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农村贫困与反贫困研究--兼论西部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困难_农民论文

中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与反贫困研究——兼谈西部地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艰巨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论文,农村论文,艰巨性论文,小康社会论文,西部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多年来。中国政府的反贫困措施得力,成绩巨大,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0年的260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33.1%,下降到2000年的2.8%,使中国成为世界上贫困发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本文主要研究西部地区农村贫困的现状、原因及反贫困的措施。

一、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现状分析

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中,世界银行给“贫困”下了一个定义:即“缺少达到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其生活水准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支出,以及医疗卫生、预期寿命、识字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及入学率、人们对公共财产资源的获得状况等社会福利指标。贫困不仅是一个数量概念,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一般来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的内涵和界定贫困的标准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贫困也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贫困的内涵和标准又要反映特定民族对社会福利和基本人权的规范性认识”[1]。贫困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又称生存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下,个人或家庭靠自己的劳动所得不能维持个人或家庭的最低基本生存需要,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相对贫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贫困线不断提高而产生的贫困,二是同一时期,不同地区之间、各阶层之间、各阶层内部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别而产生的贫困。根据1990年世界银行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核心来划分,GDP低于300美元者为贫困型;同时,世界银行还划定了人均每天花费1美元的贫困线国际标准。1999年,中国政府所划定的农村贫困线是人均年收入625元,这与国际标准相差甚远,实际上是绝对贫困线,按这一标准计算我国有绝对贫困人口为2600万人;相对贫困人口的国际标准为人均消费水平低于平均水平的40%,1999年中国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210元,按60%计算即为1326元,我们如按1500元衡量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标准,根据当年抽样调查情况统计,收入水平在1500元以下的人口所占比重为26.6%,扣除绝对贫困人口2600万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总数为2.1亿人。2003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王郁昭介绍,当前我国农村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1459.5万人;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9033.4万人;人均收入在1000—2000元的人口31079.3万人。有近30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6000万人口徘徊在温饱线上(中经网2003—05—09)。西部农村贫困人口高达1.64亿人,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48.18%,主要分布在西部的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我国现有国家级贫困县592个,东部72个,中部154个,西部366个,所占比重为61.8%。国家“八七”扶贫计划确定的贫困县比“八五”计划增加了25个。西部地区新增加的国家级贫困县占到全国新增加的国家级贫困县的80%,而东部地区摘掉了2个贫困县的帽子。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地区由于国家实施开发式扶贫政策后,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一部分人从贫困中解脱出来,但是,这又刺激了西部人口的增长,加重了西部生态环境的负担,农民返贫现象也十分严重,例如,世界银行“秦巴”扶贫项目中,1998—1999年的脱贫农户比重为8%,返贫农户却高达11.5%[2]。下面我们分析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形成的原因。

二、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形成的原因及特征分析

我国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具有历史的原因,即经济基础的薄弱,远远落后于东中部。然而,自然环境因素、人力资源因素、社会经济发展因素、累积效应因素等更是西部地区贫困的重要根源。

1.西部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是农村绝对贫困的区域自然因素。中国西部地区集中了全国主要的大山、高原、沙漠、戈壁、裸岩、冰川以及永久性积雪地域,受东南季风与西季风的影响强烈,寒、暖、干、湿季节变化很大。内蒙古高原干旱、风沙灾害严重,使土地沙化、草原退化;西北地区的黄土高坡,地形破碎,沟壑纵横,土质疏松,气候干旱,导致水土流失,泥沙泛滥。秦巴山区,横断山脉,高山峡谷,地势险峻,地质构造复杂,常有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以贵州为中心的喀斯特高原丘陵区,山多地少,耕地零碎,土质贫瘠,石漠化严重;以新疆、青海、西藏为中心的沙漠高寒山区。海拔高,气候寒冷,水资源严重缺乏,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从地质地貌看,从西向东呈阶梯状由高到低倾斜,东、中、西部三大地带海拔高度、土地质量、地貌类型都有极大的差异(见以下二表)。

中国东、中、西部三地带不同海拔高度区域所占比例(%)

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不同质量的耕地和不同地貌类型区域所比例(%)

资料来源:均源于王桂新著:《中国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8页。

这种复杂多样的地理条件,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这就决定了西部土地产出率与东部有相当大的差异。2000年西部谷物的单产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6.2%,是东部地区的82.7%;甘肃和青海是粮食单产较低的地区,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6.7%和57%,西部棉花的单产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1.1%,油菜籽是全国的91.8%,甜菜是全国的74%,烤烟是全国的83.3%[2](172页)。2000年西部12个省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都低于全国2253.42元的平均水平,收入最高的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96.37元,是最低的贵州省(除西藏自治区外)1374.16元的4倍。西部有的贫困山区农民生活长期处于极度贫困状态,如重庆市武隆县箐口村海拔2035米,气温低,日照少,全年无霜期仅为180天,积雪长达60—90天,土地贫瘠,地势险峻,粮食作物产量远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玉米亩产一般在100—150公斤之间。土豆亩产为150公斤左右,水稻亩产200公斤左右。1999年人均粮食产量为210公斤,人均纯收入560元,全村电话入户率为零,电视入户仅有1家,农民处于十分贫困的境地。尽管这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但它充分反映了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其自然环境的恶劣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这种区域性贫困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2.西部地区人口增长率高,人力资源素质低,是西部农村绝对贫困的人力资源因素。1998年西部12个省区市总人口约35630万人,接近全国总人口的1/3,1978—1998年20年间西部地区净增人口约6860万人,1990年西部地区12个省区中有9个省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都高于全国1.439%的增长率,最高的有西藏、宁夏、青海、陕西,分别达到1.828%、1.882%、1.687%、1.696%:1998年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都有大幅度下降,但西部地区有7个省区仍高于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0.953%的水平,西藏为1.59%、贵州为1.426%、青海为1.448%、宁夏为1.308%、云南为1.21%、新疆为1.281%、甘肃为1.004%。二孩率和多孩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8年全国二孩率为24.99%,西部高达68.75%,多孩率全国为4.69%,西部为11.55%[3],都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3.76个百分点和6.86个百分点。人口增长部分主要在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成为西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障碍。西部地区人口增长快,人力资源文化素质低,是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据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1998年西部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人口所占比例为24.99%,而同期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半文盲人口所占比例为15.78%,西部地区文盲、半文盲人口所占比例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以上,其中西藏高达59.97%、青海高达42.92%。从东部农村与西部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比较看:2000年东部地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为65.7%,高出西部20.1个百分点;而每百名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西部地区农村达15.9人,是东部地区农村的3.3倍[4]。东、西部地区劳动力素质的差异不仅反映在文化水平上,反映在思想观念落后、保守和市场意识淡薄的差异上,这是西部地区贫困的又一根源。

3.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城镇化率低,是西部农村相对贫困的社会经济结构因素。乡镇企业是农村工业化的基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载体,我国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产值低,以1998年东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主要指标的对比分析看:东部地区有乡镇企业685.5万个,占全国比重的34.2%,西部有542万个,占全国比重的27.0%,东西部相差倍数(以西部为1)1.26。问题在于西部乡镇企业所吸纳的劳动力和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都大大低于东部,1998年东部乡镇工业企业的职工人数达5667万人,占全国比重的45.2%;西部只有2301万人,占全国比重的18.4%,东西部相差倍数(以西部为1)2.46。东部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为45898亿元,占全国比重的66.4%,西部为5143亿元,占全国比重的7.4%,东西部相差倍数(以西部为1).8.92[2](534页)。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与东部如此大的差距,有一个原因值得注意,就是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大大落后于东部和中部,一般来说,城镇是工业的载体,城镇化过程就是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农村工业是城市大工业的延伸和附属,都要受到城市工业辐射的影响,因此,城镇化发展与乡镇企业发展呈正相关关系。在现实中,我国城镇化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如果按照霍利斯·钱纳里的标准,1998年我国的工业就业占总就业的23.5%,相应的城镇化水平应为49.0%,1998年中国工业产值在GDP中的比重为48.7%,相应的城镇化水平也应为63.4%[5],而实际上该年城镇化水平仅为33.26%。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1998年,全国共有城市668个,西部10省区(除内蒙古、广西外)仅有121个,城镇化率为26.12%,低全国7.09个百分点。而且城镇化的推进速度慢于全国,1979—1997年全国年均增加城市26.4个,东部增加12.9个,西部仅增加4.5个。从非农人口增长的速度看,1988—1998年全国从20.5%上升到25.1%,西部地区从16.0%上升到19.1%;从市区非农人口增长比重看,全国从1988年的12.9%上升到18%,西部从8.8%上升到11.6%;从城市总人口增长速度看,全国从1988年的27.7%上升到44.5%,西部从19.7%上升到30.4%[2](536页)。无论从哪个角度来分析,西部地区与全国城市化速度的差距都在30%左右。由此可见,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城镇化率低是西部地区脱贫缓慢的重要原因。

4.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率和增长速度,慢于东中部,发展后劲不足,是西部地区农村贫困的累积效应因素。从各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增长速度看,西部低于东中部。2000年全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89403.5亿元,东部地区为52527.14亿元,中部地区为26250.19亿元,西部地区为13091.98亿元;2001年,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提高到14329亿元,占全国的13.5%,仅相当于东部的22.6%,东部是西部的4.3倍。东中西部三大地带人均GDP增长速度,1991—1999年东部为12.21%,中部为10.06%,西部为8.72%,三大地带增长速度之比为1.40∶1.15∶1。西部地区人均GDP的累积增长也低于东部地区,以1978年为基数,到1997年沿海7省区人均GDP累积增长6.67倍,西南和西北地区分别为4.47倍和3.75倍,这意味着1978—1997年间,沿海7省区人均GDP增长幅度比西南和西北地区分别高出49个百分点和77.9个百分点[6](26页)。从地方自有资金积累能力看。2001年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总额为1022.5亿元,仅占全国总收入的13.1%,分别相当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19.7%和64.1%。贫困县财政自给率一般都低于50%,财政支出的大部分靠上级政府补贴。财政的使用几乎都用于行政事业费或人头费上,用于生产性支出的财政几乎为零,这被人们喻为“吃饭”财政。不仅如此,西部地区资本投入要素的增长弹性系数低于东部地区,有专家计算,沿海7省区资本要素增长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GDP的增长可提高1.439个百分点,而西部仅提高0.318个百分点;沿海地区要素投入增长率提高1个百分点,GDP的增长率可提高1.388个百分点,而西部地区仅提高0.256个百分点。由此计算的东部内涵系数为0.388,而西部的内涵系数为-0.744[6](30页)。这说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已由外延扩张型转变为内涵增长型,而西部仍然属于外延扩张型经济。其结果是,科技投入不足,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增长缓慢,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发展后劲不足,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较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极为有限。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和外来资金的注入,西部地区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很难自我摆脱贫困,走上全面小康之路。

三、西部地区农村反贫困措施选择

1.大力实施“开发移民”和“教育移民”工程,使贫困地区农民摆脱贫困。所谓“开发移民”是指通过大型基础设施或水利工程的建设,强制性地将贫困山区的农民向发达地区转移,如三峡工程的建设使三峡地区的农民从此改变长期的贫困状态,也同时改变了他们祖祖辈辈形成的传统的生活方式,并接受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所谓“教育移民”是指由国家出资资助贫困家庭的子女到城市完成9年义务教育或12年教育,使他们永久性地从贫困地区“移民”,发达地区的政府应以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实施“教育移民”措施。同时,提高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文化素质,人力资源素质,以提高其生存和发展能力。

2.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提高城镇化率,发展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西部地区农村贫困的重要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要依赖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因为工业化必然导致城镇化,工业生产的集中和大规模,决定了工业必然向城市集聚。大中城市具有极强的“势差”效应(注: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托达罗的人口流动模型认为:农村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且收入水平低,从而对劳动力产生巨大的外推力;城市预期收入较高,对劳动力产生强大的吸拉力。这两种力量形成的合力可产生出类似于河水流动所仰赖的“势差”。大中城市预期收入和就业概率较高,城乡势差较大。),可以吸引大量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据有关专家通过对1978年以来,农民收入和城镇化水平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对城镇化水平的弹性系数为2.04,这说明农民收入增长对城镇化的提高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关系,2000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省市城镇化水平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上海达8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而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地区,其城镇化水平平均在35%以下,农民收入与城镇化水平的相关关系达0.99[7]这表明,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空间就越大,农民收入水平就越高。同时,我国第三产业就业弹性系数大大高于其他产业,为0.737(第二产业为0.156,第一产业为-0.366),其发展空间相当大。因此,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积极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增加西部地区造血功能,是西部地区农村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的有效途径。

3.加大政府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其尽快摆脱贫困创造条件。改善基础设施是经济增长与减少贫困的必要前提。尽管这一问题作为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三大目标之一,但在实施中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目前在国家级贫困县的17万多个行政村中,不通道路的比率为20%;不通电的比率为8%;不通电话的比率为33%以上;不通自来水的比率也高达33%以上。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实现农村“七通”工程,即通水(自来水、清洁饮用水、必要的生活生产用水)、通电、通邮(政)、通路(乡村公路)、通线(广播、电视)、通话(家庭电话和公用电话)、通网(因特网特别是县乡两级公用因特网)。这样可以扩大农民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渠道;帮助农民进入市场,扩大与外界的联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降低发病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贫困地区人均寿命,实现全面小康的社会目标。

4.制定有利于贫困人口的财政政策,增加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能力,以帮助贫困地区尽快发展起来。根据国际经验,反贫困资金至少应占GDP的1.5%。从1986年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了扶贫资金(包括贴息贷款,以工代赈和发展资金),但所占比重仍然偏低,1986年为0.41%,这以后不仅没有增加,其比重还呈下降趋势,1996年降至0.16%,1999年有所回升,但未达到1986年水平,仅为0.31%[6](26页)。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在5年内扶贫资金占GDP的比重可提高到1.0%,5—10年内可提高到1.5%,使国家扶贫资金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建立国家贫困地区共同发展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比例筹措,资金来源:一是政府可以通过税收等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获得;二是中央财政拨款中增加用于贫困地区的发展资金;三是发达地区应为西部提供一定比例的反贫困资金;四是广泛吸收海内外的捐款。该基金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反贫困战略,一是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农田基本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的改善;二是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三是投入农业科技的开发与推广,调整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四是建立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体系。由此,尽快使西部地区农村摆脱贫困,奔向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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