、县都应本着大胆让利的原则,定出比外商投资工业、第三产业获得更大的外商投资农业优惠政策。比如,对外商投资开发“五荒”的,应低价租赁给外商经营开发,除免缴征地费和土地使用费外,在电力、水利供应配套收费等方面也应体现优惠,坚决杜绝向投资外商收费部门多,收费项目多的现象;其次,要针对外商投资农业的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政策优惠。农业投资范围广,既有种植业、养殖业,也有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加工业。就种植业而言,有当年和多年收益之分,养殖业可分为常规传统养殖和特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也有初级产品的加工和精深加工之分。应该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定出不同的项目优惠。总的原则是,最需引进外资的农业项目,应给予最大的政策优惠。

4、搞好服务,建立农业外商投资的保障机制。为吸引农业外商投资,政府的决策层和政府有关部门都应该考虑:怎样为外商投资农业提供全面、配套和优质服务,使农业外商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处于良好的外部环境中。为此,笔者认为,至少应在以下四个方面搞好服务:一是全程优先办理注册经营等法律手续。对外商投资农业不能搞“繁琐哲学”,应“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所有需要办理的法律手续该简化的要尽量简化,有关部门应上门服务,现场办理,做到快捷、高效,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切实帮助组织生产。外商投资的许多农业生产项目,难以实行工厂化的企业管理,如大面积、大规模的果业、林业种植,外商在管理上,一般是注入资金,与所在的乡、村或其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进行契约化管理。这就需要帮助投资者选择一种最佳的生产组织形式,把千家万户的生产,引入到外商投资建基地的行列中,形成外商出资建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模式,把农村分散的家庭生产纳入到规模化的商品生产轨道上来,有效地解决农民家庭经营与市场需求难以衔接的矛盾;三是围绕外资农业项目生产提供必要的服务。其一,帮助培训技术、管理人员,以满足外商组织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其二,提供优质种苗,以满足外资农业企业发展“三高”农业,以优质农产品扩大市场销售份额的需求;其三,在组织产品销售上提供有效帮助,以满足其产品对运输、仓储条件,以及产品的国内销售渠道等需要;四是建立良好的生产保障环境。外商投资农业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因此,外资农业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提供生产保障环境的责任。必须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教育外资农业项目所在地群众增强法制观念,采取得力措施把项目所在地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好,依法保护外商利益,确保外资农业项目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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