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与开皇十四年旱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开皇论文,旱灾论文,十四年论文,文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S-09;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6)01~0069~16 一、前言 公元581年,杨坚取代北周,建立隋朝,改元开皇,是为隋文帝①。开皇一共有廿年(581~600)。于十四年(594)关中发生了一场旱灾②。对于幅员辽阔的中国来说,几乎每年都有自然灾害发生,不足为奇,关键是旱灾发生三十五年后,唐朝皇帝李世民不满隋文帝此次救荒表现,在黄门侍郎王珪面前强烈批评文帝“不怜百姓而惜仓库”。究竟太宗此言属实否?③学者们质疑隋文帝时期“仓库盈溢”,为何不许赈给④?有人以文帝性格“俭省”作辩解,亦有人认为文帝此行为是自保政权,对此各人莫衷一是,不能全面⑤。笔者认为透过深入认识此场旱灾,或对隋文帝能作较公平的评鉴。 二、事缘起自《贞观政要》 整件事应从唐史家吴兢(670~749)所著《贞观政要》中卷八《辩兴亡》的一篇文章说起⑥。这文章记录了贞观二年(628)正月,唐太宗与黄门侍郎王珪讨论隋朝灭亡的一段话,内容如下: 隋开皇十四年(594)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不怜(爱)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炀帝恃此富饶,所以奢华无道,遂至灭亡。炀帝失国,亦此之由。凡理国者,务积于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其不肖,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⑦ 此段文字前半部,清楚记述隋开皇十四年(594)发生大旱,并造成关中百姓饥荒。唐太宗回顾前朝往事,批评隋文帝不愿开仓救灾,最后储积过多,成为隋亡之远因。此《辩兴亡》篇所记之太宗评语直接影响后世史家对文帝的看法。 钱穆在其《国史大纲》中写道:隋在“对外无强敌之胁迫,此时的统治权所急切需要者,乃一种更高尚、更合理的政治意识,而惜乎隋文帝说不到此。”钱氏认为文帝欠高尚,“说不到此”乃归因于开皇十四大旱之“不放赈”和“令民逐粮”。钱氏的论断是受到《辩兴亡》篇所左右而得出⑧。另外,韩升撰《隋文帝传》中写道:“中央掌握着充足的粮食,只要开仓赈灾,已经饿得头昏眼花的百姓便可以免去长途跋涉”⑨。他还进一步说:“隋文帝为了克服长期的分裂……其财政政策自然也表现出高度集权的原则,把财富集中于国家,积聚起无与伦比的仓储,以至到唐朝还能供五、六十年!在生产力没有发生革命性进展,社会生产总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财富的高度集中势必造成百姓的相对贫穷,因此,其抵御自然与社会灾变的能力必然低落,……”⑩总括而言,钱、韩二氏都或多或少接受《辩兴亡》篇对隋文帝“不放赈”说。 另外,王寿南亦采纳了《辩兴亡》篇的看法。他认为“隋文帝之治术远超南北朝之创业帝王,但器量狭小。开皇二十四年(604)‘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以致在位二十余年,‘人不见德’……。”查开皇仅廿年,王氏上述引文之开皇二十四年(604)应为开皇十四年(594)之误,疑此为刊印或校对之误,应非王氏本人之错。撇除此瑕疵,王氏言论其实已反映出他对《辩兴亡》篇的内容是照单全收。王氏遂此冠隋文帝以“人不见德”、“器量狭小”等污名,以对其“不许赈给”和“令百姓逐粮”表示不满(11)。这一切都是王氏采信《辩兴亡》篇的后果。 不过,早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冯柳堂便对隋文帝“不开仓”持着怀疑态度。有别以上三位学者,其曰:“惟据史载,开皇四年已后,京师频旱,至十四年,已逾十载,开仓赈给,谅不在少,蓄储不发或当有之”。“蓄储不发”就是“不开仓”之意,可惜作者没有进一步阐释(12)。究竟唐太宗《贞观政要》内里的话是否值得相信?对于隋文帝“不开仓”之说,也非所有隋唐史家的共识,如王仲荦(13)、岑仲勉(14)、吕思勉(15)、李树桐(16)、汤承业(17)、雷家骥(18)等,都无采用《辩兴亡》篇中唐太宗的话作为对隋文帝评鉴的依据。由于问题核心根源来自唐朝《贞观政要》,笔者先循其作者吴兢(670~749)身上线索顺藤摸瓜,希望找到一点端倪。 吴兢是唐玄宗时期的史学家,如果从长安初年吴氏初入史馆算起,到开元十七年出任荆州司马为止,前后担任国史修撰工作将近三十年。加上此后,外任期间以及晚年回京后的著述经历,则可以说他一生几乎毫无保留地贡献给了史学工作(19)。《贞观政要》十卷,是他众史著中唯一至今传世的作品。事实上,他有关史书的撰写,相当宏富。其史学专著,见诸记载者,包括《齐史》十卷、《梁史》十卷、《陈史》五卷、《周史》十卷、《隋史》二十卷、《唐书》一百卷、《唐春秋》三十卷、《唐书备阙记》十卷、《太宗勋使》一卷、《中宗实录》二十卷、《睿宗实录》五卷、《兵家正史》九卷、《唐名臣奏》十卷,此外尚有参编史著及其他著述若干种,可惜全部散佚(20)。特别留意的是,吴兢曾经著作过《隋史》二十卷。其对隋朝历史理应谙熟。假若吴氏所撰《隋史》仍传世,隋文帝是否“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的真相或能大白! 在此有必要重温唐太宗《辩兴亡》篇的重点:“隋开皇十四年(594)大旱,人多饥乏,是时仓库盈溢,竟不许赈给,乃令百姓逐粮。隋文不怜(爱)百姓而惜仓库,比至末年,计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21)据唐太宗此番说话,笔者以为下列几个要点需要留意:开皇十四年是否确有大旱灾、“人多饥乏”是否合乎事实(22)、“仓库盈溢”是否当时真实现象、“不许赈给”是否合乎隋文帝一贯对百姓的态度、令百姓逐粮的实情又如何。 根据传世多份文献记载,开皇十四年(594)大旱灾是确有其事。发灾地为关中,乃京师心脏地带,皇帝之眼下。各史书所记真确性应高。另外,据载此旱灾还导致关中人口缺粮,“关中大旱,人饥”,最后出现“地区性”饥荒(23)。需要补充的是,开皇十四年关中地区发生的旱灾其实不止一场。查《通志》卷18《隋纪》载:“(开皇)十四年…五月辛酉京师地震,关内诸州旱……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行幸洛阳,并命百姓山东就食。”(24)由此可知,开皇十四年的旱灾,非单一事件,而是连串天灾的频发生。农民早于五月已歉收,“关内诸州旱”率先削弱农业本来脆弱的经济收入。八月再来一次“辛未关中大旱”,使问题加剧恶化,雪上加霜。把农民所剩余无几的农产品,再彻底摧毁,最终因食物匮乏,导致饥荒必然出现(25)。单就开皇十四年这一年来看,“五月辛酉京师地震”是打击关中农民的第一波,接着“关内诸州旱”是第二波,然后便是第三波“八月辛未关中大旱”。短短一年在此区域“三波”天灾群发,对隋文帝及其政府,尤其关中灾区毫无疑问是一大挑战(26)。 三、史书笔下之“八月辛未关中大旱” 涉及记载此开皇十四年旱灾的史书主要有《隋书》、《北史》、《贞观政要》及《资治通鉴》。按著书时序,笔者先说《隋书》。 贞观三年(629),由魏征“总知其务”重修五朝史,并主编《隋书》(27)。参加《隋书》编修的还有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贞观十年(636),隋书的帝纪、列传和其他四朝史同时完成,合称“五代史”。唐太宗与黄门侍郎王珪的讨论发生于贞观二年(628)正月,比魏征等《隋书》尚早一年。所提及十四年旱灾共三处(a)《高祖下》、(b)《食货志》和(c)《五行志》(28)。 其内容如下: a.《高祖下》曰: “(秋)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29) b.《食货志》曰: “(开皇)十四年,关中大旱,人饥,上幸洛阳,因令百姓就食。从官并准见口赈给,不以官位为限。……”(30) c.《五行志》曰: “开皇十四年五月,京师地震。……是岁关中饥,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31) 综合上述《隋书》a、b、c三处史料,关于开皇十四年旱灾有下列认识。 开皇十四年发生一场大旱灾。所谓“大灾”,其规模当比一般“旱灾”大。隋文帝对此大旱灾态度是关心。他采取过连串应急救荒措施,其中措施是令百姓“就食”或“就粮”关东,“就食”与“就粮”意思相若。不过,在“令民”和“率民”细节上却有其分别(详见后文)。 除了上面《隋书》外,《北史》的记载便有所歧异。据李延寿私修《北史》卷11《隋纪》载曰:“(开皇)十四年……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行幸洛阳,并命百姓山东就食。”(32)据此,隋文帝并不如《高祖下》所载“上率户口就食”,相反与《食货志》及《五行志》之内容较为吻合,半点没提及“上率户口就食”,反而是“命百姓就食”作为当时的救荒手法。 在未探究孰是孰非前,先看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五之《隋书志》的论述,或能为大家提供一点线索。其内容如下: 隋书本无志。今之志,乃合记梁、陈、齐、周、隋之事。旧五代史志,别自单行,其后附入隋书。然究不可谓隋志也。自开皇仁寿时,王劭为隋书八十卷,以类相从,至编年纪传尚阙。令狐德棻奏修五代史(梁、陈、齐、周、隋)诏封德彝、颜师古,修隋书,历年不就而罢(33)。贞观三年,又诏魏征修之,房元龄为监修,征又奏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同撰。序论皆征所作,凡帝纪五,列传五十。十年正月上之。此隋书也。十五年。又诏于志宁、李湻风、韦安仁、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凡成十志,三十卷。……(34) 《隋书》乃一集体成果,魏征等所收书比五代史志为先。以魏征的耿直性格,犯颜进谏,神色不移,其于撰史,当直书不讳(35)。诚如近人谢保成说魏征:“取鉴于亡国之君的作为”,故对旱灾及饥荒史事,理应实事求是。笔者比较倾向《隋书》,次采《五代史志》以补充(36)。故此,笔者倾向采信“令百姓就食说”多于“上率户口说”。 为方便认识各史书的记载异同,现将各有关史书所载开皇十四年旱灾内容一览表列如下,以供参考: 有一点值得留意,与唐宋时期史书比较,宋朝司马光《资治通鉴》及郑樵《通志》著作时代是较后。单纯就内容文字看是明显后出者因袭前者处。有趣的是,《通鉴》竟把两说并存同一书中,技巧地把《隋纪》“赈给”与《唐纪》“不许赈给”两处相反的论点都同修录于其中。此是否司马光治史笔法,让不同论点共存俾后人得以判断,这点不得而知。总之,《通鉴·隋纪二》接受了《隋书·高祖下》的“上帅(率)民就食于洛阳”之语,同时间又结合《隋书·食货志》“从官并准见口账给”的想法,但又不采《食货志》中“上令”百姓就食,反而是“上帅”的字眼。《通鉴·隋纪二》内文予人初步印象是各史书的“复合体”。 又,《通鉴·隋纪二》载:“八月,辛未,上帅民就食于洛阳,敕斥候不得辄有驱逼。男女参厕于仗卫之间,遇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令左右扶助之”(39)。此段文字生动地讲出八月辛未旱灾时百姓到关东逐粮过程,载述隋文帝各种体贴情状,歌颂文帝救荒“以民为本”,恰与《通鉴·唐纪》引王珪话“不许赈给”唱反调。此段文字最先见于《隋书》卷2《高祖下》及《北史》《隋本纪下第十三》(40)。《通鉴》内容显然采录自《隋书》。但是《通鉴》把其内容系于开皇十四年(594),则有值得商榷余地。 按《隋书》卷2《高祖下》此段文字置于卷末,并无标明具体年份,只录下“开皇、仁寿之间…”(41)等字。据其文载曰:“及东拜太山,关中户口就食洛阳者,道路相属。上勅斥候……”按“及东拜太山”五字看,应非指开皇十四年(594)辛未旱灾。根据前引《隋书·食货志》所载隋文帝十四年记载着“上幸洛阳”,其他正史则无“上幸”讯息,更遑论“东拜太山”(42)。加上与司马光同朝代的《通志》作者郑樵,其在处理辛未旱灾的载述时,并没有采用《通鉴》等材料和说法。《通志》卷18《隋纪》载曰:“十四年……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行幸洛阳,并命百姓山东就食。”此内容反而倾向《隋书》及《北史》的说法。笔者基于年份不确定以及内容文字出入的两方面考虑下,对《通鉴·隋纪二》的内容是有所保留。 综合《隋书》、《北史》、《贞观政要》和《通鉴》等材料,弄清其异同后,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想法:其一,除《贞观政要》外,并没有史书明言隋文帝开仓或不开仓。其二,《贞观政要·辩兴亡》的内容值得怀疑,尤以文帝不怜百姓一点最可议,这点在后文《隋文帝一向对百姓救荒态度》会有所讨论。其三,从前朝过往的“就食”的历史看,不能因为“要百姓逐粮”便在道德上一口咬定该皇帝行为不当,而忽略考虑其他因素,如灾情严重度、仓储储存量、漕运交通畅通等问题。其四,笔者倾向“令百姓”多于“率百姓”说,这点于后文有所交待。 四、自然灾害与隋文帝的救荒态度及措施 隋文帝有否“不开仓”,吴兢《隋书》是主要证据之一,可惜失佚。未能直接与其撰之《贞观政要·辩兴亡》篇对质,但凭其他传世数据,仍能窥探隋文帝一生如何看待百姓,这对证明文帝有否“不怜百姓而惜仓库”应有帮助。于此,我们可以从开皇十四年旱灾前后所发生的事情,去考探隋文帝是否“爱民”。为方便大家,笔者根据各史书,为隋文帝开皇年间所发生的灾害及其救灾措施,制订《隋文帝开皇年间“灾害及救灾”简表》详见文后附表2以供参考。根据附表2所记,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两点:第一,开皇廿年间,中国百姓曾遭受到各类不同灾祸,包括地震、风灾、大雪、水灾、旱灾、蝗灾(43),主要以水灾和旱灾发灾较频,所谓“关中疠疫,炎旱伤稼”,两者交煎相迫,严重打击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成为隋朝政府的最大天敌(44)。第二,隋文帝在开皇十四年前及其后,皆关心民寞,对救荒不遗余力,这点是有其一致性的。他一向的救荒举措,大概有以下数项,包括有“遣使巡察”、“开仓赈赐”、“亲祀雨师”(45)、“设义仓”、“免租调”、“大赦天下”及“禁酒”等(46)。过去隋文帝会因应灾情的严重性,曾多管齐下救荒,尽显“爱民”的一面。若如论者言开皇十四年文帝“忽然”不爱民,只爱仓库。这实与其前后对百姓态度相矛盾。除非找到令隋文帝性格在十四年突变的合理因由(此在后文会有所探讨),否则这不合常理。 再补充一点,隋文帝之爱民,有学者认为是出于天性(47)。隋文帝的“爱民亦出天性”、“身在京城,而心在百姓”,或则“乘舆四出,亲自临问”。或则“潜遣行人,采听风俗”;“吏治得失”与“人间疾苦”,无不留意(48)。笔者同意隋文帝“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应无矫揉造作,是发自其真心。上述反映隋文帝不单救荒时爱民,平日亦关心民瘼。当然,我们很难排除如王仲荦所说的“巩固统治权”和“强化中央政权”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论调。事实上,隋文帝“躬身俭约”、“注意到农民的痛苦”。他的“以民为本”与巩固统治,某程度上是“二为一体”(49)。 事实上,隋文帝开皇初便一直施行“减轻赋税徭役”、“减轻刑罚”及“废除酷刑”等措施,以获取民心。大家不难从薛道衡《隋文帝大赦诏》、《隋文帝拜东岳大赦诏》和李德林《隋文帝获宝龟大赦诏》等内容,看到文帝简化刑罚的利民思想(50)。此等“利民”措施与前文所述隋文帝爱民的救荒态度皆一脉相承!隋文帝应是“怜百姓”的好君王。至于“惜仓库”,反而需要留意开皇十四年前后的政治形势,例如内忧或外患等,看其有否影响文帝“惜仓库”的决定? 五、隋政府的内忧外患与其“惜仓库” 《辩兴亡》中认为隋文帝“惜仓库”,容易令人联想到国家可能遇上“内忧”或“外患”,隋文帝为保存大局,遂有“不开仓”之举。为求真相,我们必须回到开皇十四年前后所发生的史事去寻找线索。 关于“内忧”方面,扼要言之,开皇九年平陈肯定是隋文帝政权的内部大事,“建康以上既定,惟萧瓛据吴州(苏州),萧岩据东扬州(浙江绍兴)不降。文帝命宇文述会燕荣讨平之。于是长江流域悉平,湘赣岭南亦次第降附,复成一统之局。”(51)又,开皇九年春正月,隋灭陈。文帝以陈后主陈叔宝之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至开皇十四年,国内基本上无特大事件发生。开皇九年下距十四年旱灾,五年之多,平陈对于仓库的影响应无此深远,影响到隋政府在十四年的赈灾力。除了平陈外,时间上较接近开皇十四年的内忧,还有开皇十年十一月之行军总管讨伐江南“叛乱”。开皇十一年年初,平江南“叛乱”等。另,开皇十七年,政府讨平南宁两爨蛮。史万岁为将,深入今云南腹部(52)。据此,开皇十四年前后几年的内忧问题并不难处理,故不能视之为隋文帝决定“不开仓”的背后理由。总之,《隋书》卷24《食货志》:“开皇十七年,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53)一语足可概括隋政府的仓库存量仍十分充足,此乃天下升平日久的结果。《北史》卷11《隋本纪》载:“(开皇)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54),此句话可谓内忧对隋政府不构成任何威胁的精准描述。 至于“外患”方面,隋文帝政府对于外敌突厥则忧心忡忡,这从《梁睿列传》中的一段话得以反映,其文曰:“……今皇祚肇兴,宇内宁一,唯有突厥种类,尚为边梗。此臣所以废寝与食,寤寐思之。……”(55)不过,梁睿的担忧,随着政府经济和军事实力渐趋稳固,便不再出现。尤其是当隋政府能掌握突厥的弱点,采用分化策略对付。“开皇十三年,流人杨钦,亡入突厥,诈言彭城公刘昶,共宇文氏女谋欲反隋,遣其来密告公主。……上大喜,仍遣入藩,莅杀大义公主。”(56)严耕望分析隋政府能成功利用离间对付突厥。“隋初,其(突厥)势稍弱,文帝欲用兵以服之,然恐劳师动众,遂采用长孙晟“远交近攻离强合弱”之离间政策,辅以兵力,于是突厥分为东西。其势既分,隋复用离间政策以弱之,结果东西突厥皆请和称臣(57)。隋政府采用的“以夷制夷”离间手法有效,最终逼使启民可汗率领部众内迁,留下“千万世与大隋典羊马”之语。到了开皇十三年,隋初最大外患突厥已不再对隋政权构成威胁,他们遣使来朝,上贡方物(58)。 众所周知,军用需要大量粮草储备。于开皇十四年,综观全局无论“内忧”包括平陈问题、地方叛乱等,抑或“外患”如东、西突厥等重大问题,都无构成对粮食有特别的需求。故此,笔者认为“内忧”或“外患”于当时(594年)并无造成国内粮食不足,以令隋文帝紧守粮仓不放赈,更不足以令其一反常态不顾百姓。 六、“率民”和“令民”就食关东试释 开皇十四年的大旱灾还有一些地方需要讲清楚,不同史书提到“率民就食”或“令民就食”的问题;另外,还有就食地——关东等问题。 先讲“率民就食”和“令民就食”。有关“率民就食”的记载主要有以下二条:(一)《隋书》卷2《高祖下》记曰:“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二)《资治通鉴》卷178《隋纪》则曰:“上帅民就食于洛阳”。“率”与“帅”相通,应同一义。“率”同“帅”有带领之意。就食者,即迁移到粮食较充裕的地区,即所谓“移民就粟”。 至于“令民就食”,则有以下六条史料: (一)《隋书》卷24《食货志》载:“……因令百姓就食”。 (二)《隋书》卷18《五行下》载:“……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 (三)《北史》卷11《隋本纪上》载:“……并命百姓山东就食……”。 (四)《贞观政要》卷8《辩兴亡》载:“……乃令百姓逐粮……”。 (五)《资治通鉴》卷192《唐纪》载:“……而令百姓就食山东……”。 (六)《通志》卷18《隋纪》载:“……并命百姓山东就食……”。 综合(一)“率民就食”及(二)“令民就食”来看,《隋书》卷2《高祖下》所载“率民就食”与《隋书》卷24《食货志》及卷18《五行下》“令民就食”确有出入。按《隋书》之作是集众人之手,而《食货志》内容略有不同,前引《廿二史札记》已对此作出解释,于此不赘。至于《资治通鉴》“隋纪”与“唐纪”不同,前者乃据《隋书》卷2《高祖下》,而后者则据《贞观政要》卷8《辩兴亡》,刻意两说并存。 至于笔者则倾向“令民就食”,原因如下:《隋书·高祖下》之“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明显与同书《食货志》及《五行志》“令百姓就食/就粮”意义不同。前者含有皇帝亲自带领到洛阳就食之意。若此属实,开皇十四年大旱灾在隋朝历史上是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尽管在中国历史时期皇帝“率民就食”非仅见,但对隋一朝来说,并无先例可援(59)。试想像由当今皇帝率民就食,其饥荒灾情应是达何等严峻程度。要之,在“率民”行动中,皇帝再不是孤家寡人,满朝文武百官,加上随从家眷成千上万。若非情势岌岌,笔者估计皇室绝不轻易作出如此“大动作”。笔者对“上率户口就食”是有所置疑。 关于就食地“洛阳”、“关东”或“山东”,笔者则认为宜从历史、经济及地理三个角度去探讨。 先从历史角度去看,隋文帝以前“令民就食”的历史例子不少,如《前汉书》卷24上载有“就食蜀汉”、卷24下“就食江淮间”等。至于“就食山东”如《魏书》卷3、《魏书》卷7下、《魏书》卷103、卷110、《北齐书》均有所载。“就食”的地点山东(太行山以东)是农产富庶地区。隋自开皇初起,关中人口愈来愈多,诚如冻国栋所说关中乃“功臣之地”,户口滋多。平常日子,粮食都还勉强可以,一旦发生大旱灾,仓库有限,饥荒无可避免(60)。试想灾害来势汹汹,饥民长途跋涉,流离远处地区就食,应是迫不得已之举(61)。开皇十四年前九年,关中连年大旱,而青、兖、汴、许、曹、亳、陈、仁、谯、豫、郑、洛、伊、颖、邳等州大水,百姓饥馑。高祖乃命苏威等,分道开仓赈给。又命司农丞王亶,发广通之粟三百余万石,以拯关中。又发故城中周代旧粟,贱粜与人。买牛驴六千余头,分给尤贫者,令往关东就食。其遭水旱之州,皆免其年租赋(62)。这里“尤贫者”便是特定阶层遇灾的典型例证(63)。 关中的缺粮,由秦统一至隋解决的办法,仍是“依靠关东的接济”。史念海先生谓“此种模式超过八百年未有改变。”(64)史氏对关中平原曾作出以下评鉴:“在这几个富庶的农业地区中,关中平原为隋唐两代的都城所在,尤为重要。都城为人口集中地区。在一定人口的比例下,所生产的粮食是能够满足当地的需要。人口增加了,就难免感到匮乏。这在隋初就已经显示出来,越到后来,就越严重。隋唐两代都曾以伊洛下游的洛阳为东都。关中遭下荒歉,甚至连皇帝也得到东都来就食。虽然直到玄宗开元末年起再未因此东行,但并不等于说关中的粮食问题已经解决了。从隋时开始,解决关中的粮食问题主要是靠关东接济,偶然也从巴蜀运输过……”(65)卜风贤认为“移民就粟”与“移粟就民”是有异曲同工之妙(66)。是次开皇十四年史载隋文帝“令民就食”便是采取“移民就粟”法,不过从“就食”或称之“逐粮”过程来说,前者“移民就粟”客观上伤民;后者“移粟就民”则体恤人民。卜氏说之“异曲同工”仅可就救荒结果而言。至于“移民”和“移粟”何者较佳,此应不言而喻。然而,在古代的物流水平来衡量,无论“移民就粟”抑或“移粟就民”都是按当下实际灾情而定,不宜以此来武断哪种方法较人道。若以“就食”关东——“移民就粟”即不人道来厚诬隋文帝,笔者认为有欠公允。 再从经济角度看。隋文帝早已认识到京师仓廪底子薄弱,故有建渠以利漕运的想法。史念海认为关中平原太小,所产的食粮不能供给国都的消费。秦汉时期至隋唐时期都是一样。隋代建都之初,砥柱之险阻碍漕舟的上下,渭水水道的曲折多沙也使漕舟往来困难(67)。“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又遣仓部侍郎韦瓒向蒲、陕以东募人能于洛阳运米四十石,经底柱之险,达于常平者,免其征戍。其后以渭水多沙,流有深浅,漕者苦之。”(68)由各州有阖水道集中到黄河,再溯河西上。这里有两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黄河中砥柱的险阻,再一是渭水的水力大小无常,又复流浅沙深,不易济运(69)。于是隋文帝在渭水之南便开凿一条漕渠用来运输漕粮。诏宇文恺率水工凿渠之事。宇氏引渭水,自大兴城东至潼关,三百余里,名曰广通渠(70)。转运通利,关内赖之。又,令郭衍开渠引渭水,漕运四百里以实关中(71)。“隋文帝开皇三年,以京师仓廪尚虚,议为水旱之备,诏蒲(72)、陕、虢、熊、伊、洛、郑、怀、邵、卫、汴、许、汝等水次十三州,置募运米丁,又于卫州置黎阳仓”,即为此事(73)。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注(74)。广通仓位于渭河口附近的渭河南岸,因为其地望之利,自然成为漕船停舶的码头(75)。漕渠运关东漕粮到关中是“移粟就民”。至于“就食洛阳”则是“移民就粟”。隋文帝对于八月辛未的旱灾所采取的救荒手法就是“就食洛阳”,除却“洛阳”、“山东”与“关东”的字眼不同外,所有材料大抵指向着同一地望。从地理角度看,京师、关内都属“关中广义范围”。此处“关中广义范围”大抵所指应是关中盆地中心区及渭泾洛流域一带(76)。 附带一提,隋文帝开皇三年,都城由汉长安城旧址,迁到了新建的都城大兴城。大兴城在汉长安城的东南,今西安市区大部分都在隋大兴城城区之内,规模空前(77)。关于大兴城的规模大小,一般认为其与唐代长安相同。整个都城呈长方形,东西约9700米,南北约8600米(78)。严格来说,“就食洛阳”中的“洛阳”乃隋炀帝即位才新建,大业元年徙都其地。因此,史书载“就食洛阳”,于隋文帝政权来看嫌欠安妥。所以,史家们宜写“就食山东”或“就食关东”,这才符合文帝的历史时代背景。按《都邑考》载:“隋初承周旧,开皇二年更营新都,明年名其城曰大兴城,遂定都焉。大业元年更营洛阳,谓之东都。”(79)有学者认为“令夫饥民就食山东,反映太行山以东地区生产发展,有仓粮济饥。”(80)雷家骥则解释“关中因户口膨胀,遇灾荒则需就食于洛阳。洛阳位居天下之中,四通八达,漕运便利,是则其在东部作为政治中心之外,至此亦已渐成全国交通经济的中枢。”(81)一言以蔽之,东都洛阳或就食山东应是历史惯例,就食其地当然视乎灾情的严重性而定。据此,开皇十四年的连串旱灾,文帝“令民就食”之救荒策略背后有其历史和经济等因素。虽然开皇十四年旱灾隋文帝“令民就食”,但开皇十八年,文帝又下令开仓赈给,前后用谷五百余万石(82)。此反映出隋文帝是会开仓赈给,并非仅采取“令民就食”的单一方法。 最后,略谈一下隋文帝的“躬节俭”(83)。诚如吕思勉对文帝评价:“隋文帝何如主也?曰:贤主也。综帝生平,惟用刑失之严酷;然实勤政爱民,尤有俭德。”(84)汤承业说:“善俭约者,必善储蓄,隋文便是能俭能储之君主。”(85)笔者综合观察隋文帝统治政权,并不曾因个人的“俭”而“害”百姓。笔者绝不赞同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九的说法,其文曰:“隋文帝之俭,非俭也,吝也,不共其德而徒厚其财也。富有四海,求盈不厌,侈其多藏,重毒天下,为恶之大而已矣”(86)。隋文帝开皇十二年《减免租调诏》和上引开皇十八年“用谷五百余万石”(87)赈给灾民,正驳斥王夫之“求盈不厌,侈其多藏”的武断看法。十二年《减免租调诏》文曰:“既富而教,方知廉耻。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88)。笔者认为隋文帝一生爱民,“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是他的一贯作风。隋文帝因开皇十四年“令民就食”而得“不开仓”之污名,究竟何解如此?笔者有另一想法,疑其与当时民间救荒“义仓”制度改革有所关联。 七、义仓与隋文帝“不怜百姓而惜仓库” 惹起笔者怀疑的是隋开皇十二至十四年经济已处于富裕的高水平。开皇十二年,隋政府确实库藏皆满,对内对外又无军事,绝对有开仓赈灾的条件,除非此辛未旱灾影响范围极大,破坏性强至令关中所有仓库全开,都不能挽救,遂有“令民就食”。但据前引史书中的蛛丝马迹看,此旱灾的破坏程度又似乎未到极其严重的地步。假设隋文帝真的“忽然”不开仓,一向爱民如己的他何以如此?如前面所说,十四年以后的旱灾,隋文帝却又开仓救荒,究竟内里有何乾坤?这点令笔者不得不把后来的“义仓”改革问题与之关联起来。 隋代“义仓”是一种全民性的粮食赈济措施,它由国家出面承办,由社会各界负担仓谷,赈灾面向社会大众(89)。义仓之始置见《隋书》卷46《长孙平传》,其文载曰:“开皇三年(583),(长孙平)征拜度支尚书。平见天下州县多罹水旱,百姓不给,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闾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90)。而《隋书》卷1《高祖纪上》(91)及卷24《食货志》均谓开皇五年(585)。汤承业对此有所考证,结果如下:“考之纪传,三年时平为度支尚书,五年时已转为工部尚书。任度支尚书时曾建议此事(约在三、四年之交)五年正式下诏设立者。故本文从《高祖纪》及《食货志》所载。复按:其三年设者为官仓,五年设者为义仓,两者非同时设者也。”(92)据此可知,隋初已有“官仓”和“义仓”之分别。 民间义仓设立之原因,从工部尚书长孙平的上奏内容能知梗概。开皇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古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积,九年作而有三年之储,虽水旱为灾,人无菜色,皆由劝导有方,蓄积先备。请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曰,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振给。”自是诸州储峙委积(93)。总之,义仓的成立初衷唯一的目标是为救荒,为饥馑者赈给粮食。其“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故称义仓为“社仓”,负责人即委“社司”,职责在执帐检校。总之,“义仓”或“社仓”意思相同。此制度由开皇五年一直发展下来,到开皇十四年关中旱灾后始产生变化。 《隋书》卷24《食货志》载曰:“至(开皇)十五年,以义仓贮在人间,多有费损,诏曰:‘本置义仓,止防水旱,百姓之徒,不思久计,轻尔费损,于后乏绝。又北境诸州,异于余处,灵、夏、甘、瓜等十一州,所有义仓杂种,并纳本州,若人有旱俭少粮,先给杂种及远年粟。’”(94)开皇十六年二月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纳谷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杜佑《通典》所载更详,其文曰:“十六年,又诏,秦、渭、河、廓、豳、陇、泾、宁、原、敷、丹、延、绥、银等州社仓,并于当县安置。又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95)《通典》比《隋书》详细,记下十四州之名。诏令社司移交州县,自此义仓改民办为官办。 新制度的出笼,较安全做法是先利用试点,上述十四州便是率先实验。笔者同意冯柳堂对义仓制度的所持有的看法:“盖至是义仓制度已发生绝大变迁:(一)不由劝课而改为准上中下三等税纳粮,以充仓储,是将民间自由输纳而变为一种赋税矣。(二)不于当社置仓,移设于州县,遂开后世官吏勒派及挪移支用之弊。(三)此即后世官办义仓之滥觞。”(96)笔者十分同意冯氏三点看法,皆能把握义仓变革问题的精要。不过,冯氏却没有阐明义仓变迁的背后转折点。 笔者认为隋文帝利用开皇十四年自然灾害作为其改革义仓的借口,是“顺水推舟”的手法。何以言之?《隋书·食货志》中的记载便是明证。细心阅读《隋书·食货志》,可以透视到撰史者的刻意铺排。其文曰:“(开皇)十三年,帝命杨素出,于岐州北造仁寿宫……乃洒酒宣敕,以呪遣之。自是乃息”(97)之后,笔锋忽转到“开皇三年,朝廷以京师仓廪尚虚……四年……于是命宇文恺率水工凿渠……五年……于是奏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十四年,关中大旱,人饥……十五年二月诏曰:‘本置义仓,止防水旱,百姓之徒,不思久计,轻尔费损,于后乏绝……’十六年正月,又诏秦、迭……州社仓,并于当县安置。二月,又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引文明言开皇十四年有一场旱灾,然后把义仓的衰败问题归咎于“百姓之徒,不思久计,轻尔费损,于后乏绝”,娓娓道来。继而撰史者一口气介绍出隋文帝几道诏书,内容都是围绕着义仓的改革,由“当县安置”的上层制度设计,发展到“准上中下三等税”具体执行细节上,于开皇十六年整套改革完成。《隋书》作者利用通古今式之志书撰写笔法,便交待出义仓由“私营”变“官营”的一段沿革史。 笔者认为开皇十四年的大旱灾即使没出现,义仓改革也势在必行,变革是迟早的事。不过,十四年辛未大旱灾的出现,正好让隋文帝政府利用移民就食洛阳,制造舆论,公告天下,促成义仓顺理成章由“私”变“官”(98)。官营义仓一旦进入国家体制,肯定对国家赋收有着促进作用(99)。《食货志》载:“开皇十七年,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义仓官营化对此应有正面积极的作用。 八、结论 首先,唐太宗在《辩兴亡》篇评论隋文帝“不怜百姓而惜仓库……乃令百姓逐粮”。此中包括几个命题,一是“不怜百姓”。综观隋文帝一生,其在开皇廿年间均有不少救荒记载,对于受灾百姓态度多表同情,乐于施救,“不怜百姓”之说不合历史事实,殆可断言。二是“惜仓库”,若问“惜”者为何?诚如前文探讨,无论在内忧及外患上都无威胁,此两大因素剔除后,隋文帝实无“惜仓库”的迫切性。三是有关“百姓逐粮”的问题,逐粮就食本身含复杂的历史、地理及经济等原因,不能全怪责隋文帝。当中“移民就粟”救荒手法,是否等同“不怜百姓”,亦见仁见智。 关于隋文帝“不开仓”的控诉,不少学者受到《贞观政要》“辩兴亡”篇的误导。《隋书》、《北史》、《资治通鉴》及《通志》等均无明确文字记录以阐明文帝有否“不开仓”。若据隋文帝大旱灾后“令百姓逐粮”,就食关东举措以证文帝无开仓,又似乎太武断。说不定史书失载,文帝早有开仓,或因大旱严重,一年两次遭旱,仓粮不敷,遂令大量人口就食。当然,从另一角度想,旱灾与蝗灾不同,非一朝一夕而成,既然如此隋文帝政府绝对有时间和能力去好好处理。可惜史书不详,当中细节只好存疑。 最后,隋前历史时期关中频旱是平常事,开皇十四年辛未旱灾与一般无别,刚巧遇上民营义仓“止防水旱”的救荒初衷功能崩坏。隋文帝政府借“灾”机改革。从开皇十四年的旱灾后连续两年,政府颁行连串诏书,把改革义仓放在施政日程桌上。《隋书·食货志》的字里行间反映出十四年辛未旱灾催生了隋代“民办”义仓的变革。一场旱灾,遂成为隋代“民办”义仓演变成“官营”的重要转折点,致日后发展,造成地方官员乘机贪渎的局面,则非隋文帝改革义仓时所始料得及。 注释: ①参考周一良:《周一良集》第2卷《〈隋书〉札记》,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676页,及吴宗国:《隋唐五代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页。 ②“诗曰:终风且曀,旱不雨也”,见[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05页。 ③[唐]李延寿:《北史》论隋文帝:“隋文帝树基立本,积德累仁……”,见《北史》卷11《隋本纪》,中华书局,第431页。 ④钱穆《国史大纲》认为隋代“府库充盈”是文帝初一天下,即已富足,“所以府库充盈者有数端:一、周灭齐,隋灭陈,均未经甚大之战祸,天下宁一,已有年数。二、自宇文泰、苏绰以来,北朝君臣大体均能注意吏治。隋承其风而弗替。三、其尤要者,则中央政令之统一,与社会阶级之消融。古代之贵族封建,以及魏、晋以来之门第特权,至此皆已消失。全社会走上一平等线,而隶属于一政权之下。故下层负担尚甚轻,而上层之收入已甚足。”见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香港),1995年修订3版,第378~379页。 ⑤杜佑《通典》卷7《食货》:“隋文帝始以外戚,遂受托孤,不踰数年,便享大位,克勤理道,克俭资费。至于六宫之内,常服浣濯之衣,供御故弊,随令补用,非享燕,所食不过一肉。有司尝进干姜,用布袋盛,帝以为费,大加谴责。后进香药,复以毡袋盛,因笞所司,以为后诫。其时宇内称理,仓库盈溢。至开皇九年平陈,帝亲于朱雀门劳师行赏,自门外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以次颁给,所费三百余万段,而不加赋于人。”王文锦等点校杜佑《通典》卷7《食货》,中华书局,1988年,第147页。 ⑥谢保成引戈注:旧此章《辩兴亡篇》重出《奢纵篇》,今去彼存此。本章抄本仅为卷六论《奢纵》第一章,刊本卷八《辩兴亡》篇重出,戈本去彼存此,此为戈本原文,详见谢保成《贞观政要集校》,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66页《注一》另,有关《辯興亡篇》的重出或缺篇问题,可参考原田种成《本邦舊鈔本に辯興亡篇を缺く理由につぃての考察》载氏著《貞觀政要の研究》〈第五章〉,吉川弘文馆,昭和四十年版,第333~341頁。 ⑦参见王炳文、王晶评注(唐)吴兢撰《贞观政要》,中华书局,2014年,第147~151页。雷家骥认为唐太宗与黄门侍郎王珪讨论隋的灭亡提到一个重要观念——“藏富于民”,参见雷家骥编撰《贞观政要——天可汗时代》,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5版,第278~279页。 ⑧钱穆《国史大纲》修订本,商务印书馆(香港),1995年修订3版,第380页。另外,其学生叶龙在记录钱穆讲授中国经济史中对隋文帝亦有相类的负面评价可作旁证,其文曰:“惜文帝于荒年时,民多饥乏,竟不许赈给,诚可叹息”,详见叶龙记录整理《钱穆讲授中国经济史》,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年,第184页。又,钱穆评隋文帝“勤于吏治而无一度”亦由于其不放赈济民,同见叶氏书,第180页。 ⑨韩升《隋文帝传》,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95页。 ⑩韩升:《隋文帝传》,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3页。 (11)王寿南:《中国历代创业帝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9页。 (12)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6页。 (13)参见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14)参见岑仲勉《隋书求是》,中华书局,2004年,及氏著另一作品《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77年。 (1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册,香港太平书局,1980年香港。 (16)李树桐:《隋唐史别裁》,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 (17)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 (18)参见雷家骥《隋史十二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 (19)王炳文、王晶评注:(唐)吴兢撰《贞观政要》“前言”,中华书局,2014年,第1~3页。 (20)王炳文、王晶评注:(唐)吴兢撰《贞观政要》“前言”,第2页。 (21)参见王炳文、王晶评注:(唐)吴兢撰《贞观政要》,中华书局,2014年,第147~151页。雷家骥认为唐太宗与黄门侍郎王珪讨论隋的灭亡提到一个重要观念——“藏富于民”,参见雷家骥编撰《贞观政要——天可汗时代》,时报文化出版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5版,第278~279页。此外,罗永生认为《贞观政要》卷八《辩兴亡》实全书中心要旨。“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亡。”罗君在书《序》中特别强调“隋亡的历史教训”,值得留意,详见罗永生《贞观政要导读》,(香港)中华书局,2015年,第311页。 (22)“广义的饥荒是指天灾人祸之后生产衰退,经济秩序混乱,生活资料匮乏的社会现象。其核人问题是粮食问题,在严重饥荒的情况下,可以导致大量人口因饥饿而死亡”,详见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页。 (23)满志敏认为“旱涝等级编制的基础是建立在有关文献中记载的旱涝灾情的文字描述之上的,依靠文字记载描述的情况来判断旱涝灾害的严重程度,从而定出旱涝等级的值。……不同目的的灾害描述,出于不同的需要,会影响到灾害程度所用的语言……”,详见满志敏《中国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93页。张建民、宋俭把饥荒发生分成不同类型“有遍及整个国家或者至少一大片地区的全面性饥荒;有限于国内某一特定地区的地方性或地区性饥荒;有限于人口中某一群体、阶层或阶级的阶级性饥荒……”,详见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6页。 (24)[宋]郑樵《通志》卷18《隋纪》,中华书局,1987年,第348页。 (25)详见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页。 (26)张建民、宋俭讨论到“灾害的群发、并发以及次生灾害问题”,详见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6页。 (27)参见中华书局编辑部《隋书出版说明》载《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4页。 (28)“魏征开始主持《隋书》的修撰工作,事在贞观三年(629年)上距隋朝灭亡(618年)仅十一年时间”,参见瞿东林《略谈〈隋书〉的史论》,收录于周文玖编《晋书、〈八书〉、〈二史〉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266~283页。 (29)《隋书》卷1《高祖下》,第39页。 (30)《隋书》卷24《食货志》,第684页。 (31)《隋书》卷18《五行下》,第665页。 (32)《北史》卷11《隋纪》,中华书局,第419页,同见元大德刊本《北史》上(百衲本二十四史),台湾“商务印书馆”,2010年新,第172页。又,《北史》的最大优点“在于其宽广的史学视野,将政权并峙,史事庞杂……”,详见杜维运《中国史学史》第二册,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52页。另,见高敏《李延寿》与《南北史》一文,收载于周文玖编《晋书、〈八书〉、〈二史〉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350~361页。 (33)参见王仲荦《北周地理志上》〈序言〉,中华书局,1980年。 (34)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206~207页。其中赵翼提到王劭为隋书八十卷,实为隋书六十之误。“《隋书》六十卷(未成),秘书监王劭撰”,详见《隋书》卷33《经籍二》,第962页。另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3《隋书八十五卷》,(香港)中华书局,第191~199页。 (35)详见杜维运《中国史学史》第2册,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48页。 (36)“隋居五代之末,《五代史志》又基本承袭《隋书》的思想原则,遂编入《隋书》”,见谢保成《魏征与〈隋书〉的鉴戒思想》《注释》一,收录于周文玖编《晋书、〈八书〉、〈二史〉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284页。 (37)见《资治通鉴》卷178《隋纪二》,第5545~5546页。 (38)见《资治通鉴》卷192《唐纪八》,第8047~8048页 (39)见《资治通鉴》卷178《隋纪二》,第5545~5546页。 (40)《隋书》卷2《高祖下》,第54页。《北史》卷11《隋纪上》,第429页。 (41)《隋书》卷2《高祖下》,第54页。 (42)《隋书》卷1《高祖下》,第39页,及《北史》卷11《隋纪上》,第419页。 (43)蝗虫乃爆发于水与旱间,详见官德祥《两汉蝗灾述要》(载《中国农史》2001年第3期),及其姊妹篇《再论两汉蝗灾》(载2002年《新亚论丛》第4期)。 (44)《隋书》卷24《食货志》,第673页。 (45)参见俞正燮《癸巳存稿》卷9《求雨说》,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64~266页。 (46)据《隋书》卷38《刘昉传》载:“后遇京师饥,上令禁酒”(第1132页)。任重、陈仪认为“历代莫不通过各种办法,保障粮食供应的安全性。有时当灾荒比较严重时,为了保障粮食的安全供应,还会在一定范围内禁酒。如元嘉二十年……翌年……‘……并禁酒’,一直到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年景见好,才开禁。……齐武帝……永明十一年四月,‘以旱故,都下二县、朱方、姑孰权断酒’。北魏太安四年‘…春正月丙午朔,初设酒禁……’”,详见任重、陈仪《魏晋南北朝城市管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230页。另外,可参见林尹注译《周礼今注今译》卷3《地官司徒第二》中“荒政十二条”,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1992年,第99页。 (47)参见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56~59页。 (48)详见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第1章《政治作风》第2项《爱民》,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56页。 (49)参见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34页。 (50)参见吴宗国《隋唐五代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25页。韩理洲辑自之薛道衡《隋文帝大赦诏》乃辑自《文馆词林》卷670,详见韩理洲辑校《全隋文补遗》,三秦出版社,2004年,第23页。薛道衡《隋文帝拜东岳大赦诏》辑自《文馆词林》卷667,《全隋文补遗》,第26页,另李德林《隋文帝获宝龟大赦诏》辑自《文馆词林》卷667,第18页。 (51)魏征等《隋书》卷1《高祖上》,中华书局,1973年,第34~35页。及参见严耕望《隋唐时期战史》,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51~1353页。 (52)见严耕望《隋代人文地理》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99页。 (53)《隋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672页。 (54)同见《太平御览》卷106,河北教育出版社,第48页。 (55)《隋书》卷37《梁睿列传》,第1128页。 (56)《隋书》卷51《长孙览列传》,第1332~1333页,及《隋书》卷84《北狄列传》,第1872页。另,参见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册,香港太平书局,1980年,第12~13页。 (57)参见严耕望《隋代人文地理》载《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99页。另,见邓广铭《隋唐五代史讲义》,中华书局,2013年,第12页。另,参见林干《突厥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0~73页。 (58)笔者就《隋书·高祖上下》两篇所载自开皇元年至十三年时的主要外患作一观察,其文如下:(1)开皇元年八月壬午……突厥阿波可汗遣使贡方物。冬十月乙酉,百济王扶余昌遣使来贺……十二月……壬寅,高丽王高阳遣使朝贡,授阳大将军、辽东郡公。(《隋书》卷一《高祖上》,第15页);(2)开皇二年辛未,高丽、百济并遣使贡方物。(《隋书》卷一《高祖上》,第16页);(3)开皇三年癸亥,高丽遣使来朝。……(五月)甲辰,高丽遣使来朝。……丁未,靺鞨贡方物……六月……戊寅,突厥遣使请和。庚辰,行军总管梁远破吐谷浑于尔汗山,斩其名王。(《隋书》卷一《高祖上》,第19页);(4)开皇四年(夏四月)丁未,宴突厥、高丽、吐谷浑使者于大兴殿。(《隋书》卷一《高祖上》,第21页);(5)开皇五年夏四月甲午,契丹主多弥遣使贡方物。……八月丙戌,沙钵略可汗遣子库合真特勤来朝。(《隋书》卷一《高祖上》,第22~23页);(6)开皇六年(春正月)庚午,班历于突厥。(《隋书》卷一《高祖上》,第23页);(7)开皇十年(秋七月)辛亥,高丽辽东郡公高阳卒。壬子,吐谷浑遣使来朝。(《隋书》卷二《高祖下》,第35页);(8)开皇十一年五月甲子,高丽遣使贡方物。……十二月丙辰,靺鞨遣使贡方物。(《隋书》卷二《高祖下》,第36页);(9)开皇十二年十二月癸酉,突厥遣使来朝。……乙酉,以上柱国、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己酉,吐谷浑、靺鞨并遣使贡方物。(《隋书》卷二《高祖下》,第37页);(10)开皇十三年(正月)丙午,契丹、奚、霫、室韦并遣使贡方物。……秋七月戊申,靺鞨遣使贡方物。(《隋书》卷二《高祖下》,第37~38页)。另外参见林干《突厥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0~73页。 (59)汤承业认为隋文帝“有仁心者,必有仁行……未闻近世有亲率民难就食者,至于为民流涕者则更为历史之陈迹矣。……”,详见汤氏《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56页。 (60)参见冻国栋《唐代人口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72~73页。 (61)详见卜风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63页。 (62)《隋书》卷24《食货志》,第684页。“其后(开皇五年)关中连年大旱”,张波等视此“连年大旱”的发生时间为开皇五年,若此如何解“连年”一词,值得商榷。详见张波等编《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30页。 (63)张建民、宋俭把饥荒发生分成不同类型“有遍及整个国家或者至少一大片地区的全面性饥荒;有限于国内某一特定地区的地方性或地区性饥荒;有限于人口中某一群体、阶层或阶级的阶级性饥荒……”,详见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6页。 (64)详见史念海著《中国历史人口地理和历史经济地理》,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第126页。当然,也有例外如:魏青龙三年:“关东饥,帝运长安粟五百斛输于京师(洛阳)。”详细参见卜风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63页。 (65)参见史念海《河山集》第7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3页。 (66)见卜风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64页。 (67)参见史念海《中国的运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8~149页。 (68)《隋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683页,及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75《陈纪九》,中华书局,1956年,第5469页。 (69)参见史念海《河山集》第7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4页。 (70)隋代漕渠的渠首段经由大兴城北,其实隋大兴城北也就是汉长安城南,这与西汉漕渠的线路完全一样。漕渠开成,最初命名为广通渠,又名富民渠。参见辛德勇《旧史舆地文录》,中华书局,2013年,第243页。关于大兴城,另参见辛氏《大兴城外郭城筑成时间辨误》,载氏著《隋唐两京丛考》,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5~7页。据汤承业考曰:“此渠之长,按《食货志》所载为三百余里,《郭衍传》所记为四百余里,很可能宇文恺率水工所凿者为三百余里,郭衍又率水工堵凿百余里,合为四百里。”参见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179页。 (71)参见史念海《河山集》第7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84页,及《隋代及唐前期漕粮的供给地区图》载氏著《中国历史人口地理和历史经济地理》,台湾学生书局,1991年,第167页。 (72)杨尚希在蒲州“引瀵水,立堤防,开稻田数千顷,民赖其利”,见《隋书》卷46《杨尚希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253页。另见,冯惠民编《通鉴地理注词典》“蒲州”条,齐鲁书社,1986年,第454页。 (73)参见冯惠民编《通鉴地理注词典》“蒲州”条,第35页。 (74)参见冯惠民编《通鉴地理注词典》“蒲州”条,第164页。 (75)参见辛德勇《旧史舆地文录》,中华书局,2013年,第253页。 (76)严耕望据正史统计,再就自然地理把此区域定为户口“特密区”(县户平均一万五千左右之郡)及“繁密区”(县户平均一万以上之郡),详见严耕望《隋代人文地理》,收录于其《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79~1381页。 (77)参见辛德勇《隋大兴城示意图》,载氏著《旧史舆地文录》,中华书局,2013年,第312页。 (78)参见[日]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2页。 (79)参见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4,中华书局,2005年,第182页。《两京新记辑校》载曰:“初谓之东京,有诣阙言事者,称一帝二京。乃改为东都。”详见辛德勇《两京新记辑校》卷4《东都》条,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72页。 (80)参见张泽咸《隋唐时期农业》,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49页。 (81)参见雷家骥《隋史十二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79页。 (82)参见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9页。 (83)《北史》卷11《隋本纪》,第430页。 (84)参见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册,香港太平书局,1980年,第1~4页。 (85)参见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185页。 (86)参见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卷19《隋文帝》,中华书局,1975年,第552页。 (87)参见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9页。 (88)《全隋文》卷2《减免租调诏》条,中华书局,1958年,第4023页。 (89)见卜风贤《周秦汉晋时期农业灾害和农业减灾方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57页。 (90)《隋书》卷46《长孙平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254页 (91)《隋书》卷1《高祖上》曰:“五月甲申,诏置义仓。”第22页。 (92)见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之第5章《财政经济制度》注,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7年,第193页。 (93)杜佑:《通典》卷7《食货》(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289~290页。 (94)杜佑:《通典》卷7《食货》(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290页。 (95)杜佑:《通典》卷7《食货》(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290页。 (96)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66~67页。 (97)《隋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682~683页。 (98)参见管东贵《略论历史上的“偶然”与“必然”》,载氏著《历史解析——整体观与历史结构》,中华书局,2013年,第123~157页 (99)《隋书》卷24《食货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672页。 (100)本表制成除依据各史乘所载外,另参考近人著作如袁祖亮主编 闵祥鹏《中国灾害通史——隋唐五代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及张波等编《中国农业自然灾害史料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 (101)参见雷家骥《隋史十二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7页。 (102)《北史·隋纪》载:“甲戌,隋主以关中饥,行幸洛阳”(第411页),同见元大德刊本《北史》上(百衲本二十四史),台湾“商务印书馆”,2010年新版,第172页。《北史》的“幸”和《资治通鉴》的“如”意思应同。 (103)《隋书》卷43《观德王雄传》:“雄时贵宠,冠绝一时,与高颎、虞庆则,苏威称为‘四贵’。”另可参考[日]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隋唐帝国形成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60~261页,及张伟国《关陇武将与周隋政权》,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9页。《北史》卷11《隋纪》载:“遣户部尚书苏威赈给之。……”(第411页)另,张泽咸说:“这些遭水灾的黄淮海地区,都有丰富的存粮”,见氏著《隋唐时期农业》,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48页。另,关于苏威事可参见岑仲勉《隋书求是》,中华书局,2004年,第29页。又,“凡隋纪作民部者,北史皆作户部,乃知百官志此文,实应作‘寻改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志成于高宗朝,已奉民部改户部之诏,修史者敬避帝讳,故以当代之名称。……”同见岑氏《隋书求是》,第29页。 (104)“六月,工部尚书苏孝慈等以为,所在官司,因循往昔,皆以公廨钱物出举兴生,惟利是求,烦扰百姓,奏皆结地以营农,迥易取利皆禁止。”参见点校本《通典》卷7《食货》,第97页。另参见雷家骥《隋史十二讲》,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6~97页。查宋正海所编之书,未知是漏录抑或认为十四年旱灾不够重大,故不收录,见宋正海编《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广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71页。标签:旱灾论文; 唐朝论文; 资治通鉴论文; 北史论文; 食货志论文; 贞观政要论文; 隋书论文; 杨坚论文; 关中平原论文;