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硬核”及其剥离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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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奇说,即使现代的考察已经彻底驳倒了马克思的所有结论,也无损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性仅仅是指方法”〔1〕。如何评价他的这一著名观点呢?我认为, 它既正确又不正确。正确,是因为它实际上不自觉地运用了拉卡托斯的“硬核”理论,而这一理论是科学的;不正确,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硬核”不是方法,而是理论。方法不外是构成理论的方法和运用理论的方法。而马克思主义的“硬核”显然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因为,如果是前者的话,就会把马克思主义还原为费尔巴哈的“基本内核”和黑格尔的“合理内核”〔2〕;而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不言而喻, 方法本身是从属于理论的,是从理论推导而来的:“硬核”里面还有“硬核”,这证明它本身并不是“硬核”。

与卢卡奇争辩当然不是本文的任务。本文的任务是运用拉卡托斯的“硬核”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个学说体系进行结构分析,从中剥取出马克思主义的“硬核”来。而这一工作,我以为,其意义无论如何都是十分重大的。按照拉卡托斯的学说〔3〕,科学理论之为科学理论, 乃在于它是由“硬核”和“辅助保护带”组成的一个体系;“硬核”是最基本的理论公设,是学说的基本理论和根本主张。因而,它构成了该学说的基础,表现了该学说的本质,放弃了它,就等于放弃了整个学说;反之,“保护带”则是可以反驳的,因为“保护带”无非是运用该理论公设分析现实事物(即“初始条件”)所得出的具体结论(即“辅助性假说”)。而对现实事物的分析是可错的,现实本身也是变化的。因此,对“保护带”的反驳不一定就是对“硬核”的反驳。恰恰相反,可以在“硬核”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对“保护带”的修正、补充、完善,来克服该学说与事实的冲突,以保护“硬核”,而这本身就构成了该学说的发展。因此,如果我们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结构分析,将马克思主义的“硬核”与“保护带”加以正确的区别的话,我们就获得了一个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因为,真马克思主义虽然不等于不发展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仅仅在于对“保护带”的修改和调整;而假马克思主义却是对“硬核”的抛弃。此标准无疑是重要的。此意义一。不仅如此,我们还获得了一个区分教条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教条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每一条原理,乃至每一个论断都视为金科玉律,而加以生搬硬套,并不去区分什么“硬核”与“保护带”;而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态度恰恰是以二者的区分为前提的,真马克思主义通过对“保护带”的修正、补充,完善、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发展恰恰是马克思主义之为马克思主义的显著标志之一。此标准无疑是更加重要的。此意义二。

那么,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硬核”何在呢?首先可以肯定,虽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本身各有其“硬核”和“保护带”的区分,但就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而言,它们都不是“硬核”而只是“保护带”,“硬核”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这可以从历史和逻辑两个角度进行论证:马克思首先是一个哲学家,马克思是首先进行哲学变革,然后在变革了的哲学指导下再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变革并创立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因此,在该学说体系中,哲学是历史在先的。不仅是历史在先的,而且也是逻辑在先的。这里涉及到对该学说三大组成部分的本质和地位的理解问题。我的理解是: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现实的科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的描述和论证以及实现该理想的实践纲领;二者的关系是现实与理想、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因此,如果你承认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如果你承认马克思的逻辑是从整体到局部、从抽象到具体的话,那么,从逻辑上说,你就得承认在此二者之上、之先,马克思还有一个关于上述关系的关系本身的学说。而这一学说当然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无论在历史上还是逻辑上,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较之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都是在后的。在后的东西怎么可能是“硬核”呢?“硬核”之为硬核,乃在于它是该学说体系中最基本的理论公设,它与“保护带”的关系是前提与结论的推出关系,前提怎么能在后呢?这一点,列宁看得很明白。他说:“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就是马克思理论最深刻、最全面、最详细的证明和运用”;“我们完全站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因为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给这个科学奠定了巩固的基础”〔4〕。 这里的“马克思理论”不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义语吗?

其次可以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也有其“硬核”和“保护带”的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硬核当然也就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硬核”,而唯物史观决不是这一“硬核”。为什么呢?因为唯物史观的成立是以“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大社会领域的分离为前提,以物质生产成为支配性的生产形态,财产关系成为支配性的社会关系这两大基本事实为经验依据的。〔5〕但是, “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分离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而社会分工本身又只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中才能发生的现象。两大基本事实也是如此:物质生产和财产关系只有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才能成为支配性的生产形态和社会关系。因此,唯物史观也只有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才能成立。它在原始社会不能成立。原始社会无社会分工,且无剩余产品。而剩余产品,马克思说,乃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6〕。另一方面,在原始社会中, 如摩尔根证明的那样,支配性的生产形态是人自身的生产而非物质生产,支配性的社会关系是血亲关系而非财产关系。它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也不能成立。共产主义的实现以“消灭分工”为前提;而在此前提下,支配性的生产形态将是“艺术、科学等等方面”的生产,〔7 〕即精神生产;财产关系将不复存在,因为人们在财产占有方面的差别将被消除,而财产关系的存在恰恰是以这一差别为前提的。它既然只能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成立,那么,它就只能为人类提供解释这一阶段的理论框架和人类应该在这一阶段为之奋斗的价值目标,而不能为人类提供解释整个历史过程的理论框架和人类应该为此奋斗的终极性的价值目标。但是,提供这种整体框架和终极目标,正是哲学之为哲学的使命之所在。因此,严格说来,唯物史观并不是哲学。这正是马克思称它为“历史科学”,布哈林称它为“社会学”而不称它为哲学的原因。既然如此,它又怎么可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硬核”呢?同时,既然唯物史观不能完成上述哲学之为哲学的使命,那么我们就必须假定在它之上、之先必然还隐含着一种能完成此使命的哲学理论,而这一理论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而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学说体系的“硬核”。不然的话,我们怎能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大林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上构设一个名之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理论,并将前者定义为后者在“社会生活”中的“推广”和“应用”,〔8 〕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样说来,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硬核”了?当然不是。

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就存在论而言,它以物质为世界的本体,物质即“自然界”,而这种自然界,它认为是“不依赖于意识的”。但是,人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自然界:人既是自然,又是对自然的超越。而后者正是人之为人的本质,人所以能有此种本质,只是因为他是实践的主体,他能通过实践活动把他的意志加诸自然物,在自然物中实现他的目的。既然如此,怎么能说自然界“不依赖于意识”呢?可见,这种“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自然界,只能是那种“抽象的、孤立的”、“先于历史存在的自然界”,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那种“在人类历史中”、“通过工业而生成”的“人本学的自然界”〔9〕。因为,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 它的“深刻基础”就不应该是自然界,即物质本身,而只能是人对自然界的实践改造,即“工业和商业”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10〕。而在这种“创造”中,自然界当然不是不服从于人的意志,即“不依赖于意识”的。因此,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其实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批判的那种“唯物主义”。因为正是这种唯物主义“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1〕

就意识论而言,“辩证唯物主义”把意识归结为“物质的反映”,并在此前提下承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但是,意识始终是人的意识,如果把意识仅仅归结为“物质的反映”即“摹本”的话,那么人又怎么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创造世界,从而实现对自然的超越呢?在这种情况下,人对自然的超越就是自然假人之力的“自我超越”,物质自然就是主体,人就是它的工具。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吗?当然不是。这是黑格尔的观点,只不过他不称它为“物质”,而称它为“绝对精神”而已。所谓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也是一样。马克思从来不认为意识对物质能直接发生什么反作用,“思想以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12〕思想只能改变思想,而不能改变现实。改变现实的是人,而人不等于思想。用思想取代人的是黑格尔,而不是马克思。“黑格尔把人变成自我意识的人,而不是把自我意识变成人的自我意识,变成现实的人即生活在现实的实物世界中并受这一世界制约的人的自我意识。”〔13〕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不也是这样吗?它说的是意识,而不是人的意识;它说的是意识的能动性,而不是人的实践的能动性。而前者只是后者的子系统,离开后者就是抽象的。从这个方面来说,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不又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批判的那种“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的“唯心主义”吗?〔14〕

因此,这种“辩证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是双重的:它既是马克思所批判的那种“唯物主义”,又是马克思所批判的“唯心主义”。而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如马克思自己所言,“既有别于唯心主义,也有别于唯物主义。”〔15〕它已经超越了唯物唯心,即物质本体与精神本体的传统对立。因为,后者“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6〕。“改变世界”即现实向理想的转化。因而,它解决的是现实和理想的矛盾及其本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当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物质和精神的矛盾。黑格尔的错误即在于这种归结。正因为如此,在他那里,“被视为异化之被设定和应予扬弃的本质的,不是人的本质对象化为非人的,与自身对立的东西这一点,而是人的本质对象化为与抽象思维有别的和对立的东西这一点。”其结果就是“无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无批判的唯心主义”〔17〕。这正是“为什么彻底革命的思维方法竟产生了极其温和的政治结论”〔18〕和极其保守的哲学体系的原因。这正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批判的实质,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错误正在于没有理解,从而也没有体现这一实质。所谓“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也是如此。“实践的唯物主义”也是唯物主义,而唯物主义作为对“世界”的一种“解释”,作为对“神”的“否定”,作为对“人和自然的实在性”的论证,已经为马克思所超越。如马克思自己所言,马克思主义“是从作为存在物的人和自然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感性意识开始的”,它“已经不再需要”唯物主义“这样的中介”〔19〕。显然,马克思主义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唯物主义。实践也不仅仅有感性、现实性和物质性的一面,而且还有主观性、理想性和精神性的一面,并且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本能活动的区别恰恰是后一面而非前一面。

真正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实质的不是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所说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而是他在《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实践的人本主义”。前者不过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别名而已。“实践的人本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硬核”。我把“实践人本主义”理解为下述命题系统:〔20〕(一)“对象世界即人的采取对象形式的本质力量。”因而,应该从“人本身”的角度来理解“人的世界”。这就是人本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是人本主义。区别在于对“人本身”的理解:黑格尔的理解是精神,即人的“自我意识”;费尔巴哈的理解是自然,即人的“感性存在”。而马克思则是对二者的扬弃:实践。(二)“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这就是人。正因为如此,“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这里的“自然界”包括“客体的自然界”和“主体的自然界”,因此,(三)“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即“自然界生成为人”的历史。这就是历史。而在历史的一定发展阶段,异化是必然的和“积极”的。异化的“外在形态”是“私有财产,但私有财产的本质不在自身,而在人。”(四)“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了的劳动的根据和原因,实际上却毋宁是外化了的劳动的结果。”这就是“人的自我异化”。斯密是“国民经济学的路德”,在他那里,“人本身被看作私有财产的本质”,但是,这个人只是“作为劳动者”,“作为某种畸形存在物的人”,而不是“作为人的人。”(五)“作为人的人”是“具有人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的人”。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这也是人本主义。如果说命题(一)是它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的话,那么此命题即为它的价值观。共产主义也是以此为价值目标的,共产主义也是人本主义。(六)“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偿还要求,就是实践的人本主义的生成。”

如果我的上述分析和论断是成立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就是一个圈层结构“硬核”是“实践人本主义”,第一圈是唯物史观,第二圈是政治经济学,表层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后三圈构成它的“辅助保护带”。在此圈层结构中,其历史顺序和逻辑顺序都是由内到外的,实践人本主义是整个学说体系的基础。

实践人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整个学说体系的基础,当然也是正确理解这一体系及其各构成部分的基础。对这一体系及其各构成部分的某些传统理解之所以是片面的、偏离原意的,我以为,其原因正在于脱离了这一基础。让我们看看唯物史观吧。正确理解唯物史观的关键,是正确理解历史创造的主体性和历史条件的制约性的关系,即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历史即实践。而实践“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1〕,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现实的自由正是在处理这两类关系的实践中实现的:人以类的形式与自然抗争为类自由;个体从社会中解放出来则为个体自由。自由是类自由与个体自由的统一。但是,人首先争取、也不能不首先争取的是类自由,即“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实现类自由的必要前提是类的本质力量的发展,而这本身又是以在人中实行、发展和深化分工为条件的。分工是“过去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2〕。但另一方面,人类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个体自由的丧失,人的分裂和为自己的产物所统治,即“异化”。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分工导致了“各个个人的全面的依存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是“我们本身的产物”,但它又反过来“聚合为”一种“物质力量”,人们“不能驾驶这种力量”,恰恰相反,这种力量“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转移,而且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23〕这不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就是“自然历史过程”吗?由此可见,唯物史观本质上是对人类历史上分工——异化阶段的科学抽象;而这同时也是它在外观上表现为一个决定论体系的原因。我们的某些传统理解是以此“外观”为基点的。

但是,如果我们把唯物史观和它的基础“实践人本主义”联系起来考察的话,这种外观就会被证明为仅仅是外观而已。因为,第一,虽然它认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是“经济关系”,但如恩格斯所言,“这并不如某些人为简便起见而设想的那样,是经济状况自动发生作用”,恰恰相反,是“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它强调的仅仅是:这一创造“是在既有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而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条件归根到底是有决定意义的”。第二,经济只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它的“充足条件”;经济只能决定人“不能如何”,而不能决定人“必然如何”。在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充足条件”之间,在人和历史活动的“不能如何”和“必然如何”之间,正是人的主体性生成的空间,人自由选择的空间。〔25〕自由是人的命运。对于人来说,不存在有无自由的问题,只存在自由实现的程度,即自由选择的空间范围大小的问题,这即便是在分工——异化阶段也不能例外。第三,这一选择的可能性空间确实是由经济条件所决定的,但经济条件本身也是人创造的。因而,这一空间必然随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增大而增大。马克思认为,历史是“自然界生成为人”的历史,是人“有意识地扬弃自身”,首先在“物种关系方面”,继而在“社会关系方面”,从自然界中把自己“提升”出来的历史。因而,这就意味着它必然是人越来越自由而决定论越来越不成立的历史。既然如此,唯物史观怎么能是决定论呢?它是外观上的决定论,实质上的选择论。选择论是对决定论的超越,正如人是对自然界的超越一样。超越是一个过程,因而唯物史观也是历史的。

既然唯物史观只能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成立且只能历史地理解和应用,那么,奠基于其上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则更须如此了。以政治经济学来说,现在不少学者撰文证明剩余价值学说即便在“生产自动化”条件下仍然成立。但马克思本人未必就会认为这种证明是正确的。剩余价值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然而,劳动价值论成立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它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因而,“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价值论就会因它的前提的不复存在而不再成立。而这一时代是必然要到来的。因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在这里,“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26〕。这一时代到来了吗?如果我们不能说它已经到来,那么,至少应承认它正在到来。既然如此,劳动价值论现在能否成立就是一个问题。其成立与否尚且如此,又怎能断言在“生产自动化”条件下,剩余价值学说仍能成立呢?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也是一样,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以无产阶级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以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27〕为经验依据。然而,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业无产阶级正在消逝,同时,“新中间阶层的大量涌现使阶级两极分化命题成为过时的东西。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时代谁也预料不了的。”〔28〕但这并不奇怪。因为工业无产阶级只能存在于工业社会,而现时代是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化的时代,这样,经典形式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修正、补充和完善也就不可避免。

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及其方向是由它的基础、它的各构成部分的性质及适用范围所决定的。它不能不发展。但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仍然是马克思主义,因为它的“硬核”仍然存在。时代呼唤着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这是凤凰在烈火中的再生,这是大海上又一次辉煌灿烂的日出。

注释:

〔1〕转引自陈学明:《西方马克思主义论》第58页。

〔2〕此论点需在考察马克思早期著作的基础上详加论述, 但这不是本文的任务。

〔3〕见兰征:《拉卡托斯的科学哲学》

〔4〕《列宁选集》第2卷588页,第1卷202页。

〔5 〕本文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的那段名言作为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82—8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216—217页。

〔7〕〔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219页、217—218页。

〔8〕本文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4章第2 节作为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经典表述”。本引文及下段有关引文均见该《教程》第133—165页。

〔9〕〔15〕〔17〕〔19〕分别见《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1页、120页、114—115页、84页。

〔10〕〔11〕〔12〕〔14〕〔16〕〔21〕〔22〕〔23〕〔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9页、16页、21页、16页、19页、34页、38 页、39页、25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245页。

〔18〕〔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14页、506页。

〔20〕本“命题系统”的引文均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0—127页。

〔25〕本论点的详细论述参见张奎良编《跨世纪的回想》第25 —252页。

〔28〕富永建:《社会学原理》第286—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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