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论文_刘军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论文_刘军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230051)

摘要: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为建筑消防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己被广泛安装使用在各类建筑中,其性能好坏直接关系到该建筑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合理完善的应急照明系统对扑灭火灾和减少人员伤亡及降低财产损失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针对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应急照明;灯具选择;灯具安装

一、应急照明系统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

1.1灯具选择问题

(1)建设方与设计方沟通不畅,设计方技术交底不彻底,造成建设方和施工方对应急照明系统的理解深度不够,结果选择的消防应急灯具与设计图的供电方式不匹配。

(2)建设方与施工方质量控制不严,供货方贪图价格便宜,结果以民用应急灯具代替消防应急灯具。由此需要特别注意,在购买灯具的过程中,要区分开消防应急灯具和普通民用应急灯具,选择真正的消防应急灯具。

(3)建设方与施工方沟通协调不畅,对灯具带蓄电池及镇流器、灯具类型选择过于随意,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选择是否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该依据具体施工图纸来确定。此外,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宽电压启动和快速启动类的电子镇流器荧光灯、电子节能灯和白炽灯,以满足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应小于或等于5S的要求,不能选择电感类镇流器和非瞬间点亮型光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分为免维护型、长寿命型、普通型,出于后期维护费用考虑,建设方和施工方应优先选择免维护型LED灯具。

1.2灯具安装问题

(1)位置问题。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的上方,安装位置应在逃生方向门内侧,有时图纸设计不严密,施工方又不仔细研究图纸造成安全出口灯安装于门外侧,与疏散线路方向不一致,顺着疏散线路方向看不到安全出口灯,起不到指示作用。疏散指示灯应安装在易于发现、位置明显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电梯间及前室及其转角处并与疏散方向相一致,施工方需仔细研究图纸,发现设置位置不合理的地方应联系建设方和设计方及时进行修正。

(2)间距问题。设计方图纸设计疏漏,施工方图纸会审不仔细,造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间距过大,不符合规范要求。

(3)方向问题。疏散指示灯的箭头指示方向与出口方向不一致,特别是在大厅、餐厅及狭长走廊等有多个逃生方向时就更加明显,造成了不必要的错觉。

1.3灯具控制方式问题

(1)当应急照明回路被配电箱内断路器直接控制,并且浮充电源线存在不合理接线,这种非火灾情况下,使断路器断开时,应急灯由于自带蓄电池就会放电点亮。这种情况下,应急灯因为过于频繁的充电放电,会造成自带蓄电池的浪费从而失效,当火灾发生时,便不能发挥应急照明的功能。为了在突发火灾时,消防应急灯的蓄电池在配电箱失去电力的状态下放电,需要对消防应急灯的设计在原基础上加以更改修正,从而真正发挥消防应急灯在突发火灾时的作用。

(2)利用单联单控开关控制应急照明灯具时,同样是浮充电源线接线不合理,造成非火灾情况下自带蓄电池应急灯随着单联单控开关的断开蓄电池开始放电工作。停止工作后又不能及时充电,一旦发生火灾,自带蓄电池应急灯无法发挥应急照明功能。接线错误导致在非火灾状态下单联单控开关起不到控制现场照明的作用,同时火灾情况下可能因为蓄电池长期频繁充放电已报废而无法实现应急照明。

(3)利用单联双控开关控制应急照明灯具时,由于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图设计不是特别明确,特别是与消防报警联动部分未设计,应急照明灯具接线原理图也未设计,造成无法按照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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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灯具线路敷设问题

(1)对应急照明线路的防火要求理解不深刻,选择普通桥架、线槽不符合要求,应选择防火型金属桥架或线槽;或选择塑料管等配管不符合要求,应选用钢管;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应急照明回路未进行防火封堵,应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施工。

(2)配电线路防护达不到要求,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暗敷时在非燃烧体内穿钢管敷设,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穿钢管时要刷防火涂料防护,对灯具的软管、接线盒、接头处同样应做防火保护措施。

(3)电线、电缆选择错误,应急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耐火电线、电缆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作为属于Ⅰ类灯具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必须加装保护地线或保护中性线。

二、与施工有关的原因分析及施工对策

2.1施工人员对现行规范的要求不完全熟悉通常,施工单位对施工规范是比较熟悉的,而对于设计规范及产品生产标准并不熟悉,这就限制了施工单位审核设计图纸的深度。对于应急照明系统更是如此。

应急照明系统的安装施工,并没有专门的施工规范,在现行配管配线施工规范中仅作了简单的规定,难以满足图纸审核、材料验收及工程施工的深度需要。为满足上述需要,尚需参照以下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

2.2应急灯具的3根电源线与照明配电箱的对应端子连接不正确

应急照明灯具的供电电源线有3根,分别为:一根用于给灯具应急电源充电的充电电源线,一根用于给灯具提供正常工作电源的开关电源线,以及一根工作用零线。

充电电源线的作用是用于给应急灯具的应急电源(蓄电池)充电,应连接在照明配电箱进线开关的出线端,也就是配电箱内各配电回路支线开关的进线端。这样,在非火警的正常工况时,只要不发生停电事故,无论正常工作照明是否开启(即开关电源线是否带电),由于充电电源线始终带电,该应急灯具将始终处于充电状态。一旦因发生火灾事故而关断电源,已经被饱和充电的应急电源将自动投入,使应急灯具继续点亮不少于规定的应急时间(不小于90min),确保现场人员在工作照明被切断后,依靠应急照明可以安全有序地疏散。

在照明配电箱中连接应急照明电源线时必须注意:充电电源线一定要与该回路的开关线同相。否则,应急灯具将会引入380V电压,这将会烧坏应急电源。

2.3应急灯具到现场未进行正确地检验与试验

应急灯具在使用中出现应急时间不足或应急时不亮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生产厂家出厂产品质量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施工人员对应急灯具在现场如何检验、以及采用怎样的检验方法的问题。现分述如下:

(1)应急灯具到达现场后,应对全部灯具是否具有应急性能进行检验,并对是否具有足够地应急时间进行抽验。检验和抽验时的接线应模拟现场接线。检验时应用分路开关与总开关进行通断电操作不少于3次,每次都应有充放电现象。抽验的目的是检验应急灯具的应急时间是否足够。应先充电24h,再断开外接电源,应急灯应持续点亮不少于90min,且不少于灯具生产厂家的规定。抽验的数量建议不少于5个。如果出现不合格,应加倍抽验,再出现不合格,应判定该批灯具为不合格品,不得用于工程。

(2)应急灯具及其线路安装后,在工程交付前,应用正式电源或现场临时电源对所有应急灯具充电24h(操作方法为:合上照明配电箱的进线开关,使充电电源线带电),然后断开充电电源,检查应急灯,如果每个灯具的应急时间都能达到不少于90min,且不少于厂家的规定时,该工程的应急照明系统就达到了使用功能要求和交工要求。在交工前,应详细记录,作为交工资料。

参考文献

[1]邹越华.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探讨[J].建筑电气,2013,32(7):34-40.

[2]鞠永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若干问题的思考[J].照明工程学报,2016,27(4):123-127.

[3]李洪印.消防应急照明存在问题及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8,(2):50-52.

论文作者:刘军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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