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与控制论文_肖力军

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与控制论文_肖力军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绪论:在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工作中,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招标文件和控制价编制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都会涉及到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问题,是控制工程造价、规范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

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概念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本文重点研究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处理问题。

2.招标阶段专业工程暂估价的编制原则

在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要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列项、计价等。此阶段的工作目的和重点是:合理确定专业工程的工作、范围,尽量准确估算专业工程的造价,尽量减少偏差,为工程管理和造价控制奠定基础。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工作内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列出明细表,计入招标控制价的其他清单项目中汇总。

2.1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列项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由于图纸设计不到位或需要专业设计的工程内容列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如精专修工程、燃气管线外线工程、热力管线外线工程等。

暂估价列项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出现肢解工程、主体分部等现象。

2)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对质量、进度、安全、合同、造价等管理综合考虑。与总承包工程的范围界限划分清晰,既不能重复也不能漏项。

3)对暂估价施工招标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资质、设计条件要求等因素全面衡量。

4)建设单位在编制总体的招标规划时,总承包招标、分包招标所必须的时间约束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条件。

2.2专业工程暂估价的造价确定

1)暂估价估算

专业工程暂估价之所以需要暂估,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图纸设计不到位、标准不确定、方案不完善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因此在估算造价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市场条件、工期要求等方面的影响,结合经验数据确定相对合理的造价,为施工过程中暂估价确定造价提供一个可供参考和控制的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能够确定的资料和以往工程的经验进行测算,通常采用的方法有指标值法、市场询价法、限额法、初设方案控制等,建设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使用。

2)额度比例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包括暂估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和暂列金额列项的合计金额,占招标控制价的比例不得超过30%。

2.3税金计取

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

2)增值税实行后,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示暂估价的除税金额。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税金的税率调整,总包和分包的税金费率有可能不一致,应根据分包专业工程的特点确定采用增值税还是简易计税,税率遵循分包招标实际时间点的税金费率。

2.4总包招标文件中关于暂估价的约定

在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均对暂估价的确定程序约定了相应程序。在对总包的招标文件审核时应对相关条款予以关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便于控制造价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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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包括现场建设单位独立发包部分)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结算方法等。

同时《<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要点与操作指南》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应当针对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但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可能发生的特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除外。

1)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低限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对应专业分包工程“人+机占比”x对应专业工程暂估价(除税金额)x《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中对应专业工程费用标准费率。

2)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测算结果填报相应费用,且没有对测算结果进行让利。

3.工程施工阶段专业工程暂估价价格的确定

3.1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原则

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要通过合法、合规、合约的程序确定。

1)首先应根据项目的性质、批复的招标方案等文件确定暂估价是否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造价;

2)其次根据不同的方式选择不同的程序确定造价;

3)最后在此依据的基础上开展进度支付、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

3.2招标确定暂估价的方式

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暂估的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且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包的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同时接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1)一般由总承包单位作为招标人实施招标,组织相关招标工作。如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招标,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的工作。

2)分包招标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当报送建设单位。分包招标文件中支付条件、调价条件应与总包合同一致与相关方协调,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困扰。

3)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对等选派,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主动弃权的除外。

3.3可以不经招标的专业工程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合同中“工程变更”的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控制施工和计量支付等工作。

4.竣工结算阶段调整暂估价

1)工程竣工后,总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收集、整理分包单位的结算资料,一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核。

2)分包专业工程结算应根据分包合同确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价中应包括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专业施工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等全部费用。

建设单位将分包结算纳入总包结算中,统一向总包支付工作资金,同时建设单位不重复计算分包的税金。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由此可见,该项费用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工程总承包时,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的,以承包人作为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分包不在此列。

结束语

综上所述,暂估价的合理确定、支付和结算,不仅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管理有着重要作用,也为控制投资提供了有力条件,是以造价控制为核心的工程全过程、全范围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考虑各方因素,在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各个环节连贯的进行暂估价的列项、估算、确定及结算工作,为投资的有效、合理控制创造条件。

论文作者:肖力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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