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制度: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框架论文,专业学位论文,主义论文,结构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11)02-0045-03
一、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框架下的我国专业学位
《教育大词典》将专业学位阐释为,“美国对在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以外的学科(如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领域所授予学位的统称,与学术性学位相对”[1]。我国目前专业学位的招生和培养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没有充分实现预想的效果。回归和聚焦我国专业学位的基本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从学位与职业的相关性出发,有学者认为“从国外经验看,专业学位具有职业性,一般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主要授予受到过高水平专业训练的人才”(张应强,2003)。与专业学位相联系的基本问题是:专业学位开设的领域是什么,专业学位的培养和授予过程是什么和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可以说,专业学位制度不仅提供了一种提纲挈领的“问题意识”,而且其与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的视角相契合。
结构功能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学理论,对于解释教育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是一种有效的分析方法。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框架,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帕森斯提出了在社会中文化体系、社会有机体和人格体系等以一种合乎逻辑、清晰明了的方式相互联系的理论。随着这一理论的发展,结构功能主义逐渐“将视角从社会构架延伸到社会行动上,即不再将社会变化看成结果而是一个行动过程”[2],“要求对实现指定功能的那些机制予以‘具体而详细’的说明”,由此也凸显了系统与环境、价值、观念之间的互动、依存及制约关系[3]。
我国的专业学位制度呈现以下倾向:(1)政府主导。虽然专业学位的招生有大学的主动参与及与外部群体的多元互动,但这种互动的发起与监控力量主要是政府。(2)范围扩大。(3)信息开放。招生信息和过程较为透明,导师的选择权与院系、学校的参与权和调控权相结合。(4)模式移植。(5)结构渐变。专业学位制度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比较稳定,变化是渐进性的,结构脉络的诸要素的相互依赖限制了变异的可能。
二、以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专业学位研究构建
1.专业学位研究的理论基础
帕森斯是抽象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他的一般行动理论的基本思想是:目标、环境和规范是单位行动的基本要素,行动就是在物理环境和价值规范两方面制约下,个体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所发生的动作和行为[4]。帕森斯的一般行动的基本思想为他的AGIL分析模式提供了理论基础。帕森斯认为,任何社会体系都必须满足四种关系着自身生存与延续的功能,其中A(Adaptation)适应性功能是行动系统适应外部环境的功能;G(Goal attainment)目标达成功能是指行动系统谋求实现自身目标的功能;I(Intergrtion)整合功能是行动系统协调内部各种关系的功能;L(Latency pattern maintanence)潜在模式维持功能是维持社会价值观的基本模式,并使其在系统内保持制度化。与功能系统对应,整个社会系统可以划分为政治、经济、信托与社会控制四个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能量交换依靠相应的“象征性流通媒介”:在政治子系统是意味着权力;在经济子系统意味着货币;在信托子系统意味着价值承诺与义务;在社会控制子系统则意味着影响[5]。
帕森斯提出,文化、社会与人格等在社会中以合乎逻辑、清晰明了的方式相互联系,组成了社会结构,这些社会结构中的制度都体现了规范动机及利益动机、理想因素及物质因素的整合[6]。社会结构既同终极价值相贯通,这些我们称之为理想因素或者叫做规范动机,又与即时利益相联系,我们称之为利益动机和物质因素,这些是相互镶嵌在一起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思想与克拉克(Burton Clark)在《高等教育系统》中提出的“价值观”有密切的关系,克拉克认为现代高等教育系统必须重视四种宏观价值,即社会正义、能力、自由与忠诚,各种价值观在不断地冲突和妥协,最终达到一定的平衡[7]。
上述思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但要将其导入我国专业学位研究,就有必要结合克拉克提出的高等教育“三角协调模式”进行适当的修正。他认为高等教育发展主要受政府、市场及学术权力这三种势力的整合影响。
从高等教育外部利益相关者与其关系的结构来看,可以形成与帕金森“四功能范例”理论模型大致对应的“政府—市场—文化—社会”四分法或四个子系统,以及与此相应的价值体系等。
2.专业学位研究的分析框架解释
专业学位是有社会期待的。一方面,满足社会、市场、政府等层面的期待是专业学位发展的最终归宿,在理论层面,专业学位应当追求的价值和发挥的功能,在于从超验主义理想的观点出发,来审视和引导其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市场、政府等的期待也是设计专业学位制度的初衷或出发点。在实际操作层面,不同“场域”的利益相关者以各种方式实现的目标或要达到的客观后果,最终的目的在于通过相互影响尽可能地缩小专业学位制度的设计与实际效果的差距。由此,可以预设出不同“价值—功能”导向的专业学位制度。
(1)忠诚—目标型专业学位制度:政府拥有对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的决策权。要求大学、专业学位顺从政府管理并服务于政府设定的优先事务和目标。在身份上,专业学位由政府公共财政决策和资助,招生工作要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正式决议的制约。
中央政府和教育部及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和高校共同形成了有关专业学位制度的决策结构。从国家的整体战略和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出发,2009年,教育部门做出研究生扩招5万名、重点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决策。相对来说,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地方性大学则从地域性的利益考量与经济发展出发,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并将其作为划拨经费的依据。在政府对专业学位的干预中,权力运行于有关专业学位的每一项决议和管理中,体现了鲜明的权威性(rights of authority)和外在性(enternal),直接影响着专业学位的实现形式和功能发挥。
(2)能力—适应型学位制度:市场对专业学位的期待和要求。市场要求专业学位的预设和决策能有效地回应高等教育市场需求的能力,使消费者投资收益最大化。在高等教育市场化与学术资本主义(academic capitalism)的潮流中,大学自主性虽相对扩大,但对市场的依赖性以及市场对其行为的牵引和塑造作用不断增强。
与专业学位制度相联系的市场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消费者及与之相联系的择校市场;另一类是企业雇主市场及与之相联系的就业市场。前者希望大学能提供实用及高质量的专业学位课程和指导,以作为教育服务的回报,使自己的投资获得最大化收益。去年各大高校扩大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学生对此持观望态度,这些来自择校市场的选择成为强大的力量,使政府和高校反思研究生培养条件和质量,促使其对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师资、课程等作出调整。而后者试图对专业学位课程、专业学位毕业生及专业学位质量进行调查和研究,更清晰地了解大学专业学位培养的过程,使专业培养规格和企业需求相匹配,在市场对专业学位的干预中,体现了市场力量对大学专业学位制度应答性的考验。
(3)自由—维持型学位制度。文化传统对专业学位的价值约束。社会要求大学高质量地担负起造就应用型人才的文化使命,高标准地践行和保障自身专业学科水准和推进内部改进的价值承诺,并接受传统文化、多元主义文化等价值理念的约束。
“价值模式……界定了选择的导向,以及随后对于行动的承担。”[8]文化是人类生活的反映,历史的积淀,是人们对生活的要求、理想和愿望,由人类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经过长期孕育而形成的价值观念是文化的核心部分。文化以“价值”的形式运作,要求大学明确自身的义务并兑现承诺,激发大学的专业自律、文化自觉和道德承担,从而确定专业学位制度的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传统对专业学位制度的价值约束和大学改革自身的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师资、专业学位课程相辅相成。
(4)应用—整合型专业学位制度。社会对大学专业学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大学专业学位与社会之间在相互影响中形成良性的互动,大学发挥着服务社会的功能,促进社会进步发展。社会的发展诉求或者影响力量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大学的专业学位制度,使之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应用人才的迫切需求。在对大学专业学位的干预方面,如果我们认为政府权力具有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市场资源具有竞争性和非均衡性、文化承载的价值承诺带有内部生成的意蕴和道德评价色彩的话,那么社会影响则具有弥散性和非正式的特点。
一般来说,社会发展状态以及人们对大学的认识影响着政府决策、专业学位的培养模式和招生,从而对专业学位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专业学位制度的限度与未来展望
1.专业学位制度的限度
(1)权力限度。政府的作用受制于体制上统一推行与市场竞争机制之间的矛盾,政府推动专业学位扩招决策是自上而下进行的,而学生的选择权,亦即市场竞争机制在制衡着政府的权力。学生对专业学位的选择以及来自舆论的压力促进教育部门和高校转变教育观念,重视教育竞争,探索重视受教育权利的办学机制。忠诚—目标型专业学位制度由权力来驱动,但是市场的竞争机制、经济的波动等也会导致其功能减弱。
(2)资源限度。由于我国公办大学的绝对优势,使大多数大学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高等教育市场不可能成为一种自由市场,而只能是由政府权力介入的“受管束的市场”。在这个由政府创造和认可,资助并控制的市场,大学的资源要受等级结构和市场位置的影响,这些是大学—政府“先赋性”关系的“复制”和“投射”。学生对专业学位的选择以及就业市场的雇主,大都会关注大学排名中的院校信息,这些排名是“资源—声望”投入模式的延续。因此,这种市场机制既不能抑制价格与成本,提高教育质量的可能性也较小[9]。由这种市场配置的资源,就会使能力—适应型学位制度出现很大幅度的功能“漂移”。
(3)价值限度。阿特巴赫(Philip G.Altbach)曾指出道德等价值对大学的影响只是有限的因素。价值的因素对专业学位制度的影响因素亦是如此,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面临挑战。随着政府权力的干预和市场力量的渗透,大学的信念和价值必然“形变”,自由—维持型专业学位的功能不可避免地会削弱。
(4)影响限度。从理论上来说,社会对专业学位制度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但就社会发展的状态来看,这种影响力有着松散性、滞后性等局限,其影响的效果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显现出来。其一,广大公民由于远离权力中心或者欠缺专业知识,对专业学位制度不能作出明智的鉴别和判断;其二,受市场化改革的影响,公民的身份向消费者转化,公众以个体利益最大化取代社会整体价值的追求。其三,出于平衡不同利益集团的考虑,政府对民众在专业学位上的建议只能部分吸收并纳入政策议程。
2.我国专业学位制度发展方向
(1)跨学科的体系与新的政策机制。艾滋柯维兹和雷迪斯多夫特(Etzkowitz & Leydesdroft)对大学—工业—政府的“三重螺旋”关系作了大量的研究,认为过去的政府—工业、大学—工业两两关系正延伸到三方联系,这种新的环境代替了以往的线性模式;吉本斯也指出,商业化使人们从关注如何产生新的发现到如何运用已经存在的知识基础。这些外部变化对专业学位制度产生很大影响,过去基于单独学科、自我一体的专业体系已显过时,需要创立跨科学的新的技能、专业体系。这些变化也给过去大联系的纽带是教职工,现在需要的是有能力建立网络联系的,能够开拓新局面、提供战略技能的人来确认市场的独特需求并和学校研究的特长结合起来。
(2)创新与发展。有生命力的专业制度总是在锐意改革,专业制度的改革在于专业的革新。专业革新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开设新的专业和课程,例如,一些数学专业联合商学院的力量开设的金融数学专业而获得成功,一些教育专业更贴近社会而开设的社会教育专业而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认可;其二是尝试新的教学模式,远程教育一向为传统意义上的大学所忽视,而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了远程教育的便捷,一些专业如MBA、教育博士、英语语言博士,这些专业的部分课程可以以远程教育的函授形式进行。竞争、进取的文化环境有利于专业的创新,这些创新包括:建立创新专业基金,投资于新的专业发展项目,鼓励教师提出新的想法,对于教师超出工作之外的贡献给予鼓励。一个成功的专业依赖于大学声誉,同时也有助于大学的声誉的增强。
(3)测评机制与质量改革。大学的校务委员会应该密切关注招生数据,如果某些专业不能以质量吸引足够的学生,校务委员会就应该向教务委员会提交议案,考虑取消该专业或者是加大力度改善该专业,测评机制不仅能提高招生业绩,而且还能利用这样的测评机制提出针对性的问题,重视对提高招生业绩产生影响的政策问题,有选择地分配资源,使学校和院系对采取哪些步骤来提高专业学位质量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