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访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华大学论文,社会学系论文,弱势群体论文,教授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记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朱镕基总理第一次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开始正视并面对弱势群体的问题。请你就这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孙: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伴随贫富的两极分化而出现了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如何来应对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对我们的一个新考验。承认这个问题是有勇气和信心的表现。
什么是弱势群体?
记者:近些年来,在媒体和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弱势群体”这个概念已经在开始广泛地被使用,那么应当如何来看待“弱势群体”这个概念中“弱势”两个字的涵义?
孙: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所谓“弱势”至少有这样3层含义。第一,他们的现实生活是处在一种很不利的状况之中。从更现实的意义上来说,就是其物质生活的贫困状态。“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虽然不能完全与“贫困人口”这个概念划等号,但至少是高度重叠的。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弱势群体中的一些人,实际上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个特点,说明了弱势群体生活状态的严重性,也说明了社会解决这个问题的迫切性。
第二,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弱势地位。经过20年的市场取向的改革,我们的经济生活,甚至也部分地包括社会生活,市场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个人的地位,个人从社会中能够得到的报酬,更多地要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和竞争能力。这样的机制有助于造就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但同时对个人也会造成极大的压力。而弱势群体,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地位。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社会的原因,如社会的制度安排;也有个人的原因,如身体的原因、智力的原因、性别的原因、受教育程度的原因等。
第三,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他们也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主要是表现在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上。这一点在西方社会就很明显。有钱有势的强势群体,可以动用自己所掌握的资源影响公共舆论、影响政治家的态度,甚至可以影响选举过程、影响政府的决策。而弱势群体,他们掌握的资源很少,尽管可能人数众多,但他们的声音很难在社会中发表出来。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的声音是很微弱的。
我国弱势群体的形成
记者:在我国,弱势群体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背景下形成的呢?
孙:严格地说,弱势群体在任何社会中都是会存在。在20世纪80年代乃至改革前的中国社会中,弱势群体也是存在的(当时主要是指老弱病残人口)。现在我国的弱势群体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下面的几个原因:
第一,在贫富悬殊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这个群体的存在格外引人注目。第二,原来的弱势群体主要在农村,虽然人们也知道有贫困的农民存在,但毕竟离社会的中心较远,在社会的中心那里形不成深刻而具体的印象;而现在在作为中心的城市本身也出现了一个城市贫困群体,弱势群体中这个新因素的出现,令人们对弱势群体的感受更加直观和具体。第三,在20世纪80年代,尽管有弱势群体存在,但他们的生活状况也在朝着好的方向改善着。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在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的现象开始出现。这意味着在我们的社会中,在经济相对迅速增长的同时,有一些人的绝对生活状况在下降。第四,如果拨开平均数字造成的迷雾,人们可以发现,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这个弱势群体的数量不仅不是在减少,而且是在上升。正因为如此,在目前我们的社会中,弱势群体问题正在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关注的现象。
记者:目前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哪样的一些人?
孙:对于究竟谁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学术界还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由于使用的标准不同,定义出来的弱势群体的人数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就我个人的观点来看,目前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由如下的几个部分构成的:
第一,贫困的农民。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提高农副产品价格两个因素的双重作用之下,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一度迅速提高,1978-198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57元增加到397.6元,平均每年增长16.8%。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15.2%。紧接着,在城市中的企业仍然被旧体制严重束缚的同时,乡村中由改革释放出来的“自由流动资源”,因无法流入体制封闭的城市而在乡村中积聚起来,造成了乡镇企业的暂时繁荣。这种暂时的繁荣和生机,使人们误以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出现了真正的契机,一些学者也将其概括为“离土不离乡”的中国式现代化模式。然而好景不长,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改革的能量基本释放完毕,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便开始明显放慢,1986-199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3.76元增加到708.55元,平均每年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增长2.7%;20世纪9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走到强弩之末。加之粮食等农副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农民的“弱势”特征开始逐渐表露出来。据专家估算,在20世纪90年代的最后几年中,粮食的价格下降了30%多。这意味着,对于绝大多数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来说,近年来实际收入是下降的。一方面是农民实际收入的下降,另一方面是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结果就是城乡差距的迅速扩大。1978年中国城乡人均收入之比是2.4:1,到1983年缩小到1.7:1。呈明显缩小的趋势。但到了1997年,又迅速扩大到2.5:1,2000年扩大到2.79: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历史上的新水平。从占有的金融资产来看,1999年末农户储蓄余额约为1万亿元,不到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1/5,而农民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将近65%。农民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上述数字所表明的农民的贫困状态,更重要的是,只要农民被束缚在“乡土”上这一结构性条件不变化,农民问题几乎看不到有希望解决的前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现在中国农民的收入,与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收成状况已经几乎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最近几年粮食生产基本是丰收或持平,即使是在丰收之年,农民的收入也没有增加,甚至有的地区反倒是下降的。而在中国已经入世,且国内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远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依靠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来增加农民收入,显然是不可能的。
记者:就是说,在一个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时代,“乡土”所能够提供的资源和财富将会是非常有限的,其在整个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依靠种植业为生的农民沦为弱势群体,就是必然的。
孙:是的。而在农村当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那些仍然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截止2000年底中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为3000万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为3%左右。就这部分人口来说,基本生存需求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仅以健康和医疗为例,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70%的农民认为目前医疗费用增长过快,20%明确表示已看不起病。无钱看病买药、无钱住院治疗的病人增多。农民生病无钱就诊的比例由1985年的4%上升到1993年的7%,需住院而无钱未住院的比例由13.4%上升到24.5%。在贫困山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农民患病未就诊的比例有72%,应住院未住院的有89%。
第二,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上面已经说到了,弱势群体的含义不仅仅是经济的,同时也是社会的。农民工就是一个典型的由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造就的一个底层群体。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向城市。到目前为止,从农村涌向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达到上亿人的规模。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至2000年期间,中国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3亿人,平均每年转移591万人;动态地看,据“农村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研究结果,今后几年,每年新增外出打工农民将不少于800万人,即使考虑到回流因素,新增外出打工农民的数量也不会少于600万人。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具有规模、身份和社会地位相当独特的社会群体。从一个方面来看,农民工进城打工,不仅对于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其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的最大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但在另一个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工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身份进入城市的。对于其中的许多人来说,他们虽然是居住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之中,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的一员。僵硬的户籍制度仍然将他们排斥在他们所工作和生活的这个城市之外。其中的相当一些人有过被收容和遣送的经历。本来,按照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收容遣送工作主要是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但在近些年来,它已经成为城市中的某些部门专门用来对付农民工,甚至以此来创收的手段。
而在工作场所中,他们的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民工所从事的都是城里人所不愿从事的工作。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在一些地区,在将近10年的时间里,农民工的名义工资没有显著增加,而实际工资是在下降。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一起一个月工作500个小时使得打工仔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的工人都长时间地加班,一个月里每个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要超过500小时。但工人的月工资最低的只能拿到300元。第二,基本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第三,工资经常被拖欠。
第三,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失业下岗的问题日益严重化。在城市中,失去职业意味着基本生活来源的断绝。因此,在最近的几年间,在我国的城市中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失业下岗人员为主体的新贫困阶层。对于城市失业下岗人员的人数和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在官方和学者中有着差异非常大的估算。比如,就失业率来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教授就指出,现在,甚至连失业率到底是多少都搞不清楚,有人说1.7%,有人说17%,相差10倍!而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官方的数字为1500万人左右,但学者认为对城市的贫困问题存在明显的低估。这是原来不曾有过的现象。与农民相比,这个贫困群体有一些独特的特征。第一,农民还有自己的一块土地,即使缺少现金收入,吃饭的问题还可以自己解决。而城市中的居民没有这块土地,当现金性收入断绝的时候,可能连吃饭都成为问题。有关部门1999年对北京市1000名下岗职工的调查显示,职工下岗前后个人收入平均下降61.15%,特困户下降的幅度还要大些。第二,普遍贫困是农民所处的基本环境,在农村中缺少贫富差别的刺激;而在城市中,贫富差别以极为鲜明的状态存在着,不时对城市中的贫困群体产生强烈的刺激。第三,城市中生活费用高,且缺少弹性。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物价和生活费用急剧上升,在20世纪90年代末,虽然物价相对稳定,但增加了一批原来属于社会保障而现在则需要自己负担的消费项目,如住房、子女的教育费用、部分的医疗费用和养老等。由于下岗职工主要集中在35至45岁之间,他们上有老、下有小,其工资收入是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一旦下岗,全家就会陷入贫困的境地。第四,在单位仍然具有很强福利化特征的情况下,失去工作和收入的同时意味着失去诸多的福利。
弱势群体是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的现象。关键是我们应当认清特定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特征,以便采取正确的对策。
弱势群体的结构性特征
记者:在两会代表委员们的讨论中,有代表用了这样一个概念,叫做“改革中的弱势群体”。
孙:是的,我也注意到了。这也是目前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一个特殊的背景。在分析我国目前弱势群体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特征,“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的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弱势群体”概念而言的。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往往是由于自身生理、经历、家庭背景、文化等特征形成的。而“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则主要是在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形成的。正如有人已经指出的,这部分人主要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素质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中部分妇女、中老年人,城市待业青年、打工者和农村贫困农民等。
这个背景提醒我们要注意到,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同质性、群体性很强。在研究贫困的问题的时候,有的学者就已经注意到,在我国,贫困问题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群体性贫困。在分析我国的弱势群体的时候,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特征,传统的弱势群体,往往分布在很不相同的人群当中,比如,残疾人在各个群体当中都有。当然,残疾人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与不同群体的正常人生活在一起的。而“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就不同了,他们的经历、特征都比较类似,也往往居住在一起,甚至还有原来与单位的联系,或者说是原来的同事关系的联系。这就使得他们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些特征可能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从一个方面来说,由于这样的一些特点,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要更强。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的因素。
记者:转型期的特定社会背景是影响弱势群体特征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分析我国弱势群体特征的时候,还应当注意到哪些因素?
孙: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剧烈社会变迁的时代。弱势群体的问题是与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的。这个时代中的许多因素,比如科技进步的因素、全球化的因素、社会结构变动的因素,都会造成弱势群体的一些独特的特征。在这些特征中,我觉得尤为值得注意的,就是通过弱势群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断裂”的结构性特征。
以失业问题为例。事实是,由于新技术革命的作用,一些传统的职业正在被淘汰。当然也会有一些新的职业被创造出来。但如果我们看一下失业和下岗群体的状况,再看一下新创造出来的职业的需求,就可以发现,新的工作岗位并不会给失业或下岗者提供多少再就业的机会。目前的下岗和失业者大多具有如下的一些特征:年龄基本在35岁或40岁以上,大多数只受过中等教育,过去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技术的工作。而新的就业机会,则需要相当高的受教育水平,这些工作岗位主要是提供给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即使是新的经济增长来临,即使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搞好了,他们的状况也难有根本的改变。对于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说,第一,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根本没有可能;第二,在目前的体制之下,回到原来那种稳定的就业体制中去,根本没有可能;第三,朝阳产业不会向他们提供多少就业机会。这也就意味着,目前的下岗和失业者,事实上是社会中的被淘汰者,他们已经成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的一个群体。而且这个群体的规模很大。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如果将现在的失业者和下岗者仅仅看作是由于某些暂时的原因而失去工作,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就是创造再就业的机会。如果承认这些人将永远也不能回到社会的主导产业中去,甚至无法找到稳定的就业机会,就需要在创造边缘性就业机会的同时,做出某些制度性的安排,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需求。两种不同的思路,具有完全不同的政策含义。
“社会断裂”的另外一种表现,是在城乡之间。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整个社会要从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以城市为主的社会,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现在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顺利实现这种转变,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不能顺利地实现这种转变,也将不会继续保持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而会形成一个断裂的社会。
而由于户籍制度的作用,在大量农民以农民工的方式流动到城市之后,这种断裂的城市又在以另一种方式映射出来。绝大多数农民工进入城市的时候,并没有从事投资经营的资本,他们有的只是劳动力。他们中的许多人只能从事那些城市人不愿从事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特别是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或具有某种危险性的工作。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都由政府制定了种种规定,明确规定许多工种是不许他们从事的。因此,他们事实上是被排斥在城市的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的。更重要的是,一张农村户口使得他们在社会身份上无法成为他们居住和工作于其所在城市的一员。他们没有城市的户口,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和其他城里人能够享受的社会福利。他们的孩子不能在城里的学校里念书;他们往往居住在狭小拥挤、秩序乱和卫生差的城乡结合部;同时,他们还要为取得在城里居住和工作的资格支付多种费用。一个外地农民工要想在大城市中合法打工,首先要在户口所在省市区办理《流动人口证》,同时缴纳管理服务费50元—80元/年,到了大城市之后又需要办理的证件多达六七种,每个打工者每年至少需要支出450元。而遭到公安、城管、工商等等执法人员的粗暴对待,也是经常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滋生出社会仇恨来是有可能的。
制度安排是解决问题的首要办法之一
记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那么我们应当怎样来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孙: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可能会出于不同考虑。一种考虑是基于社会稳定。由于弱势群体的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所以,即使是出于对社会稳定的关注,我们也应当处理好弱势群体的问题。还有一种考虑,则是出于对弱势群体本身的关怀。这两种关怀都是正当的,而且也是不矛盾的。
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说,是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这样的一些制度安排,使得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能够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得到改善。
就目前而言,我觉得尤其要解决这3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社会的公正、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如果没有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受害者首先是社会弱势群体。就像乘公共汽车一样,如果大家不排队,靠力量往上挤,对身强力壮的当然有利,但老弱病残孕就很难挤上去。所以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首先要在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上下功失。只有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才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平等的机会。同时,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也意味着不允许以强凌弱现象的存在。
第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弱势群体有自身的原因,比如身体上的缺陷、能力上的缺陷等。所以,即使是社会能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中的有些人在实际的竞争中也会处于不利的地位。这样,就需要国家或政府来对他们提供照顾。这种照顾主要是通过社会的再分配来进行的。具体地说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但在这个方面,我们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是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太小。农村中的绝大多数人口仍然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之外。其次是,一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的一些扶助弱势群体的措施,往往落不到真正的弱势群体的头上。比如医疗的问题,往往是有工资收入的,就有医疗保障,而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同时也没有医疗保障。
第三是建立政府与弱势群体的沟通渠道,使弱势群体的利益要求能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我们现在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是,一方面要使弱势群体的要求能够得到正常的表达,另一方面又不能使这种表达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从理论上来说,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