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哲学的基本理论及其对哲学的全新突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其对论文,基本理论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AB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245X(2006)02-0001-15
信息科技革命、信息经济、信息社会的崛起,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社会的信息化、信息的社会化的全面发展和进步,集中而强烈地呼唤着一种新的时代哲学——信息哲学的诞生。
1980年,笔者开始涉入建立信息哲学的研究领域,1981年起开始陆续发表相关论文和著作。经过25年持续不断的拓展和深化研究,笔者所提出并建立的信息哲学体系日臻全面和完善,已出版与该领域相关的系列著作10部,在已发表的200余篇论文中与信息哲学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就有150余篇。
信息哲学乃是区别于所有其它哲学的一种元哲学或最高哲学,它把信息作为一种普遍化的存在形式、认识方式、价值尺度、进化原则来予以探讨,并相应从元哲学的高度建构出全新的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生产论、信息社会论、信息价值论,信息方法论、信息进化论等等,在这些信息哲学的大的领域之下还可以再包括若干分支哲学,从而派生出第二、第三或更深层次的信息哲学学科。基于对信息本质的不同认识,信息哲学也可能产生众多学派。
一、信息哲学对哲学存在论理论的创新
信息哲学的元哲学或最高哲学的地位是由其对信息世界所作的一般存在论规定而确立的。
在存在领域分割的理论方面,传统哲学有一个基本的信条:存在=物质+精神。正是基于这一信条,恩格斯才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确定为哲学的基本问题。
然而,现代信息科学与信息哲学则揭示了一种区别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自在信息的世界,并且精神世界又是信息活动的高级形态。于是关于存在领域分割的理论便有必要重新予以阐释:存在=物质+信息[自在信息+精神(自为、再生信息)]。
如果以直接存在来指谓物质世界的存在方式的话,那么就可以相应的以间接存在来指谓信息世界的存在方式。据此可以确立一种新的存在观:世界是统一于物质基础上的,物质和信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双重存在的世界,如图1所示。
与此新的存在领域分割理论、与此双重存在世界的理论相一致,哲学的基本问题也应当实现相应的转换,不仅要说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而且要说明物质与信息、信息与精神的关系问题。
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曾把信息定义为:“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同时,笔者又区分了信息的三个基本形态和一个综合形态,如图2所示。
存在一个物质世界和三个信息世界:物质世界(以实体和场的物质体的方式存在)、自在信息世界(以客观信息体的方式存在)、自为和再生信息世界(以主观精神活动的方式存在)、文化信息世界(以人类创造的再生信息的可感性外在储存的方式存在)。显然,在这四个世界之间存在着复杂交织的相互作用,如图3所示。
显然,这样一个包括一个物质世界和三个信息世界在内的双重而多维的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与传统的以物质和精神二分原则所构建的世界图景比较,与波普尔所提出的三个世界的世界图景比较便不能不更具有复杂性的韵味。
二、信息系统的一般模型
通讯信息论的创始人申农建立的通讯信息系统模型,仅只是一个信息接收系统模型。要揭示信息系统的普遍性品质,还有必要去探讨信息创生系统和信息实现系统的一般模式。
信息创生系统是一个通过对已有信息的加工处理而产生出新的信息的系统。这类系统的工作不同于一般信息传递和接收过程中的编码、译码活动。信息创生的着眼点不是要对已有信息的模式、内容进行简单保持、变换、再现或复制,而是要对之进行创新性的改变。一个信息创生系统是一种多重信息加工功能的复合系统。图4表示的具有内随机性的信息创生系统是由9个功能性子系统通过网络式联结而形成的。
信息实现系统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行为系统。这类系统中的最好的例子便是人的实践行为系统。相对于人来说,信息实现系统是指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将人所创造的目的性信息转化为客体的结构信息的系统,如图5所示。
三、信息进化与人类演化观的变革
传统的演化理论都是建立在物质世界演化的维度上的。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理论,必然导致物质和信息双重演化的理论。
事物是在相互作用的协变中演化的,而相互作用同时实现着双重演化效应:一是物质形态的演化效应(物自身的一种直接存在的样态向另一种直接存在的样态的转化;中介物的产生和运动;物物间的联系、过渡和转化),二是信息形态的演化效应(物自身的直接存在向间接存在的过渡;相互作用物的间接存在的相互凝结;新的间接存在样态的建构)。
正是在相互作用中所实现的双重演化效应,将事物的存在方式二重化了,即所有的事物都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的统一,都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任何物都以其演化生成的结构编码着关于自身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多重关系的信息。
哲学中的演化范畴应当具有双重维度的规定:从物质活动的层面上来看,演化是事物秩序展开中之进化和退化相统一的过程;从信息活动的层面上来看,演化是信息产生、耗散和积累的过程。这双重维度的规定同样可以合理地解释两种不同的演化方式和方向:向上的有序化演化——物质形态的进化、信息模式的创生和积累;向下的无序化演化——物质形态的退化、信息模式的消解和耗散。
演化概念的双重规定不仅给演化的方式和方向带来了双重规定的意义,而且也对描述演化的一系列范畴带来了双重的规定。诸如:进化与退化、发展与衰败、创造与破坏、有序与无序、结构与模式、选择与建构……等等,这些概念就其产生的词源意义上来说,它们都是针对物质形态的运动、变化、演化而言的,但是,由于信息演化的新视角的介入,便不能不使这些概念都完成了某种新的意义的转换,它们都将在物质与信息的双重坐标系中作出全新的统一性的解释。进化、发展、创造是双重的,退化、衰败、破坏也是双重的,它们不仅针对物质形态而言,而且同时便也针对信息形态而言;有序与无序既在物质形态的样态中体现,也在信息形态的内容中显示;结构与模式、选择与建构也都全然双重化了:物质形态的选择和信息形态的选择,物质形态的建构和信息形态的建构。并且,这种演化,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范畴的意义的双重化又不是割裂的,而是同一过程中之相互规定、依赖、表征、说明着的统一的两个方面。
演化范畴的双重规定性,揭示了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演化的具体统一性。就演化的两种不同的方向来看,向上的有序的演化方向,亦即是进化、发展的演化方向。它的新的结构的建构所达到的主要是信息的凝结、重构和积累。当然,在这一演化方向上仍然存在某些信息耗散的方面或过程,这一方面是指普遍存在着的信息的随机发生和随机被耗散的微涨落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指在产生和凝结新的信息所进行的重构性建构中。由于对原有信息结构的破坏,势必会产生原有信息的部分耗损现象。但是,无论怎样,对于一个系统来说,只要其结构变迁中所实现的主要方面是信息积累性的,并且,这些渐次积累起来的信息在进化的品级上也是较高的,那么,这个系统就必然是处于有序化的演化方向上。宇宙的原始爆发、重元素的渐次形成、星系的形成和演化、生物的产生和进化、思维能力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都是沿着信息积累和信息进化品级增高的有序化方向进行的。虽然,在这一进化方向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信息耗散现象。
当自然、自然系统沿着向下的无序化方向演化的时候,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相干效应对于系统的结构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建设性的,而是破坏性的,在这里,并不是指系统不再产生新的结构,而是指这个新的结构较原结构相比有序度较低,也不是指系统不再凝结新的信息,而是指这些新的信息的凝结是建立在旧有信息的巨大耗损的基础上的,并且,这些新的信息比较起原有的信息在进化的品级上也是偏低的。在这里,所产生的信息活动的总效应不是积累性的,而是耗散性的。
其实,物质形态的演化和信息形态的演化是宇宙、宇宙事物同一个统一演化过程的两个侧面。在宇宙事物演化的层面上,信息形态与物质形态具有同步演化性。图6大致划分出了信息形态与物质形态同步进化的几个大的阶段。
双重存在带来了双重演化。双重演化又带来了对演化范畴的双重规定,这种双重演化,以及演化范畴的双重规定为我们揭示了一种更为丰富多彩,更为复杂变幻着的新的演化观。
四、信息凝结与人类时空观念的变革
人类对时间和空间关系的早期研究,更多地是在一种静态的、相互割裂的状态下进行的。
牛顿提出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是对时间和空间关系的绝对割裂。在那里,时间是和事物演化、空间状态绝对无关的均匀流逝的纯粹的持续性,空间是和事物存在、时间流逝绝对无关的一个永恒不变不动的虚空框架。
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否定了牛顿力学中的绝对时空的观念。他的“四维时-空连续统”指明了时间、空间同运动着的物质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是,在爱因斯坦那里,时间和空间的关系还只是一种外在的统一。无论是狭义相对论中的“不同时性原理”和“钟慢尺缩效应”,还是广义相对论中的“时空弯曲”理论,揭示的还都只是时空在不同参照系中,在不同的质能运动系统中的相对差异性。至于时间和空间在演化过程中的内在统一性关系,在相对论那里并未得到清晰地揭示。
信息进化理论所揭示的物质和信息双重演化的理论,将有可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全新的时空演化观。只有当人们把时间的流逝、空间的结构和事物的演化、演化信息的历史统一起来考察之后,时间和空间所具有的内在统一性关系才逐步被揭示了出来。
恩格斯从康德-拉普拉斯的星云假说中,从当时地质学的发现中,已经相当明确地指出了在历史的“痕迹”中时间和空间内在地统一起来了。他写道:“康德的发现中包含着一切继续进步的起点”;“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并消逝着……地质学产生了,它不仅指出了相继形成起来的逐一重叠起来的地层,并且指出了这些地层中保存着已经死绝的动物的甲壳和骨骼,以及已经不再出现的植物的茎、叶和果实。必须下决心承认:不仅整个地球,而且地球今天的表面以及生活于其上的植物和动物,也都有时间上的历史。”[1]
正是这种“时间上的历史”在现实存在中的“保存”,实现着时间在空间中的停留,亦即是说,时间转化成了空间的结构,消失的时间在后续的空间结构中被储存了,亦即是并未消失。由这种空间中储存着的消失了的时间才印证出时间流逝和空间变幻的演化历史性。这就是消失了的时间的直接存在以某种间接存在的方式在后续的空间结构中保留了下来。这就是时间流逝的信息,当然也同时便是空间变换的信息,因为这种时间流逝的信息直接便标明现存空间结构的后续生成的性质。
严格地来讲,一切关于演化的理论,一切种类的进化学说,都是关于时空转换的内在统一性的演化信息学说。因为,只有在现存空间结构中解译了储存的时间历史、空间历史的信息码后,演化才是可理解的,才是可被证明的,同时,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理论也才能成为令人信服的科学。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发现,以及与之相关的熵概念的引入,是物理学上的一场带有根本性质的革命。因为,正是由此,演化的观念、历史的观念、时间不可逆的观念进入了物理学的视野。只可惜的是,以热力学第二定律为代表的经典物理学所研究的还只是系统沿着无序化退化方向不可逆演化的规律。在这样一个演化方向上,时间的历史具有不可追忆的特征。
普里戈金创立的耗散结构论研究了另外一条与热力学第二定律所揭示的演化方向相反的演化路线,即事物向有序化方向进化的路线。在这条路线上时间的历史被储存了。在这一进化的方向上,“时间就是构造”,并且,时间和空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科学把时间空间化了”,而“空间得到了一个时间维”,并且,因为空间结构形成的时间上的相继性,使我们有必要去研究“空间的计时”性。[2]
从最为一般的意义上来讲,演化是通过事物的相互作用实现的,而事物的相互作用过程同时就是事物间进行信息的同化和异化的过程。在这一普遍相互作用的信息同化和异化的过程中,处于演化过程中的事物必然被普遍信息体化。事物的普遍信息体化的性质,决定了在其内部的特定结构“痕迹”中必然凝结了关于自身演化历史的多重关系的信息。这样,演化之时间流逝的信息,以及事物演进由来的旧有空间结构状态的信息都会以某种被扭曲、变态,或部分耗散扬弃的形式,在演进之事物的现存结构中得到不同程度的保留。如此,在历史的东西的直接存在的过程消失了之后,这种直接存在还可以转化为某种间接存在的形式继续存在着。这种关于历史的间接存在以后续演化阶段上所建构出来的直接存在为载体而遗传下来了。这样,时间的空间化,空间的时间化便都是可以理解的了,并且也都是必然的了。
时空转化中的演化信息的凝结并不仅仅是针对历史而言的,它还指向未来。事物现存的时空结构本身就规定着事物未来演化的路径。当然,这种未来演化的路径绝不是完全决定论式的,它是一个可能性的集合。对于这个集合中的某一可能性方向的选择还依赖于一些其它相关的条件。
由于将演化和信息的观点引入了对时空结构关系的考察,我们便可以在结构生成的信息凝结的意义上来揭示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的内在融合的复杂性关系。依据相互作用中的时空转化、时空转化中的信息凝结的理论不仅使我们看到时间的空间化和空间的时间化的时空内在统一的复杂性,而且还可以使我们更清晰而深刻的理解当代分形几何学以及超弦理论所揭示的时空结构的多层级缠绕、跌宕起伏的不规则、非均匀、非连续、非光滑的分维特征。
在分形几何学看来,任何物体的空间结构都是不规则、不连续和不光滑的,空间结构在本质上具有层次性、内部不均匀性和间断性,到处充满了空洞和缝隙。对如此复杂的空间结构不能简单用长度、面积、体积等规则几何对象的特征来予以描述。描述分形空间结构的特征量只能是分数维数(分维)。按照量子力学的理论,在超微观尺度上点状粒子间的相互作用将可能引起量子涨落的时空跌宕起伏现象,呈现出微观尺度时空结构的非连续性和间断性,越是在小尺度上,看到的引力场的起伏越大,类似于大海的波涛、浪花飞溅。量子力学称之为量子泡沫的喧嚣。超弦理论预设:宇宙时空的维数不是我们习见的4维时空(3维空间和1维时间),而是11维时空(10维空间和1维时间),在宏观延展的三维空间中镶嵌或缠绕着微观、超微观尺度的更多维空间。
上述理论的提出向我们昭示了微观、超微观尺度上宇宙时空结构的复杂性。显然,这一层面的时空复杂性是不可能用欧氏几何或任何一种传统的非欧几何来测度的,因为,如此复杂的时空结构,无论如何也难以用平直的或带曲率的、光滑连续的、整数形的时空维度来准确描述。由于空间结构在宇观、宏观、微观、超微观尺度的不同层级之间的多重镶嵌和缠绕,以及弦自身永恒的振动和弦之间相互作用的互化,便不可避免地导致微观、超微观尺度上的具体时空的多层级性、多曲折性、间断性、永恒跌宕起伏的非光滑和非连续性。而诸如此类的时空特性则只能用演化和信息的观点、用分形的观点来予以描述。也许,将演化和信息的观点、分维、超弦和量子力学的观点统一综合起来对时空结构的复杂性问题进行探讨将会更具合理性。
五、信息哲学对哲学认识论的创新
当代信息认知科学将人的精神活动看作是通过信息接收、存储和内部信息加工处理的活动,是建构和创造新的信息的过程。
由于信息世界的发现,由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理论的提出,便有必要相应建立一种全新的认识论理论。这一理论可以具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二是认识过程和机制的信息建构和虚拟说。
从认识发生的角度来讲:认识主体的产生必须以信息凝结为中介,这主要是指人是在漫长的生物种系进化过程中对适宜信息不断同化和异化、不断凝结积累、不断选择自构而生成的一个特殊信息体,人的认识能力的发生便可以看成是这一特殊信息体的特殊功能;个体认识结构的建构仍然必须以信息凝集为中介,“受之父母”的遗传信息乃是个体认识结构建构的先天中介,对适宜环境信息(包括人类创造的文化信息)的不断同化,乃是个体认识结构建构的“发之天地”的后天中介;人的认识活动就其本质而言乃是一个以信息(自在信息、主客体信息的相互作用、主体认识结构中凝集着的生理的和心理的信息)为中介的信息活动(对信息识辨、储存、加工改造、再生性创造)的过程。
从认识具体发生的过程和机制的角度来讲:信息的产生是一种差异关系的显示,主体对客体信息的识辨同样是一种以主体特性为参照的对特定差异关系的把握;在认识过程中主客体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是被多级中介着的;客体信息场、主体自身的神经生理结构、主体先已建构起来的认识结构、主体认识的物化手段(工具、仪器、设施)构成了人对客体进行认识的现实而复杂的中介系统;通过中介的认识,必然是在中介中建构和虚拟的认识;正是在诸多中介自身信息结构参照的背景下,正是在中介信息和对客体信息的复合和匹配的过程中,中介对客体信息进行了某种意义上的变换、选择、建构和虚拟,这一建构和虚拟不仅仅是针对认识形式的,而且还可能是针对认识内容的,在被复杂工具和设施所中介的认识活动中,这一情景体现的更为充分。据此,我们有理由用三句话来概括人的信息认识过程和机制:凭差异而识辨,依中介而建构,借建构而虚拟,如图7所示。
正是在这一对人的认识过程和机制的全新阐释的基础上,引发了关于认知内容的主体性、相对性、不确定性、建构性、虚拟性以及不可向客体特性简单归约或还原性等一系列问题的讨论。诸如此类问题的提出,以及相应的新的认知机理的阐释,使传统哲学的机械反映论面临着灭顶之灾,也给哲学认识论的全新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另外,人类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也对传统认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也需要我们对人类认识发生和认识过程的具体机制重新予以讨论。
由于认识是在中介中被建构的,由于主客体之间没有直接的接触,所以就可能造成这样一些情景:如果我们通过某种方式仅仅建构出显示假定对象的中介信息,而不是去构建假定对象本身,并且让此类建构出来的中介信息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便可能给我们带来关于假定对象真实存在的感受体验;我们也可以直接模拟假定对象信息作用的感受体验,而不必须要假定对象信息的直接作用,也能使感受者获得关于假定对象真实存在的感受体验;我们甚至还可以设计某种装置,让它作用于人的感观,当人的感官与某类对象信息发生作用时,这种被设计出来的装置则可能引导感受者获得接受了另外一类对象信息的真实体验,此类装置便可能成为以假乱真的感受体验转换器。这样一些情景恰恰是一种被称为“虚拟现实”的现代技术所部分实现或将要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的设计。针对这一情景,我们可以说:虚拟现实的实质是通过直接模拟信息环境、感受体验,直接操纵感受体验的转换,进而实现对人的认识的虚拟。可以预见的是,虚拟现实不仅为人的认识的可能方式开辟了极为广阔的前景,而且还有助于从根本上阐明作为信息活动的人的认识活动的一般过程和机制。
六、关于人的本质的新思考
以往的哲学,在对人的本质的讨论中往往采取某种相对割裂的态度,即往往在自然本质与社会本质、生理本质与心理(意识)本质或行为(劳动)本质之间采取相对割裂或排斥性的解释。其实,人类、人类社会的起源是一个生理遗传信息模式、心理信息活动模式、行为信息结构模式全息协同进化的过程。人是一个自然与社会,生理、心理与行为的多维存在的统一。人的本质并不简单直接的来源或存在于某一独立的单维之中,而是来源或存在于多维之间相互作用的综合建构。
在最为抽象的意义上,人是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统一。自然的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社会关系只有根植于人的自然遗传的结构之上才是人的社会关系。脱离了人的社会关系的狼孩、熊孩,虽然有人的自然遗传结构,但是他们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生活于人的社会中的动物,虽然天天与人打交道,但是由于未具备人的自然遗传结构,它们始终还是名副其实的兽。人的自然在人的社会中才能人化,人的社会在人的自然之上才能属人。在割裂状态下,无论是人的自然存在,还是人的社会存在,都将不再是人的。
在具体活动的意义上,人是生理(肉体)、心理(灵魂)和行为活动的统一。存在一种意见,以为人的生理(肉体)是自然赋予的,是人的自然存在,而人的心理和行为则是社会赋予的,是人的社会存在。这种意见是将人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予以割裂的作法的一个具体表现。其实,在人的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与人的具体活动的生理、心理、行为形式之间存在着某种全息规定和普遍映射的复杂的统一性关系。具体讲来,无论是人的生理,或是人的心理,或是人的行为,都有其自然生理、自然心理、自然行为的方面,也都有其社会生理、社会心理、社会行为的方面。单纯具有第一个方面,人还不能成为人,只有在第一个方面之上,建构出第二个方面之后,人才能成为真实意义上的人。没有第一个方面,只有第二个方面的情景则无论如何也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第二个方面只有在第一个方面的基础上才能被建构出来。
在人的遗传基因结构中编码着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的个体发育信息的程序:一种是决定论式的,它保证个体最一般的基础性生理、心理和行为活动方式和模式的形成;另一种是非决定论式的,它只规定了某些可能的生理、心理和行为活动方式和模式的建构方向,而某一建构方向的实现则依赖于个体后天所处的环境条件。遗传基因中编码的个体发育的决定论式的程序是个体初级生成的最基础性的第一维的结构,而遗传基因中编码的个体发育的非决定论式的程序则是在第一维的结构之上特化建构的第二维的结构。第二维的结构虽然必须根植于第一维的结构之上,并且是第一维结构中所编码的信息按照特定程序的展开,但是,在第一维的结构之上可能形成的第二维结构的模式却不是唯一的,亦即不是单一决定论的。在这里,第二维结构的建构遵循着分叉演化的规律,而分叉演化方向的选择则依赖于个体所处的具体环境。
具体讲来,人与兽的区别主要并不表现在按照决定论方式所建构的人的个体的第一维的结构之中,而是主要表现在按照非决定论方式,在第一维的结构之上建构出来的第二维的结构之中。对于一个具体的人的个体结构的建构来说,在其第一维的结构之上,可以建构出人的第二维的结构,也可以建构出兽的第二维的结构。在人的遗传基因中同时编码着或形成一般的动物,或形成真正意义的人的这样两套截然不同的信息程序。如果后天的环境选择了形成一般动物的信息程序,那么,个体中关于形成人的信息程序便不再能得以表达,个体便建构为动物;如果后天的环境选择了形成人的信息程序,那么个体中关于形成一般性动物的信息程序便不再能得以表达,个体便建构成人。在这里,建构成人还是建构成兽的遗传信息的表达是以环境信息为中介的。如果环境是兽的氛围,那么个体便建构为兽的一员;如果环境是人的社会文化的熏陶,那么,个体便建构成人的个体。
在人的遗传基因中编码的个体发育的信息结构中,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结构层面,这就是生理结构的层面,心理结构的层面和行为结构的层面。在这三个不同的结构层面上都分别具有各自的第一维结构和第二维结构。
就生理结构的层面而言,个体发育的信息程序的表达主要表现为不同维的体质形态的建构,按照决定论方式表达的人的个体的第一维的生理结构仅仅保证之后形成人的最一般性的基础性方面,包括身体应有的部分、系统、组织和器官。至于这些身体的成分可能形成的某些整体组构形式,以及某些重要系统、组织和器官的进一步的特化发育,则由第二维的生理结构的建构过程来完成。诸如直立行走、喉部发育器官的发育成熟,以及脑皮质中语言中枢的特化发育等一些属人的重要的生理性结构则基本上属于第二维的生理结构方面,这些方面的生理性结构的最终形成虽然也根据个体遗传基因中的信息发育程序,但是,它却必须以人的社会文化为中介。人生下来并不是采取直立姿态的,直立行走的能力显然是在成人榜样的作用下,由后天习得的。由野兽(狼,熊、豹等)养大的小孩没有一个是直立行走的,他们都以其养父、母为榜样四肢爬行,并且,长期的爬行生活,也使他们的发音器官——喉头和声带的运动受到阻碍,发生结构性特化变化。虽然一些被野兽养大的小孩后来获得了重返人类社会的机会,但他们仍无法象常人一样灵活驾驭语言,与此相关的显然还有脑部结构的发育。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由于不会说话,脑皮质中的语言中枢显然不可能分化出来。属人的一些重要的生理性结构并非是先天预成的,而是在先天预成的第一维结构之上,通过后天相应的活动建构出来的。
就心理结构的层面而言,个体发育的信息程序的表达主要表现为不同维的心理活动能力的建构。按照决定论方式表达的个体的第一维心理结构显然是与第一维的神经生理结构所能具有的心理活动能力相一致的。这里包括由第一维的感官、神经、脑的一般性基础结构所具有的一般性的各类感知觉、记忆及初级的想象等心理活动能力。这些能力与一般的高等动物的能力并无更大差别,至于属人的通过语言符号的抽象思维的能力,在抽象思维的全息制控下的高超的认知、记忆和创造概象信息的形象思维的能力,以及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延伸的感知、记忆、思维的能力则是按照非决定论方式在后天活动的人的社会文化背景的中介中建构出来的第二维的人的心理活动能力。与此第二维的心理活动能力的建构相一致的显然是感官、神经,脑结构的更为成熟的定向化发育。这就是作为第二维心理活动结构的生理性基础的第二维的神经生理结构。相关资料表明,从幼年就完全脱离了人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儿童,其成人后的心理活动能力与一般动物无异:不会说话,智力低下;没有自我意识,不能区分镜象和自己的关系;没有完整连贯的长时记忆,重返社会后,经过有计划的社会教育的培养,虽然他们的智力有所发展,但都不能恢复到一般常人的水平,对于他们脱离社会环境的那段生活也不能保持记忆。这一切都深刻表明,人不同于动物的心理活动能力(包括语言、智慧、自我意识,以及高超的认知、记忆和思维的能力)并不是直接天生的,而是在人的社会生活和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不仅从幼年时期(3岁前)就离开人类社会的“野孩”不可能发展起人的心理活动能力,就是在早年受过一段文明教育、年龄稍大几岁(3~5岁)的儿童,长期被遗弃而脱离人类社会,也会发生人的心理特征的蜕变现象。
就行为结构的层面而言,个体发育的信息程序的表达主要表现为不同维的行为活动能力的建构。按照决定论方式表达的人的个体的第一维的行为结构显然是与第一维的生理结构、心理结构的水平相一致的。这一方面的行为主要是一些维持生命的简单而初级的本能性行为活动,如吃、喝、爬行、睡眠……等等,至于那些属人的能够把人和兽区分开来的使用和制造工具的劳动行为能力则是第二维的行为结构。这个第二维的行为结构在遗传基因中是以非决定论的方式编码的。这一行为结构方面的信息程序是否能得以表达,以及表达的可能方式和程度取决于在后天环境中的培养。“狼孩”能习得狼的行为,“豹孩”能习得豹的行为,……而要习得属人的行为则只能在人的社会环境中接受人的教养。
事实上,脱离人类社会环境成长起来的熊孩、豹孩和狼孩基本上属于动物,而不是人。虽然他们的遗传基因结构中储有属人的因素的信息编码程序,但是,这一程序却未能得以表达,因为他们失去了表达这些信息程序的中介信息——人类社会的文化背景。当这些孩童重返人类社会之后,在人类社会文化背景的中介下,他们的属人的因素虽然也能有所恢复,但是,却很难达到正常人的水平。因为属人的因素的信息编码程序的表达,不仅需要特定背景的社会文化环境的中介,而且,还是一个时间有序的表达过程,特定的属人的因素只有在特定的年龄段上才能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的中介下生成。如果错过了这个年龄段,相应的属人的因素则不可能生成,最起码也是不可能完善地生成。这一点在语言的培养方面,以及与语言的培养相关的意识能力的发展方面都表现得特别明显。
一般说来,动物的遗传基因的表达是决定论式的,它们降生不久便会很快获得某种较为固定的体质形态模式,并且,按照一个一般的稳定的程序展示出他们的心理和行为活动的方式。而人则完全不同,他降生之时还不能保证他就一定能成为人。遗传基因的决定式的表达,仅仅实现着人之为人的一半的路程,并且,这一半的路程为之后向真正的人的发展只提供着某种可能,这可能的后半段的路程则需要人自己在后天的努力中去建构。只有通过以社会为中介的新的建构,在形成的二维结构中才能达到社会与自然的统一,从而,那原本自然发生的一维结构也才会相应被改造或升华为人的结构,与所建构的二维结构相统一而构成一个真实意义的人的个体。如果二维结构的建构不是以人的社会为中介,而是以兽的群体为中介,那么,在这个形成的二维结构中所能实现的也只能是兽群与自然的统一,从而,那原本自然发生的一维结构也便相应会蜕变为兽的结构,与所建构的二维结构相统一而构成一个兽的个体。人较动物而言,在本质上是非决定论的。事实上自然只是使人走完了一半,另一半尚待人自身去塑造、去建构。人与兽的区别既是本体论性质的(就其遗传基因结构的深层可能性基础而言),又是超本体论性质的(就其必须以后天的社会文化环境为中介的性质而言)。正是这种既是本体论,又是超本体论的双重决定性,才使人的本性具有了双重维度的多维性的结构,也才使人的本性具有了自然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的性质,这种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显然不仅是针对人的类的总体,人的社会文化的物化的形态而言,而且也是指人的个体而言的。因为,正是在人的个体形成的发育历程中,无论是在个体生理结构方面,也无论是在个体心理结构方面,还无论是在个体行为结构方面都已经被社会、被文化所中介了。这样,个人也成了社会的存在物,也成了社会关系的凝结物,当然,是在自然遗传的基质之上所实现的社会的存在物,社会关系的凝结物。
人的多维存在性表明,人的本质既是决定论的又是非决定论的,同时又是开放的。人只能是一种在多维的综合中生成、建构和创造着自身本质的存在。显然,由人的多维存在性出发,可以提出一种更具综合性和复杂性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学说。
七、关于信息生产和生产力结构问题的新探讨
长时期以来,国内学术界有把人类生产概念的范围狭义化的倾向。这就是只注重研究物质生产的问题,而不注重研究其它形式的生产的问题。当人类步入信息时代之后,仅仅强调物质生产形式而排斥其它生产形式的作法的狭隘性、局限性便十分鲜明地呈现出来了。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最起码可以找到四种不同意义的生产过程。一是物质生产;二是精神生产;三是人类自身生产;四是人的交往形式(即制度)的生产。生产概念理应是对这四种意义上的生产活动过程的综合概括。
按照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类的物质生产是一切生产形式的基础,而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则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人类科学早已清晰地揭示出了一条具有基础性意义和价值的定律:物质(质量和能量)守恒,世界上的物质既不能消灭也不能创造。由此定律出发,人类在生产活动中是根本不可能创造出物质的。其实,我们通过物质生产所改变的并不是物质的质量或能量,而仅仅是相关质量或能量的结构方式或活动状态。在生产中,人们破坏物质的某种旧有结构和状态,并相应建构某种我们所需要的结构或状态。我们通过对某种物质存在形式的改变来获取另外一种我们所需要的物质存在形式。这样,在获取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中,我们创造的仅仅是物质的特定结构或秩序。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讲,这种结构或秩序乃是一种信息的编码方式,而在此编码活动中所利用的物质(质量或能量)材料则具有信息载体的意义和价值。看来,在这一生产活动中,人类所创造的并不是物质,而只能是信息(物的序的结构信息)。由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物质生产是人类复制、创造特定物的结构信息,以及人所设计的目的信息在实物产品中实现的过程,简言之,即是人类改变和建构物的结构信息的信息生产过程。
精神生产是观念、知识的生产,而观念、知识是人类创造的主观信息(再生信息)的形态,所以,精神生产能够集中体现出人类生产活动的信息生产的本质特性。创造和复制观念信息是精神生产的实质。
人类自身生产是指人类自身世世代代的繁衍,这一生产领域的活动包括两个相互衔接的环节。一是通过对人类遗传信息的复制产生出人的个体生命;二是通过对人类社会文化信息的同化将具有个体生命的人培养教育成社会化的人类社会的一员。人类自身生产主要是对人类的遗传信息和人类的社会文化信息的复制(信息同化也是一种信息复制过程),当然,在此复制过程中也会出现复制中的错误,即信息变异,正是通过这种变异才导致了人的遗传信息结构的进化,以及人类的社会文化的进化。
马克思在提出“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3] 的同时又强调指出交往形式的生产即是制度的生产,“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3] 就交往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制度乃是这种关系的习惯的或法的形式而言,它们都是社会文化信息活动的过程或产物,因而交往形式(制度)的生产便不能不具有一般社会文化信息生产活动的性质。
依据上述分析,我们便能够对人类的四种生产活动的实质进行统一的概括,这一概括可以精确地表述如下:复制、改变和创造观念信息、人的遗传信息、社会文化信息、物的结构信息,以及将劳动主体的目的信息转化为实物产品的结构信息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实质。
从我们关于生产概念的规定中,可以直接引申出生产力的概念,这一概念同样可以清晰地揭示出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实质:人类的社会生产力是指人类复制、改变和创造观念信息、人的遗传信息、社会文化信息、物的结构信息,以及将劳动主体的目的信息转化为实物产品的结构信息的能力。与人类的生产不可能是物质生产,而只能是信息生产的理由相一致。人类的社会生产力也不可能是物质生产力,而只能是信息生产力。
人类社会生产和社会生产力具有复杂综合性。从这一复杂综合性的特征出发,我们有理由把人类社会生产力看成是一个复杂综合的大系统,它一方面是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和人类自身生产力、交往形式(制度)生产力的综合,另一方面又是自然力量、社会力量的多重效应的综合,再一方面还是物质因素(包括材料和能源)和信息因素的有机综合。在这里,生产力范畴理应是一个综合范畴、全息范畴。如此,对生产力结构的讨论也理应在全面、系统而综合的水平上来进行。马克思就曾提出过“整个世界的生产”、“全面生产”这样的概念,并把它看成是“人们所创造的一切”。他写道:“个人的真正的精神财富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财富,……,因为这个缘故,各个单独的个人才能摆脱各种不同的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包括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并且可能有力量来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生产(人们所创造的一切)。”[3]
通常,学术界习惯于把生产力的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硬要素(实体性要素),一类是软要素(非实体性要素)。对于硬要素的构成有一个“三要素”论,即是指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对于软要素则一般认为由科技、教育、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内容构成。如果说。仅从人类认识抽象把握的角度上来看,这种软、硬要素分列的做法还具有某些合理性(显然并不全面)的话,那么,要从现实生产活动过程的角度来看,这种合理性便丧失了。因为,在现实的生产活动中,软要素和硬要素是相互交织、贯通、融为一体、无法分割的。由此也体现着生产力过程的高度综合统一的特性。
仅从“三要素”的微观结构来看,其构成并不是什么纯粹的硬(物质)要素或纯粹的软(信息)要素,而只能是软硬要素内在统一的形式。
在生产活动中,劳动者并不仅仅指从事劳动的人的血和肉、骨头和器官、神经和脑等硬件(物质构成),而且更是指从事劳动的人所具有的劳动知识和技能,认知和思考的方式,控制注意力和意志力的能力,选择与操作工具、选择与作用于对象的方法和能力等软件(信息构成)。
在人类生产活动中起作用的劳动工具有两类:一类是主观工具,一类是客观工具。主观工具即认识、改造对象的主观方式和方法。这类工具是潜存于劳动者主体之内的,作为劳动者的软件(信息)构成而被具体规定的。客观工具即是通常理解意义上的物质实体工具。这类工具是劳动者为了认识和改造劳动对象而制作和使用的人工制造物。客观工具虽然以客观实体物的形式而存在,但是,它却不再是什么原初意义上的纯粹的自然实体物。由于它是被劳动者制作出来的,它便已经作为一种劳动的产品,以其新颖的结构和性能而凝结了被人加工制作过的信息,并与制造者的目的、意志相统一。在这里,劳动者的主观信息已经贯注到了客观工具的结构和性能之中,客观工具已经成了劳动者的相关知识、技能、方法的物化信息凝结体。作为主观信息的物化凝结体,客观工具的本质便不能简单由其物质承担的因素方面来规定,而只能由其所凝结的主观信息的因素方面来规定。
在人类社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四种类型的劳动对象:一是与人外在的被加工的实体物(包括无生命体和有生命的动、植物体);二是被加工的观念和知识(包括心理现象、概念、符号、理论等);三是被养育、教化、培训的人本身;四是制约和限定人们进行交往的现实的形式和制度。在生产过程中,这四类劳动对象都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即都始终处于从被加工状态向产品转化的过程之中。这样,劳动对象的微观结构便不能不呈现出十分复杂的情景。其硬件(物质)构成主要指的是各类劳动对象的物质基质,而其软件(信息)构成则包括:无生命体凝结的自然、人工信息;通过选择、复制、改良、重组获得的生命体遗传信息;产品中凝结的劳动者的目的性信息;处于加工过程中的观念、知识、交往形式(制度)信息;作为产品的新的观念、知识、交往形式(制度)信息;通过选择、复制、优化、控制获得的遗传信息;保证生命持存与发展的结构信息;通过社会化教化获得的智能信息。
上面我们还仅只探讨了作为生产力内核要素的三要素的微观结构的复杂性问题。如果从四种生产和生产力的理论出发,如果从马克思所提出的“整个世界的生产”、“全面生产”、“人们所创造的一切”的生产的理论出发,我们将会看到人类生产力的宏观结构的更为复杂综合的特征。
我们有理由把社会生产力的宏观结构确定为三个围层:一级圈层,即内核要素圈层,它是由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通过互动性反馈环链式的内在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一个复杂自组织系统,由此系统的运作构成了生产力的实在运行过程;二级圈层,即外围要素圈层,这一围层主要由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等要素构成,在生产力的实在运行过程中,这一类要素是通过广泛渗透、贯穿于三个内核要素之中而发挥作用的;三级圈层,即边缘影响因素圈层,这一圈层主要由自然环境、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传统、人口状况等因素构成。在一般情况下,这类因素并不直接作为生产力的要素而参与到生产力的实在运行过程之中,它们的作用仅仅在于对生产力的内核要素或外围要素施加作用,从而间接地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上述的生产力的各类要素、各类影响因素之间既存在着等级分层式相互作用关系,也存在着普遍映射、渗透、影响的网络式相互作用关系。由此也具体呈现着人类生产力系统的综合复杂性特征。
与信息生产和信息生产力的讨论相一致的是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实质的认识。人类的社会生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最基本形式。实践唯物主义者们坚持说,人的实践活动具有世界本体意义的纯物质性活动的性质,并主张把它完全归结到“客观实在”的范畴之中。实践唯物主义的这一观点的最大困难在于无法解释实践活动中的目的指向性。我们知道,实践过程首先是从人的主体目的性开始的,在实践的物质运动过程未曾展开之前,人们要制造的产品形象,人们为制造此产品而选择的手段、方式,所拟定的计划都已作为概象或符号的信息在人的意识中被设定好了,这就是主体在实践之前所拟定好的目的性、计划性信息。这种认识中的主体创造的再生信息要求主体发出行为启动的指令信息,通过人的神经激发人的运动器官行动起来,操作选择好的工具,作用于选择好的客体对象。在这一实践的系列过程中,主体信息一直起着规定实践的方向、设计实践的程序和方式、选择实践的手段、工具和对象、控制实践的进度、程度的作用,主体外化出来的信息是贯穿这一全过程的主线,通过这一过程,主体的目的性信息最终在客体中得以实现,改变了客体的结构和状态,使之成为符合人的目的设计的产品(物质产品、精神产品)。无论从实践的开始(目的、计划的设定)、实践的过程(主体器官的运动、对工具的选择和操作、对对象的选择和加工改造),还是从实践的结果(对象的被改造)来看,都具有信息活动的意义,而实践活动本身要完成的也只不过是把主体认识中的目的性信息转化为客体的结构信息,这一过程的完成又直接依赖着主体认识中为完成这一过程所设计的计划性信息的实施。这样,我们便可以从信息活动的角度对实践做出如下一个一般性的规定:实践是一个主体信息在客体中实现的过程,主体创造的一种信息(目的性)通过主体创造的另一种信息(计划性)实施的中介潜入客体,化为客体的特定信息结构被生产出来了。如此看来,实践活动与一般的物质性活动的区别恰恰在于它是由人的精神活动设计的和控制的。那种把实践活动完全归结为物质活动的观点,显然难以成立。
八、价值哲学研究的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的新维度
以往的价值哲学更多注重讨论自然事物对人的价值以及人自身的价值等方面的问题。随着信息生态文明的崛起,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受到重视,人类的价值观、价值哲学的阐释也应该相应有一个转换,这就有必要从自然本体的层面上建立一种新的价值哲学。并且标志自然价值的天道价值高于标志人与社会价值的人道价值,天道价值是原生价值或本源价值,人道价值是次生价值或派生价值。另外,随着信息世界的被揭示,我们关于价值问题的讨论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物质价值方面,还应该注重对信息价值的讨论。
从自然本体的意义上来看,价值乃是事物(物质、信息,包括信息的主观形态——精神)通过内部和外部相互作用所实现的效应。根据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理论,相互作用所实现的效应也是双重的:物质性效应和信息性效应。我们有理由将这双重性质的效应分别称为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相互作用所实现的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具有互为基础和表征的内在统一性。因为,任何信息效应、信息价值的实现必须以相应的物质结构(质-能分布)变化所产生的特定编码方式为载体,而任何物质效应、物质价值的实现又都总是通过相关信息内容的凝结、改变和创生呈现出来的。在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理论中必然内含着在事物相互作用中同时实现着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双重效应的理论。这一双重效应的理论构成了信息价值论赖以成立的最深层级的一般基础和根据。
通常,价值哲学中也往往提到一般存在物和价值存在物这两个概念。其实,这两个概念对应于我们对事物的两种不同的考察方式或观察角度。当我们割裂了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内部或外部的相互作用,对之进行对内或对外的纯粹孤立性考察的时候,该事物则被我们看作是一个一般存在物(自存事实)。虽然此物也具有区别与它物而确证自身的内在规定性,然而,这一规定性却不可能被清晰地揭示出来。舍弃相互作用,对事物进行孤立性考察,这样的考察不可能引导我们达到对事物的本质性认识,因为相互作用乃是事物的存在方式,世界上并不存在不处于种种内、外相互作用之中的事物。当我们对事物的考察不再采取纯粹孤立的态度,而是注重从相互作用的种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考察事物时,事物便不再以一般存在物的方式在我们面前呈现,这时,事物将会在内在相互作用中成为为己与受己的效应关系之物,或是在外在相互作用中成为为它与受它的效应关系之物。此时,事物便被看作是价值存在物(效应事实、价值事实)。由事物内外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可以确定事物作为效应事实、价值事实、价值存在物而存在的普遍性。
作为价值存在物,任何事物都已在普遍的相互作用中转化成了凝结着特定效应关系的生成之物。作为凝结着特定效应关系的生成之物,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以纯粹的一般存在物的方式存在。正是通过特定效应关系的凝结,事物普遍拥有了双重尺度的价值存在方式,即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双重价值尺度。也正是由此双重尺度的价值存在方式的生成,事物普遍二重化了自身:一方面,任何事物都是具有特定构成成分和组构方式的物质体;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又都是通过相互作用的过程凝结着种种特定历史关系、演化程序,并由此关系和程序潜在规定着自身未来演化路径的信息体。由此可见,任何价值过程都同时就是相关信息的交换、变换(信息同化与异化中的耗散与重组)、建构(凝结与创生)的过程。
在一般物的相互作用的层面上所实现的信息价值还仅仅是在自在信息活动的水平上进行的。如果涉及到具有感知、思维能力的系统的活动,尤其是在人的活动的层面上,除了自在信息活动的方面之外,还有自为、再生信息的活动,亦即主观信息(精神)的活动。这就有必要来讨论精神价值的问题。正如精神是信息活动的高级形态一样,精神价值也是信息价值的高级形态。精神价值活动的范围既包括认识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所实现的对客体信息的感知、认识效应,也包括主体通过内部运作的思维过程对内储知识信息的加工处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概象和符号信息的活动,还包括主体内部不断形成和变化着的情感、情绪、意志等活动。因为细究起来,这三个方面的活动都是通过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或者是主体内部的相互作用所实现了的人的精神活动状态、知识结构模式的变化效应。正是这种旧的精神状态的改变、新的精神状态的生成,以及新旧知识结构的更替,构成了精神价值活动的现实过程。
如果我们采取两分法的原则,那么,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便构成了两类最为基本的价值形态。在这一原则下,精神价值是作为信息价值的高级形式而从属于信息价值的。如果我们采取三分法的原则,那么,我们便可以说,物质价值、自在信息价值和精神价值乃是三类最为基本的价值形态。
通常,在价值哲学中,学者们更为注重讨论关于人的价值、社会的价值等方面的问题。其实,人的价值与社会的价值是统一的。因为作为人来行动的人的个体只能是人类社会中的一员,否则这类个体便不能以人的方式来行动。我们完全有理由用社会价值来统一称谓通常学者们所讨论的人的价值、社会价值等这一领域的问题。
社会价值就其活动的性质,以及其活动展开的层面而言,它并不是一个基本的价值形态,而只能是对前述三种基本价值形态的某种综合。因为在社会领域中,既有物质价值活动的方面,又有自在信息价值活动的方面,还有精神价值活动的方面,并且,这三种价值形态的活动在社会领域中又总是内在综合统一的。无论是人们的社会认识活动,还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无论是人与人的相互作用,还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相互作用,都是在三种基本价值形态交织综合、有机统一的过程中进行的。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信息革命、知识与信息的经济、信息社会,以及信息社会化、社会信息化的浪潮,已经和正在全面刷新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体制,并进而全面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及观念模式。正是这一伟大变革的社会浪潮,将一个区别于工业文明的新的人类文明时代——信息社会文明时代日益清晰地展示在世人面前。同时,在这一新旧人类文明交替的剧烈变革的时代,人类也必然会面临诸多方面的价值观念和价值体制的震荡、碰撞和冲突,修正、扬弃和重建。也正是在这一文明转型的伟大变革时期,也正是在人类面临着诸多复杂交织的理想与现实的价值观念的冲突、震荡与重建中,信息对社会进步和发展所起的巨大价值迅速得以的突现。
人类的不同文明时代是以不同的信息处理、创制和传播方式为其技术前提的。正是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处理、创制和传播的全新方式所导致的网络文化的诞生,奠定了新的信息社会文明崛起的技术前提。当人们论及信息社会文明的基本特征,以及由信息经济发展的比重所标志的社会进步的一般趋势的时候;当人们论及社会进化的信息尺度,以及社会生产的信息本质的时候;当人们论及虚拟现实对人类的认知方式的改变和影响的时候;当人们论及信息的诸多社会功能的时候,人们便已经十分具体地揭示了信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所具有的巨大价值。
九、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和信息思维的特殊地位
信息哲学的兴起是以当代信息系统科学的崛起为其科学基础的。当代信息系统科学的崛起提出了一种全新的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引发了一场新的科学革命,并进而培植起了一种全新的科学和哲学的思维方式——信息思维。
人类科学史上经历了三次大的科学革命,相应实现了三次科学世界图景和科学思维方式的大变革。第一次科学革命迎来了实体实在论世界图景的科学实现,培植起了实体思维方式;第二次科学革命迎来了场能实在论世界图景的科学实现,培植起了能量思维方式;第三次科学革命迎来了信息系统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的科学实现,培植起了信息思维的科学思维方式。
第三次科学革命爆发于20世纪中叶,标志这一过程的是一批可以用信息系统科学这一统一的名称来指谓的新兴学科群的崛起,可以将这一学科群的崛起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信息系统基础理论创立期(20世纪40年代~50年代初),诞生的主要学科包括分子生物学、一般系统论、通讯信息论、一般控制论等;第二阶段是信息系统自组织理论发展期(20世纪60年代末~80年代初),创立的主要学科包括耗散结构论、协同学、超循环论、突变论等;第三阶段是复杂性信息系统理论研究期(20世纪70年代中期~90年代以来),创立的主要学科包括分形学、混沌理论、虚拟现实科学、纳米科学、复杂系统研究理论等。
第三次科学革命的意义极为广阔和深远。信息系统科学学科群的崛起,不仅揭示了一个区别于传统科学与哲学所集中阐释的物质(包括质量、能量)世界的一个全新的存在领域(信息世界的领域),而且提出了诸多具有全新视角的科学解释纲领:与传统科学中盛行的“还原论”解释纲领相悖的“整体主义(整体涌现论)”的系统科学纲领;强调通过信息普遍联系组织、反馈互动、程序调控、网络化和全息综合建构的信息科学纲领;系统模式创新的有序生成和增长的自组织纲领;在更为综合的层面上将诸多上述研究纲领有机统一起来的复杂性信息系统研究纲领。正是这诸多全新科学解释纲领的综合展示以科学的名义实现了信息系统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并最终导致人类的科学观念和科学思维方式从实体观念和实体思维、能量观念和能量思维转向信息观念和信息思维。
信息观念乃是人们将信息作为一种区别于物质(质量和能量)的基本存在,以及对其本质、存在方式、意义和价值所作的一般性理解、规定和认识。而依据相应的理解、规定和认识,从现存事物的结构组织和关系互动模式、演化程序和生成过程模式中去把握和描述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属性的方式和方法,将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程序、过程作为信息的载体或符码,并由此破译出其中蕴涵着的关于事物历史状态、现实关系、未来趋向等间接存在的内容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将现实对象物或信息再行人为符号化,并赋予其特定的代式关系的方式和方法便构成了信息认识方式或信息思维方式,亦即信息思维。
20世纪中叶以来兴起的诸多科学研究纲领显然具有某种内在的统一性。但是,这种内在的统一性在20世纪的科学研究中却未能得到较为充分地挖掘和展示。具体讲来,整体主义的科学纲领,以及自组织的科学纲领占据了20世纪下半叶在相关领域中进行研究的主导地位,而复杂性研究纲领则仅只在20世纪最后的一个时间段上才开始引起更多的重视。至于信息科学研究纲领,虽然在技术、经济和社会层面上引起了巨大的变革,但是,作为某种时代科学的范式研究纲领的意义则一直未能被清晰揭示,信息因素对事物存在和演化的价值也未能获得充分的认识和挖掘。虽然,在维纳的信息反馈控制原理中,在哈肯的“信息与自组织”的探讨中,在艾根关于超循环构架的信息密码子生成的具体机制的研究中都深刻地体现了信息科学研究纲领的巨大价值和非凡魅力,但是,总的来看,在20世纪的研究风格中,信息科学研究纲领与系统科学研究纲领和自组织研究纲领是相互割裂的,尽管在某些学者的某些方面的研究中或多或少也进行了某种统一性的关照,但是,这种关照也仅仅是在外在方法描述的意义上进行的,而很少涉及内在机制的具体的统一和融合。21世纪的复杂性研究要真正超越20世纪的科学视野,改变上述诸多研究纲领相互割裂的状况,在更高层级上实现新的综合,就必须对体现信息因素和信息思维方式的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加以充分的关注,并给其应有之地位。
有理论认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协同学、超循环理论等等,都是复杂系统理论。然而,就上述理论最初起源的情境来看,它们都还不能算是标准的复杂性研究理论。复杂性研究纲领是在对上述众多研究理论所提出的各种纲领再度批判性综合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尽管不能简单直接地把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就看作是复杂性研究纲领,但是,与系统科学研究纲领和自组织研究纲领相比较,信息科学研究纲领不仅更为基本,而且也更为综合,并且也能更好地体现出复杂性研究纲领的相关基本特征。
信息科学研究纲领之所以更为基本,是因为信息科学的发展首先在世界本体存在论的意义上揭示了一个全新的存在领域,并在哲学一般抽象的层面上,展示了一种物质世界和信息世界双重存在和双重演化的全新世界图景,进而又构建了一种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
信息科学研究纲领之所以更为综合,是因为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可以更好地将传统的“还原论”研究纲领、整体主义的研究纲领和自组织的研究纲领有机的统一起来。我们知道,复杂性研究纲领更诸强调系统的内随机性、要素的自主性,以及系统与要素、系统与环境的既相互依赖又相对独立的特征,从而把“还原论”和“整体主义(涌现论)”、系统论和信息论、“决定论”和“非决定论”、内随机性和外随机性、内反馈和外反馈、要素和整体关系网络、质-能因素和信息因素辩证地统一起来。正是信息科学研究纲领所阐释的基本理论能够合理地体现出上述的复杂性研究纲领所具有的诸多基本特征。显然,作为一种综合性研究纲领的复杂性研究纲领,如果不能与体现信息思维特色的信息科学研究纲领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具体而现实的结合,则无论如何也很难合理而全面地展开其研究纲领的具体内容。
十、信息思维对还原论、整体主义和自组织理论的新阐释
随着复杂系统研究理论的突显,学术界关于还原论和整体主义之争也日益激烈。存在着一种主导性的观点,这一观点简单地将还原论归结为机械论、归结为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而把整体主义(涌现论)直接的等同于复杂性研究的方法。也有某些观点认为,绝对的整体主义同样具有机械论(整体机械论)的特征,而复杂性研究方法并不一概地否定还原论和整体主义,而是将二者有机地综合统一起来,承认各自在处理复杂性问题的研究中都具有特定的地位和某些程度的合理性。虽然,这后一种观点在学术界的相关理论中尚未占据主导性的地位,但是其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则有日渐增大的趋势。更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在还原论和整体主义之间保持某种必要的张力,将还原论和整体主义辩证地统一起来,将有可能超越以往分别简单对立表述的各研究纲领的局限。
其实,从信息思维的尺度来看,绝对的还原论和绝对的整体主义都是极端化、机械化的研究方法,只有打破二者的机械化的极端,将还原论和整体主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合理的解释复杂事物的一般性质和特征。信息科学关于码元与码元序的结构化理论便是将还原论和整体主义有机结合起来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在这里,不仅是要素(码元)的还原,而且是关系(码元序)的还原,如果考虑到动态演化的问题,那么,还有必要再加上过程(演化程序)的还原。如果从一个更为严格的尺度上来看,所谓事物整体的不可还原性其实仅仅针对的是事物整体层面产生出来的新的性质而言的,也就是说只有整体性新质不具有还原性。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考虑,系统整体的性质正是在特定性质的码元所结成的特定“序”的关系中突现生成的,而系统整体性质的动态演化则又是由码元,以及码元序的改变所导致的。如是,我们便可以从要素、要素的关系,以及要素及要素关系的动态变化的考察中追溯出产生整体性质的一般过程、机制和方法。这就是为什么还原论和整体主义并不绝对矛盾和排斥的根据。
有必要指出的是,纳米科学技术和虚拟现实科学技术都是在合理应用信息科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将还原论和整体主义有机结合起来的典范。
纳米科学技术是一种在纳米尺度的微观层面上破译一般物的结构信息编码,从而能够在原子、分子水平上自由剥离、选择、拼接、重组和排布一般物体的结构,并制造出所需的相关材料和微型机器的科学理论和工程性、应用性技术。在这里,特定的原子、分子微粒就是用以编码物的结构的码元,而特定原子、分子的排列组合的结构化方式便是码元序。
虚拟现实科学技术则是利用0、1二元码的逻辑排列,通过计算机的相关设计,模拟和重组大量信息,进而模拟各类信息场、各类感觉,以及相关感觉转换的科学理论和工程性、应用性技术。在这里,0、1就是码元,而其逻辑排列的结构便是码元序。
自组织研究纲领揭示了事物有序结构生成、维持和增长的一般过程和机制。就自组织乃是新模式创生的质的进化过程的意义上来看,自组织显然不可能在纯粹的物质(质量或能量)活动的层面上得到合理的解释。系统模式并不是由质量或能量之类的因素简单规定的,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关系、构架,是一种组织的方式、序的结构,而诸如关系、构架、组织方式、序的结构等等则只能用信息活动来加以解释,在这里,质量或能量之类的活动仅仅是信息活动的载体形式。从整体主义的系统科学纲领所强调的系统乃是元素之间的关系,或说系统乃是关系的网络的相关规定来看,仅仅用质量或能量的活动也是远不能清晰阐释系统存在和进化的具体机制的。
复杂系统的自组织行为具有动态性、开放性、长程相干或非线性、内随机性、要素的自主不确定性、内反馈性等基本特征。对于这些基本特征,只有从信息活动的层面上予以考察,才有可能更为真切地展示出其具体活动的一般过程和机制。具体说来,系统自组织的动态性行为是信息模式的持存和复杂化重组的建构活动导致的一个结果;适宜的开放性是从环境引入系统演化的相关信息的必要条件;内随机性、要素的自主不确定性乃是系统探索新的信息模式的内在根据;内反馈、长程相干或非线性乃是建构系统整体性信息组织构架、整体性信息互动网络,以及整体性全息映射关系的一般机制。
一般说来,特定系统的自组织创生和演化,大体需要经历分化、汇聚、成核、发育、复制、扩散、变异、选择、进化与毁灭等几个环节。如果从信息活动的尺度上对这些环节发生的内在机理予以讨论,那么,同样可以更为深刻的揭示出自组织行为的一般机制。我们可以通过展示相应信息活动与上述各个环节之间的对应性关系具体揭示自组织行为的一般机制:分化——原有系统信息互动关联模式的退耦,汇聚——新信息互动关联模式的探索,成核——信息密码子的创生,发育——信息密码子指示的信息反馈互动链环的遍历性建构,复制、扩散——信息模式的量的扩张,变异——信息模式的创新,选择与进化——信息模式的复杂化发展,新旧结构的交替——原有系统整体信息互动网络构架的瓦解和新的系统整体信息互动网络构架的形成。
由于提供了一个全息综合的信息维度,所以,对系统的创生和演化过程的理解和描述都更增加了复杂性的韵味。如果我们能够参照艾根所创立的超循环理论所提供的生命起源和进化的一般机制模式,那么我们便能更为清晰地把握这个信息维度的意义和价值。
十一、信息思维乃是一种全新的复杂性思维方式
显然,从上述的相关阐释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体现着信息思维的信息科学研究纲领所提供的相关理论、观点、方式和方法能够较好地体现出复杂性研究全息综合的一般特征,进而为复杂性提供一个全新的阐释维度。在这一新的维度上,不仅系统的复杂行为可以从信息活动的角度得到解释,而且信息活动本身就是复杂的。正是基于此,我们才有理由说,信息科学纲领在当代科学的发展中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它的全新研究视角是已有的所有其它研究纲领都不可替代的,正是信息科学研究纲领可能为复杂系统研究提供某种最基础性的、具有核心理论意义的理论范式。
当相对论场论、量子力学,以及超弦理论等等,揭示了微观、超微观世界的可变性和复杂性之后,当当代物理学以能量场、能量波、正负质量湮灭的微观复杂可变性的世界图景消解了传统科学的实体(有质量的微粒)实在论的微观不变的僵化观念之后,支撑宇宙大厦的根基便由那些具有自由可变性的波、弦、具有正或反性质的场能之类的实在所集成的信息编码构架来决定了。由此类信息编码的构架作为新的码元再逐级建构更高层级的信息编码构架,便产生了通常意义上的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直到一般的宏观物体、天体、星系,乃至生命、人和人的社会。正因为我们所面对的宇观、宏观世界是建立在具有微观自由可变性的复杂性实在的信息编码构架之上的,所以我们所面对的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中的不同等级、范围的系统的行为才会呈现出形形色色的多样性、演化性、生成性和复杂性探明事物微观信息编码构架的秩序,破译其中所蕴涵的关于事物历史、现状、未来的性质、功能、意义和价值,以及其中所规定的事物发育和演化的一般信息内容和表达程序,在对系统的微观信息编码构架的整体综合中创生出系统整体的全息映照的性质和功能,探索或阐明由于随机的或偶然的微观或宏观的信息互动或干扰所造成的系统信息编码构架的突发性变化的具体机制,乃是对对象进行复杂性研究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方法。人类最新发展起来的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神经网络技术、基因谱识读和拼接与破译技术、克隆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纳米技术、无规分形与混沌研究、不确定或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研究、自然灾变与社会动乱方面的研究,以及建立在原子、分子或量子构件水平上的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研究……等等,都无不根植于上述的体现着信息思维的研究路径和方法。
现代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自组织理论、复杂性理论的全新综合,已经和正在有机统一为一个更为综合的科学研究纲领——复杂性信息系统研究纲领。正是这诸多全新科学解释视角的再综合,以科学的名义实现了信息系统复杂综合的世界图景,并最终导致人类的科学观念和科学思维方式的全新变革。
信息思维方式、信息系统科学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理论和方法乃是一种新的科学范式,这一新的科学范式具有极强的渗透力、贯穿力和改造力。当把相关的一些信息系统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扩展开来应用到已有的传统学科时,当用全新的信息思维方式对传统的学科理论和内容进行重新审视和研究时,便会立即赋予这些传统学科以某种崭新意义的全方位改造或全新意义的阐释。我们这个时代的科学,信息时代的科学,正在面临着一个全面信息化的发展过程,这一科学发展的全面信息化过程可以更为贴切的称之为“科学的信息科学化”。
也许,正是信息思维所体现出来的理论、观点、思想和方法昭示着21世纪人类的复杂性理论发展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