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敦煌棉花种植研究--兼论西部棉花传入大陆_棉花论文

唐五代敦煌棉花种植研究——兼论棉花从西域传入内地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棉花论文,西域论文,敦煌论文,唐五代论文,内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五代敦煌是否有棉花种植,因为没有直接的文献记载与考古资料相印证,学者大都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或根据吐鲁番地区的棉花种植进行推测,或从棉花传入的路线进行考察,认为棉花经中亚传入新疆地区,再到河西走廊。(注:参见陈祖规主编《棉》“中国农学遗产选集”之一(中华书局,1957年);袁庭栋《棉花是怎样在中国传播开的》,《文史知识》1984年第2期;漆侠《宋代植棉考》,收入氏著《探知集》,河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于绍杰《中国植棉史考证》,《中国农史》1993年第2期;尚衍斌《从茶、棉、葡萄酒、胡食的传播看古代西域与祖国内地的关系》指出:“(棉花)是元代畏兀儿人经西域吐鲁番,由甘肃河西走廊向华北渭水流域传播”。(《西北史地》1993年第3期)汪若海《白疊与哈达》指出:棉花“大约在纪元前后经葱岭、克什米尔传入新疆,又到甘肃,再到陕西。”(《中国农史》1989年第4期)殷晴《丝绸之路和西域经济》说,新疆“种植的系通过印度或阿拉伯传来的非洲棉(草棉),纤维质量较差,但生长期短,适于碛西和河西走廊以至陕甘地区种植,所以唐宋以后,在西北广大地区逐渐推广。”(《西域研究》2001年第4期)童丕《敦煌的借贷:中国中古时代的物质生活与社会》指出:中国“西部的是一种草本,源于阿拉伯及非洲地区,自中亚由陆路传入……清末,在甘肃,即古代文献中称为‘河西走廊’的地区以及新疆,人们一直种植草棉。”并由棉花的传入提出了“棉布之路”的概念,认为“棉布之路的历史,比丝绸之路要更古老。”(余欣、陈建伟译,中华书局,2003年,第106-107页))笔者以前也有相似的看法:“魏晋隋唐时期,吐鲁番已开始种植棉花了。由于敦煌与吐鲁番气候基本一致,交通又十分频繁,因此当时敦煌地区也可能同时种植棉花子。”(注:《从敦煌文书谈晚唐五代的“布”》,载敦煌研究院编《段文杰敦煌研究五十年纪念文集》,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第416页。)

对敦煌地区的棉花种植进行专题研究的,笔者目前所见只有郑炳林先生《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种植棉花研究》一文。(注:《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3期。)郑先生指出:敦煌地区种植棉花、生产棉布的历史虽然吐蕃占领以前没有文献记载,然而河西地区植棉的历史可追溯到蕃占以前。因为P.2942《唐永泰年代(765-766)河西巡抚使判集》中就有建康军开支緤布的记载,“由此表明河西地区至少在陷蕃前已开始种植棉花,敦煌属河西一部分,又地处河西走廊最西端,毗邻西州,故种植棉花乃其必然。”在吐蕃时期的文书中,多次出现有关“緤”的记载,甚至还出现了“緤线”。“是证从吐蕃占领敦煌时期开始,敦煌地区已经开始种植棉花,生产棉线、棉布了”。到了晚唐五代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使用的棉布亦出产于本地区。敦煌文献记载到晚唐五代敦煌地区使用棉布非常普遍,记载棉布种类很多,敦煌文书虽未明确记载其中部分棉布生产于敦煌当地,但从敦煌文书记载到棉布征收方式等情况看,当生产于敦煌当地”。另外,“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种植棉花、生产棉布还可以由当时棉布在敦煌地区广泛使用看出。晚唐五代敦煌从官府至寺院,上至高级官员僧侣下至普通百姓、一般僧尼都使用棉布,棉布成为当时敦煌民众生活中的必需品,使用范围非常广泛,而且使用的量也很大。普遍的使用及大量的消费,都说明归义军时期棉花、棉布均产自于敦煌。”

上述郑炳林先生关于敦煌种植棉花的研究,及其他学者关于棉花由新疆传入河西走廊的论述,基本上都属于推论。有关敦煌或河西走廊棉花种植的研究,也只是以文书中提到的“緤”为依据。而目前所有的研究,还不能确证唐五代时敦煌已有了棉花的种植,因为:

第一,不论是翻阅正史,还是其他史籍文献,都能找到有关吐鲁番种植棉花的资料,但我们目前还不能找到在敦煌种植棉花的史料。

第二,当传世文献没有敦煌种植棉花的资料时,我们把注意力放到出土文书上。在吐鲁番文书中,有一些有关棉花的资料。如大谷8078号《回纥年次未详(八世纪末以降)西州洿林界播种田簿》:(注: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79年,第565页。)

1.天可敦下洿林界园子曹庭望青麦叁亩,緤肆亩,小麦伍亩。

2.[]弥緤叁亩,青麦贰亩。曹纵纵糜叁亩,弟润那粟一亩。

3.[]如青麦陆亩。弟华子青麦贰亩,粟玖亩。

从此件文书可知,緤与青麦、小麦、粟、糜一样,是民户种植的农作物之一。在其他文书中,也有一些“緤X亩”、“种緤”的零星记载。

遗憾的是,在敦煌文书中,只有一些有关“緤”的记载,没有关于棉花的栽培、棉布的使用及棉籽等资料。而其中的“緤”,笔者认为是指毛织品,并非是棉花或棉布。

第三,新疆地区的棉花种植已被大量的考古发掘所证实,如在吐鲁番阿斯塔那13号晋墓和309号高昌时期墓葬中都有零星的棉布发现。在于阗县的北朝墓葬中也有零星棉布。而在喀什地区的巴楚县,不仅发现了棉布,而且还发现了一些棉籽。(注:参阅沙比提《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新疆古代的棉花种植和纺织》,《文物》1973年第10期。)但在敦煌地区的考古发掘中,还没有棉花种植的有关直接证据。1988-1995年的莫高窟北区石窟发掘,新发现洞窟243个,出土了一批文物,其中有几件棉织品,据发掘简报描述:如“北222:6,棉织物残件,白色,残长32、残宽21厘米。时代为隋末唐初”;“北63:2,蓝色棉布残片,质地略厚,残长16、残宽11.5厘米”;“北168:1,棉布袜,短统,小尖头,袜统高21、袜长23厘米,袜统上有二条棉布系带。与西夏遗物同出一层,因此该棉布袜时代也为西夏”。(注:彭金章、沙武田:《敦煌莫高窟北区洞窟清理发掘简报》,《文物》1998年第10期。)

另外,发掘报告第一卷包括北1-94号窟,其中在第9窟还发现了一块粗棉布。据考古报告称:“在窟内堆积中发现一块粗棉布。标本B9:1,白地上有蓝色条纹,经线较粗,纬线以三根细线组成,织法为平织。每平方厘米经线7根,纬线5-6根。一侧有边,似为布袋的残块。残长18.2、残宽5.5厘米”。并公布了该棉织品的彩色图片。至于该窟之时代,由于“石窟塌毁严重,也未发现可用来判断时代的遗迹或遗物,故时代不明”。(注:彭金章、王建军:《敦煌莫高窟北区石窟》第1卷,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32页及彩版3。)考古发现的这些棉布,只能证明敦煌有少量棉布使用,还不能证明它就生产于敦煌,或许是从外地流入的,因为目前敦煌还没有发现种植棉花的有关证据。

第四,敦煌除发现大批的文书外,还有许多文物,其中佛幡就有很多。如敦煌有棉花种植,且棉布的使用范围较广,那在敦煌发现的佛幡中就应该有棉布织品。但据学者的考察,在英、法所藏的敦煌佛幡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一件棉织品。就是以前不大为学界所知、收藏敦煌佛幡又较多的俄罗斯圣彼得堡,据敦煌研究院李正宇先生考察:圣彼得堡艾尔米塔什博物馆“收藏的二百多件敦煌佛幡引起我们很大兴趣……这二百多件时代不同、整残非一的佛幡,我注意到它的质地面料全是麻布,无一件棉布制品。”(注:李正宇:《俄藏中国西北文物经眼录》,《敦煌研究》1996年第3期。)

一 “緤”字的发展变化

“緤”的一个意思就是棉花。故敦煌种植棉花论者,主要是从“緤”字开始探讨:“棉布,敦煌文书称作緤或,分粗緤、细緤、立机緤、官布”。郑先生前引文中所述“棉布的种类”就是指粗緤、细緤、立机緤等,所说“棉布的征收”乃是指“官布”。因其设置的前提是緤即棉花,因此认为凡是敦煌文书中的“緤”都是棉布。而“緤”在晚唐五代的敦煌文书中使用又非常广泛,尤其在诸寺入破历中出现的频率很高,因此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晚唐五代时期的敦煌,棉布的使用非常广泛。但这一感觉,与上面所指出的事实(即传统史籍、敦煌出土文书中没有见到棉花种植及棉花纺织、织布、棉籽等资料,考古发现中也鲜有棉纺织品)不相符合,故又促使我们不得不慎重地对待“緤”字。

“緤”原为疊,凡谈到新疆、敦煌,乃至中国西北棉花的种植,多据《梁书》中的记载。《梁书》卷54《西北诸戎·高昌传》载:当地“多草木,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为白疊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这里的“白疊”,就是一般所说的棉花。因此,对棉花种植的探讨,也应以“白疊”、“疊”为起点。

1.白疊、疊

“疊”除了《梁书》中称“白疊子”外,《后汉书》卷86《西南夷传》中也有记载,如“哀牢人……知染采文绣。罽毲帛疊兰干细布。”《周书》卷50《异域下·波斯国》中也有“白疊”,即波斯国“又出白象……绫、锦、白疊、毼、氍毹、毹……”另外,吐鲁番哈拉和卓99号墓所出《某家失火烧损财物帐》中有“白疊三匹”、“疊缕卌两”的记载。(注: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第1册,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98页。)该墓既出有建平六年(442或443)的随葬衣物疏,也有北凉承平八年(450)的文书;(注:考证详见朱雷《出土石刻及文书中北凉沮渠氏不见于史籍的年号》,《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又见同氏《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年。)阿斯塔那170号墓所出《高昌延昌二年(562)长史孝寅随葬衣物疏》有“疊千五百匹”的记载,(注:《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第1册,第145页。)同墓还出有高昌章和十三年(543)、十八年(548)文书。这两件有关“疊”的文书与提到“白疊子”的《梁书》时间相近。《梁书·高昌传》中关于吐鲁番种植棉花(白疊)的记载,出土文书得到了证明。《隋书》卷83《西域·康国》中也记有“白疊”,即康国“其王索发,冠七宝金花,衣绫罗锦绣白疊……出马……氍、锦疊。”卷83《西域·波斯》“土多良马……锦疊、细布、氍、毾、护那、越诺节……”《北史·真腊国传》曰:真腊国“王著朝霞古贝……常服白疊。”《西域传》说康国“其王素冠七宝花。衣绫罗锦绣白疊。”《南史》中有好几处都有关于“白疊”的记载,如《海南诸国传》曰:呵罗单国元嘉七年遣使献“天竺国白疊、叶波国古贝等物。”

以上《后汉书》、《周书》、《隋书》、《北史》、《南史》中所说的“白疊”、“疊”,应是指《梁书》中所说的“白疊子”,即棉花或棉布。

2.疊、

《梁书》、《周书》、《隋书》中所说都是“白疊”,而新旧《唐书》中则“疊”、“ ”混用。如《旧唐书》卷198《西戎·高昌》说,高昌“有草名白疊,国人採其花,织以为布。”而卷197《南蛮、西南蛮·林邑》则是“”,如林邑国“王著白古贝……夫人服朝霞古贝以为短裙”;又如卷197《南蛮、西南蛮·骠国》载:“其衣服悉以白为朝霞”。《新唐书》卷221《西域传上》说高昌“有草名白疊,撷花可织为布。”而卷40《地理志四》讲到西州的“土贡:丝、布、氈、刺蜜、蒲萄。”而高昌就是西州,两者所述显系一物,可见这时已疊、混用了。

从新旧《唐书》可知,疊、混用,两者相比,“”的使用频率更多,并逐渐过渡到由“”取代“疊”,如《唐会要》卷97《吐蕃》曰:开成二年吐蕃来朝,其贡品就有“金银器、玉带、獭褐、犛牛尾、朝霞”等。

3.、氈

疊,《汉语大字典》注释曰:细毛布、细棉布。《玉篇·毛部》:“,毛布也。”《字汇·毛部》:“,细毛布……今文作疊。”(注:《汉语大字典》第3册,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1年,第2008-2009页。)《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那揭罗喝国”中“复有佛僧伽胝,上玅细所作。”(注:慧立、彦悰著,孙毓棠、谢方点校《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中华书局,2000年,第37页。)《大唐西域记校注》卷2“那揭罗曷国”之“醯罗城”的记载基本相同,即“如来僧人伽胝袈裟,细所作”。其史源应为同一。但据《大唐西域记校注》:“《方志》作氈。”为毛织品,《三藏法师传》与《大唐西域记》所言的“细”应指毛织品而言。《大唐西域记校注》卷11《波剌斯国》有“衣皮褐,服锦”,校注曰:“《径山本》作氈”。可见此“”在《径山本》上为“氈”,有可能“”、“氈”混用,或在古人看来,这里的就等于氈。而氈、褐都是毛织品,这也与《大唐西域记》的其他记载相合,如卷12《活国》“衣服氈褐”;《钵铎创那国》“多衣氈褐”;《屈浪ná(16)国》“多服氈褐”;《达摩悉铁帝国》“衣服氈褐”;《商弥国》“多衣氈褐”;《曷盤陁国》“衣服氈褐”等,(注:《大唐西域记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939、963、971、973、974、980、983页。)由此可见,、氈相同,而氈褐又常连用,都指毛织品。

《元和郡县图志》卷40《陇右道下》记西州贡赋曰:“开元贡毛,剌密,干蒲萄”。而校勘记对“毛”考证曰:“官本作‘氈毛’,恐误,六典、新、旧志俱与此合。今按:新唐志作‘氈’。‘ ’即‘毵’,与‘氈’同,见《玉篇》”。(注: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第1044页。)

4.、緤

当“”逐渐取代“疊”后,又出现了、緤混用的情况,如吐鲁番阿斯塔那327号墓《唐永徽六年(655)赵羊德随葬衣物疏》第三行有“细疊”;阿44号《唐疊布袋帐历》第一、三行有“疊布袋”。而哈拉和卓39号《唐贞观二十一年(647)帐后□苟户籍》则是“緤布”;阿35号《唐垂拱三年(687)西州高昌县杨大智租田契》、(注:《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第3册,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65、71、53、493页。)阿230号《唐西州高昌县史张才牒为逃走卫士送庸緤价钱事》、阿224号《唐西州蒲昌县户曹牒为催征逋悬事》(注:《吐鲁番出土文书》图录本第4册,第85、388-389页。)又都是“庸緤”,可见这里是“疊”、“緤”混用。

关于、緤混用的情况,在唐五代时期的敦煌文书中使用更多。如P.2942号《唐永泰年代(765-766)河西巡抚使判集》是唐文书集录,共有各种文牒46件,其中第11-14行为一件,其内容是:

11.建康尚书割留三百段,称给付将士,不具人姓名。

12.分给緤布,不具人名。既无节约,悬称用尽。事涉瓜李,

13.法在根寻。准状,牒建康并牒董芳兰,切推问给赏事

14.由上。如相容隐,当别书科。(注: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以下简称《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620页。)

这是一件唐代中期的公文,其中已经是“”、“緤”混用。另如P.2049背《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1-5行:

1.净土寺直岁保护

2.右保护,从甲申年正月壹日已后至乙酉年正月壹日已前,众

3.僧就北院算会,保护手下承前帐回残,及自年田收、园税、梁

4.课、利润、散施、佛食所得麦粟油苏米麺黄麻麸渣豆

5.布纸等,总壹阡叁伯捌拾捌硕叁斗叁胜半抄。(注:《释录》第3辑,第347页。)

这里的“”,在同卷文书,即P.2049背《后唐长兴二年(931)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中却被写成“緤”,如:

1.净土寺直岁愿达

2.右愿达,从庚寅年正月一日已后至辛卯年正月一日已前,众

3.僧就北院算会,愿达手下承前帐回残,及一年中间

4.田收、园税、梁课、散施、利润所得,麦粟油苏米麺黄

5.麻麸滓豆布緤纸等,总壹阡捌伯叁硕半抄。(注:《释录》第3辑,第369页。)

长兴二年净土寺算会牒与同光三年的算会牒格式完全相同,且属同一寺院,中间只隔了五年,一个写作“”,一个写作“緤”。从其内容、格式各方面观察,“”等于“緤”。

我们说“”“緤”相同,在同卷文书即P.2049背《后晋时期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找到了证据,(注:《释录》第3辑,第401-436页。)在该文书第516行记前帐回残时写作“”,即“叁佰叁拾肆尺”。紧接着在第517行记自年新附入时又写成“緤”,即“伍佰柒拾伍硕九斗叁胜麦粟油麺黄麻麸渣豆布緤褐等自年新附入”。另如P.2049背《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在分类账中都写成“”,而在第440行现在总账中又写成“緤”。再如P.3352(11)《丙午年(946年)三界寺提司法松诸色入破历算会牒残卷》1-6行:

1.三界寺招提司法松状

2.合从乙巳年正月一日已后,至丙午年正月一日已前,

3.中间一周年,徒众就北院算会,法松手下

4.应入常住梁课,磑课及诸家散施,兼承

5.前帐回残,及今帐新附所得麦粟油麺

6.黄麻夫(麸)查(渣)豆布等,总肆佰贰拾六石四斗六升九合。(注:《释录》第3辑,第333页。)

这里是“”,在分类账中又是“緤”,如“一百一十尺緤”,“贰丈贰尺緤”。在四柱结算的各分类中,前残部分写成“緤”,新收入部分又写成“”。而P.2697《后唐清泰二年(935)九月比丘僧绍宗为亡母转念设斋施舍放良回向疏》则是“施细緤壹疋,粗贰疋”。(注:《释录》第3辑,第89页。)更是緤、相同的最好例证。可见、緤二字相同,并且可以互换、混合使用。

、緤的另一含义——毛布或毛织品

“疊”除了棉花、棉织品外,还有毛织品这一含义。如《史记》卷129《货殖列传》有“榻布皮革千石”,裴骃释榻布为白疊,而唐司马贞以为非白疊,乃“粗厚之布”。引《广志》云:“疊,毛织也”。由此可知,“白疊”古亦指毛布。

当“”取代“疊”后,其毛布或毛织品的涵义更为明确。如宋本《玉篇》卷26:“,徒叶切,毛布也”。(注:北京中国书店,1983年。)《农政全书校注》引张勃《吴录》曰:木棉“又可作布,名曰白緤,一曰毛布”。(注:徐光启撰,石声汉校注,西北农学院古农学研究室整理《农政全书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59页。)《正续一切经音义》引《大宝积经》卷89:“白,音牒,《考声》云:毛布也,草花布也”;引《妙法莲花经序品第一》:“,徒协反。《切韵》:细毛布。今谓不然,别有花,织以为布,其毛所作诸褐罽是”;引《佛为胜光天子说王法经》:“《埤苍》云:,细毛布也。《考声》云:亦草花布也”;引《佛般泥洹经上卷》:“《字林》:,毛布也”;引《菩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第二》:,“《切韵》:细毛布也”。(注:释慧琳、释希麟:《正续一切经音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卷,第18页;第27卷,第16页;第34卷,第9页;第52卷,第25页;续第5卷,第15页。)

《吴录》、《考声》、《字林》皆三国六朝时书,由以上引述可知,三国以来,就有了毛布这一含义。当然,毛布并非的惟一释义,大约在刘宋或萧梁时,就开始指棉花、棉布。如《正续一切经音义》引《持菩萨经》卷4:“帛,西国撚草花絮,织以为布,其花如柳絮”;引《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398:“白,西国草名也,其草花絮堪以为布”;引《金光明经卷第六》:“白,西国草花,絮撚以为布。亦是彼国草名也”;引《转女身经》:“者,西国木棉草花,如柳絮。彼国土俗,皆抽撚以纺成缕,织以为布,名之为”。(注:《正续一切经音义》第30卷,第14页;第4卷,第13页;第29卷,第9页;第33卷,第17页。)

既可以指棉布,也可以指毛布。如《正续一切经音义》引《曼殊室利菩萨阎曼德迦忿怒真言仪轨经》曰:“《埤苍》云:,毛布也。字书作,经本作緤,音先节反,非经义”;引《大威力马枢瑟摩明王经卷上》释曰:“《切韵》:白也,西域所尚也。经文从系作緤,俗用,非也”;引《菩萨提场所说一字顶轮王经第二》释曰:“徒协反。《切韵》细毛布也……经文作緤,俗用,非。”(注:《正续一切经音义》第40卷,第13页;续第5卷,第7页;续第5卷,第5页。)

唐释慧琳的《一切经音义》,不仅引用《韵英》、 《考声》、《切韵》以释其音,引《说文》、《字林》、《玉篇》、《字统》、《古今正字》、《文字典说》、《开元文字音义》以释其义,而且还兼采前人玄应、慧苑、云公、基师等诸家音义,对群经进行了音训。由上引《一切经音义》可知,在唐人的观念中,已有了棉花、棉布和毛布两种含义,而且在释棉花、棉布之义时,所引述的资料只有西国草名这一条,其史源也应是前引《梁书》中的记载,由此可知,在唐代,棉花或棉布还是非常稀有之物,在内地应该还没有种植。否则,释慧琳就不会以这样单薄的材料来释棉花、棉布了。

“緤”的本义为拴、缚,或指绳索。在先秦经典中,緤多作绁,音泄,如《诗经》、《左传》襄廿六、《论语》公冶长等篇。仅《楚辞·离骚》、《礼记·少仪》作緤,义皆为绳索之属,并无緤布之意。再如“长兴四年,回鹘来献白鹘一联,明宗命解緤放之”,(注:《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回鹘》。)也是指绳索而言。但当緤与混用后,就有了新义,即指棉花和棉布。但一定要特别注意,当“緤”与“”混用后,“緤”除了棉布这一涵义外,还有另一含义,即毛布。如慧琳和玄应的《一切经音义》中,就有不少这样的解释,其中除注明为《梁书·高昌传》中,西国草花絮,可织为布这一含义外,更多的则是“毛布”、“细毛布”。但由于许多论者都预先设置了前提,即疊等于緤,乃棉花也,故忽略了“毛布”、“细毛布”这一解释。

我们说“緤”是毛布或毛织品,还可以从緤、互用中得到证明。关于,虽然在《正续一切经音义》、《龙龛手鉴新编》、《敦煌俗字研究》、《汉语俗字丛考》及《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等字书中未收,但从敦煌文书的零星记载中,可以见到緤、互用的情况,如P.3155背《唐天复四年(904)神沙乡百姓僧令狐法性出租土地契》(注: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27页;《释录》第2辑,第26页。)中有“捌综壹疋,长贰仗(丈)伍尺”。另外Дx01322《孔安信借契》提供了绝好的材料,为便于探讨,现将其转引如下:

1.为着甘州充使[]

2.日细叁疋各长贰丈柒尺,又[]

3.[]柒尺,壹疋长贰丈肆,共[]

4.[]堪煑练使用后,衣绢壹疋须长肆

5.[]在推迟之限,其不问卖得不得,准

6.[]平章为定,□□取绢,若安信身上有甚

7.[]男兄弟边取绢□

8.[]上好细壹疋

9.[ ]后凭

10.[

]孔安信(押)(注:《俄藏敦煌文献》卷8,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90页。应为一字,乃是因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将“世”改为“云”。据陈垣先生《史讳举例》说:“世改为代,或为系,从世之字改从云,或改从曳。”(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第108页))

本件文书虽残缺不全,但其意明确,共出观“”字三次,其中第一次(第2行)有明确的尺寸,即“细叁疋各长贰丈柒尺”,(注:本件文书不知其确切年代。另外,北图殷字41号《癸未年(923?)平康乡百姓沈延庆贷布契》(录文见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第183页)也是“贷緤一疋,长二丈七。”)与前引P.3155背文书中的一疋长二丈五尺基本相同。从“”从毛这一点推测,这里的“”应是指毛布或毛织品。

据郑炳林先生《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种植棉花研究》一文统计,敦煌文书中“麻布每匹40尺至45尺,官布每匹只有24尺至25尺,与緤的长度一样”。并以此作为官布、緤属于棉布的证据,即棉布的长度与麻布不同,每匹长24尺至三5尺,并非40尺。

在史籍文献中,只能见到绢四丈为一匹,布五丈为一端的记载,但棉布、毛布几丈为一匹,却不大明确。而《契丹国志》的记载,可以给我们提供一点启示。在“诸小国进贡物件”中的诸小国,是指“高昌国、龟兹国、于阗国、大食国、小食国、甘州、沙州、凉州”,在进贡的物品后专门写明:“已上皆细毛织成,以二丈为匹”。(注:叶隆礼撰,贾敬颜、林荣贵点校《契丹国志》卷2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契丹国志》中的毛织品“以二丈为匹”,敦煌文书中的“”约25尺为一匹,官布、緤也是24-25尺为一匹,由此亦可推知緤、互用,而官布又属于緤类,它们都属于毛布或毛织品。

当我们转换一个角度,将白疊是毛布这一涵义挖掘后,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在晚唐五代归义军时期,敦煌的牧羊业非常发达,既有官营牧羊业,也有寺院和个体牧羊业。为了加强对其管理,归义军政权还设置了专门的机构——羊司,并有专职牧子承担放牧任务。牧羊业的发达提供了大量的羊毛,从而带动了敦煌毛纺织业的发展。因此,当将緤作为毛织品来看待时,也就能理解此时期敦煌文书中緤的数量之多了。

三 官布是棉布吗?

主张敦煌棉花种植的学者除了将“緤”等同于棉布外,还有一个论据,即在緤布类还有一“官布”,而官布在诸寺入破历中又归入緤类,敦煌文书中有按地亩征收官布的《官布籍》,因此,“官布按地亩征收,同地子、烽子、柴草一样,为归义军政权例征赋税。既然官布为附着于土地的例征税目,那么它必然以出产于当地为主,官布为緤布,属于棉布类,表明晚唐五代敦煌地区已普遍种植棉花,征收緤布。”(注:《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种植棉花研究》,《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3期。)

“官布”之名,笔者目前所见最早的材料是《晋书》卷69《刘隗传》:“建兴中,(宋)挺又割盗官布六百余匹,正刑弃市,遇赦免。”另外,《南齐书》卷26《王敬则传》云:“竟陵王子良启曰:‘……昔晋氏初迁,江左草创,绢布所直,十倍于今,赋调多少,因时增减。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而民间所输,听为九百。渐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千,官受则匹准五百,所以每欲优民,必为降落。今入官好布,匹堪百余,其四民所送,犹依旧制。昔为刻上,今为刻下,氓庶空俭,岂不由之’。”这里的“官布”,显然是指上缴官府之布,即“入官好布”,并没有确指“官布”的质地属性,即麻布、毛布或棉布。

归义军时期,敦煌文书中所见之“官布”,也是指上缴官府之布,或官府所有之布,它与“官柴草”、“官马坊”、“官仓”、“官渠”的涵义一样,仅仅是指归官府所有罢了。

敦煌发现的《官布籍》共三件,即P.3236《壬申年三月十九日敦煌乡官布籍》、P.4525(8)《官布籍》和Дx1405、1406号《官布籍》,关于这三件《官布籍》的校录、时代、征纳标准等,笔者已在《P.3236号〈壬申年官布籍〉时代考》、《P.3236号〈壬申年官布籍〉研究》、《从敦煌文书谈晚唐五代的“布”》中进行了探讨,(注:载《西北师大学报》1996年第3期;柳存仁等著《庆祝潘石禅先生九秩华诞敦煌学特刊》,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敦煌研究院编《段文杰敦煌研究五十年纪念文集》。)但对官布的属性,即棉布、麻布抑或毛布,则取谨慎态度,未敢断定。上述三文发表于1996年,近年来,对官布的属性虽一直有所考虑,但总是找不到答案。

官布是归义军政权据地征纳的赋税之一,它与地子、税柴和税草一起,构成了归义军政权地税的主体。其中地子是地税中交纳粮食的部分,每亩约8斗;税草也是据地征收,每亩约为2-3束;税柴的征收虽然以土地为据,但由于柴并非土地上的生产物,故由“枝头”、“白刺头”将5人或3人组成一小组,携带工具,外出为归义军柴场司砍伐树枝,刈割白刺。(注:参阅拙著《从敦煌文书谈晚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1996年第3期;《再论晚唐五代的“地子”》,《历史研究》2003年第2期;《关于归义军政权税草征收的两个问题》,载《2000年敦煌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甘肃民族出版社,2003年;《唐五代“税草”所用计量单位考释》,载《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归义军政权税柴征收试探》,载《第五届唐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丽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作为据地征收的官布,其属性是棉布吗?

官布据地征收,基本上是每250亩或300亩征收一疋,由“布头”代为收缴。按照唐王朝的赋税政策,应该是“随乡所出”、“任土所宜”,(注:童丕据此提出“官布”的属性为麻布,亦不大符合实际。详见拙著《童丕〈敦煌的借贷〉》(书评),载季羡林、饶宗颐主编《敦煌吐鲁番研究》第7卷,中华书局,2004年。)而唐五代时期敦煌还没有棉花种植,因此将官布定为棉布在理论上是无法说通的。

“官布”除了在“緤”类中大量存在外,还与“褐”等毛织品一起作为纳赠品,如P.2842背《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来儿身故纳赠历》:

1.乙酉年正月廿九日,孔来儿身故纳赠历

2.石社官紫褐八尺,白细褐二丈五尺,土布壹疋。

3.武社长生褐三丈八尺,非(绯)褐内接二丈九尺。

4.高录事白生褐三丈七尺,又生褐四丈二尺。

5.高山山立机二丈三尺,生褐二丈五尺,又生褐四十五尺。

6.罗英达非(绯)褐内三接□丈□尺,□非褐[]

7.郭席录白褐二丈,立机二丈,白官布二丈四尺,又生立机二丈

8.王清子

9.樊虞候非褐二丈,紫褐七尺,白生褐一丈二尺。

10.游流住白绵绫三丈,白生褐四十四尺。

11.王再庆生官布一丈七尺,生褐二丈。

12.王骨子白生褐四丈,罗[](注:《释录》第1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362页。)

本件文书中的“紫褐”、“白细褐”、“生褐”、“绯褐”、“白生褐”等“褐”,显然是指毛织品,与其并列的“土布”、“立机”、“白官布”、“白绵绫”、“生官布”等,虽不能说全是毛织品,但也绝不能说这里的“白官布”、“生官布”就是棉布。

我们说“官布”是毛织品,P.4887《己卯年八月廿四日袁僧定弟亡纳赠历》提供了绝好的证据,现将该件文书转引如下:

1.己卯年八月廿四日袁僧定弟亡纳赠历

2.吴法律 白斜褐贰丈八尺。

3.赵社长 白昌褐壹丈三尺。又斜褐壹段,长壹丈三尺。

4.何社官 谈青褐又内接白斜褐内接,长三丈。

5.史友子 白昌褐壹丈九尺,又白昌褐二丈一尺。

6.侯定残 白昌出斜褐内壹接壹丈,斜褐壹丈二尺。

7.吴押牙 白细褐壹丈六尺,又白斜褐壹丈壹尺。

8.阎苟儿 官布昌褐内接三丈。

9.僧住千 谈青褐壹丈九尺,淘花斜褐壹丈三尺。

10.[][]白斜褐[](注:《释录》第1辑,第364页。)

本件文书中的纳赠品“白斜褐”、“白昌褐”、“斜褐”、“谈青褐”、“白细褐”、“淘花斜褐”等“褐”,显然是毛织品。而第8行阎苟儿名下的“官布昌褐”,则明确指出,阎苟儿纳赠的是“官布”,其质地为“昌褐”,显然是毛织品无疑。

说官布是棉布的主要论据,就是在敦煌的分类账中,官布属于緤类,而緤是指棉布,所以官布也自然而然就是棉布。实际上,前面已经作了论证,緤除了棉花、棉布这一涵义外,还有毛布这层意义。因此,当将緤是毛织品这一涵义挖掘后,官布的属性也就好理解了,即官布应该是毛布。因为晚唐五代时期的敦煌,牧羊业十分发达,如据P.2484《戊辰年十月十八日归义军算会群牧驼马牛羊见行籍》统计,(注:《释录》第3辑,第590-595页。)杨住成等16个牧羊人共放牧羊4778只,平均每人近300只。(注:参阅拙著《归义军土地制度初探》,《敦煌研究》1997年第2期。)牧羊的主要用途之一就是剪毛纺线、织布,敦煌文书中有许多剪羊毛的记载,如前引P.2049《后唐同光三年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稿》中就有“粟一斗,马家付本剪羖羊毛用”;“油一升,拔羊毛用”;“面一斗五升,剪羖羊毛用”;“面二升,剪羖羊毛用”的记载。而S.0542背《戌年沙州诸寺寺户妻女放毛簿》,(注:《释录》第3辑,第394-400页。)则是沙州寺户妻女纺毛的登记簿,该文书虽前残后缺,但还是保存了曹仙妻安等20人各放(纺)毛半斤的记载,对探讨沙州的毛纺业有一定的帮助。P.2703背《壬申年(972)十二月故都头知内宅务安延达等状》则是归义军西宅、北宅、南宅从内宅司领取羊毛的状稿。(注:《释录》第3辑,第616页。)从此件归义军当政者之宅官从内宅司领取羊毛的状文可知,当时羊毛的用途较多,用量较大。但从一般常理及西北地区衣服穿着考虑,羊毛的主要用途当是用来纺线织布,而“任土所宜”,据地征纳的“官布”自然也应该是毛布。

吐蕃占领敦煌后,将唐王朝的乡里制改为部落——将制,设置了好几个部落,其中就有一“丝绵部落”。论者多认为,所谓“丝绵部落”当与棉花的种植有关,因此吐蕃时期敦煌就有了棉花的种植。对此,藤枝晃先生早就指出,丝绵部落当与丝绸制造有关。(注:藤枝晃:《吐蕃统治时期的敦煌》,日本《东方学报》第31号,京都,1961年。)而郑炳林先生前揭文则认为:“当然其中很[可]能包括棉布的生产。”实际上,藤枝晃先生的解释是正确的。这里的“绵”,乃是指丝绸类而言,因西域有些地区,“养蚕不以为丝,唯充绵纩”。(注:《周书》卷50《异域下·焉耆》。)纩者,丝绵也。在吐鲁番文书中,有许多关于“绵”的资料,但都是指丝绵,而非棉花或棉布,因此,唐长孺、韩国磐先生皆指出,这些“绵”乃是指丝绸类而言,(注:详见唐长孺《吐鲁番文书中所见丝织手工业技术在西域各地的传播》, 《出土文献研究》,第146-151页,又收入同氏《山居丛稿》,中华书局,1989年;韩国磐《从吐鲁番出土文书来看高昌的丝棉织业》,收入韩国磐主编《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349页。)并非是指棉布。姜伯勤先生更明确地指出,在八九世纪之交吐蕃管辖敦煌时期,有专门“从事丝绢生产与销售的丝绵部落。”(注:详见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223页。)因此,不能以“丝绵部落”的存在,作为敦煌在吐蕃时期就已经种植棉花的论据。

四 唐五代时内地还没有棉花

唐五代时,内地应该还没有棉花种植,棉布还是稀有珍贵之物。而一些论者常常所引用“唐朝诗文中的棉布似乎更多地是指一种流行的新奇之物,而不是指古代所熟悉的东西”。(注:谢弗:《唐代的外来文明》,吴玉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442页。)史籍文献中的零星记载,也说明唐代时棉布乃是新奇之物,如中唐时,贾昌在长安,“行都市间,见有卖白衫白疊布,行邻比廛间。有人禳病,法用帛布一匹,持重价不克致,竟以幞头罗代之”。(注:《太平广记》卷485《东城老父传》,《太平广记》第10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3994页。)可见“白疊布”在当时非常珍贵,“持重价不克致”。由于棉布稀有,在人世间很少得到,故在梦幻中出现,如李重在大中五年罢职后,一夕病中不起,“即令扃键其门……忽闻庭中窣然有声,重视之,见一人衣绯,乃河西令蔡行己也。又有一人,衣白疊衣,在其后”。(注:《太平广记》卷351《李重》,《太平广记》第8册,第2777页。)蔡行己及穿白疊衣之人还与李重一起饮酒、算卜、诊病。当李重从梦幻中醒来时,“至庭中,乃无所见。视其门外,扃键如旧”。另如《唐百济国金山寺真表传》,真表开元年中在深山中,求法成佛时,每经过七宵,就会有一大的进展,法成之后,“持天衣,执天钵……草木为其低垂覆路,殊无溪谷高下之别。飞禽鸷兽,驯伏步前……有女子提半端白覆于途中,表似警忙之色,回避别行。女子怪其不平等,表曰:‘吾非无慈不均也,适观缕间皆是豨子,吾虑伤生,避其悮犯耳。’原其女子,本屠家贩买得此布也。”(注:赞宁撰,范祥雍点校《宋高僧传》卷14《唐百济国金山寺真表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339-340页。)真表所见持白者,更是一种虚幻,但不论李重,还是真表,他们在虚幻中所见到的穿白疊衣及持白者,应是人世间真实生活的反映。由此可见,当时棉布还非常稀少珍贵,内地也应无棉花的种植。

唐五代时内地棉花稀缺珍贵,还能从周边民族地区及外国的贡品中反映出来,为便于说明,现将唐后期五代宋初有关进贡棉布的资料列表如下:

上表所列的西北棉布贡地,主要是新疆地区,除于阗两次外,大多为回鹘。这里的“回鹘”主要是指高昌,《宋史》卷490《外国六·高昌》载,因高昌“其地颇有回鹘,故亦谓之回鹘”。而沙州曹议金和曹元忠也各贡一次,但明确标明为“安西白”,即新疆地区的棉布。如果当时敦煌(沙州)已种植棉花,纺织棉布的话,沙州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和曹元忠为何还要以“安西白緤”入贡呢?另外,王延德从太平兴国六年(981)西行,雍熙元年(984)返回京师,其一路所见,但只有高昌有“白”。

至于《资治通鉴》卷159所记梁武帝“身衣布衣,木緜帛帐”,胡三省注,:“木棉,江南多有之,以春二三月之晦下子种之。既生,须一月三薅其四旁;失时不薅,则为草所荒秽,辄萎死。入夏渐茂,至秋生黄花结实。及熟时,其皮四裂,其中绽出如绵。土人以铁铤碾去其核,取如绵者,以竹为小弓,长尺四五寸许,牵弦以弹緜,令其匀细。卷为小筒,就车纺之,自然抽绪,如缫丝状,不劳纫缉,织以为布。自闽、广来者,尤为丽密……海南蛮人织为巾,上出细字杂花卉,尤工巧,即古所谓白疊巾”。胡三省乃宋末元初之人,他的注解虽然确指棉花的种植和棉布的纺织,但这段注文是根据北宋史炤《通鉴释文》中的话写成的,存在以宋、元情况释古之嫌,(注:参阅张秉权《中国古代的棉织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台北)第52本(1981年),第203-233页;张泽咸《唐代工商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而不能以此来说明南北朝时内地已种植棉花和纺织棉布。

通常的说法是,棉花是通过南北两路传入中国的,南方是印度经由东南亚传入中国的海南岛、两广地区,经缅甸传入云南地区;北方是经中亚传入中国的新疆地区,再到河西走廊。棉花确实是从印度经中亚传入了新疆,但我们找不到宋代以前在河西及西北地区种植棉花的记载。就是内地的棉花,也不是通过西北,而是通过南线传入的,如方勺《泊宅编》曰:“闽广多种木绵,树高七八尺,叶如柞,结实如大菱而色青,秋深即开,露白绵茸然。土人摘取去壳,以铁杖杆尽黑子,徐以小弓弹,令纷起,然后纺绩为布,名曰‘吉贝’。今所货木绵,特其细紧者尔。当以花多为胜,横数之得一百二十花,此最上品。海南蛮人织为巾,上出细字、杂花卉,尤工巧,即古所谓‘白叠巾’。”(注:方勺:《泊宅编》卷3,见《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2118页。)这里所说的白叠,显然是指南方的棉花种植,因“《泊宅编》所记多是宋元祐到政和年间(1086-1117)之事;作者方勺,家居浙江湖州西溪,对福建省的情形,似乎很熟悉”。(注:《农政全书校注》,第981页。)“尽管商人不断经由丝路将棉织品由中亚带往中国,棉花的种植与纺织却直到大约十三世纪才传入中国内地。而且,二者所需要的先进技术都从中国南部而非西北,传入长江下游地区”。(注:盛余韵:《中国西北边疆六至七世纪的纺织生产:新品种及其创制人》注16,《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据漆侠先生考证,“棉花之于宋代逾岭表而至两浙、江东,宋末又逾长江而至扬州,并及于淮南,棉花之由南向北传播告一结束”。(注:漆侠:《宋代植棉考》,收入氏著《探知集》。)

西北地区棉花的种植,从元朝开始才见于记载,但也非常笼统。如元代官修的《农桑辑要》曰:“苎麻本南方之物,木棉亦西域所产。近岁以来,苎麻艺于河南,木棉种于陕右,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二方之民,深荷其利”。这里说木棉本“西域所产”,现在“种于陕右”,“与本土无异”,但没有说明传入的路线。赵冈据此认为“棉花的种植直到十三世纪前不久,才经过河西走廊,传到陕北一带”。(注:赵冈:《唐代西州的布价——从物价看古代中国的棉纺织业》,《幼狮月刊》 (台北)第46卷第6期(1977年),第5-6页。)王祯《农书》记载曰:木棉“其种本南海诸国所产,后福建诸县皆有,近江东、陕右亦多种,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似乎是说“陕右”的棉花是从南方传来的。明代中叶的丘濬在《大学衍义补》卷22《贡赋之常》中说:“盖自古中国所以为衣者,丝、麻、葛、褐四者而已。汉、唐之世,远夷虽以木棉入贡,中国未有其种,民未以为服,官未以为调。宋、元之间,始传其种入中国,关陕、闽、广,首得其利。盖此物出外夷,闽、广海通舶商,关陕壤接西域故也。然是时犹未以为征赋,故宋、元史食货志皆不载。至我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

早在南北朝时,新疆就开始种植棉花,但为何棉花在新疆的种植地域有限,种植的量也不大。与吐鲁番气候相近,交通又十分便利,经济贸易往来非常频繁的敦煌,为何迟迟没有种植棉花呢?从元代开始,虽有了陕右种植棉花的记载,但新疆的棉花通过河西走廊传入西北,再到内地的路线,为何没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呢?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

据沙比提先生介绍,新疆发现的棉籽,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鉴定,乃是草棉,即非洲棉的种籽。(注:参阅沙比提《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新疆古代的棉花种植和纺织》,载《文物》1973年第10期。)这种棉耐干旱,适于中国西北边疆的气候,且生产期短,只要130天左右,因此种植棉花并不难。于绍杰先生《中国植棉史考证》一文认为,“由于草棉的产量低,纤维品质差,只东传到甘肃;一说曾到陕西西部,但未能继续东进”。于绍杰先生的研究,主要是肯定华南是中国植棉最早的地区,中国棉花是自南向北发展的,北传迟的原因是北方麻和丝织品发展很早,已基本能供应中原人民的需要,不急于引种棉花。而对西北地区棉花的种植、传播基本上没有着笔,且属推论。赵冈先生于前引文中认为,此棉种的棉丝与棉籽附着坚固,脱籽不易,在大弹弓发明以前,去籽是一道很费时的工序。而草棉纤维过短,只适于织粗布。再加上西北边疆的气候过于干燥,湿度很小,织布时棉纱易断。如果一定要生产高级的细布,就要有特种设备,并增加室内的湿度,才能纺出细纱。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唐代西北边疆的棉布生产,成本甚高,无法与内地生产的丝绸麻布相抗衡。

笔者认为,赵冈先生的推论有一定的道理,也可能正是由于新疆地区种植的草棉品种较差,织布成本高,所以在推广中受到了局限。而且它根本就没有在敦煌及河西其他地区种植,也自然就没有经河西走廊传入内地。至于宋元之际在陕右种植的棉花,应该不是原来新疆种植的草棉,也不是经河西走廊传入的,而是其他的棉种,可能是从南方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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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敦煌棉花种植研究--兼论西部棉花传入大陆_棉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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