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深圳经济体制改革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全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深圳经济特区如何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这已成为全国都在关注的一个热点。在深圳特区处于重大转折的历史关头,中共深圳市委召开了第二届党代会,提出了进行第二次创业,把深圳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宏伟目标,并提出从十个方面增创新优势。增创经济体制改革的新优势是增创特区新优势的关键环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努力工作,密切配合,抓紧改革工作,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深圳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奠定了体制基础。
一、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5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企业工作会议,对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管理作了全面部署,提出全年我市企业改革的重点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在继续抓好企业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认真推广已经成熟的经验,把企业改革同管理和发展结合起来,把企业改制同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扶持一批体制灵活、管理科学、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并围绕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等配套改革措施。围绕这一指导思想,在企业改革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为推动全市企业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累经验
在1994年选定的28家企业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1995年又新增了5家试点企业,继续围绕产权制度、领导体制、分配制度和约束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抓好试点工作,力图有新的突破和进展。
1.依据《公司法》进一步抓好试点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法人制度。
在33家试点企业中,有11家企业需要进行公司制改造,目前5家企业已经完成,其余6家企业仍在进行之中。在公司制改造中,严格按照《公司法》的准则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做,并针对企业的特点选择其组织形式。
(1)将2家专业性公司(市建设集团和市物资总公司)改组为市资产经营公司。
(2)将免税品供应公司、公共汽车公司、石油液化气公司和城建集团这4家享有国家特殊政策和担负特殊职能的企业改组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3)积极开展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属下二级企业的公司制改组工作,使集团公司属下全资企业实现向有限责任制度的转换,使部分濒临破产的企业通过产权优化重组获得了新生。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制度,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企业领导体制。
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科学的领导体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难点,1995年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改革:调整企业董事会,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完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明确董事长、总经理等的职权和责任;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健全监事会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以及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作用。经过一年的实践,在领导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3.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在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从1994年开始在部分试点企业中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大胆尝试:
(1)对6家试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实行年薪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薪收入分为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分类定级挂钩办法》来确定;效益工资与企业净资产和实现利润双挂钩。
(2)对试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行新的奖励制度。该制度的核心在于,根据企业的规模,以企业实现利润增长和净资产增长为基础,划分档次和标准,达到档次和标准的再按一定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3)在3家试点企业中实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企业中,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一般为总股本的30%以下。内部员工持股资金来源采取多渠道的筹集方式,大部分是职工自己出资,少部分来自企业的公益金、福利基金等职工消费基金。内部员工个人持股额度分配差距不超过3—5倍。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加强了试点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建立项目投资与财务的内部审议及监督制度。
第一,建立了企业内部项目投资的审议及监督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由公司董事、监事、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外有关专家顾问等组成的投资项目审议会集体审议的制度。
第二,建立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由国有产权管理部门派出并对其负责,经推荐进入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会,通过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与总经理联签调用企业大额资金、参与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
第三,完善企业财务监控制度。其重点:通过建立财务指标确认的责任制、资金签批的内部分级授权制和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结算中心来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监控制度。
(2)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督作用。
(3)发挥企业党组织在经营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
(二)把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企业组织
结构,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
1.调整企业集团内部的组织结构,缩短管理链条,提高集团整体效益。
2.突出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即将煤气公司与石油液化气公司合并,组成了深圳燃气集团公司;将黎明电子工业公司、无线电工贸公司等合并组建为以卫星接收设施、电脑软件和电子产品为主导的高科技企业集团;同时分别在民间高科技企业博大公司和华为公司的基础上建立两家大集团公司——深圳博大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08(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三年后上市。为了探索综合商社经营管理的新路子,还选择了石化集团和工业品贸易集团为综合商社的试点单位,制订了总体改革方案,使其逐步发展为以贸易为先导,以产业为依托,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跨国界、多功能、多元化的综合商社。
(三)依法规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村股份合作公司
1.规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依据“一法两条例”规范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规范的基本方式是:大部分公司经规范变更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个别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的核心工作是在妥善处理原有内部职工股的基础上,使原定向募集公司走上符合《公司法》要求的规范运作的轨道。对原有内部职工股的处理也提出了法人收购、本公司收购并注销内部股、转由工会作为社团法人代表持有等多种可供选择的方式。
2.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规范
规范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明确集体股股东,落实集体股股东的责、权、利,将原公司持有的集体股明确为合作股股东福利基金会持有,基金受益人的范围、分配办法、管理办法及具体运作由合作股股东福利基金会章程规定。第二,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合作股股东对股份的处置权。第三,规范募集金的募集与管理办法。第四,选择2—3家公司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产权界定的试点,对公司以出地的形式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发项目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参股的管理办法。第五,依照《条例》规定完善公司章程,健全公司的组织机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规范工作首先在特区内选择了10家企业进行试点,取得了一定经验,目前试点工作已近尾声。
(四)转变机制,加强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几年的探索,我市已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级资产经营公司——生产经营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5年又制定了《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以法规形式加以巩固,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
1.清产核资,理顺和界定产权关系。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68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工作,目前我市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从而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颁发《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先后对71家企业颁发了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书。《证书》颁发后,企业以国家和其他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对国家及其他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重塑和规范企业组织结构,明确有限责任制度,为国有资产的安全建立“隔离仓”。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组织结构的主要实现形式,市政府决定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公司制改造的主要形式,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工作。通过界定产权和规范企业组织结构,明确资产所有者和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国有资产的安全建立起一个“隔离仓”。
二、进一步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我市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在1995年的改革工作中,我们除了采取一些措施促进各个市场的发育并对市场运作进行规范外,着重抓了两个市场的筹建工作。
(一)适应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深圳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推
荐评价中心
从1994年开始,我们就已着手进行企业高级经理人才市场的调研工作,对国外的“猎头”公司进行考察。根据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需要和高级经理人才的市场流动规律,1995年起草了《深圳市建立经理人才市场试点方案》及《实施方案》,提出了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和引进市场机制的专业机构运作模式,即由政府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联合投资,成立一家高级经理人才专业中介机构,采取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按客户要求搜寻人才的方式,以面向市属国有企业为主,进行规范运作。8月份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方案》,决定成立深圳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推荐评价中心。目前,该中心筹建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
(二)抓紧建立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无形市场
对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这一课题,我们进行了近两年的探讨和研究,比较和筛选了多种方案。《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专业机构代理制暂行规定》最近在市产权转让领导小组会议上获得通过,目前,选择试点单位和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的工作正在按计划逐步进行。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中介组织改革
(一)进行转变政府职能的试点
转变政府职能是1995年改革的重点之一。继1994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试点之后,《深圳市一九九五年工作要点》又将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和市计划局列为1995年转变职能改革的试点单位。
进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为实现上述转变,三个局的改革试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1)强化政府在规划、计划方面的引导功能,通过制定编制规划、计划的程序和要求,使规划、计划更为科学、可行;(2)精简一部分权力,下放、转移一部分权力,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问题;(3)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工作责任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4)增强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调控经济的功能和手段,建立信息系统,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强法规建设等;(5)建立政府决策咨询评议机构,提高政府决策的民间参与度;(6)对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改革,健全机构、充实其职能,使其在转变政府职能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三个试点局的改革方案制定工作从年初即已开始,体改办分别与三个局组织专门课题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改革方案现已基本上形成。经批准后将于1996年分别在三个局组织实施。
(二)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改革,完善社会经济监督体系
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相配套,1995年我市在社会经济监督组织的改革方面,选择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审计行业)为重点和突破口,改革进展顺利,完成了大量工作。一是制订《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市人大于1995年2月24日第28次常委会通过并公布实施。条例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使我市社会审计行业的改革有了法律依据。二是将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合并,于今年4月份成立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新协会的成立,解决了我市社会审计行业存在的“两师、两所、两会”长期分割、法规不统一、管理不统一等问题,为我市审计行业改制打下了基础,也为我国社会审计行业的改革提供了借鉴作用。三是对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理整顿。四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将我市现有的国有会计师事务所改造为自主执业、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以合伙制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社会中介组织。目前已制订和报批了《深圳市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改制实施方案》,并选择了五家事务所进行改制试点。
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995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把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列为我市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要在总结前一阶段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在1996年年底以前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这一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一)统一和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根据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应当实行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要求,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市对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改革。一是建立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监督。二是成立社会保险管理局,由市政府授权统一主管全市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服务机构。
通过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多层管理”的格局,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机制,有利于全市社会保险政策的统一制定、实施,有利于各项保险制度的协调配套,有利于人才、技术、设备的统一使用,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也方便了企业办理保险业务。同时,由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和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别实行行政管理和基金管理、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的职能,既强化了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社会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做法是:(1)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2)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结构及计发办法,降低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3)建立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指数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
2.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
我市目前养老金已不再由企业发放,而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发放。退休职工在其住所附近的银行开办一个储蓄存折,社会保险机构每月定期将养老金划入其帐户。充分运用银行营业网点发放养老金,既减轻了企业的管理负担,也方便了退休职工。同时,我市正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建立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及其他服务机构,并充分利用我市社会服务行业比较发达的优势,提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企业管理负担,为退休职工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在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以适应不同情况的医疗需求。根据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市建立了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四个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对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是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首先,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其次,通过个人帐户的制约使用,有效地遏制了卫生资源的浪费,再次,理顺了投保职工、医疗单位与社会保险机构的关系,促进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行。
(四)加快立法步伐,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
1995年初,市人大和市政府将《深圳经济特区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目前,各项条例草案已经完成。这些条例的制定,对于规范社会保障行为,推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积极推进口岸管理体制改革
深圳的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把它列为全年改革的重中之重。
1994年2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了由国家体改委副主任洪虎任组长的国务院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小组,改革小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起草了《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995年7月17日,李岚清副总理主持国务院办公会议通过了这个方案,并随后获得国务院批准。7月29日至30日,国家体改委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主持召开了“深圳口岸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到会作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操作实施阶段。
会后三个多月来,国务院、省、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口岸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8月24日,国家口岸办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国务院有关综合部门和国家检查检验单位参加的改革方案实施协调会,制订了《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计划》,就《试点方案》的十二项内容,对中央、地方有关部门所负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排出了各项改革的时间进度表,并议定建立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每月一次对深圳口岸改革进行检查、协调的例会制度。中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多次来深,就口岸查验机构、收费制度、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进行调研,与深圳市有关部门一起研究起草具体改革方案,中编办已牵头起草了《深圳卫检、动植检、商检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并于10月16日在深圳召开了方案讨论会,准备尽快出台。
“7.29”会议之后,深圳市各有关部门也在抓紧工作,9月11日,市政府批转了市口岸办《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口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办法》,各专题改革小组进一步充实力量,逐项落实《试点方案》规定的任务。口岸查验方式改革小组完成了《深圳口岸货物查验工作分工暂行规定》、《深圳口岸货物、交通工具出入境查验工作暂行规定》、《深圳口岸入出境旅客及行李物品查验工作暂行办法》;计算机网络工程小组已制订《深圳陆路口岸计算机查验网络工程总体方案》,并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初步评审,原则同意,计划年底前在皇岗口岸试运行;口岸收费改革小组完成了《深圳口岸检查、检疫、检验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收取深圳口岸建设、管理费的规定》的草拟工作;市体改办完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边检职业化改革,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景涣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准备配合公安部开展工作;港口管理体制改革,12月4日深圳市政府与交通部正式签署了《关于改革深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协议》及《实施方案》,举行了交接仪式,实现了“两监”合并;10月16日,大鹏海关与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盐田港集装箱转关运输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简化了转关手续。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之外,其他各项改革,如金融体制、户籍管理、审批体制等改革也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为建设国际性城市奠定了越来越坚实的体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