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有效的农业财政政策促进农业质量快速发展_金融论文

用有效的农业财政政策促进农业质量快速发展_金融论文

以有效农业金融政策促进农业优质快速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论文,快速发展论文,政策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进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动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使中国走出了短缺经济的时代,走上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轨道。但是进入8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没有突破性进展,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国经济二元结构的矛盾日益突出,制约了中国经济需求的增长。为了中国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加大农业经济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大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投入。制定有效的农业金融改革政策是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力度的重要条件。

2002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任务,并在会后成立了“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农村金融政策问题。

在完善农村金融体制时我们研究了几项原则:一是必须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二是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中要重点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发展问题;三是要更好地利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下面我介绍一下我们按照这三项原则对农村金融政策所作的调整。

一、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财务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改变扶植某一产业发展就要对这一产业实行低利率和价格保护的定向思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非垄断性行业而言,能够获得资金的支持比优惠利率更重要。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只有贷款利率足以抵补贷款成本和风险,金融机构才有动力吸收更多的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村高利贷和非正规金融屡禁不止的现实表明农村有强大的贷款需求,只要有市场机会,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能够承受高于银行现行利率水平的利率。基于这种判断,中国人民银行自1999年以来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并在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允许信用社贷献利率上浮幅度为0~70%,个别民间借贷利率高、农村信用社成本高、当地贷款需求大的地区,上浮幅度还可以适当扩大,最高可上浮100%。

其次,金融可持续发展还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在农村推动了创建信用村和信用镇的工作,培育农民和乡村干部借债还钱的信用意识,对不守信用的人进行惩戒。中国政府也意识到加强农村教育、卫生、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性,用国债资金加大了对农村项目的投入。

第三,为金融机构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还需要分散农业的风险。我们将积极推动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减少农业信贷的风险压力。

二、加快农村商业性金融的改革发展

中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主力是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对农业项目和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户经营的专业化。但是,农业银行受管理构架和机构设置的制约,难以面对亿万农户提供服务,因而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完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关键。

在这一次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我们调整了单一用合作制规范信用社的固定思维,尊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提出按县乡两级法人、县级统一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几种形式规范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政策。但无论采取哪种产权组织形式,农村信用社都必须明确产权,改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为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国家给予了政策的支持。在试点地区财政将对亏损社1994~1997年的保值贴补利息给予补偿;降低信用社的营业税,并对中西部地区的信用社所得税减半征收;人民银行将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按2002年底信用社实际损失的一半的额度提供专项票据或专项借款方式的资金支持。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在财务改革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树立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宗旨。由省级人民政府对辖内信用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以落实信用社的服务宗旨,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

三、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

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在整体上依然滞后于城市地带的大环境下,农村商业性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面临两大制约因素:一是目前我国农村财政在基本公共品方面供应严重不足,如教育、医疗、清洁水、道路、电、通讯等。这约束了商业性金融的发展,也因此挤占金融资源。农村公共品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层次,硬件指农田水利设施、饮用水、电力、通信设施等农村自然环境与经济环境的改造,软件包括农户适用技术教育、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建设、工商税务等服务设施以及农产品购销信息与渠道。这些领域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才能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二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完全由市场自发配置资源难以完成,必须有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推动。此外,农业是个弱质产业,受天灾影响较大,风险也大,需要社会的扶植。

国家应整合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区分国家必需的财政投入和国家予以补偿的财政投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突破发展的两大瓶颈。对农村的教育、卫生、公共道路建设可以由各级财政分级投入,对重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业的基础科学研究可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还有一些项目,如农业开发、技术进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半是社会效益高而经济效益低的项目。这类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回收慢、风险大,商业金融机构不愿意介入,必须依靠政策性金融。因此,除中央和地方财政无偿投入部分之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还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经济,满足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需求。

在坚持以商业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下,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建议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应尽快为政策性金融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和立法。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牲财政支出,向有政策牲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政策性银行是特殊的法人主体,商业银行法不适用于它,必须加紧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在法规上体现其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宗旨,政策性银行才能依法经营。

第二,政策性金融所要支持的是那些按商业原则运行能收回本金但回报率低于社会资金成本或贷款本金回收风险较大的项目。政策性银行应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薄弱或遗漏的领域开展活动,二者形成主辅、互补而非替代、竞争的关系,使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更加完善。

第三,在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后,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必须做到可持续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应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委托的业务给予定额补贴,补贴包括利差补贴、允许一定的呆账比率和维持运转的正常费用三部分。对政策性银行的考核要在核定的利差补贴金额和核定的最高坏账率的前提下,与商业银行模拟运行的结果进行比照,以此作为考核依据。政策性金融在考虑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商业原则经营,自主从市场筹资。

第四,严格政策性金融机构预算管理和考核,改革外部监管,健全内控体系。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强外部审计,增加透明度,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外部监管以财政部和审计署为主,银监会只负责监管其业务是否超范围经营;内部要设立防火墙式的专户资金管理系统,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道德风险。

第五,加紧对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改造。在中国现有的条件下,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实施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以现有政策性银行为主。自1998年3月起,为了配合粮食收购体制的改革,实现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将农业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到了有关商业银行,开始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在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粮食主销区和部分产销平衡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大幅减少,农发行购销信贷业务相应出现明显下降。在这些地方,农发行现有机构、人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开始显现,这对调整农发行职能提出了客观要求。而同时,亟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我们应该通过业务范围的调整和经营机制的转换,更好地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可与粮棉改革进度相适应开办新业务,充分考虑农业发展银行现有机构和人员情况,以省为单位,分类指导,一省一策,进行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可采取自营、委托和受托相结合的方式。除自营外,在自主、平等、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委托代理关系。对因机构和人力所限难以办理的业务,可委托农信社或农业银行办理;农业发展银行也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接受其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委托,代理部分政策性业务。

在坚持以商业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下,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理顺农村资金关系,才能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加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优质快速发展。

标签:;  ;  ;  ;  ;  ;  ;  ;  ;  

用有效的农业财政政策促进农业质量快速发展_金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